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水电开发必须进行规划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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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2012国考之申论范文赏析-我国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

备战2012国考之申论范文赏析-我国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

我国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来源:人民日报作者:吴晓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突出强调了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对于水电可持续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做好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

近期,环境保护部组织了金沙江上游、澜沧江干流水电开发环境保护工作调研,进一步梳理了我国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的总体情况,形成了“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等原则共识,明确了我国水电开发环境管理的重点工作。

一、我国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的总体情况我国的水能蕴藏量居世界第一位,已建成水电的装机容量也居世界第一位,但是目前,火电在我国能源供给中占主导地位,水电年发电量只占到能源消费总量的7%。

根据应对气候变化和污染减排要求,我国向国际社会作出了“争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承诺,水电作为技术成熟、供应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应当在改善能源结构、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我国水能资源蕴藏丰富的地区,往往也是自然环境良好、生态功能重要、生物物种丰富和地质条件脆弱的地区,生态系统敏感度较高、稳定性相对较差。

受历史原因和认知水平的限制,水电开发在一定阶段存在“保护让位于开发”、“保护跟不上开发”的现象,对一些河流的水生生态、景观环境等造成难以恢复的影响,部分河段的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仍然非常突出。

我们必须正确处理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坚持将生态优先的原则贯穿到水电规划开发的全过程,维护好河流的生态系统健康和独特的人文自然景观。

二、按照“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原则,全面落实水电开发的生态保护工作生态优先。

一是在开发理念上做到生态保护优先。

世界各国在水电建设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如瑞典和欧盟建立了“绿色水电”认证制度,美国开展了“低影响水坝”评估,邻国不丹则为了保护森林植被而基本将水电站建在地下。

景观生态学在水电规划环评中的应用探讨

景观生态学在水电规划环评中的应用探讨

遥感 ;GS地 理 信 息 系统 ;G S全 球 定 位 系 统 ) I P 飞 速发 展 的今 天 。邬 建 国 总 结 出 景 观 生 态 学 在 2 1
世 纪 的十 大 研 究 论 题 是 :a .异 质 景 观 中 的 能 量 、 物 质 和生 物 流过 程 ;b .土 地 利用 和 覆 盖变 化 的起 因 、过 程 和效 应 ;c 线 性 科 学 和 复杂 性 科 学 在 .非 景观 生 态学 中 的应 用 ;d .尺 度 推 绎 ;e .景 观 生
摘要 :科学有效地进行规划环评是流域水电开发 的必要前提 。文章在分析 了景观 生态学和规划 环评在指 导思想 、 研究尺度 、工作 内容 、技术手段等方面共同性的基 础上 ,结合 流域水 电开发环 境影 响的特点 ,论述 了景观生态
学 的 理 论 和 技 术 手 段 在 水 电规 划 环 评 中 的实 际 应 用 。
态学 方 法论 的创新 ;f 景 观 指 数 与 生 态 过 程 结 .将 合 。并 发展 能 反 映 生 态 和 社 会 经 济 过 程 的 综 合 景
此 ,水 电规划环 境 评 价 ( 以下 简称 规 划 环 评 ) 的 指导思 想 、研究 尺度 、工作 内容 、技 术手段 等 方面
上都与 景 观生态 学有着 共 同 的基 础 ,景观 生态学 的 理论 和技术 在水 电规划 环评 中也 有着 广泛 与深入 的
梁 的交叉 学科 ,它特 别强 调空 间异 质性 、生 态学过 程 和尺度 、等级 结构 和功 能 。 从 景 观生态 环境 的角 度看 ,水 电开发 的结 果实 质上就 是增 加或 减少 了一 些景 观元 素 ,导 致 了景观 结 构 的变化 。进 而影 响到 景观生 态功 能 的变化 。因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突出强调了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对于水电可持续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做好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为切实做好水电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水电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积极发展水电要在“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原则指导下,全面落实水电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坚持生态优先,就是要在决策过程中牢固树立生态优化开发的理念,在制定开发规划时同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执行过程中切实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坚持统筹考虑,就是要统筹考虑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统筹考虑干支流、上下游的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问题,统筹考虑单个电站的环境影响和流域水电开发的累积影响。

坚持适度开发,就是要把握好流域水电开发的强度、尺度和速度,要为重要保护物种保留充足和必要的栖息环境。

坚持确保底线,就是要坚持法律政策的底线,禁止开发法律法规明确保护的区域;坚持公众环境权益的底线,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获益权;坚持流域生态系统健康的底线,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功能的基本完整和稳定。

