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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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资料的日常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的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资料管理工作。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资料办”):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参建单位共同完成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2. 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项目施工过程中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 各部门、各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资料办和项目经理部完成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四、竣工资料的管理要求1. 竣工资料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编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 竣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图设计文件;(2)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3)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4)施工记录及施工日志;(5)施工检验及验收记录;(6)施工质量保证资料;(7)施工安全保证资料;(8)施工环境保护资料;(9)施工资料移交清单;(10)其他相关资料。

3. 竣工资料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编制:(1)格式规范:竣工资料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格式规范、内容完整;(2)文字清晰:竣工资料中的文字应清晰、工整,无错别字、漏字、多字等现象;(3)数据准确:竣工资料中的数据应准确无误,符合实际情况;(4)图表清晰:竣工资料中的图表应清晰、美观,便于查阅。

五、竣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竣工资料的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施工资料。

2. 资料办应定期对施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 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流程:(1)项目经理部负责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2)资料办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3)项目经理部根据审核意见,对资料进行补充、完善;(4)资料办对完善后的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竣工资料。

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竣工验收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建设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竣工档案等内容。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并健全公司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

第二章竣工验收资料管理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编制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质量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将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保存,并按要求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资料管理过程中,应当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篡改、造假。

第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检查和整理,及时更新和补充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对竣工验收资料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章竣工档案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竣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资料完成后一个月内,将竣工档案归档保存,并按要求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编制竣工档案目录,明确档案资料包括内容和存放位置,便于管理和查找。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竣工档案的检查和整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新。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竣工档案进行备份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对竣工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将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根据《档案法》《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编制、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 公司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工作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机构1. 公司设立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全面的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包括主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负责决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公司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工作。

2.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机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具体负责人员,分工明确,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工作。

三、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编制1.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应按照《工程档案归档管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验收记录、竣工报告等相关资料。

2.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由项目部门负责编制,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核和确认,主管领导批准后,归入公司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系统。

四、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整理1.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应在完成验收后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整理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卷宗编号、文件分类、归档顺序等工作。

五、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保管1.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读。

2. 档案室设有专门的工程项目竣工档案保管区域,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定期进行巡检和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六、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利用1. 公司各相关部门有权利使用工程项目竣工档案,但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

2.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应保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有篡改、涂改等行为,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浅谈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规范化

浅谈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规范化

浅谈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规范化摘要: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竣工资料管理是不可缺少的部分。

根据工程竣工的实际验收情况,对工程资料进行合理的分配,对工程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不全、内容不充实、移交不到位等情况进行分析,准确的判断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建设规范管理要求,不断提升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建设,实现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验收分配。

本文将针对工程竣工相关资料进行有效的管控,结合其实际的规范化要求,不断提升工程资料的综合化管理。

关键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工程竣工资料管控分析过程中,结合工程项目的施工规范标准要求,分析工程竣工资料的相关管理过程。

按照工程资料、工程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实施等内容进行分析,加强工程资料的规范建设,调整施工操作标准和重点,提升资料的规范化建设。

1 工程竣工中资料管理不足问题分析工程资料规范管理过程中,需要根据工程相关重点进行分析,准确的判断工程竣工验收的过程,对工程竣工交付的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其中的价值。

如果验收不当,会影响工程资料档案的规范管理,直接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顺利开展。

1.1工程验收设计标准不规范工程施工资料纸张不符合验收归档的标准,使用非专业的纸张,在归档验收过程中,整理、装订不当,文件材料质量受到影响,竣工验收资料无法满足工程验收的设计规范性。

1.2书写不规范工程验收原始文字书写不合理,使用的墨水笔稳定性差,复写纸质量差,审批人员使用普通墨水笔,原始资料书写潦草、不清晰,纸面不平整。

文字在记录使用过程中,没有使用专业的工程归档记录模式,表格、图样记录潦草,没有使用必要的绘图工具,涂改随意,无责任人签字。

1.3资料归档不全工程归档的资料一些缺乏验收报告、缺乏监理报告、验收说明书、竣工图与设计图、施工图没有准确的核对,原始资料验收对比分析不全等。

1.4规范不到位工程原始验收的资料没有进行必要的分类,没有成册卷目,记录字迹潦草,竣工图纸不签字、不盖章。

资料没有进行编号目录分析,没有确定验收日期标准。

工程竣工施工资料管理(3篇)

工程竣工施工资料管理(3篇)

第1篇一、工程竣工施工资料管理的重要性1. 确保工程质量:通过施工资料管理,可以全面了解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 保障工程安全:施工资料记录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事故处理等情况,有助于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 促进施工进度:施工资料管理有助于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4. 便于后期维护:工程竣工后,施工资料为后期维护提供了依据,有助于提高维护质量和效率。

