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土地改革孙瑞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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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代台湾的土改

1950年代台湾的土改

1950年代台湾的土改1950年代台湾的土改1949 —1987年、特别是1949 —1954年间的“白色恐怖”,的确是台湾现代史上不可抹去的血腥一页,是历史的真实。

然而,“白色恐怖”这一幕,却并不是台湾38年“戒严”历史的全部,不是台湾民众生活的全部真相,而仅仅是那段历史中的一个方面,甚至从整体历史上看,只是份量并不太重的一种局部图景。

因为,在台湾38年的“戒严”历史中,与“白色恐怖”并行之际,还发生了很多其他重大事情——不论是在政治,还是经济与文化领域,都更是深深影响了台湾民众的生活。

台湾进行的土地改革,便是与1949—1954年“白色恐怖”高峰并行的另类大事之一。

而且,可以说,台湾能有后来的经济起飞与繁荣,台湾民众能有今天富足的生活,都是与当年的土改成果息息相关。

对于农村的土地改革,国民党并不陌生,孙中山制定的“三民主义”(民生)宗旨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耕者有其田”。

1949年败退到台湾的国民党,由于种种原因,决定大力进行原来在大陆没能进行的土改,以保证其治下的台湾社会的稳定。

时任国民党台湾省政府主席、“警备总司令部”司令的陈诚,是台湾38年“戒严”令的颁布者,同时,他又是当时台湾土改的主刀人。

台湾土改进行得较为成功,至今仍获得国际社会学界的认同与肯定,与陈诚的理念及其政策与操作方法,都是密不可分的。

台湾的土改,在时间上并不是一蹴而就,不是毕其功于一役,相反,它是经历了三个步骤,待基本完成,费时近四年之久。

台湾土改的第一步,是进行“三七五减租”。

国民党败退到台湾时,台湾的地权极其不均,农民近70%都是佃农,而56%的耕地为只占农村人口12%不到的地主所有,剥削情况也极其严重。

佃农遇到一个好的地主租金比较合理,日子尚能艰苦维持;而遇到不好的地主,可能租金要收成的50%-80%,佃农辛苦一年,则糊口都困难。

显然,这是很坏的生产关系,既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也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

所以,时任台湾省主席的陈诚,在制定的土改方针中,第一刀砍的就是这个不合理的租佃关系。

台湾农地改革对大陆的有益启示

台湾农地改革对大陆的有益启示

台湾农地改革对大陆的有益启示
吕子臣;刘君
【期刊名称】《农村经营管理》
【年(卷),期】2014(000)008
【摘要】台湾农地改革的基本概况台湾农地制度改革大体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相关改革措施,主要集中解决当时农业发展存在的一些弊端和问题。

每个阶段不是接续的。

第一个阶段(1949—1953年),针对富者田园百亩、贫者无立锥之地、佃农受到地主盘剥的社会状况,
【总页数】2页(P30-31)
【作者】吕子臣;刘君
【作者单位】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农村经济管理处;靖宇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台湾第二次农地改革对解决大陆农业问题的启示 [J], 宇赟
2."平均地权"思想及其对大陆当前农地改革的启示 [J], 赵振军
3.大陆与台湾高中语文(国文)必修教材古诗文选篇比较——以大陆人教版和台湾南一书局版为例 [J], 白雪梅; 刘燕
4.大陆与台湾高中语文(国文)必修教材古诗文选篇比较——以大陆人教版和台湾南一书局版为例 [J], 白雪梅; 刘燕
5.大陆文学作品在台湾的“文化苦旅”——台湾作家谈大陆文学作品在台湾 [J], 孟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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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三次土改是如何进行的

台湾的三次土改是如何进行的

台湾的三次土改是如何进行的?自国民党败退台湾至今,台湾经历了三次土地改革,其土地制度是世界公认的学习典范。

20世纪50年代台湾的第一次土地改革,主要是改革农村中的生产关系,解放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70~80年代的第二次土地改革,主要是为了摆脱以小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经营,实现农业专业化、企业化和机械化;90年代的第三次土地改革,主要是为了解决岛内农地市场化问题,以因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