二、做好流域水电开发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结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合理确定水电规划的梯级布局。

对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可进行重点开发;对条件复杂、环境敏感的河流或河段,要考虑现阶段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技术和能力,慎重开发;对部分生态脆弱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根据功能定位,实行限制开发;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原则上禁止开发水电资源。

提升流域水电规划环评有效性的建议

提升流域水电规划环评有效性的建议

流域 水 电规 划环评 对流 域水 电开 发起 到 了指导作 用 , 对 流域 梯级布 局 、 规模 和 开发 时序进 行 了优化 ,从 源头 上 尽可 能减缓 生 态影 响 的程 度 。如通
2 0 1 2 年 ,全 国水 电装 机容 量 已达 2 . 4 9 亿千 瓦 。根据 《 中 国可 再 生能源 中长 期 发 展规 划 》 ,2 0 2 0 年我 国水 电装机 容 量将 突 破 3 亿千 瓦 ,未 来 我 国水 电 建设 仍将 处于 高速 发展期 。 随着 流域 水 电梯 级开 发态 势 的不 断发 展 ,梯级 电站 建 设产 生 的生态 环 境影 响在 时 、空 两方 面都 呈现 出累 积 性效 应 。单 个水 电项 目环 境影 响评 价 已经 不 能解 决流 域整 体开 发所 造成 的 区域 性 、累积 性 的环 境 问题 ,必须 开 展 流 域水 电开 发 规 划 环 境 影 响评 价 ,
先、 统筹考虑、 适度开发、 确保底线 ”
的要 求 。
我国水电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 0 0 4 年
全 国水 电装机 容 量 突破 1 亿 千瓦 ,跃 居世 界第 一 , 此后 一直 稳居 世界 第一 。
流域水 电规划环评开展现状
国家 相关 部 门开始 关注水 电规 划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由来 已 久 ,如 1 9 9 2 年 水利 部和 原能 源部 联合 颁发 的 《 江 河 流域 规划 环境 影 响评价 规范 》 明确规
影 响水 电规 划 环 评有 效 性 的主 要因素
规划体制制约全流域统筹环境 保护
流 域是 由河 流干 流和 支流 流过 区 域 构 成 的整体 。根 据 《 河 流水 电规 划
报告书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

关于市水利局重庆市长滩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关于市水利局重庆市长滩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关于市水利局重庆市长滩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水利局•【公布日期】2020.09.08•【字号】•【施行日期】2020.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长滩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重庆市长滩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和概要(1)规划名称:重庆市长滩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

(2)规划概要:根据《重庆市长滩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本次规划范围为长江南岸的一级支流长滩河流域,主要涉及云阳县、奉节县2个区县。

长滩河全长104.18km,流域面积1525.9km2,落差1023m,河道平均比降10.4‰,水系呈羽毛状发育,其中重庆市境内河长58.78km,流域面积720.66km2,河道平均比降7.1‰。

流域规划范围包括长滩河干流及其支流,流域已建电站8座(奉节境内5座,云阳境内3座),装机规模173.075MW。

除已建在建电站外,本次规划电站1座,为盖下坝生态电站,总装机规模1500kW。

流域干流及其他支流均未新规划电站。

与规划修编前相比较电站减少了2座,装机规模减少了21.92MW,发电量减少了3833.6万kw.h。

二、规划布局的环境合理性根据调查,规划的盖下坝生态电站选址于盖下坝电站施工隧洞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生态保护红线。

利用盖下坝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进行发电,不新增取水量,充分利用盖下坝水库生态流量水位高差水能,工程规模小,依托现有盖下坝电站施工隧洞建设厂房和设施,不新增占地,电站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外环境影响小;规划的盖下坝生态电站属于水电[2019]241号文件规定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中的增设生态机组措施,但由于原施工隧洞本就位于龙缸国家地质公园二级保护区内,电站开发无法避开,因此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

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水利水电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水利部、能源部SDJ302-88〈试行〉)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水利水电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 1.0.2条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针对工程兴建可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价,使有利影响得到合理利用,不利影响得到减免或改善,为工程方案论证和领导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1.0.3条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应包括:环境状况调查,环境影响识别、预测和综合评价等。

第1.0.4条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是:一、搜集河流(或河段)规划和拟建工程的开发任务、建设条件及工程特性等资料,并进行初步查勘。

