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规和石化规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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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化规》和《建规》对于仓库防火间距的差异

关于《石化规》和《建规》对于仓库防火间距的差异

《石化标准》和《建规》
对于仓库防火间距的差异
一、甲类液体仓库对外部的防火间距差异:
甲类液体仓库对外部防火间距对比表
注2:从上表可见,甲类液体仓库对外防火间距《石化标准》要求高于《建规》;
甲类液体仓库对内部防火间距对比表
注1:红色字体表示间距较高,绿色字体表示两本规范一致;
注2:从上表可见,甲类液体仓库对内防火间距《石化标准》要求基本高于《建规》。


丙类液体仓库对外部防火间距对比表
注1:红色字体表示间距较高,黄色背景表示两本规范一致;
注2:从上表可见,丙类液体仓库对外防火间距《石化标准》要求高于《建规》;
丙类液体仓库对内部防火间距对比表
注1:红色字体表示间距较高,绿色字体表示两本规范一致;
注2:从上表可见,丙类液体仓库对外防火间距《石化标准》要求高于《建规》。

《建规》《石化规》和《精化规》在项目设计时合理选用

《建规》《石化规》和《精化规》在项目设计时合理选用

原则危化品项冃设计时合理选用规范标准,既能保证项目安全下最经济,又能避免含糊不清现象,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保证项目长、满 、优高效生产运行。
关 键 词 :规范标准;受控状态;应用性;分析及研究
中图分类号:TQ0 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0460(2021) 05-1253-04
Reasonable Selection of "Construction Regulations'*, "Petrochem ical R egulation s" and "R efin ed Chem ical R egu latio n s" in the Design o f P roject
第 50卷第5 期
当 代化工
Vol.50, No.5
2021 年 5 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ntemporaryChemicallndustry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May,2021
《建 规 》《石 化 规 》和 《精 化 规 》 在项目设计时合理选用
可燃液体泄M 后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情况” 品名录》7 4 种的危险化学品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
③ 危险化学品设计、评价单位应对建设项目的爆炸 危险化学品名录》1 4 种的危险化学品_国家安监总
性予以分析,确定是否具有爆炸危险性。对于具有 局 解 读 时 将 6 0 种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在温度
爆 炸 危 险 性 的 建 设 项 目 要 严 格 执 行 安 监 总 管 5 20 t 和标准大气压条件下分为六类別的危险化学
8 ) 危 险 化 学 品 “两重点一重大”。政府安监部

建规、石化规、油库规的区别和关系比较(2011年8月24日)

建规、石化规、油库规的区别和关系比较(2011年8月24日)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甲 A:15℃时的蒸汽压力﹥0.1Mpa 的烃类 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 甲 B:Ft﹤28; 乙 A:28≤Ft≤45;乙 B:45﹤Ft﹤60; 丙 A:60≤Ft≤120;丙 B: Ft﹥120;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02)
安全距离,有防火堤的油罐区从防火堤中 心线算起;无防火堤的覆土油罐从罐室内 壁算起;油品装卸区从装卸车(船)时鹤 管口的位置或泵房算起;与爆破作业场地 (如采石场)从石油库围墙算起。
点是边到边; 《石化规》 防 火距离的起 始点基本也 是边到边; 但 到相邻工厂 以围墙或用 地边界线至。
3
防火距离 的起始点
油品闪点 Ft(℃) 甲:Ft﹤28; 乙 A:28≤Ft≤45;乙 B:45﹤Ft﹤60; 丙 A:60≤Ft≤120;丙 B: Ft﹥120;
备注
以闪点 28、 45 、 60 、 120 ℃为界 限划分。
4
丁、戊类分类 依据(按闪点 分)
5
消防给水 通风和空 气调节 电气
6
7
8
防爆
9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排烟、防烟
最小距离计算。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储 罐外壁、堆垛外缘算起,但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 距离不应小于 10m。
标准 序号 项目
甲、乙、丙、 甲:Ft﹤2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乙:28≤Ft﹤60; 丙:60≤Ft;可燃固体; 丁:难燃烧物品; 戊:不燃烧物品。
序号
标准 项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9 层及 9 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 建筑) ;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24m 的公共建筑;3、建筑高度 大于 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4、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 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5、厂房;6、仓库;7、甲、乙、

