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及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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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及趋同研究

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及趋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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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 告准 则 的实质 差异 与 国 际财务 报告 准则 尚存 的差 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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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回长期 资产 减值准备 的做法 , 从 某种 意义上 说是 由我 国资 本市 场 的不完 善
所要 求 的。 长期 以来 , 高估 资产价值 、 财 务 报告 业绩 泡沫 等现 象在 我 国上市 公 司屡 禁不止 , 向投资者传 递 了并不 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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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 我 国企业 会 计 准则 3 0年 的 发 展历 程 ,对 于 我 国进 一 步完 善会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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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及趋同

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及趋同

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及趋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准则体系。

CAS是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用于规范国内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而IFR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制定的全球通用的会计准则,用于规范全球范围内的企业财务报告。

首先,从制定机构来看,CAS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ICPA)负责制定和更新的,而IFR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负责制定和更新的。

CAS的制定更多地考虑了我国国情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而IFRS的制定更加普遍适用于全球的公司。

其次,从准则体系来看,CAS是以公司法和会计法为基础制定的,与我国的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而IFRS是以公允价值为核心的、更加市场导向的准则体系。

IFRS更加注重市场反应和投资者的需求,强调信息透明度和比较性,而CAS更加注重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再次,从会计处理来看,CAS和IFRS在一些具体会计处理上存在一些差异。

例如,在资产减值方面,IFRS强调的是“单独对个别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而CAS是“对资产组进行整体减值测试”。

在收入确认方面,IFRS强调“完成度”和“可确认性”,而CAS更加注重“收款性时机”。

这些差异导致了企业在报表编制和会计处理上的差异。

最后,CAS和IFRS在趋同方面也有一些进展。

我国一直在推动CAS向IFRS的趋同发展。

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采用IFRS进行财务报告编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正在逐渐将CAS逼近IFRS,通过学习借鉴IFRS的一些国际经验,使得CAS与IFRS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

综上所述,CAS和IFRS之间存在一些差异和趋同。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CAS和IFRS之间的差距将会进一步缩小,我国企业准则会更加趋近于IFRS,以满足国际投资者和市场的需求。

同时,对于企业来说,了解和掌握这两种不同的会计准则体系,对于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经营和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性分析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性分析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性分析随着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国际贸易和投资在各个领域愈加频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同时,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中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国内企业也逐渐步入国际化发展阶段,因此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性备受关注。

首先,从历史发展看,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进程存在明显的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的起步较晚,在改革开放初期开始逐步建立和完善。

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过了几十年的演进和发展,目前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通行的统一财务报告准则。

其次,从标准内容看,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更加重视行政干预和监管,对企业的要求较为具体和细致。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则更加注重信息披露和全面反映企业运营情况,对企业的要求更加客观和专业。

但我们也可以看出,近年来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趋同性正在逐步加强。

这一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标准维度上的趋同,即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越来越趋于协调和一致。

中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国际会计标准制定机构进行交流和沟通,争取更多的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反映出中国实际情况的要求。

同时,在标准内容上也逐步增加国际化元素,借鉴和吸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优秀经验,并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本国标准。

二是标准解释上的趋同,即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解释越来越接近。

中国会计准则解释机构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加强了对标准解释的研究和制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解释达成了更多的协调和一致,为企业实施会计准则提供了更为详细和精准的指导。

三是标准落实上的趋同,即中国企业逐渐接受并贯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

逐渐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披露财务报告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企业财务报告与国际市场联系在一起,提升企业的国际化形象和影响力。

综上所述,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性正在逐步增强,这对于中国经济走向国际化和企业发展也有着积极作用。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随着我国与国际经济交流的日益增加,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正在趋同。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主要变化和影响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从政策背景来看,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是推动我国经济全球化进程的重要举措。

我国从2024年开始,先后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等一系列新的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步伐逐渐加快。

此外,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及金融危机后,我国面临着更广阔的国际市场和更高的财务透明度要求,这也促使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逐步趋同。

其次,我国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体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近年来,我国会计准则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资产报表的信息披露要求趋于严格。

我国新的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资产报表进行更加详细的信息披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相近。

例如,在报告期内重大财务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上,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越来越趋于一致。