二、编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大纲。

三、调查工程影响地区的环境状况,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工作。

四、识别工程影响的主要环境因子,预测、评价工程对其的影响,并对不利影响提出减免或改善措施。

五、进行工程对环境影响的综合评价。

六、综合研究环境保护措施,估算相应投资,进行环境影响经济损益简要分析,提出评价结论。

七、提出环境监测规划和下一设计阶段需要研究的环境影响课题及建议。

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程序可以简化。

第1.0.5条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必须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环境状况调查内容,并应抓住重点,针对工程影响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和评价。

第 1.0.6条对具有水库的水利水电工程,其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般应包括:库区、库区周围及水库下游影响河段,以库区及库区周围为重点。

对跨流域调水工程、分(滞)洪工程、排灌工程等,也就根据工程特性确定评价范围。

第1.0.7条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应由取得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承担,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第1.0.8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一般均应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

水电工程开发建设审批流程

水电工程开发建设审批流程

水电工程开发建设审批流程水电工程开发建设审批流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环节和部门的协调与审批。

下面将从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编制、环评审批、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方面介绍水电工程开发建设审批流程。

一、项目立项二、可行性研究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进行勘测、测绘、地质勘探等工作,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包括工程的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案、工程实施的可行性、环境影响和社会经济效益评价等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提交给国家能源部门进行审批。

三、规划编制规划编制是水电工程建设的基础,需要根据国家能源规划、区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编制。

规划编制需要包括工程的建设用地和用地总体布局、工程规模等内容,并由国家能源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四、环评审批在环评审批阶段,需要进行环境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需要详细描述工程的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监测计划等,并提交给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审批。

五、设计审查设计审查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需要根据国家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审查。

设计审查内容包括工程的总平面布置、水力特性、结构设计、设备选型等等。

设计审查由国家能源部门和相关技术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六、施工图审批施工图审批阶段需要提交详细的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包括工程的结构、水工设施、电气系统等设计图纸。

施工图纸需要经过国家能源部门和施工图审定机构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开工建设。

七、施工许可在施工许可阶段,需要向相关地方政府或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

申请需要提交水电工程建设的相关资料和申请表,经过审查并满足相关条件后,颁发施工许可证。

只有获得施工许可证,才能正式开展施工工作。

八、竣工验收在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工程完工情况、质量控制、设备安装、工程文件等。

参与竣工验收的单位包括国家能源部门、施工单位和第三方检验机构等。

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4.05.10•【文号】环发[2014]65号•【施行日期】2014.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环发[2014]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建立河流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做好水电开发环境保护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河流水电规划应统筹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河流水电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全面规划、综合利用、保护环境、讲求效益、统筹兼顾”的规划原则,以及“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环境保护要求,协调水电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统筹流域环境保护工作。

(一)科学分析确定流域生态环境敏感保护对象。

应对流域有关区域生态环境进行全面调查、科学评价,充分研究相关生态环境敏感问题,科学分析保护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确定生态环境敏感保护对象。

(二)合理确定重要敏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

应高度重视流域重要生态环境敏感保护对象的保护,避让自然保护区、珍稀物种集中分布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减小流域生物多样性和重要生态功能的损失。

优化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设立物种栖息地保护专章,统筹干支流、上下游水电开发与重要物种栖息地保护,合理拟定栖息地保护范围。

(三)统筹规划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应结合流域生态保护要求、河流开发规划、梯级开发时序、开发主体以及生态环境敏感保护对象情况,统筹梯级电站生态调度、过鱼设施、鱼类增殖放流和栖息地保护等工程补偿措施的布局和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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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水电开发必须进行规划环评- 水利治理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华电鲁地拉水电站和华能龙开口水电站不久前被环境保护部叫停。

针对水电开发如何体现又好又快发展战略,流域规划环评如何解决环境保护问题,本文在介绍有关战略环评概念和意义的背景下,对流域规划和开发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并对金沙江中游环评问题做一些讨论。

战略环评的提出及发展战略环评可以弥补单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局限性;可以对区域开发中多个发展项目的累积影响做出分析,并为管理提供依据。

它是实践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手段之一。

流域水电规划和建设问题对于水资源的生态效应和环境效应重视程度不够;对水电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问题认识不足或忽视环境问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一时经济发展;对水电建设的环境监管不力等。

流域水电规划环评经验流域规划环评需要与各部门紧密配合;需要重点关注环境的累积影响;需要注重对鱼类保护的综合措施;应该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环评单位与规划部门应当保持沟通等。

阅读提示对规划进行环评,旨在协助政府在决策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消除和降低因规划失误和考虑不周造成的环境影响,从源头上控制环境问题的产生。