这三次土改的经验教训,对正在推行土地流转的中国大陆而言,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和平土改国民党政权在大陆惨痛的失败教训,使之清醒地认识到,为了在台湾能够真正站稳脚跟,就有必要对台湾的社会经济关系,尤其是农村中的土地关系,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建立一个支持其统治的社会基础。

蒋介石到台湾后,认真总结了在大陆失败的经验教训。

在研究了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和大陆的土改政策后得出结论:太平天国以绝对平均主义均田,是农民小私有者的幻想,根本不可能实现。

大陆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合理的,但“打土豪”,“分田地”,“没收地主土地财产”,侵犯地主利益是不可取的,因此决定在台湾实行温和的社会改良。

当时台湾的土地制度极为不合理,土地分配严重不均,56.01%的耕地为只占农村人口11.69%的地主和半地主所占有;剥削也极其残酷,其苛重程度一般达到农民收获量的5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70%~80%。

为维持其在孤岛的政治统治,在当时“中美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的策动下,国民党当局从1949年起,以和平渐进的方式,进行了一场较为彻底的土地改革。

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统治时期一直无法进行的土地改革,之所以愿意并且能够在台湾推动,主要是由于他们是从大陆逃到台湾岛的“新客”,与当地的封建地主阶级没有直接的利益瓜葛,土地改革不仅不会损害到统治者的经济利益,反而有利于其加强和维护统治的社会基础。

这次台湾土改分三步依次推进。

第一步是“三七五减租”。

三七土地改革过程观点

三七土地改革过程观点

三七土地改革过程观点“三七五减租”是1949年国民党当局在台湾开始实行的“士地改革”的三个步骤之一。

1949年4月19日,《台湾省私有地租佃管理条例》公布,台湾省“政府”(陈诚于1949年1月1日任”台湾省主席”)及其“地政局”随即实施该条例规定的“三七五减租”:限定耕地租额最高不得超过收获物全年总量的37.5%,原约地租不及此数者依原约。

此数(37.5%)是照此计算得出的:佃农保留收成的25%,余下的75%由地主和佃农对分,则地主所得地租的限定最高额为37.5%。

“三七五减租”于1949年7月基本完成。

1951年5月25日,国民党“立法院”通过《三十七点五减租法》,将“三七五减租”固定化。

“土地改革”的另外两个步骤是:公地放领,即把从日本人手中收回的公地出售给农民。

1951年6月,国民党台湾当局公布《台湾省放领公有耕地扶植自耕农办法》;“耕者有其田”,地主持有土地超过3公顷部分,出售给“政府”,再按公地放领办法出售给佃农。

同时,向地主补偿地价,其中70%是实物债卷,30%是四大公司(水泥、纸业、农林和工矿)的股票。

对此,陈孔立《台湾历史纲要》(九州图书出版社1996年4月版)指出:“有些拥地较多的地主,如板桥林家、高雄陈家、鹿港辜家等取得了大量股票,成为工商巨头,在工业上获利很大。

而另一些地主也转营工商业,这有助于工商业发展的资本积累,为以后民间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这是当时当政者所未曾预料到的。

”近日,浙江湖州学界友人让我看了一份抄件:蒋纬国1955年9月29日写给金开英的请托信,略谓:“舍侄孝天,前于抗日期间,曾在甘肃油矿局任职有年,对石油储运任务尚具经验。

