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巴东海事处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海事局安检实操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海事局安检实操培训学习心得体会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是海事部门中心工作之一,在海事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船舶安检工作扎实有效进行也对水上交通安全,防止水域污染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至关重要作用。
同时,船舶安检又是一项对检验法规知识和实践经验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我们工作中不断学习和总结。
如果VTS是海事的千里眼,那么安检就是海事的特种兵 .安检工作对海事的重要意义从这个形象又恰当比喻中可见一斑。
作为一名年轻海事执法人员,我有幸参加了在宜昌港区海事处举办的船舶安检实操培训班。
来的路上我也不断告诫自己,此次宜昌之行不是旅行而是取经。
通过这次培训后,我能收获到什么,回去能给我实际工作多大帮助……一切都未知,有的只是一颗求知若渴的心,但我坚信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从2018年8月31日至9月6日,历时7天,在紧张充实而有意义的一周学习后,我受益匪浅,感受颇深,不仅在船舶安检知识理论上使自己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同时在实操检查上得到了更大提高,开阔了视野。
特别是宜昌安检站的老师们另辟蹊径地从船检角度去探索船舶安检模式让我的思维得到了极大拓展。
现把我学习中的几点体会总结如下:1.安检员应对船检规范、安检规则熟悉于心;在宜昌港区海事处安检站学习的第一天,我便跟随他们的海巡艇一起出去安检实操学习,在海巡艇桌子上放着两样显眼的东西:一个是相机,另一个是一本厚厚的船检规则。
我出于好奇就问史老师:这两样都需要?史老师很肯定回答,是的,都需要。
接着又说:相机在我们安检工作中取证船舶缺陷隐患至关重要,因为有的缺陷转瞬即逝,例如一些开关阀门的状态,小部件的放置不到位等等,如果不及时取证,随手一动就没法证明了。
另外的那本厚厚的船检规则是我们在进行船体检验时作为对照,虽然不是每一项船检规范要求都能准确无误背出,但要想真正做好安检工作就必须熟记于心 .经验丰富的老师们都如此谨慎细致,反思我自己的安检工作,真是倍感惭愧。
的确,船检规范是进行安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安检规则一样都是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准绳。
上船安全培训

上船安全培训目录CONTENTS•引言•船舶基本安全知识•船员职责与操作规范•海上安全防范措施•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总结与展望01引言通过培训,使船员了解船舶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法规,提高安全意识。
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促进航运业发展通过培训,减少船舶事故的发生,保障船员生命财产安全。
提高船员的安全素质,促进航运业的健康发展。
030201培训目的和背景涵盖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法规。
培训范围包括船长、驾驶员、轮机员、水手等船舶各岗位的船员。
培训对象培训范围和对象02船舶基本安全知识船体结构船舶由船壳、船体、甲板等部分组成,船壳是船体的外部结构,船体内部包含各种舱室和设备,甲板是封闭或开放的船面,提供船上人员活动空间。
主要设备船舶配备各种设备,如推进器、舵机、锚机、系泊设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导航设备等,以满足船舶航行、停泊、救援等需求。
船舶结构与设备船舶航行规则航道规则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需遵守航道规则,包括航道的宽度、水深、流速等限制,以及航行中与其他船舶的避让规则。
信号规则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需通过信号进行沟通,包括灯光信号、旗号信号、音响信号等,以及遵守相应的信号规定和国际礼仪。
航行值班船舶航行值班是保障船舶安全的重要措施,包括船长和船员的值班安排、交接班程序、值班注意事项等。
船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如碰撞、火灾、人员落水等,需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包括发出求救信号、组织船员进行救援等。
船舶应急处理紧急情况处理03船员职责与操作规范船长必须时刻掌握船舶的各项操作,包括船舶的航行、停泊、装卸货物等,确保船舶在安全状态下航行。
确保船舶安全航行船长有责任确保船员的安全,包括正确安排船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及及时处理船员遇到的问题。
维护船员安全船长负责管理船舶的各项事务,包括维护船舶设施、管理物料和供应品、协调与港口当局和其他船舶的沟通等。
管理船舶事务大副是船长的助手,负责协助船长处理船舶的各项事务,包括航行安全、货物装卸、船员管理等。
客渡船安全检查

的可减免轮机员和机工各1人
的可减免机工1人
(2)自动化机舱可减免轮机员1人、(2)驾机合一的可减免轮机员1
机工2人
人
连续航行时间超过4小时的, 须增加轮机员1人(驾机合一的 免)
客运部
按船舶载客定额,每50名乘客配客运部人员1名;航程不超过80公里或航行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可按每100名乘客配客运部人员1名;航程不超过 20公里或航行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可按每150名乘客配客运部人员1名;航程不超过10公里或航行时间不超过0.5小时的,可按每200名乘客配客 运部人员1名。
200总吨及以上至未满600总吨 或147千瓦及以上至未满441千 瓦
200总吨或147千瓦以下
甲板部
一般规定
船长、大副各1人、二副2人(JJ航段配 船长、大副、二副各1人(JJ航段配
船长1人、大副3人),水手3人
பைடு நூலகம்
船长1人、大副2人),水手2人
船长1人、驾驶员2人,水手1人
驾驶员1人(机驾合一的,为驾 机员1人),水手1人
检验类别 初次 年度 中间 换证 初次 年度 中间 换证 初次 年度 中间 换证 初次 年度 中间 换证 初次 年度 中间 换证 初次 年度 中间 换证 初次 年度 中间 换证 初次 年度 换证 初次 年度 初次 换证
二、内河客船证书
船舶种类
间隔年限 检验种类
客船
换证检验 中间检验
年度检验
换证检验 高速船 中间检验