所谓战略环评,是对政府部门战略性决策行为及其可供选择方案的环境影响和效应进行系统和综合性评价的过程,它先于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为政府政策、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及方案选择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持。

这就说明战略环评评价的对象具有宏观性、决策性和长期性,是由政府部门制定的规划、计划和政策。

战略环评的作用首先体现在可以弥补单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局限性。

战略环评在决策过程的各层次上前瞻性地考虑政策、规划、计划方案的环境影响,它超越了单一发展项目,可以对区域环境影响做更为系统的考虑。

战略环评最终必然落实于某一特定的空间区域范围,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

由于战略环评在时间和空间尺度上更适合于对累积环境影响的考虑,因此战略环评可以对区域开发中多个发展项目的累积影响做出分析,并为管理提供依据;另外,由于战略环评是在决策层次上将环境、社会和经济因素综合在一起考虑,在不同区域可以表现出不同的评价因子,有时是全球性的,有时是区域性的,并可以识别、分析累积环境影响,提出区域发展目标的优化方案和污染治理措施,因而可以成为实践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手段之一。

战略环评的发展已经有30年历史。

最早在1969年,美国制定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明确规定:凡是联邦政府对人类环境质量具有重大影响的每一项建议或者立法报告、规划、决定和其他重大的联邦行动,都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谁提出决策方案,就由谁负责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0世纪70年代中期,欧美一些国家开始将环境影响评价的应用扩展到政策和规划的层次。

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具有宏观视角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得到世界范围内的广泛接受。

如荷兰在1987年建立了法定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对土地利用、能源和电力供应、废弃物管理、饮水供应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993年,荷兰环境保护法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

加拿大、新西兰、丹麦、芬兰、挪威、德国、奥地利、俄罗斯等国都通过立法要求对政策和规划进行环评,代表了战略环评的主要发展潮流。

经过长期发展和实践,人们已经认识到,要克服传统项目环评的不足,就必须在宏观决策层次上对政策、规划、计划及其可供选择的多种方案的环境效应进行研究。

因此,在进行传统项目环评的同时,引进战略环评概念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我国在200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第一次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将规划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规定要对土地开发规划,区域、海域、流域以及交通、能源等10个专项规划进行环评。

由于政策环评没有列入环评法中,因此,中国依法开展的战略环评目前只能称为规划环评,它属于战略环评的范畴和重要组成部分。

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旨在协助政府在决策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消除和降低因规划失误和考虑不周造成的环境影响,从源头上控制环境问题的产生,为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提供技术支持,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总体而言,中国规划环评开展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已经在各地区和相关领域积极开展,并且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教训。

如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的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在项目推进时及时引入规划环评,可使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阅读提示水电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特别是生态环境问题、社会环境问题和其他一些环境问题并没有被人们广泛认知,以至于被忽略或未引起足够重视。

水能资源被认为是可重复利用的再生资源,水电也被认为是不会产生环境污染的清洁能源,发展水电好处很多,如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提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紧缺能源,带动工农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创造就业机会,防御水患,减轻对薪材的依赖等,这些优势已被广泛认知,因此水电产业被极度鼓励发展。

但是,水电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特别是生态环境问题、社会环境问题和其他一些环境问题并没有被人们广泛认知,以至于被忽略或未引起足够重视。

水电站建设过程中也会带来一些重大的环境影响问题,其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为突出。

主要表现在直接破坏陆生植被,减少陆生动植物物种的生存环境和栖息地,导致陆生动植物个体数量减少,阻碍陆生动物的正常迁徙和基因交流,危及重要物种和生态系统的生存及存在,造成河流生态系统改变和片段化,影响水生生物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改变水生生物的区系成分,阻隔鱼类洄游通道等。

水电站的建设除了对生态环境会造成突出影响之外,也同样会造成其他环境影响问题,如移民安置问题、水资源分配和利用问题、对自然景观的破坏、引发地震滑坡等地质灾害等。

近年来,我国已经完成了一些流域特别是干流水电开发的规划环评工作,如在澜沧江、怒江、金沙江干流已经开展了流域水电开发的规划环评,这些环评工作的开展为有效保护流域环境提供了重要参考。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水电站规划和建设中产生了一些环境及相关问题,如关于怒江水电站规划对原河流生态的影响问题、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影响问题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和争论;水电建设对环境影响问题所引起的重视,预示着水电站建设并不是如人们所想像的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而是同样会造成重大环境影响。