来台以后,供职农林公司畜产分公司台中食品厂,幸能称职。

近以该厂将房地产售予民有,不日结束,失业堪虑。

尚祈吾兄推爱栽植,就贵公司或所属站库,畀以枝栖俾获温饱,则感激不尽也”。

信中”农林公司”正是当年改为股份制并逐步私有化的四大公有企业之一,所属“畜产分公司台中食品厂”则以“将房地产售予民有”宣告“结束”。

台湾农地改革对大陆的有益启示-论文

台湾农地改革对大陆的有益启示-论文

接受进 口农产 品的挑 战的现状 。因此 ,
农地政策从 “ 农 地农 ( 民 )有 农 ( 业 )
有益启示
台湾农业改革至 今还有许多 问题 ,
主 要 表 现 为 :经 营 规 模 狭 小 ,地 块 破 碎
用”调整为 “ 放 宽农 地 农 ( 民 )有 ,落 实农地农 ( 业 )用 ” ,放 宽 对 次 要 农 业 用 地 的保 护 和 农 地 购 买 身 份 的 限 制 ,废
更 使 用 征用 审 批 ,工 商 企 业 进 入 农 业 许 可 ,辅 导 农 业 管 理 和 技 术 人 员 ,对 农 业 开 发 和 建 设 项 目进 行 补 助 等 , 任 务 明
务 ,并通过租 赁: e t ,  ̄ d i 、产销辅导 、农 民 福利等措施 ,建立 出租人 、承租 人及农
平 原 地 区 鼓 励 使 用 大 型农 机 具 就 对 小 型 农 机 不 给 补 贴 。 二 是 注 重 政 策 的 创 新
到 田问 、农场 ,体 验农村之美 ,感受农 活之趣 ,萌发 亲农 之情。这一做法在大
陆 也 很 有 借 鉴 意 义 。 同 时 ,设 立 农 业 职
业学 校 ,培养职业农 民。三是多渠道培 育新型经营主体 ,让农 业更有效益 。让 市场在资源配置 中起决 定性作用 的前提
台湾 农 业 与 大 陆 农 业 相 比 ,在 地 理
促进现代 农业发展 。一是树 立新农
业 观 ,把 脉 农 业 走 向 。 现代 农 业 已 经 不
数 据 库 ,为农 业 物 联 网和 智 慧农 业铺 路 。 四 是 建 立 土 地 流 转 交 易 中心 ,实 现
仅仅具有 传统意义上 的生产 功能 ,而是 赋予 了生态 、休 闲、文 化 、公共空间价

第二讲 1949年以前的台湾

第二讲 1949年以前的台湾

三、二二八事件的影响 悲情意识的加强 族群分裂 国民党的历史包袱 民进党的杀手锏
光复初期的台湾教育与文化 日本文化的遗留
国名党败退台湾
1948年11月淮海战役
1948年12月29日,突然任命陈诚为“台湾 省政府主席”
1949年5月26日从上海撤出飞抵台湾。
更改行政区域
更改行政区域: 台湾建省后,开垦的 地区越来越多,原来 设立的行政区域便不 敷使用,因此为了让 地方政府行事更有效 率,刘铭传便把地方 行政区域重新划分。
騰雲號火車頭
騰雲號來自德國, 這位台 灣第一輛「火車母」,而 今歇息在台北市新公園, 成了「國寶」。
2.台湾省制的恢复与地方建置的完善
1947.5.16,台湾省政府正式建立,第一任省主席:魏 道明 设省政府委员会,下设5个厅,7个处 地方建置的调整: (1)原台北县分为台北、宜兰二县 (2)原新竹县合原新竹市分为桃园、新竹、苗栗三县 (3)原台中县合原彰化市分为台中、彰化、南投三县 (4)原台南县合原嘉义市分为台南、嘉义、云林三县 (5)原高雄县合原屏东市分为高雄、屏东二县 (6)澎湖、花莲、台东三县及台北、基隆、台中、台 南、高雄五省辖市行政区域照旧。
第二讲 1949年以前的 台湾社会及行政建置
第一节 台湾与大陆的早期关系
孙权派大军到达台湾 沈莹《临海水土志》记载台湾的情况 隋炀帝派人到台湾,与大陆的贸易往来 元代加强对台湾的管理 1335年,元朝在澎湖设“巡检司”,管辖台、 澎 明朝,大陆居民开始移居台湾。7次的郑和下西 洋。 颜思齐、郑芝龙
第四节 清统一台湾与台湾建省
清统一台湾
1683年,台湾归于清政府直接统治
福建省治下台湾地方建置的运行
一府三县,隶属福建省。设分巡台厦兵备道,为福建巡 抚直接管辖。(台湾府,台湾县,凤山县,诸罗县) 雍正年间,分巡台厦兵备道改为分巡台湾道,专管台湾 府、县。 1885年前,台湾已有二府八县四厅的行政建置。官员 达60多名。

1949-1953年的台湾土地改革

1949-1953年的台湾土地改革

1949—1953年的台湾土地改革内容提要: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国民党当局就开始制定土地法规,准备土地改革。