Ltho(aret mk二euipu)subma分t djeou类lorarwsaittabmakettakloalkorlicthenatLsourue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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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船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船的安全管理,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安全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交通船及其船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原则;(三)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交通船安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法律法规:船舶安全法、船舶和港口安全监督条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二)船舶安全操作:船舶的构造、性能、设备、航行规则、避碰规则、通航规定等;(三)应急处理:火灾、爆炸、触礁、搁浅、碰撞、船舶倾覆、船舶失控等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四)船舶消防:消防器材的使用、消防系统的操作、火灾的扑救等;(五)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艇筏、救生绳等救生设备的使用;(六)船舶卫生与防疫:船舶卫生管理、防疫措施、疾病预防等;(七)船舶防污染:船舶防污染规定、防污染措施、污染事故处理等;(八)船员职业道德:船员职责、船员行为规范、船员权益保护等。
第五条培训内容应结合船舶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岗位、不同级别的船员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第三章培训对象第六条本单位所有交通船船员均为培训对象,包括船长、驾驶员、轮机员、水手、机工、服务员等。
第七条培训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二)了解船舶安全操作规程;(三)熟悉船舶应急处理程序;(四)具备一定的消防和救生技能。
第四章培训方式第八条交通船安全培训采取以下方式:(一)集中培训:定期组织船员参加集中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知识;(二)现场教学:在船舶上组织现场教学,让船员实地操作,掌握船舶设备的使用方法;(三)远程教育:利用网络平台、视频教程等开展远程教育,方便船员随时学习;(四)实操演练:组织船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渡船船员安全教育培训(2篇)

第1篇一、引言渡船作为连接两岸的重要交通工具,在人们的出行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然而,渡船的安全性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提高渡船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本次培训将围绕渡船船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展开,内容包括安全法律法规、船舶操作技能、应急处置等方面。
二、安全法律法规培训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培训重点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的相关规定,包括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船舶登记、船舶检验等,使船员了解船舶的法律地位和船舶运营的法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中关于船舶航行、船舶安全、船舶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船员掌握船舶航行的基本规则和安全要求。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强调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详细解读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关于船舶航行、航道维护、船舶碰撞、救助等方面的规定,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
三、船舶操作技能培训1. 船舶驾驶技能培训内容包括船舶的基本构造、驾驶原理、船舶操纵技术、应急操作等。
通过实际操作和模拟演练,使船员熟练掌握船舶驾驶技能。
2. 船舶机械设备操作介绍船舶主要机械设备的原理、操作方法、维护保养等,确保船员能够熟练操作船舶机械设备,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
3. 船舶通信设备操作培训船舶通信设备的操作方法、通信规则、应急通信等,提高船员在紧急情况下的通信能力。
四、应急处置培训1. 火灾应急处置讲解船舶火灾的预防措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火灾应急处置流程等,提高船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2. 船舶碰撞应急处置介绍船舶碰撞事故的原因、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流程等,使船员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船舶碰撞事故。
3. 船舶搁浅应急处置培训船舶搁浅的原因、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流程等,提高船员应对船舶搁浅事故的能力。
4. 船舶遇险救助讲解船舶遇险的救助原则、救助方法、救助设备的使用等,使船员能够配合救援人员,共同应对船舶遇险事故。
五、心理素质培训1. 压力管理培训船员如何应对工作中的压力,提高心理承受能力,保持良好的心态。
渡船安全培训试题内河船舶专业知识试卷附答案

渡船安全培训试题单位:姓名分数一、判断题(共有30题,每题1分,说法正确√,说法错误×) ( )1.主机基座纵桁面板以面板上缘为金属船体构件理论线位置。
( )2.截面形状为圆环的立柱以圆环中心为金属船体构件理论线位置。
( )3.在总布置图的甲板平台图中,梯子上的箭头表示人员上下梯的方向。
( )4.在总布置图的甲板平台图中,梯子上的"-"表示梯向下的方向。
( )5.在外板展开图中,非水密肋板的简化线用粗实线表达。
( )6.强肋骨和舷侧纵桁的腹板上应开切口,让舷侧纵骨和主肋骨、普通肋骨贯通。
( )7.计及舷外水压力的作用,外板厚度沿船深方向自下向上逐渐减薄。
( )8.对液舱舱壁和水密舱壁,舱壁板的厚度取决于舱内水压力和破舱后舱内水压力,故底列板最厚,向上各列板可逐渐减薄。
( )9.平面舱壁即为无扶强材的平板。
( )10.槽形舱壁由钢板压制而成,以槽形折曲来代替扶强材的作用,简化工艺,减轻重量,用于大型散货船和液货船。
( )11.尾轴架可用铸钢、锻钢或钢板焊接制成。
( )12.计算剖面中所有纵向布置的构件都能有效地参加抵抗总纵弯曲变形,都能列入计算剖面,而所有横向布置的构件都不能参加抵抗总纵弯曲变形,不能列入计算剖面。
( )13.内河船在计算船中部剖面模数时,CCS《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规定;平板形护舷材(若系贯通)可以计入全部剖面积,非平板形护舷材(考虑营运中产生碰撞变形)只能计入一半的剖面积。
( )14.局部强度计算时,作为结构的简化,一般均不考虑肘板的影响。
( )15.舷外静水压力通常取载重吃水加半波高,若考虑船舶的摇摆和横倾,则取为型深,将水头高度乘以水的密度便得到单位面积上的水压力。
( )16.当骨架弯曲时,与腹板连接的面板也跟着伸长和缩短,在腹板正上面的面板部分弯曲应力最大,沿面板宽度离开腹板应力逐渐减小。
带板宽度就是把面板宽度中的弯曲应力化成腹板上面的面板中的应力时所需的面板宽度。