5. 为工程结算提供依据:施工资料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有助于保障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工程竣工施工资料管理的具体措施1. 制定完善的施工资料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资料的管理范围、内容、要求、责任等,确保施工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2. 建立施工资料台账:对施工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确保施工资料的可追溯性。

3. 严格执行施工资料填写、审核、归档程序:确保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加强施工资料保管:对施工资料进行分类存放,采取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施工资料的安全。

5. 定期检查施工资料:对施工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施工资料的质量。

6. 培训施工资料管理人员:提高施工资料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确保施工资料管理的有效性。

7. 利用信息化手段:采用电子档案、云计算等技术,提高施工资料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8.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施工资料与其他相关资料(如设计、监理、验收等)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9. 完善施工资料移交手续: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办理施工资料移交手续,确保施工资料完整、准确、及时地传递给相关部门。

10. 定期对施工资料进行评估: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资料管理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施工资料管理。

总之,工程竣工施工资料管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维护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1. 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

2. 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订单、合同、质量、安全等资料编制。

3. 规范性要求1.工程竣工资料必须按照结构设计图进行编制,包括静态、动态、水电安装等各方面资料,按《建筑工程竣工与验收标准》,对竣工资料进行评估。

2.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所有竣工资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存档备份,并进行完备齐全的归档。

3.工程竣工资料归档要求完备齐全、精确规范、准确无误、内容真实可靠。

4.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图样制品、设计计算书、竣工报告、竣工图集、验收报告、安全生产资料、保修手册等资料,并在归档时进行分类、整理。

4. 管理程序1.组织编制:竣工资料编制要在总工程验收之前,由工程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资料编制,由总工程师负责审核、签字确认。

2.归档管理:资料归档负责人负责将各类竣工资料分类整理清楚后,按照项目归档目录进行归档,并定期进行盘库。

3.监理审核:竣工资料编制一次完成,应当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进行初审后,再进行复审确认,以确保所有竣工资料完备齐全、精确规范、准确无误、内容真实可靠。

4.质量管理:资料编制的质量重要保证,草图必须经过专业设计人员审核确认后,始能够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施工标准。

5.档案管理:竣工资料归档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档案管理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档案保护或出借。

5. 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流程图流程图流程图6. 其他本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及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强本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本制度的要求,切实抓好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工作。

实现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的探讨

实现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的探讨
科 学 进步

陈伟 惠
( 广 东水 电 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广 东 增城 5 l 1 3 4 0 ) 摘 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工程建设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不断引起人们的关注。 目前 , 工程竣工资料 出现 不规范的状 况, 比如说 , 竣工资料书写不规范、 纸 张标准 不规范、 文据 不准确 和内容 不充 实、 移 交不及 时等 不 良现 象 目益剧增。因此, 工程 竣工资料管理 必须抓 紧对竣
2 . 3 不规范的竣工资料会增加编制工作难度 整理不规范、 编制不完善的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难度大, 对 建设T 程 竣 工 资料 的管 理 带 来 了 不 小 的压 力 。 冈此 , 竣 工 资 料 的规 范 化 管 理 势 在 必 行, 必须 紧抓 竣 工 资 料 的 规 范化 管 理 。 2 . 4 竣工资料不规范的原 因众多 T程竣 T资料出现 I 二 文中众多不规范现 象的原 因有很多,其主要原凶 町归纳 为两 点。 其 一, 有天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不重视对竣工资料的规范化 管理; 其 二, 工程编 制人 员不清楚竣工资料在 形式 和内容上的要求 , 不熟 悉 竣 工 资 料 的备 置 方 法 , 而 且他 们 工 作 行 为 散 乱 , 导 致 竣 工 资 料 出现 众 多不 规
范 的 不 良现 象 。
3 .实现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 的探讨 工程建设项 目想要搞好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 ,亟需解决竣 工资料 出现 的众多问题, 因此 , 必须提高竣工资料规 范化 的认 识, 建立规范化 的管 理制度 ,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工程竣工资料管理 的规范化 。 3 . 1 提高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的认识 上文中着重提到了工程竣 T资料管理规范化 的必要性,整个建 设过程 t 竣 工 资料 规 范 化 管 理 尤 为重 要 , 必 须利 用 多种 形 式 对 竣 工 资 料 管 理 加 以 宣传 , 逐 步 提 高 竣 工 资料 规 范化 管 理 的 认识 。 实现 竣 工资 料 规 范 化 管 理 的 关 键在于提高有关人员思想 认识 ,从思想上 让他们意 识到竣工资料规 范化 管 理的重要性 , 将规范化管理 的必要性深入 到他们的每 一 步工作 当中。 随着工 作人员 的思想认识的提 高,他们执行竣工 资料规范化管理 的 自觉性 自然而 然得到提高 , 在实际工作 【 } 1 真正体现规 范化管理 的重要性, 使竣工资料管理 规 范化 得 到 工 作 人 员 的 重视 3 . 2 建市规范化 的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在T程建设 幸 J J 期,必须要建立完善 的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 使有关人员清 楚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要求 , 在 实际操 作中按照要求严格执 行, 从而实现竣工 资料管理规范化。 建设单位 建 立的工 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 办法 , 必须具备统一的编制细则和要求 , 约束彳 『 天人 员不 良的工作行为, 为实现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打好基础。 3 . 3 加 强 对 施 工单 位 的监 督 对 丁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国家何干 H 芙规 定,建设单位 的工程竣T 资料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此, 建设单位开工前, 设汁单位 、 建 设 单 位 和 舱理 单 位 必 须共 同审 查 承 包单 位 的竣 工 资 料 编 制 措施 , 以便 保证 竣 T资料管理的规范化 。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必须加强对施工单位 的监 督, 做好监督、 指导及检查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防止漏项, 逐步 实现工程竣T 资料 规 范 化 管 理 。 3 4 抓好竣工资料 的验收关 T程建设完毕验 收阶段 , 必须对丁程竣T资料进行伞面检 查, 查看资料 的编制和整理情况, 符合规定的才能 以结算工程量。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加强资料归档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竣工资料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的各类文件、图纸、报告、资料、证书、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竣工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完整性、方便查询、保密性和便于长期保存。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落实管理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竣工资料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的宣传和落实工作,确保全面贯彻执行。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归档和整理第九条工程项目竣工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整理和归档竣工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竣工资料应当按照文件编号、归档号等方式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

