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一、内容描述首先评估方案关注的是我们学校的整体情况,这包括了学校的办学定位、师资队伍、教学设施等等。
咱们学校在教学工作中到底有哪些亮点,哪些地方还需要继续努力,都是评估的重要内容。
这样评估的目的是为了让学校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提供更好的教学环境。
接下来重头戏来了,就是我们的本科教学工作。
这里会详细考察我们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等等。
毕竟这些都是直接关系到我们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未来发展的,评估方案会看看我们的课程设置是否紧跟时代步伐,教学方法是否创新多样,教学资源是否充足优质。
此外学生的培养质量也是评估的一大重点,这里会关注我们的毕业生就业情况、学术成果、社会实践等等。
通过这些方面的评估,来看看我们学生在校期间学到了哪些真本领,毕业后能否顺利融入社会,为社会做出贡献。
评估方案还会关注我们学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等。
这些都是确保我们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通过评估可以推动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让我们学生在校园里感受到更多的温暖和关怀。
这个评估方案可是全方位、多角度地考察我们的学校教学工作,目的就是为了让我们的学校更好地发展,为我们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
让我们一起期待这次评估带来的美好变化吧!1. 背景介绍:介绍当前高等教育现状及评估的重要性评估不仅是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检查,更是对教育质量的一次全面体检。
通过评估我们可以看到学校在哪些方面有优势,哪些方面还需要加强。
同时评估结果还能为学校发展提供方向,帮助学生和家长更全面地了解学校情况,为学子选择合适的学校提供参考。
可以说评估工作关乎每一位学子的未来,关乎国家的长远发展。
因此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至关重要。
2. 评估目的:明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目标和意义评估的目的,就是要清晰地看看我们的本科教学工作是否达到了合格的标准,而这个过程,意义可大了。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1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自评报告学校名称: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专业名称:电子商务专业负责人:董利红二〇一〇年四月目录1.专业概况 (1)2.专业建设过程及成效 (2)2.1专业建设规划与培养方案 (2)2.2专业基础条件 (3)2.3 师资队伍 (5)2.4 课程建设 (8)2.5 实践教学 (12)2.6教学管理 (16)2.7 人才培养质量 (17)3.存在问题与拟整改措施 (19)1.专业概况电子商务专业是我校办学历史较长的专业之一,具有一定的办学实力和办学特色。
2003年本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招收全日制本科生,现有在校本科生164人。
电子商务专业点设在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信息管理系,现有专任教师27人。
本专业根据学校“入主流、办特色、高起点”的发展思路和培养“两有三实”(有思想、有能力,实践、实用、实干)的人才培养目标,确定了相应的专业办学思想与专业定位。
经过多年建设,本专业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梯队整齐、能够满足本专业教学和科研需要的教师队伍。
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占33.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81.5%。
拥有较好的教学基础设施和硬件设备,现有专业实验室3个,校外实习基地3个,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l08.1万元。
本专业自2003年开办以来,招生规模稳步扩大,办学影响不断提高。
电子商务专业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生来源广泛,生源质量较好,招生需求充足。
本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较好地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毕业生既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他们大多已成为电子商务领域业务骨干,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2.专业建设过程及成效2.1专业建设规划与培养方案2.1.1专业建设规划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总的思路和培养目标定位,结合电子商务专业实际,制定了《2006-2010年电子商务专业建设规划》。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方案【模板】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方案》(试行)“状态数据统计报表”填报说明省属各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教务处: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高[2008]25号)的要求,结合各院校反馈的信息和提出的意见,现就《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状态数据统计报表》的填报作出如下说明,其他未注明事项仍按我厅文件执行。
一、填报对象为建立湖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状态数据库,所有普通本科专业(包括没有毕业生的本科专业、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省品牌专业、立项建设的品牌专业点)都必须填报状态数据统计报表。
二、统计时限各项状态数据的统计时限:“自然年度”自当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教学年度”自当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
普通高校,自然年度统计时限为2006年、2007年、2008年,教学年度统计时限为2006~2007学年、2007~2008学年、2008~2009学年(其中2008~2009学年统计截止时限为2009年6月20日)。
独立学院,自然年度统计时限为2007年、2008年、2009年,教学年度统计时限为2006~2007学年、2007~2008学年、2008~2009学年。
三、定量标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各项定量标准,如综合、师范院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5000元,是面向学校整体而言。
本次评估为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不同,其要求也不尽相同。
在实际评估时,将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专业建设管理方面的文件,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标准及教学工作中能否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等综合考虑。
四、填报任务专业评估下发的表格有两种:一是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由各本科专业负责填报,学校存留,供专家进校考察核实;二是状态数据统计报表,是学校教务处或者评建办在收集各专业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的基础上,汇总整理形成的报表,该报表需报送教育厅。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一、教学团队建设1.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具备相应学历和岗位资格要求;2.教师具备较高的学科素养和教学水平,能够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灵活运用各种教学资源;3.教师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参与学科研究和教学;4.学校支持教师的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提供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机会。