宜昌市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宜昌市渡口安全管理办法正文:---------------------------------------------------------------------------------------------------------------------------------------------------- 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宜昌市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0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李乐成二○○九年十一月二日宜昌市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渡口安全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湖北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渡口及其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渡口,是指在本市境内的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常年或者季节性专供渡运人、货、车的场所、船舶及其他设施,包括公路渡口、乡镇渡口、城市客运渡口、专用渡口,以及上述渡口中经批准设置的非营利性社会义渡。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渡口安全管理工作,市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渡口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有海事管理权的海事管理机构承担。
县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的渡口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指定的交通或其他相关部门(下称渡口安全主管部门)承担。
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负责本区域内的乡镇渡口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渡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渡口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渡口经营管理者是渡口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按规定承担各项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渡口安全管理职责:(一)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二)对辖区渡口进行统一规划,负责辖区内渡口的设置、撤销和社会义渡的审批工作;(三)制定辖区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渡口水上交通事故的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四)组织开展渡口安全检查;(五)落实社会义渡补贴资金;(六)其他渡口安全管理职责。
内河船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2篇)

第1篇一、引言内河航运是我国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河船员的安全直接关系到航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提高内河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保障航运安全,特制定本内河船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二、培训目标1. 提高内河船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
2. 增强内河船员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
3.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内河船员依法依规操作。
4. 了解船舶事故案例,提高内河船员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防治法(5)内河船舶安全规则2. 船舶安全管理(1)船舶安全管理体系(SMS)(2)船舶安全检查制度(3)船舶安全操作规程(4)船舶设备维护保养(5)船舶消防与救生设备操作3. 船舶安全技术(1)船舶结构与设备(2)船舶动力系统(3)船舶操纵与避碰(4)船舶通信与导航(5)船舶防污染技术4. 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1)船舶事故案例分析(2)船舶火灾、爆炸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3)船舶触礁、搁浅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4)船舶碰撞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5)船舶溢油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5. 船员个人安全防护(1)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与维护(2)个人卫生与保健(3)紧急情况下的逃生与自救(4)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6. 船舶安全管理信息系统(1)船舶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概述(2)船舶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3)船舶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与管理四、培训方法1. 理论授课:邀请相关专家、教授进行授课,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船舶安全管理、船舶安全技术、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2.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船舶事故案例,让内河船员了解事故原因,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实操训练:组织内河船员进行船舶设备操作、消防救生设备使用、事故应急处理等实操训练,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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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渡运安全
内 河 渡 渡船应当在渡运水域内按照核定的渡运路线航行 口 第 渡船航行,应当以安全航速行驶,加强了望,谨慎操作, 渡 一 使用有效方式发布船舶动态和表明避让意图,主动避让过往 船 安 部 全 分 船舶,不得抢航或者强行横越 渡船载客、载货应当符合乘客定额、装载技术要求及载重 管 理 线规定,不得超载 规 渡船载客应当设置载客处所,实行车客分离。按照上船时 定 先车后人、下船时先人后车的顺序上下船舶 乘客与大型牲畜不得混载 乘客、车辆过渡,应当遵守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听从 渡口渡船工作人员指挥