从1927—1937年,先后出台的土地法令和各省地政府单行章则约有240余种。

然而,国民政府始终未认真执行孙中山先生“平均地权”的主张。

直至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土地问题已比先前任何时期都更为严重。

入台后为稳固政权,蒋介石集团被迫分三个阶段,在台湾重新进行土地改革。

这次改革,对台湾的经济、社会诸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也成为当今我们认识台湾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

关键词:蒋介石〓台湾〓土地改革一、1949—1953年台湾土地改革的历史背景在日据时代,日本退伍军人、退职官员等视台湾为“聚财乐园”,多移居台湾,与日本财阀组织公司,承领土地,然后转租给台湾农民耕种,征收高额地租。

台湾当地的地主也不甘落后,乘势压榨佃农。

台湾地主的剥削,采用“剥四层皮”的方式。

一是高地租,据1949年“台湾省政纪要”所载,台湾地租额一般都在业六佃四的水准,甚至达到业七佃三。

二是“铁租”,即不问年成旱涝、收成好坏,佃户必须向地主交纳不少于丰年总收获量60%的地租。

三是押租制,即预收1季至2年的全部地租。

四是副产物租,即地主在地租之外,还要平白分享农民饲养家禽和种植果木的收入。

为了维护这种严酷的剥削方式,台湾盛行短期租约和口头租约。

租期最长以一年为限,口头契约占租佃总件数的81.4%。

(1)因无书面凭据,地主可随时提出解约、撤佃和加租等要求。

此外,转租问题也使租佃关系变得更为复杂。

根据日据时代的调查,佃农所交纳的地租占实际收获量的55%,而中间转租人交纳给地主的仅占收获量的30%,即有25%被中间人饱入私囊。

高租率、铁租、押租制、佃权不稳、转租等问题,不断引起租佃纠纷。

1940年,因租率而起的纠纷达1271起,占当年业佃纠纷总数的84.6%,因佃权而起的纠纷220起,占业佃纠纷总数的14.6%。

(2)台湾光复后,农村和租佃制度大致承继了日据时代的遗规,且由于战时工业破坏甚大,农村人口增加迅速,增加地租、增加押租金、撤佃等事时有发生。

蒋梦麟与战后台湾农村的复兴

蒋梦麟与战后台湾农村的复兴

蒋梦麟与战后台湾农村的复兴作者:孙善根来源:《历史教学·高校版》2007年第04期[摘要]战后台湾农村的复兴为世人所注目。

期间,以蒋梦麟为首的农复会积极参与台湾土地改革、农会改组、水利建设、农民教育与农业技术改良等工作,从而为战后台湾经济的起飞奠定了重要基础。

[关键词]蒋梦麟,台湾农村,现代化[中国分类号]K25 K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07)04-0040-04二次大战期间台湾农业遭受重创。

1945年台湾光复时,农业生产仅值日治时代的45%。

但进入50年代后,台湾农业迅速得到恢复与发展,农村社会呈现繁荣景象,由此奠定战后台湾经济起飞的基础。

在这一进程中,以蒋梦麟为首的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简称农复会)作为台湾农业发展的主要策划与推动机关,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成为推动台湾农业发展与农村繁荣的重要力量。

一在致力台湾农村复兴的诸项工作中,蒋梦麟始终把土地改革置于头等重要地位。

他对土地问题的关注由来已久,1948年蒋介石要其出任农复会主任时,他就明确表示:“农村建设如果不从改革土地着手,只是维持现状,是不会成功的。

”早在1949年2月间,蒋梦麟就专程赴台拜会台湾省政府主席陈诚等人,希望台湾尽早开展土地改革。

据其在《新潮》中记载,当时他对陈诚说:“农复会的工作方针是两方面的,好像一把两面快的剑,一面用之于社会,以推行公平的分配,一面则运用近代的科学方法来增产。

”蒋梦麟强调公平分配最要紧的是土地改革,那便是实现耕者有其田。

并明确表示农复会将全力支持台湾土地改革工作。

对此,1940年任湖北省主席时即搞过土地减租的陈诚非常赞同,于是在农复会的经济与技术协助下,陈诚立即着手在台湾部署开展土地改革工作。

到1953年底,以耕者有其田为基本内容的台湾土地改革基本完成。

晚年的蒋梦麟对于这场他称之为“不流血的革命”的台湾土地改革倾注了最大的热情。

他不仅是台湾土地改革的始作俑者,而且参与土改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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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

陈诚下令:对反抗‚三七五减租‛的地主,即 抓送警备司令部以军法审判。他在台中视察 ‚三七五减租‛情况时,曾公开宣称:‚搞 ‘三七五减租’,我相信困难是有的。但谁要 反对就来跟我讲,调皮捣蛋不要脸皮的人也许 有,但是我相信,不要命的人总不会有。‛
和平的土改?