石化工程管理规范解读(通用)

石化工程管理规范解读(通用)

石化工程管理规范解读石化工程是一项涉及石油和化学工业的关键领域,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石化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石化工程管理规范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石化工程管理规范进行解读,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并有效实施这些规范。

一、石化工程管理规范的基本概述石化工程管理规范是由相关单位和专家共同制定,旨在确保石化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各个环节能够按照科学、规范的要求进行。

这些规范包含了详细的技术标准、操作指南和管理流程,涵盖了工程建设、设备运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二、石化工程设计与建设管理规范解读石化工程设计与建设管理规范是在石化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关键性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设计、项目管理、施工监督和验收等方面。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设计应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三、石化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规范解读石化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规范是确保石化工程设备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基础。

该规范包含了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要求、事故应急处理、设备检修与保养等内容。

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按照规范进行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四、石化工程安全防护规范解读石化工程安全防护规范是保障生产人员和设备安全的重要环节。

这些规范涵盖了劳动保护、防火防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现场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在工程实践中,必须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石化工程环境保护规范解读石化工程环境保护规范是为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

其中包括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要求、环境监测和监管制度等。

在实际操作中,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处理废物和污染物,保护周围自然环境。

六、总结与展望石化工程管理规范的实施对于石化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本文对石化工程管理规范的解读,相信读者已经对这些规范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不断提升石化工程管理的水平。

2石化规与建筑设计规范

2石化规与建筑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与《建规设计规范》关系二防火间距及其他与《建规》关系1《建规》"母规"——工业、民用工程建筑系列设计防火规范的基本准则。

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精细化工等设计防火规范以《建规》的原则规定制定。

--- 《石化规》3.0.3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建规》的有关规定执行;5. 1. 1-3建筑物的构件耐火极限应符合《建规》的有关规定。

5. 7.1屮、乙、丙类设备或有爆炸危险性粉尘、可燃纤维的封闭式厂房和控制室等其他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内部装修及空调系统等设计均应按《建规》有关规定执行。

5. 7.2散发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场所,其火灾危险性类别和爆炸危险区范圉的划分应按《建规》的规定执行。

表4. 2. 12条文说明:当两套装置的控制室、变配电所、办公室相邻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执行《建规》。

对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本规范未作规定的均按《建规》执行。

8.11.8建筑物内消防设计,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按《建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2石化企业防火设计“宜从其规定”《建规》“虽涉及面广,但也很难把各类建筑设备的防火内容和性能要求、实验方法等全部包括其中,只能对其一般防火问题和建筑消防安全所需的基本防火性能作出规定S所涉及厂房(仓库)的内容不是特指属于哪种类型的企业,“炼油、石油化工等露天生产装置区,它们专业性强,防火要求特殊,与一般建筑设计不同•••・,未考虑这些建筑的具体防火设计趴当有专门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S*对相邻企业之间防火间距,露天或半露天厂房(开敞式或半开敞式)之间防火间距未作规定;*储罐区(组)规模差异——可燃液体罐区(组)容量《建规》表4. 2.1 一个罐区或堆场的总储量一封顶《石化规》工厂罐组总容积:固定顶》12万In3、浮顶》60万m3 (单罐15万);表4. 2. 12 单罐最大罐容积一上不封顶。

表4. 2. 12工厂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液化烧罐区容量《建规》数个储罐的容积大于3000m3时,应分组布置,组与组相邻储罐之间《20m;《石化规》罐组隔堤内各储罐容积之和不宜大于8000m3,单罐容积≥5000m3时应每一个一隔。