、服务民生的原则。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职责分工
内 河 渡 口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渡 第 一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设置和撤销渡口的审批,建立、 船 部 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定负责渡口和渡运安全管理的 安 全 分 部门;应当加强对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管 理 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职责 规 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渡口和渡 定 运实施安全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对所辖内河水域内渡船 的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内 河 渡 口 渡 船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监督检查
第 一 部 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有关部门、乡镇渡口所 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渡口渡运安全检查制度,并组织 落实。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渡口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立 即消除安全隐患或者限期整改 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应当督促指导渡运量较大且 具备一定条件的乡镇渡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乡镇渡口 渡船签单发航制度,真实、准确地记录乘员数量及核查人、 车、畜积载和开航条件等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签单发航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 查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法律责任
第 渡船未持有相应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载运危险货物的、同 一 时载运旅客和危险货物过渡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部 并对渡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分 风力超过渡船抗风等级、能见度不良、水位超过停航封渡 水位线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恶劣天气、水文条件的擅自开 航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渡船所 有人或者经营人处10000元以下罚款。 发生乘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情形, 渡船擅自开航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渡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 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内 河 渡 口 渡 船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渡船
第 一 部 分
内 河 渡 渡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 口 渡 渡船检验证书应当标明船舶抗风等级。20米以上的渡船,应 船 当持有载客定额证书;20米以下的渡船应当在相关证书中签 安 全 注载客定额 管 渡船应当悬挂符合国家规定的渡船识别标志,并在明显位 理 置标明载客(车)定额、抗风等级以及旅客乘船安全须知等 规 定 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渡船夜航应当按照《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内 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配备夜间航行设备和信号设 备。高速客船从事渡运服务以及不具备夜航技术条件的渡船, 不得夜航
渡 船 『 斑 马 线 』 行 动
大于500艘
开航前,发现在“斑马线”附近和“斑马线” 一天 内有顺航道航行的船舶,渡船可以开航,但在 超过4 横越前应当利用甚高频电话、声号等方式主动 航次 与其它船舶联系,经商定统一避让意图后方可 横越,不得抢航或者强行横越。
内 河 渡 口 渡 船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渡运安全
第 一 部 分
渡船不得开航下列情形: (一)风力超过渡船抗风等级、能见度不良、水位超过 停航封渡水位线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恶劣天气、水文条件 的; (二)渡船超载或者积载不当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 (三)渡船存在可能影响航行安全的缺陷,且未按规定 纠正的; (四)发现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乘客同船混载,或者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和客运车辆同船混载的; (五)发生乘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可能危及渡运安 全的; (六)渡船船员、渡工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内 河 渡 口 渡 船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在通航密集区内有可供人、车通行桥梁、隧道的,应当避 免在桥梁、隧道临近范围内设置渡口,但市区河道两岸供市 民出行、上下班的渡口除外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渡口条件
第 一 部 分 渡口应当根据其渡运对象的种类、数量、水域情况和过渡 要求,合理设置码头、引道,配置必要的指示标志、船岸通 讯和船舶助航、消防、安全救生等设施。渡口引道的宽度、 纵坡和码头的设置应当满足相应的技术标准
客 渡 船
安全知识培训
宜昌巴东海事处 彭锦辉
2014年9月 湖北巴东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培 训 目 录
第一部分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部分 渡船“斑马线”行动方案 第三部分 渡船车客清点制度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第 一 部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4年第9号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14年6月12日经第5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法律责任