1953年1月《耕者有其田法》执行时,要财 ‚不要命的人‛就更多了,只不过他们‚私有 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呼声都淹没在了1949 到1956年最为血腥的枪声之中,在当时和后 世被国府以‚共谍‛等各色名目掩盖了,成就 了台湾土改‚和平的圆满收官‛的神话。
台湾土地改革
孙瑞晨 2016210540
背景

国民党政权在大陆惨痛的失败教训,使之清醒 地认识到,为了在台湾能够真正站稳脚跟,就 有必要对台湾的社会经济关系,尤其是农村中 的土地关系,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建立一个 支持其统治的社会基础。
土地改革三步走
一、‚三七五减租‛ 二、‚公地放领‛ 三、‚耕者有其田‛
土革的意义

在土地改革后,自耕农成为台湾农村中农户的 主体,台湾农业从以佃农为主的生产体系,转变 为以自耕农为主的生产体系。土地改革后,佃农 因获得一定数量的土地而成为自耕农,耕作兴趣 和投资意愿明显增加,对于农业知识和技术的需 求更加迫切,因而积极参与农业推广组织举办的 农业技术推广和经营管理改善活动,增加对土地 的改良,从而有利于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台湾的 ‚总统府资政‛李国鼎先生指出:‚如果没有土 地改革,台湾的农业发展将要缺乏推动力,在那 时这种推动力是非常重要的‛。

三七五减租

从法律条例限定租额,地租不得超过全年主产 品收获量37.5%,减轻农民的负担。条例 也保障地主利益,佃农按时纳租,欠缴两年地 租地主可以解雇等。
公地放领

将从日本人手中接收过来的‚公地‛出售给农 民,地价为耕地主要农作物正产品全年收获量 的2.5倍,由承领农民分10年20期平均摊还, 不必负担利息。
土改的结果

在本次土地改革中,农村地主的损益情况各有不 同,其中大地主收益最大。他们从水泥、造纸、 农林、工矿四大公司中,获取大量的股票,摇身 一变,成为新的工商巨头,如台湾原来的四大封 建地主——辜振甫、林伯寿、林犹龙和陈启清,就 是依靠土地改革起家而成为台湾地主财团的实力 派。辜振甫控制的‚台湾水泥公司‛在以后的发 展中,逐步成为垄断岛内水泥市场的集团企业。 同时,也有部分中小地主,在应征土地取得资金 或股票后,转营工商业,其中不少因经营不善而 被兼并,或趋于破产,甚至一部分地主将所获土 地征购款挥霍一空,最后沦为普通农民。
台湾土改为什么能成功
一、真心想改 二、阻力小 三、给人活路

一个小小的思考

如果你有一个商铺,一年可以赚两万元,这时 候有人找你来买这个商铺,说首付一万五,但 不是现金,是股票。之后十年每年给你6000 元。你卖不卖?
和平的土改?

1928到1929年在浙江省仅仅推行‚二五减租‛ 刚提到‚赎买、土改‛,就导致大量国民党基 层党员被地方士绅武装枪杀,乡村党部被捣毁, 土改专员被刺杀甚至武装叛乱。 为什么在台湾就能进行下去?
THANKS
FOR LISTENING!
耕者有其田

地主可以保留政府法定田地数额,超过部分一 律由政府征购转卖给尚未获得土地的农民,地 价按耕地正产品的2.5倍计算,以实物土地债 券(占70%)和公营企业股票(30%)作为补偿。 实物土地债券由台湾当局委托台湾土地银行发 放,年利率为4%,在10年内分20期偿清本息; 公营企业股票是从日本人手中接收过来的四大 公司(水泥、造纸、农林、工矿)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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