二是收入确认和成本核算的规定逐渐趋同。

我国新的会计准则要求公司按照实质经济活动进行收入确认和成本核算,而不再只关注法律形式。

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强调实质经济活动一致。

三是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更加精细。

我国新的会计准则要求财务报告的编制更加精细,对财务报表的格式和披露内容有更详细的规定。

这使得我国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加一致。

最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对我国经济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是促进了我国企业之间的比较。

通过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我国企业的财务报告变得更加透明、精确,便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比较和分析。

这有助于提高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和效率。

二是增强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使得我国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提高企业的全球竞争力。

此外,通过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我国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国际投资机会,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性分析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性分析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性分析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准则体系,分别适用于中国和国际上的企业。

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和国际投资的增加,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趋同性和互相影响变得越来越重要。

第一,基本原则的趋同性。

中国会计准则和IFRS都秉持着财务报告的基本原则,如真实和公允、谨慎、一贯性等。

这些基本原则确保了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第二,核心概念的趋同性。

中国会计准则和IFRS都有着相似的核心概念,如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

虽然在具体定义和计量方法上可能存在一些差异,但整体上趋同性较高。

财务报告要求的趋同性。

中国会计准则和IFRS都要求企业编制一套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这些要求保证了财务报告的全面和一致性。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和互相的影响。

中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受到国内的法律、制度和文化的影响,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一定的差异。

在企业合并和购买方面,中国会计准则与IFRS存在一些不同的要求。

国际投资者和跨国公司对中国企业的财务报告要求越来越高,这也促使中国会计准则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靠拢。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衔接的指导意见》对中国会计准则与IFRS进行了对接和衔接,以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可比性。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金融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也要求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改革已经开始,一些符合国际标准的会计准则已经被纳入到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及差异2014年12月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概述及新变化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概述三、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趋同现状四、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差异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概述及新变化1、概述目前,我国A股上市公司、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中央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等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要求从2007年1月1日逐步开始实施的,通常称之为“新会计准则”。

之前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一般称为“旧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个基本准则,41项具体准则,32 项应用指南,若干准则解释和补充规定。

(其中:2014年7月,财政部对基本准则和4具体准则进行了修改,并新增了三项具体准则)(见附表)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简述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概述及变化基本准则依据《会计法》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等制定了规范原则和要求。

具体准则是根据基本准则要求,对具体业务的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的编制作出的具体规范和准则,共41项。

(见附表)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概述及变化第39号、40号、41号准则于2014年7 月1日起执行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概述及变化2、新变化2007年开始实施的“新准则”就是建立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基础上的,为中国企业走出去、走向世界扫清基础障碍。

财政部于2010 年 4 月发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为国际趋同确定了方向和时间表。

2013年-2014年7月,财政部陆续对基本准则和财务报表列报、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等4个具体准则做出修改,新增了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3个具体准则,并发布《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及趋同

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及趋同

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及趋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是中国国家会计准则,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制定的国际标准。

CAS与IFRS之间存在差异,但也有一些趋同的地方。

首先,CAS与IFRS在制定目标和原则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CAS的核心目标是为了满足中国国内经济管理、税收和监管等需求。

因此,CAS注重企业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平衡。

而IFRS的目标是提供一个高质量的全球财务报告准则,鼓励各国能够采用一致的会计准则,促进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

其次,CAS与IFRS在标准设置和解释上也存在差异。

CAS的标准制定主要依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特点,兼顾了国内企业的实际情况。

而IFRS的制定过程更加国际化,通过广泛参与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和讨论,以确保制定的标准具有全球适用性。

此外,CAS与IFRS在具体会计处理方式上也存在一些差异。

例如,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要求上,CAS采用“确定性”原则,即当出现对公司业绩有不利影响的确定性损失时,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而IFRS采用“可能性”原则,即当出现对公司业绩有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大时,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然而,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发展,CAS与IFRS也在一些方面趋同。

例如,在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上,CAS参考了IFRS的相关规定,并在自身标准中进行了调整。

另外,在企业合并与收购、金融租赁、股权激励等方面,CAS与IFRS也有一定的一致性。

对于CAS与IFRS的差异与趋同,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首先,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

随着全球经济的深度融合,各国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需要一个统一的会计准则来促进企业间财务信息的比较与交流。