关于石化规和建规的差异

关于石化规和建规的差异

关于《石化规》和《建规》的差异(2)(2)关于《石化规》和《建规》防火间距标准的主要差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以下简称《建规》)于2018年10月1日起颁布实施;《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 (2018年版))(以下简称《石化规》)于2019年4月1日起颁布实施。

一、两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不一致:1、《建规》适用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防火设计;2、《石化规》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二、企业对外间距要求不一致(以甲类建构筑物为例):1、《建规》中甲类厂房与甲类厂房防火间距为12米;甲类仓库与甲类厂房防火间距15米;甲乙类储罐区与甲类厂房仓库等防火间距25米(上述防火间距不区分企业内部间距和企业对外间距);2、《石化规》中的〃石油化工企业〃对外间距区分〃与相邻不同类工厂〃、〃与同类企业〃、〃与石化园区的公共设施〃三大类;其中〃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不同类工厂〃:甲乙类工艺装置与相邻工厂(围墙或用地边界线)防火间距50米(相对于《建规》的12 米、15米);甲乙类液体罐组与相邻工厂(围墙或用地边界线)防火间距70米(相对于《建规》的25米);其中〃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甲乙类工艺装置与相邻工厂甲乙类工艺装置防火间距40米(相对于《建规》的12米、15米);甲乙类液体罐组与相邻工厂甲乙类液体罐组防火间距至少30米(相对于《建规》的25米);另外全厂性或第一类区域性重要设施与相邻工厂甲乙类工艺装置防火间距40米,全厂性或第一类区域性重要设施与相邻工厂甲乙类液体罐组防火间距60米(《建规》无此类要求,《石化规》要求上匕较高)。

其中"石油化工企业与与石化园区的公共设施〃:甲乙类工艺装置与园区管理中心、消防站等人员集中的公共设施防火间距80米(《建规》无此类要求,《石化规》要求比较高);可燃液体罐组与与园区管理中心、消防站等人员集中的公共设施防火间距80米(《建规》无此类要求,《石化规》要求比较高);另外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与园区管理中心、消防站等人员集中的公共设施防火间距25米(《建规》无此类要求,《石化规》要求比较高)。

建规和《石化规》在布置设计时究竟该用哪一个

建规和《石化规》在布置设计时究竟该用哪一个

建规》和《石化规》在布置设计时究竟该用哪一个8月19日国际原油:WTI 56.21;布伦特59.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是在化工设计中常用的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简称"建规",《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简称"石化规"。

"建规"和"石化规" 在设计中合理选用至关重要。

化工设计中正确应用规范的责任重于泰山,化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设计如何正确应用两种规范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两种规范使用一直以来有如下几种说法:一是根据规范条文的严格程度选用规范,即哪个规范严格就按哪个规范设计;二是根据设计中的介质是否属于石化企业的原料、中间产品、副产品、产品,属于的就按"石化规"设计,不属于的就按"建规" 设计;三是相当多的时候,设计院经常按哪个规范的不严格就用哪个规范进行设计;四是按项目所在地用哪本规范验收,就用哪个规范设计。

到底如何正确使用两种规范,我们需从以下几点全面考虑。

(1) 根据国家安监总管三(2013) 76号文的第十五条要求:"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建设项目,其防火间距应至少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当国家标准规范没有明确要求时,可根据相关标准采用定量风险分析计算并确定装置或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

’‘随后在国家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 5号文中对爆炸危险性的建设项目进行定义说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物料(原料、中间产品、副产品、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建设项目应当认定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 76号)第十五条中的"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建设项目":一是爆炸品或本身具有爆炸危险性,或者在遇湿、受热、接触明火、受到摩挫、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二是在生产过程中具有爆炸危险性,包括可燃宅体、可燃液体泄漏后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情况”。

石油化工工程管理规范详细解读

石油化工工程管理规范详细解读

石油化工工程管理规范详细解读石油化工工程管理规范是为了确保石油化工工程的安全、高效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