二、课程建设和教学内容1.课程设置合理,符合行业需求和学生发展需求;2.课程结构科学、知识点明确,能够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3.教材选择恰当,内容更新及时,能够反映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4.教学内容涵盖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三、教学方法和手段1.教学方法多样化,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资源,例如讲授、实验、实践、研究等;2.教学设计符合学科特点,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探究和创新能力;3.教学过程中注重与学生的互动和沟通,能够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4.教学评估方法科学,能够全面、客观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
四、教学质量保障机制1.学校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包括教师教学考核、课程评估和学生评价等;2.学校加强对教师的教学指导和培训,及时提供教学资源和支持;3.学校注重教学和创新,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改项目;4.学校加强与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合作,提供实践机会和就业支持,帮助学生更好地就业和发展。
以上只是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的简要介绍,具体的评估工作还需要根据各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学校在进行评估工作时,应根据指标和要求,积极改进教学质量,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教学水平,为培养高质量的人才做出贡献。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问答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启动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作出重要指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高等教育评估改革,特别是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方案》的出台,对于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全面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任务。
2020年,中央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
立足时代、面向未来,统筹谋划新一轮审核评估,对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引导高校坚定正确办学方向、抓实人才培养质量“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高等教育评估是《高等教育法》法定任务,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0年实践证明,评估对推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保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审核评估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研制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构建中国特色、符合时代需要的审核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校内校外协同联动的诊断改进机制,是加快实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制度化、长效化的紧迫任务。
三是切实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
上轮审核评估在引导高校“强内涵、促特色”方面作用明显,评估理念标准已在战线形成广泛共识,成为高等教育评估的品牌,并在国际上产生积极影响。
但还存在评估推动高校建立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力度不够、评估分类不明确、评估结果刚性不强、评估整改乏力等不足,迫切需要在传承经验的基础上,对审核评估工作进行改革创新。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了书桌上,我的思绪也随之展开。
经过十年的方案写作磨砺,我已经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方法和体系。
现在,就让我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为主题,用意识流的方式,为你展现一场方案的创作过程。
一、评估目的我们得明确评估的目的。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旨在全面了解和掌握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推动高校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这个目的,就像是导航仪,为我们指明方向。
二、评估对象我们要明确评估的对象。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对象是全国各地普通高等学校,包括综合性大学、工科类院校、文科类院校等。
这就要求我们在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不同类型高校的特点,量身定制评估方案。
三、评估指标1.教学计划:评估教学计划是否符合教育部门的要求,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
2.教学资源: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设施、教学手段等,评估其是否满足教学需求。
3.教学过程:关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建设等方面,评估教学质量。
4.教学效果:通过学生满意度、就业率等数据,了解教学成果。
5.教学改革:评估高校在教学改革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6.管理水平:评估高校教学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
四、评估方法1.实地考察:深入高校,了解教学实际情况。
2.问卷调查:收集学生、教师、管理人员等对教学工作的评价。
3.访谈:与高校领导、教师、学生等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教学现状。
4.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找出教学工作的优点和不足。
五、评估流程1.准备阶段:制定评估方案,确定评估指标,成立评估团队。
2.实施阶段:按照评估方案进行实地考察、问卷调查、访谈等。
3.分析阶段: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4.反馈阶段:向高校反馈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
5.改进阶段:高校根据评估报告,制定整改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六、评估结果处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方案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方案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方案(试行)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鄂教高[2007]3号)、《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07]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精神制定。
本方案适用于省属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中除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省品牌专业点和立项建设的品牌专业点外的所有普通本科专业(至少有一届毕业生)。