其次,国内企业对国际市场的需求。

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化步伐的加快,许多企业开始走出国门,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经营活动,因此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再次,国际化的会计准则制定组织的影响力增强。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性分析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性分析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性分析中国会计准则是指中国国家财政部颁布实施的财务会计准则,用于规范中国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用于规范全球范围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中国企业与国际市场的交流和合作日益频繁,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性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

目前,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一些主要概念和原则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等方面,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存在一定的差异。

这主要是由于中国国情和国际经验的差异所致。

随着中国市场的开放和国际交流的加强,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性得到了不断提高。

中国会计准则正逐步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靠拢。

中国国家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该准则主要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框架和核心原则。

随后,中国财政部于2016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016年修订),对中国会计准则进行了一系列重要修订,以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加接近。

在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租赁等方面,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已经十分接近。

中国市场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需求不断增加。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和国际交流的加强,中国企业日益面临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需求。

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在国际市场上市,因此需要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财务报告。

为了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中国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财务报告水平,加强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对接。

国际标准与中国特色相结合成为未来趋势。

中国具有独特的国情和特色,因此单纯照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不现实。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性应该在保留中国特色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融合,以满足中国企业的实际需求。

中国国家财政部已经明确提出了“同一会计准则,两个规则体系”的原则,鼓励中国企业积极探索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对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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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现 状
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区—会计准则持续等效
2007年签署两地会计准则持续等效联合声明
2010年12月,香港证券交易所准许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采用内 地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作为对应安排,在中国内地上市的香 港注册成立或注册的公司,可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趋同及差异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简述及新变化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述 三、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趋同现状 四、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差异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简述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China Accounting Standards(CAS)同时参考了 IFRS、主要国家(如美国)的GAAP,并保留了自身情况综合制定的 一个准则,但总体还是朝趋同方向发展,鉴于UK曾经的影响力和一 直以来的推广,目前已有 100 多个国家或地区不同程度采用了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IFRS)或与之趋同
CAS 38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CAS 11 股份支付 CAS 20 企业合并 CAS 25 原保险合同 CAS 26 再保险合同
CAS 27 石油天然气开采 CAS 37 金融工具列报 CAS 35 分部报告 CAS 33 合并财务报表 CAS 40 合营安排 CAS 41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8)所得税准则。该准则是新准则体系中实施难度最大的准则之一 。与现行的应付税款法相比,该准则的理念有重大变化,强调权责发 生制原则和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以利润总额为基础调整若干项目后 求得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基础(按资产负债表观调整利润总额)。
(9)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引入公允价值和评估作价。如没有活跃市 场,则非关联的交易双方在无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协商作价,也可视 为公允价值。
(1)存货准则。这是对原准则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新企业会计准则取消后进先出法,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 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原先采用“后进 先出”法、存货较多、存货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 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可能出现不正常的波动。
对于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问题,允许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 周期较长的资产所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 而不再直接计入损益,也就是可资本化的资产不再限于使用专门借款 购建的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准则。主要变化是在确定净残值时,引入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折现概念。取消了后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增 加了资产减值准则,其明确规定,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
(3)生物资产准则。本准则主要规范农垦企业对生物资产的会计处 理,将生物资产划分为生产性、消耗性、公益性三类,分别进行会计 处理。该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强,其规定与农垦企业的现行会计实务也 比较接近(另一项与相关企业的会计实务比较接近的是《石油天然气 开采》准则)。该准则不引进公允价值计量,其原因是农林主管部门 持反对意见。
IAS 20 政府补助的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
CAS 39 公允价值计量 CAS 30 财务报表列报 CAS 1 存货 CAS 31 现金流量表
CAS 28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CAS 29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CAS 15 建造合同 CAS 18 所得税 S 14 收入 CAS 9 职工薪酬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