本文将对石油化工工程管理规范进行详细解读,从工程管理的目标、原则、体系、流程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石油化工工程管理的目标石油化工工程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工程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同时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

为达到这一目标,石油化工工程管理规范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二、石油化工工程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石油化工工程的安全是最重要的,管理者应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保证工程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严格执行。

2. 质量为本原则:工程的质量是衡量一个工程项目成功的重要标准,管理者应根据工程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指导方针。

3. 经济合理原则:石油化工工程管理应注重经济合理性,节约资源,提高效益。

4. 队伍建设原则:优秀的员工队伍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管理者应注重员工培训和激励,提高员工技能和素质。

三、石油化工工程管理的体系石油化工工程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组织体系、信息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

1. 组织体系:石油化工工程管理的组织体系应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确保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实现工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2. 信息体系:有效管理信息对于石油化工工程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管理者应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管理体系,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3. 质量控制体系:质量控制是石油化工工程管理的关键环节,管理者应建立科学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计划、质量控制标准等,保证工程的质量。

四、石油化工工程管理的流程石油化工工程管理的流程一般包括工程前期调研、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等。

1. 工程前期调研:在工程项目启动之前,需要进行前期调研,包括对工程需求的调查、项目可行性分析等。

2. 设计阶段:根据调研结果,进行详细的工程设计,包括工艺流程设计、设备选型、管道布置等。

3. 施工阶段:施工阶段是石油化工工程的重要环节,涉及到施工计划制定、现场管理、安全监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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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适用范围的讨论《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适用范围问题本来应该是一个无需讨论的问题,因为根据《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8(以下简称“石化规”)总则第1.0.2条规定:“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而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 2006(以下简称“建规”)总则第1.0.3条规定:“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仓库),花炮厂(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及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规定或现行标准时,从其标准。

”,由此可见,关于两个规范的适用范围问题应该明确的,就是石油化工企业的新、扩、改建设项目防火设计适用于《石化规》,而其他化工生产企业或其他生产企业的新、扩、改建设项目防火设计适用于《建规》。

但在实际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工作实践中如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以及新、扩、改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审批、验收以及安全条件的论证等问题上,对于应该执行什么防火规范一直存在不同的观点,甚至误区。

如有人认为石油化工企业是石油和化工企业的总称,《石化规》适用于所有化工生产企业;有人认为《石化规》条款要求比《建规》严格,安全生产从严要求角度,应该按照高要求的《石化规》要求执行;有人认为危险性大的建设项目执行《石化规》,危险性小的执行《建规》;还有人认为有人认为《建规》是一个基本规范,《石化规》是一个专业规范,作为一般化工生产建设项目,首先执行《建规》,也要兼顾《石化规》等等众说纷纭。

作为适用范围似乎都有明确规定的两个规范何缘在实际应用时在适用范围问题上长期存在如此明显差距?是一个值得反恩和探讨的问题。

两个规范在适用范围问题上长期存在不同意见,个人理解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在对“石油化工企业”的理解和界定存在较大差异,在涉及具体企业或行业时不能确认到底该企业是否属于“石化企业”,还是一般化工生产企业,尽管在《石化规》的有关条款中对石化企业作了说明,但这一说明是比较原则的,并不能完全清楚地界定企业属性问题,如属于“基本有机化工原料及产品”,其产品和范围很广,是否只要有类似生产装置的或产品的就应该属于石化企业?是否只要是生产甲醇、环氧乙烷、丙烯睛;苯乙烯、乙炔、乙醛、氯乙烯、乙醇、乙酸等产品或生产装置的化工企业,都可以列入石化企业的范围呢,这也是难以找到明确答案的问题。