第 一 部 分
内 河 渡 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者撤销渡口的,由渡口所在地县级人 口 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强制 渡 船 拆除或者恢复,因强制拆除或者恢复发生的费用分别由设置 安 人、撤销人承担。 全 渡船船员、渡工酒后驾船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员予以 管 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下罚款,并对渡船所有人或者 理 规 经营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 定 渡船不具备夜航条件擅自夜航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 正,并可对渡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渡船混载乘客与大型牲畜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渡船所有 人或者经营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渡 船 『 斑 马 线 』 行 动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责任义务
第 二 部 分
渡 船 『 渡船应当按照渡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核定的路线渡运。 斑 渡船横越时要在划定的渡船“斑马线”水域航行,不得超出 马 线 渡船“斑马线”水域任意横越。渡船若要超出“斑马线”水 』 域航行,必须提前征得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同意(紧急情况除 行 动 外)。 渡船在横越主航道过程中,应持续保持正规瞭望,并加强 与附近船舶联系,不得抢航。 无论何种情况,渡船与其它顺航道或河道行驶的机动船相 遇,渡船都必须避让顺航道的船舶,并不得与顺航道行驶的 船舶抢航、强行追越或者强行横越或掉头。 两渡船相遇时,应当按《内河避碰规则》的规定进行避让。
以渡运乘客为主的渡口应当有可供乘客安全上下的坡道, 客运量较大的且具有相应陆域条件的渡口应当建有乘客候船 亭等设施
内 河 渡 口 渡 船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渡口运营人
第 一 部 分
应当加强对渡口安全设施和渡船渡运的安全管理,建立渡 口、渡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应当结合船舶条件、气象条件和通航状况合理调度和使用 渡船,不得指挥渡船违章作业、冒险航行 应当对渡口工作人员、渡船船员、渡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培训 应当督促渡船清点并如实记录每航次渡船载客数量及车辆 驾驶员等随船过渡人员,并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核查 应当根据乘客、车辆的流量和渡运安全管理的需要,安排 相应专门人员现场维持渡口渡运秩序与安全 日渡运量超过300人次渡口的运营人及载客定额超过12人 的渡船应当编制渡口渡船安全应急预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 船岸应急演习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渡船
第 一 部 新建、改建渡船应当满足交通运输部或者省级交通运输主 分 管部门公布的标准船型要求 渡船应当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处于适航状态,并按期申请 检验。逾期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渡运 渡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救生设备,放置在易取处,保 持其随时可用,并在规定的场所明显标识存放位置,张贴消 防救生演示图和标示应急通道
内 河 渡 口 渡 船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监督检查
第 一 部 分
内 河 渡 口 渡 渡口运营人应当建立渡口渡船安全渡运的安全管理制度, 船 安 并组织开展内部安全检查 全 渡口运营人和渡船船员、渡工应当主动协助配合监督检查,管 不得拒绝、妨碍和阻挠 理 规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渡船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定 在监督管理中发现渡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立 即消除安全隐患或者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当地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内 河 渡 口 渡 船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部 长
杨传堂
2014年6月18日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目的依据
第 一 部 分
内 河 渡 为加强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障人 口 渡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 船 安 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全 管 理 规 目的依据 定 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负其责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渡口审批
内 河 渡 口 第 县级人民政府在审批渡口的设置和撤销时应当充分考虑安 渡 一 全因素,明确渡运水域范围、渡运路线、渡运时段、渡口位 船 安 部 全 分 置等主要内容 管 审批前应当征求渡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涉及公 理 规 路管理职责的,还应当征求公路管理机构的意见 定 渡运水域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由渡口 相关的人民政府协调处理,并征求相应的海事管理机构意见 严禁非法设置渡口
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
责任义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 二 部 分
渡运水域断面 日均船舶流量 小于200艘 渡运 频次 一天 不超 过4航 次 责任与义务
大于200艘 小于500艘
开航前,必须观察渡口水域船舶动态,若发现 在“斑马线”附近和“斑马线”内有顺航道航 行的船舶,渡船应当停靠码头等候其通过后, 再开航。 开航前,发现在“斑马线”附近和“斑马线” 一天 内有顺航道航行的船舶,渡船可以开航,但应 超过4 当在主航道外等候其通过后再横越,不得抢航 航次 或者强行横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