一、评估目的专业是高等学校的办学基础,专业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开展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旨在全面、客观地了解湖北省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业的教学情况,为省教育厅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为高校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加强专业改造与整合提供依据;促进高校进一步重视本科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办出特色;为社会用人单位择人、用人提供参考信息。
同时,也为各高等学校接受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综合评估、有关专业评估或专项评估奠定基础。
二、指导思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注重对各本科专业的共性要素(教学基本条件、专业基本建设和管理基本规范)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坚持数据先行,重视事实判断,力求做到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公开透明,严格控制评估误差,确保评估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评估的激励与导向、检测与诊断、反馈与改进、决策与调控等多种积极功能。
三、评估内容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是按照本科专业教育教学目标和一定的价值标准,对本科专业的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的价值判断。
湖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价

师资队伍[6]整体结构基本合理;专任教师[7]中具有高级职称和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比例分别达到30%;有副教授以上的专业带头人和人才梯队,发展趋势好
3.2主讲教师情况
0.4
符合岗位资格[8]教师的比例达100%,55岁(含)以下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均为本科生授课达100%,主干课程教学队伍稳定,教学效果整体较好
2.3专业图书与网络资源
0.2
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中外文图书、期刊[4]、电子图书资源[5],能满足教师的日常教学、科研和学生专业学习需要;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使用较好
2.4教学经费
0.3
实习经费、毕业论文(设计)经费、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等足额安排到位,满足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需要
3.师资
队伍
3.1队伍建设状况
4.2教材选用与建设
0.3
执行学校教材选用和评估制度严格,主干课程选用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和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使用效果较好;能结合实际编写有本专业特色的教材
4.3教学方法与手段
0.3
积极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有一定成效;必修课应用多媒体授课[9]的课时不低于10%,且效果较好
5.实践
教学
5.1实践教学体系
0.5
培养方案[1]反映培养目标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的提高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学计划符合本专业教育教学规律,执行情况较好
2.专业基础条件
2.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0.2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的配置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更新情况较好
2.2实践教学基地
0.3
有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3],场地、设施及指导教师满足本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
0.4
设计合理,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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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方案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方案(试行)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鄂教高[2007]3号)、《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07]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精神制定。
本方案适用于省属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中除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省品牌专业点和立项建设的品牌专业点外的所有普通本科专业(至少有一届毕业生)。
一、评估目的专业是高等学校的办学基础,专业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开展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旨在全面、客观地了解湖北省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业的教学情况,为省教育厅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为高校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加强专业改造与整合提供依据;促进高校进一步重视本科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办出特色;为社会用人单位择人、用人提供参考信息。
同时,也为各高等学校接受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综合评估、有关专业评估或专项评估奠定基础。
二、指导思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注重对各本科专业的共性要素(教学基本条件、专业基本建设和管理基本规范)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坚持数据先行,重视事实判断,力求做到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公开透明,严格控制评估误差,确保评估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评估的激励与导向、检测与诊断、反馈与改进、决策与调控等多种积极功能。
三、评估内容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是按照本科专业教育教学目标和一定的价值标准,对本科专业的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的价值判断。
本次评估内容,设立有建设规划与培养方案、专业基础条件、师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内容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7项评估指标,计20个主要观测点。
其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评估指标主要观测点1.建设规划与培养方案1.1 专业设置 1.2 专业建设规划 1.3 人才培养方案2.专业基础条件2.1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2.2 实践教学基地2.3 专业图书与网络资源 2.4 教学经费3.师资队伍3.1 队伍建设状况 3.2 主讲教师情况 3.3科学研究水平4.课程建设4.1课程体系 4.2 教材选用与建设 4.3 教学方法与手段5.实践教学5.1 实践教学体系 5.2 实验、实习和实训6.教学管理6.1 教学规章制度执行 6.2 教学质量监控7.人才培养质量7.1 学生专业素质水平 7.2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7.3 社会评价关于各项指标的评估标准、内涵说明,详见本方案附件一和附件二。
四、实施办法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采取学校全面自我评估与教育厅专家组抽样评估相结合、资料查阅与现场考察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等方式方法进行。