个人理解条款内容之所以比较原则,也正是由于上述对石化企业的界定问题上存在一定复杂性。

另一个实际问题是《建规》仅仅是一个建筑防火规范,建设项目中涉及的许多其他防火安全问题,诸如规划设计、平面布置、工艺设置、管道布置、仓库管理、清污分流、环境绿化等内容在《建规》中是没有具体要求的,但在《石化规》却有比较具体明确的要求,而这些内容应该或者可以作为一般化工生产企业建设过程作为安全设施设计的依据,存在这一情况导致一部分人员从主观上认为不一定想把这一问题弄得十分清楚。

笔者就以上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对于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的界定问题的讨论92版《石化规》第1.o.2条对其适用范围的描述是“本规范适用于以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为原料的石油化工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2008版的《石化规》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定义是:“以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为原料的工厂如炼油厂、石油化工厂、石油化纤厂等或由上述工厂联合组成的企业”。

很显然,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属于石化企业是不难理解,炼油厂、石油化纤厂也不难理解,难就难在对“及其产品为原料的工厂”的理解上,因为石油化工的产品种类较多,生产类似石油产品的企业也比较多,有的虽然名称为石油化工厂,实际上只有一个与石油化工产品有关的产品,生产装置规模很小,就凭这样比较原则的定义要严格区分石油化工企业与一般化工生产企业还是有困难的。

个人理解所谓“石油化工生产企业”首先应具有石油化工特点的生产装置和生产产品,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主要包括以下生产装置:炼油生产装置(包括:加氢裂化,催化重整,催化裂化,烷基化等);石油化纤生产装置(如涤纶、锦纶、尼纶、腈纶、维尼纶等装置);合成树脂及塑料生产装置(如高压聚乙烯、低压聚乙烯、聚氯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聚碳酸酯等);合成橡胶生产装置(如丁苯橡胶、丁腈橡胶、乙丙橡胶、异戊橡胶和顺丁橡胶、氯丁橡胶等装置);基本有机化工原料的生产装置(如管式炉裂解制乙烯、丙烯、裂解汽油装置、乙二醇装置等);合成洗衣粉装置(三聚磷酸钠等)。

属于石油化工产品主要包括基本有机原料产品如乙烯、丙烯、四碳烯烃、笨、甲苯二甲苯等。

中间原料如乙二醇(EG)、氯乙烯单体(VCR)、丙烯腈(AN)、苯乙烯单体(SM)、对苯二甲酸(PTA)、(PC)等。

但是具有上述生产装置和产品还不够,作为典型石油化工企业一般还应该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具有“油”头“化”尾的特征,所谓“油”头“化”尾,就是以炼油为龙头,以石油裂解为基础,生产基本有机原料的联合化工生产企业。

二是石油化工企业一般企业规模和生产规模比较大,具有的安全生产风险比较大,这也是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特点。

对于虽然具有上述基本有机原料品种特征的单个产品或单个装置,但不具有“油”头“化”尾特征的中、小化工生产企业,不应该定位为石油化工企业,因为这些企业生产规模小,安全生产的风险小,在许多方面不可能也不应该按《石化规》相关规定实施工程建设或采取技术措施。

而参照《建规》的要求可能更为合适。

笔者曾注意到有关人员在宣贯2008版《石化规》时,谈到该规范的适用范围时曾说过,任何规范都为能包罗万象的。

该规范的定位是针对于大型石化企业,原因是对于超大型石化企业来说该规范显得不够完善,而对于小型石化企业该规范又显得“过于严格”,所以,小型石化企业,以及其他化工类企业建议使用《建规》。

其思路与笔者是大体相同的,稍有不同的是笔者在理解了《石化规》内容后认为不适用《石化规》的企业应该包括中型化工生产企业,企业性质可以是石油化工企业或非石油化工企业。

关于生产企业规模的分类问题原则上应该按《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来进行划分,如特大型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是指油田年开采能力350万t或以上,资产总额20亿元或以上,天然气年开采能力50亿II13或以上,资产总额20亿或以上。

特大型石化工业企业是指原油加工500万t或以上的企业。

大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数2000及上,销售额30000万元或以上资产400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企业,其他企业均为中小型生产企业。

