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操作规范及流程图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操作规范及流程图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项目名称:社会团体年度检查
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七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1.负责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
2.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
3.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三、行政审批权限及主体
(一)市民政局负责办理市本级审核、登记的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年度检查审批。
(二)县区级民政部门负责办理本级审核、登记的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年度检查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年10月25日发布)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截至上年度12月31日,成立登记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社会团体,不参加当年的年检。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六、申请材料
(一)《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
(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限量
九、行政审批收费
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附件:行政审批流程图
社会团体年检制度办事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