第十一条竣工资料应当采用数字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确保资料的安全和方便查询。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子档案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竣工资料归档审核制度,确保归档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竣工资料的管理和利用第十四条竣工资料管理人员应当保管好竣工资料,严格管控资料的借阅和使用。

第十五条资料借阅应当经过审核并签字确认,不得随意借阅和复印资料,确保资料的安全和机密性。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竣工资料的利用和应用,发挥资料的作用,促进技术创新和经验共享。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竣工资料共享平台,便于不同项目之间的资料共享和交流。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积极推动竣工资料的开放和公开,服务于社会和行业发展。

第四章竣工资料的长期保存和保密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竣工资料长期保存制度,对重要的竣工资料进行永久保存。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竣工资料保密制度,对涉密资料应当严格管理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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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建设部文件建城(2002)221号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现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建城〔1994〕469号)同时废止。

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2年9月28日印发第二部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凡参加上述工程的有关单位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减内容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第四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

第五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按本规定的统一表格、表式(见附件)填写;未规定统一表格、表式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作出规定。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六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保存,其他参建单位按其在工程中的相关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七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技术文件。

第八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应按本规定中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完整真实。

第九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中,应由各岗位责任人签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

工程竣工,文件组卷成册后必须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并单位公章。

第十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技术文件中按有关规定签署意见。

实行监理的工程应有监理单位按规定对认证项目的人证记录。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施工技术文件进行预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收到施工技术文件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验收意见,七个工作日内不提出验收意见,视为同意。

第十二条不得任意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损毁或丢失文件,对于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而造成文件不符合真实情况的,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第十三条施工组织设计(一)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中型的工程应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分部位、分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并须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要求办理)。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

(三)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工程要求、参建单位等。

2、施工平面布置图。

3、施工部暑和管理体系:施工阶段、区划安排;进度计划及工、料、机、运计划表和组织机构设置。

组织机构中应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责任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及其它各部门主要责任人等。

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主要措施、办法及工序、部位、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5、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

6、安全措施。

7、文明施工措施。

8、环保措施。

9、节能、降耗措施。

10、模板及支架、地下沟槽基坑支护、降水、施工便桥便线、构筑物顶推进、沉井、软基处理、预应力筋张拉工艺、大型构件吊运、混凝土浇注、设备安装、管道吹洗等专项设计。

第十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

(一)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会审并按单位工程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

没计单位应按施工程序或需要进行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要点、补充说明、注意事项等,并做交底纪要。

(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技术交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及工序施工交底。

各种交底的文字记录,应有交底双方签认手续。

第十五条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

(一)一般规定1、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出厂检(试)验报告,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2、合格证书、检(试)验报告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印章方为有效,并注明使用工程名称、规格、数量、进场日期、经办人签名及原件存放地点。

3、凡使用新技术、新工序、新材料、新设备的,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和生产许可证。

产品要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

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试)验。

4、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在使用前必须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合格方可使用。

5、对按国家规定只提供技术参数的测试报告,应由使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对技术参数进行判别并签字认可。