(一)学校自我评估省属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各独立学院,要在认真学习本评估方案、准确掌握评估标准、全面深入调查研究、科学总结专业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以本科专业为单位,填写《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汇总形成《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状态数据统计报表》(以下简称《状态数据统计报表》),并向省教育厅报送《状态数据统计报表》,同时在校园网站上发布。
在省教育厅随机抽取确定评估的专业后,参评专业须完成《专业自评报告》,同时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分类整理工作。
关于学校专业评估工作和评估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方案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和附件六。
(二)专家组实地考察专家组实地考察将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环节有:1、查阅材料。
专家相对集中,审阅《专业自评报告》、《状态数据统计报表》和《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抽样调阅被评专业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考试试卷、实验实习报告,形成“专题考察评估意见”,并对各“主要观测点”的“达标”情况进行初步认定,同时拟出需进一步深入查证或质疑的问题。
2、实地考察。
专家相对分散,采取抽样随堂听课、走访部门或单位、召开相关座谈会等方式,就需进一步查证的指标或存疑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验证性考察。
3、形成意见。
专家集中研讨,独立评估打分,形成结论建议,并提出“指标考察评估意见”。
关于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工作规程,我厅将另行文规定。
五、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分“合格”、“暂缓通过”和“不合格”三种。
评估结论标准:以七项“评估指标”计,凡六项(含)以上指标合格者,结论为“合格”;凡有二项指标不合格者,结论为“暂缓通过”;凡有三项及以上指标不合格者,结论为“不合格”。
专家组评估结论建议,经湖北省高等学校专业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报省教育厅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若学校对评估结论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申诉,由省教育厅责成湖北省高等学校专业建设与管理委员会调查核实后,提出仲裁意见。
六、结果处理对于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专业,将给予“撤销专业”处理。
对于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的专业,限期1年整改,整改期间给予其“限制招生”、“学校一年内不得增设新的本科专业”的处理。
若经专家组复评确认合格,可予以“合格”;复评仍“不合格”者,给予“撤销专业”处理。
七、工作进度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工作自本方案公布之日启动,至2010年6月底完成。
整个评估工作分以下步骤实施。
(一)评估方案试测2009年3月~4月,选择个别高校有代表性的专业进行试评,以校验方案,修订评估操作细则。
(二)学校全面自评普通本科院校,完成时段为2009年元月~2009年6月底;独立学院,暂定完成时段为2009年元月~2009年12月底。
1、培训指导。
省教育厅将对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各独立学院开展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培训,重点就评估指标内涵、数据统计口径等进行解读、答疑,并视不同类型院校进行分类指导。
2、自评自建。
参评高校根据本评估方案及评估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开展专业评建工作,填写《状态数据统计报表》和《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向省教育厅报送《状态数据统计报表》。
3、评估准备。
有关高校组织被省教育厅抽查的专业完成《专业自评报告》和评估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做好接受省教育厅专家组进校考察的准备工作。
(三)专家考察评估普通本科院校,完成考察评估时段为2009年9月~2009年12月;独立学院的考察评估时段另行确定。
1、专家培训。
省教育厅组织评估专家开展评估工作培训,使全体专家明确评估目标与任务,熟悉评估方式与方法,掌握评估标准与规程,了解专家职责与要求。
2、实地考察。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各专家组分别进入被评高校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形成建议性评估结论,经湖北省高等学校专业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教育厅审定。
实地考察与评估时间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四)评估信息处理普通本科院校,完成信息处理时段为2010年元月~2010年2月;独立学院另行确定。
1、湖北省高等学校专业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对各专家组的建议性评估结论进行审议,作出结论意见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审定后公布。
2、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部属高校评估机构,对专家组考察评估形成的各种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综合分析,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形成反馈意见,提供给省教育厅、参评高校和被评专业,供管理决策和改进工作参考。
八、评估要求(一)对评估学校的要求1、认真学习文件,提高意义认识各高校应组织各专业的教师认真学习评估工作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使大家充分了解开展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的目的和意义,明确评估的原则和要求,熟悉评估的内容和方法,以正确的态度投入到评估活动中来。
2、坚持常态运行,突出过程效应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应与日常教学和专业建设工作结合进行,并坚持在自然状态下开展,注意发挥评建工作的过程效应。
专业评建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3、准确把握标准,严格材料规范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相关教学单位及各专业具体负责评建工作的人员,应充分理解评估指标内涵,严格掌握评估标准和数据统计口径,明确各类评估材料间的关系及形成规范,努力做到:《状态数据统计报表》客观、准确、完整、规范;《专业自评报告》观点明确、依据充足、结果可靠、文风朴实;《备查档案材料》项目完整、内容精要、佐证有力、原始性强。
(二)对评估专家的要求专家组成员由省教育厅聘任,并代表省教育厅对学校依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和考察意见对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决策,以及对学校的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起着重要作用。
全体专家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学习领会评估文件精神,掌握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标准,严格执行评估操作规程,自觉遵守评估工作纪律,高质量地完成考察评估任务。
附件: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2、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标准内涵说明3、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学校评建材料形成规范4、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状态数据统计报表5、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6、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学校提供备查档案材料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