二、《建规》与《石化规》防火规范中主要条款内容要求的区别《建规》与《石化规》在同类型条款中存在许多的不同要求,通过这些不同的要求,可以理解两个不同规范为什么不能混用的原因,由于两个规范在相同类型条款的不同要求是比较多的,在这里不可能也无必要把它们全部列出,仅把部分主要不同点列出来供大家理解时参考。

1.火灾危险性分类方面的区别《建规》与《石化规》在火灾危险性分类方面共同点是都是以物质的安全特性为主要依据进行分类的。

《建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两大类,并分别分为甲、乙、丙、丁、戊5类。

《石化规》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丙3类。

其中可燃气体分为甲、乙2类,在甲、乙、丙3类中又细分为甲A、甲B、乙A、乙B、丙A、丙B六类。

这里可以明显感觉到《建规》火灾危险性分类涉及到的危险物质范围类型广一些,而《石化规》涉及到的危险物质范围小一些,仅限于石油化工企业常见物质范围内,一般化工生产企业许多物质在《石化规》里是找不到分类标准的,毫无疑问,在火灾危险性分类问题上一般化工生产企业应参照《建规》执行,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应参照《石化规》执行。

2.防火间距的区别《建规》涉及的防火间距的内容有:厂房的防火间距,仓库的防火间距,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等方面内容。

《石化规》防火间距的内容包括: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与设施的防火间距,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工厂及油库的防火间距,石油化工厂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等方面内容。

从两个规范防火间距的内容范围看,《建规》属于综合类型,内容范围比较广,分类比较细,厂房的防火间距是以耐火等级为主要依据的。

而《石化规》的防火间距主要是以平面布置和生产装置特点为主要依据确定的,体现了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的特点,其侧重点在企业之间的防火间距和生产装置的防火间距。

因此,《石化规》的防火间距在大多情况下要比《建规》的防火间距要求高。

如《石化规》表4.1.9规定,甲、乙类生产装置或建筑物与相邻工厂的防火间距从50m到120m,而《建规》3.4.12款相关要求是“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O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可见差距是比较大的,一般化工生产企业是不可能也无必要按《石化规》要求进行设置。

如《石化规》表4.1. 10规定,可燃液体罐区、甲乙类工艺装置与明火距离均为40m,而《建规》3.4.2规定甲类厂房与明火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石化规》4.1. 10规定,甲、乙类工艺装置与可燃液体储罐防火间距为50m,《建规》表3.4.1规定甲、乙类厂房之间防火间距为10~12m;《建规》表4.2.1甲、乙类液体储罐区与建筑物防火间距为12~25m(一、二级)、15~30m(三级);《石化规》4.1.9规定甲、乙类工艺装置与厂外其他公路防火间距30m;《建规》表3.4.3甲类厂房距厂外道路路边15m;《石化规》4.1.9规定,甲、乙类液体储罐与配电站(围墙)防火间距为50m;《建规》4.2.1规定甲、乙类液体储罐与配电站防火间距30~50m 等等。

仅这些就可以看出《建规》与《石化规》在工厂防护距离、防火间距方面的差距是比较大的。

因此,作为一般化工生产企业安全间距应该按《建规》要求来考虑,不能按《石化规》的要求实施。

3.消防安全设施《建规》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的主要内容有:一般规定,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等的设置场所,室内消防用水量及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消防水池与消防水泵房等6个方面内容。

《石化规》在消防章节中的主要内容有:一般规定,消防站,消防水源及泵房,消防用水量,消防给水管道与及消火栓,消防水炮、水喷淋及水喷雾,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蒸汽灭火系统,灭火器设置,液化烃罐区消防,建筑物内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等12个方面内容。

单从内容范围看《建规》与《石化规》是存在明显区别的,《石化规》的消防要求在许多方面都明显高于《建规》要求,如在消防设施供电电源方面,《石化规》8.3.8消防水泵应设双动力源,应满足《供配电系统设计规程> (GB50052)规定的一级负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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