目前,流域水电规划和建设在认识、管理和技术方面存在着以下问题:当前水电规划仍然是以水资源的全部有效利用为前提,注重的仍然是水资源的充分利用,忽视了水资源的合理和综合利用,对于水资源的生态效应和环境效应重视程度仍然不够。

一些地方只重视地方利益和经济利益,不重视环境保护,不注重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不考虑长远利益,对水电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问题认识不足或忽视环境问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一时的经济发展。

水电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和科学的需求预测,各自为阵,抢占资源,盲目开发,无序建设,管理部门特别是一些高层管理部门仍然缺乏对水电站建设及其产生环境问题的全面了解和掌握,不能及时有效地指导、协调和监管水电站的规划与建设。

对水电建设的环境监管不力,导致一些不守法的建设单位有机可乘、有空子可钻,我行我素,不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使环境保护措施落不到实处。

由于知识、技术水平和其他因素的限制,对流域水电开发及其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问题不能进行全面、准确预测,对一些能够进行预测的环境问题也缺乏解决的能力和有效手段。

及时、有效、全面地开展流域水电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对策研究工作,可把握好流域梯级水电站建设的层次和影响,及时有效地指导和监管水电站建设,协调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协调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水电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持续利用。

阅读提示金沙江中游的水电开发规划必须从流域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充分研究,细致讨论,各方反复征询意见,制定出具有确实可行措施的规划环评报告。

对金沙江中游的水电开发研究工作在建国初期的20世纪50年代已经开始,20世纪90年代提出了“一库五级”的开发方案;1999年又完成了《金沙江中游河段水电规划报告》,提出了“一库八级”的开发方案。

2009年1月,环境保护部组织审查通过了建立在此规划报告基础上的《金沙江中游河段水电梯级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及对策研究报告》。

但是这里通过的仅仅是一个研究报告,并不是一个流域规划环评的报告书,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说,金沙江中游的水电开发规划还没有通过审查。

制约或者说阻碍金沙江中游水电规划环评审查的主要环境因素首先是龙头水电站即虎跳峡电站的建设问题。

虎跳峡电站建设牵涉到土地淹没、人口搬迁、生态环境影响等问题较多。

到目前为止,对于何时何地建设大坝仍然处在讨论中,而龙头水库的建设与否对于其下游电站建设可能产生的各种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将是巨大的;其次是金沙江中游的鱼类等水生生物的保护问题,梯级电站一旦建设,大坝一旦阻断河水的正常自由流动,必然改变天然河道的水文情势,改变河流的自然生态系统,淹没部分鱼类产卵场等特殊生境,对适应急流生活的鱼类及水生生物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梯级电站的建设必然要从整个流域的角度提出并采取确实可行的鱼类保护措施;流域梯级电站的建设也将造成对陆生生物的累积影响,这种影响也需要从流域的角度提出保护的对策和措施;还有就是规划河段沿途支流水生生态及替代生境保护工作。

由于近年来水电开发的热潮,金沙江中游的多数支流已经被开发,一些专家原先提出的开发干流、保护支流的想法随之落空,相应的各项鱼类保护措施等需要通过流域规划环评进行统筹考虑和实施。

总而言之,金沙江中游的水电开发规划必须从流域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充分研究,细致讨论,各方反复征询意见,制定出具有确实可行措施的规划环评报告,在此基础上流域的水电开发才能在有效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得以实施。

根据我们多年的经验,流域水电发展规划的环评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流域规划环评工作需要与各部门紧密配合,特别是规划涉及部门以及政府的相关部门,需要充分认识工程特性,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使规划能够实现目标统一,并最终达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流域规划环评需要重点关注环境的累积影响,特别是水电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累积影响是规划环评的重点,通过流域水电规划的环评,需要认识叠加和累积的环境影响,提出针对性更强的措施和方法,为保护流域的生物多样性提供指导。

流域规划环评需要注重对鱼类保护的综合措施。

根据分析梯级电站建设的环境影响,从整个流域考虑鱼类保护的措施和手段可以降低工程投资,提高鱼类保护的效益。

而当前对许多鱼类生活史等的基础研究仍然是空白或不足,对于是否应该建立鱼类增殖站、建在何处;是否建设过鱼设施等的基础研究工作仍然不足,因此需要及早开展研究工作。

通过对规划河段的整体环评,需要提出本流域的最小生态流量,以保障河道生活、生产及生态用水;虽然有关部门已经提出了《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方案和生态用水的计算方案,但是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河道,以及针对不同的保护对象,生态用水仍然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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