新企业会计准则除了对原有的16条准则进行修订之外,此次新增22条 准则。原有的的16条具体准则偏重工商企业,新准则扩展到横跨金融 、保险、农业、石油等众多领域。覆盖了存货、债务重组、投资性房 地产、固定资产、企业年金等项经济业务,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 下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空白。变化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1. 更倾向于以原则为导向,并提供一些实施指引,企业的财务 人员需进行更多的判断。 2. 引入更多公允价值计量 3.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并兼顾中国转型 市场经济 4. 更注重披露
三、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现 状
在中国新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中国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 计准则理事会在中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方面达成了 共识。2005 年 11 月 8 日,中国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 则委员会签署了联合声明,确认了中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实现了趋同。这种“趋同”是在会计原则和实质内容上保持与国际 财
(11)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该准 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 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以控制的存在为基础,更关注实质性控 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 股权比例。准则排除了比例合并方法,但要求业务与母公司差异较大 的子公司也应纳入合并范围。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 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
中国与俄罗斯—2010年7月启动双方交流机制
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交流和合作日益加强
2009年12月“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在厦门落成
三、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现状
IFRS 1 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FRS 2 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 IFRS 3 企业合并
IFRS 4 保险合同
IFRS 5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 IFRS 6 矿产资源的勘探和评价 IFRS 7 金融工具:披露 IFRS 8 经营分部 IFRS 10 合并财务报表 IFRS 11 合营安排 IFRS 12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目前,我国A股上市公司、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中央企业和 大中型企业等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 ,要求从2007年1月1日逐步开始实施的,通常称之为“新会计准则 ”。之前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一般称为“旧会计 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个基本准则,41项具体准则,32项应 用指南,若干准则解释和补充规定。(其中:2014年7月,财政部对基 本准则和4具体准则进行了修改,并新增了三项具体准则,2017年7 月份新发布定稿了收入准则)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述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是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 布的一套致力于使世界各国公司能够相互理解和比较财务信息的财务 会计准则和解释公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了《财务报告概念与框 架》、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73年至2001年之间颁布的 的《国际会计准则》及其官方解释《常设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和 2001年以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继续颁布的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FRS)及其官方的解释《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以及其他技术总结和 官方订正文件。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各国为了维 护本国经济利益,纷纷要求进行金融监管框架改革,为此,20国领导 人举行峰会倡议建立各国在对外贸易和投资领域中相对统一的会计准 则,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各国间的贸易往来,推进各领域合作的进程 。2011年,IASB发布了4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4项修改后的国 际会计准则。其内容主要涉及单独财务报表、联营与合营、金融工具 、职工福利等多项内容,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适用。
三、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现状
IFRS 13 公允价值计量 IAS 1 财务报表的列报
IAS 2 存货
IAS 7 现金流量表
IAS 8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IAS 10 报告期后事项 IAS 11 建造合同 IAS 12 所得税
IAS 16 不动产、厂场和设备 IAS 17 租赁
IAS 18 收入 IAS 19 雇员福利
(4)资产减值准则。明确了若干项资产减值迹象,以及可收回金额 为协议销售价格减去处置成本后的净额或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 者中的较高者。同时明确所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5)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该准则是一项新准则,用于规范土地、房 产中专门用于投资(而不是自用)项目的处理。在会计报表中将单列 “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处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与固定资产差 异不大)或者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同时规定如有活 跃市场,能确定公允价值并能可靠计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 式。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者减值准备。
CAS 16 政府补助
三、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现状
IAS 21 汇率变动的影响 IAS 23 借款费用 IAS 24 关联方披露 IAS 26 退休福利计划的会计和报告
IAS 27 单独财务报表 IAS 28 联营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 IAS 29 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 IAS 32 金融工具:列报 IAS 33 每股收益
务报告准则一致,但不是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直接采用”,也不 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翻译版本,并且中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的趋同是动态的。2010 年 4 月财政部于发布的《中国企业会 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所确定与国际会计准则 趋同的方向和时间表。新会计准则经过2014年的修改和增加,已经与 国际会计准则高度趋同。
(6)职工薪酬准则。主要取消计提应付福利费的规定,而改为所有 企业一律据实列支,职工福利类支出超过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前 列支限额的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7)债务重组准则。改变现行将由于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 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而是恢复最初债务重组准则 的原状(但规定限制条件),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 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
(12)每股收益准则。该准则为新制定的披露准则,不涉及确认和计 量问题。重点是解决可转债、期权性质的认股权证等问题。
(13)关联方披露准则。本准则基本维持现状,无重大变化。但与 IAS24相比存在实质性差异。IAS24中已取消了“同受国家控制的企 业不能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制而成为关联方”这一豁免规定,但中国 的国有企业,其性质不同于西方,国有经济规模大,取消该豁免条款 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对国有企业之间的关联方关系的确定延续目 前的规定,即国有企业之间只有当存在投资纽带或者其他实质性控制 关系时才认定为存在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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