6、进场材料凡复试不合格的,应按原标准规定的要求再次进行复试,再次复试的结果合格方可认为该批材料合格,两次报告必须同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7、必须按有关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其记录,汇总表纳入施工技术文件。

8、总含碱量有要求的地区,应对混凝土使用的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等的含碱量进行检测,并按规定要求将报告纳入施工技术文件。

(二)水泥1、水泥生产厂家的检(试)验报告应包括后补的28天强度报告2、水泥使用前复试的主要项目为:胶砂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等。

试验报告应有明确结论。

(三)钢材(钢筋、钢板、型钢)1、钢材使用前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材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如需焊接时,还应做可焊接性试验,并分别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

2、预应力混凝土所用的高强钢丝、钢绞线等章拉钢材,除按上述要求检验外,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外观检查。

3、钢材检(试)验报告的项目应填写齐全,要有试验结论。

(四)沥青沥青使用前复试的主要项目为:延度、针入度、软化点、老化、粘附性等(视不同的道路等级而定)。

(五)涂料防火涂料应具有经消防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材料。

(六)焊接材料应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焊性试验报告。

(七)砌块(砖、料石、预制块等)用于承重结构时,使用前复试项目为:抗压、抗折强度。

(八)砂、石工程所使用的砂、石应按规定批量取样进行试验。

试验项目一般有:筛分析、表面密度、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等。

结构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还应按要求加做压碎指标值等相应项目试验。

(九)混凝土外加剂、掺和料各种类型的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使用前,应按相关规定中的要求进行现场复试并出具试验报告和掺量配合比试配单。

(十)防水材料及粘接材料防水卷材、涂料、填缝、密封、粘接材料,沥青马蹄脂、环氧树脂等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抽样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十一)防腐、保温材料其出厂质量合格证应标明该产品质量指标、使用性能。

(十二)石灰石灰在使用前应按批次取样,检测石灰的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

(十三)水泥、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1、混合料的生产单位按规定,提供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书。

2、连续供料时,生产单位出具合格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7天。

(十四)沥青混合料沥青混合料生产单位应按同类型、同配比、每批次至少向施工单位提供一份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连续生产时,每2000吨提供一次。

(十五)商品混凝土1、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应按同配比、同批次、同强度等级提供出厂质量合格证书。

2、总含碱量有要求的地区,应提供混凝土碱含量报告。

(十六)管材、管件、设备、配件1、厂(场)、站工程成套设备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设备安装使用说明等。

工程竣工后整理归档。

2、厂(场)、站工程的其它专业设备及电气安装的材料、设备、产品按现行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进行进场检查、验收,并留有相应文字记录。

3、进口设备必须配有相关内容的中文资料。

4、上述1、2两项供应厂家应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

5、混凝土管、金属管生产厂家应提供有关的强度、严密性、无损探伤的检测报告。

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十七)预应力混凝土张拉材料1、应有预应力锚具、连接器、夹片、金属波纹管等材料的出厂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

2、设计或规范有要求的桥梁预应力锚具,锚具生产厂家及施工单位应提供锚具组装件的静载固性能试验报告。

(十八)混凝土预制件1、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梁、板、墩、柱、挡墙板等预制构件生产厂家,应提供相应的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基本质量保证资料。

如:钢筋原材复试报告、焊(连)接检验报告;达到设计强度值的混凝土强度报告(含28天标养及同条件养护的);预应力材料及设备的检验、标定和张拉资料等。

2、一般混凝土预制构件如栏杆、地袱、挂板、防撞墩、小型盖板、检查井盖板、过梁、缘石(侧石)、平石、方砖、树池砌件等,生产厂家应提供出厂合格证书。

3、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十九)钢结构件1、做为主体结构使用的钢结构构件,生产厂家应依照本规定提供相应的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基本质量保证资料。

如:钢材的复试报告、可焊性试验报告;焊接(缝)质量检验报告;连接件的检验报告;机械连接记录等。

2、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二十)各种地下管线的各类井室的井圈、井盖、踏步等,应有生产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二十一)支座、变形装置、止水带等产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设计有要求的复试报告第十六条施工检(试)验报告(一)凡有见证取样及送检要求的,应有见证记录、有见证试验汇总表。

(二)压实度(密度)、强度试验资料1、填土、路床压实度(密度)资料(1)有按土质种类做的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量试验报告。

(2)有按质量标准分层、分段取样的填土压实度试验记录。

2、道路基层压实度和强度试验资料(1)石灰类、水泥类、二灰类等无机混合料基层的标准击实试验报告。

(2)有按质量标准分层分段取样的压实度试验记录。

(3)道路基层强度试验报告。

①石灰类、水泥类、二灰类等无机混合料应有石灰、水泥实际剂量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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