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617CS_SBXY_J01电动葫芦技术规范书
电动葫芦技术规范书

电动葫芦技术规范书项目名称:设计单位:需方:2017年4月27日目录一.总则二.设备的运行条件三.设计要求及技术要求四.质量保证和试验五. 供货六.设备包装、运输和标志七.设备验收及储存八.提供的图纸资料九.资格及业绩要求十.设备规范一. 总则1.1本规范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XXXXXXXXXXX新增加机力冷却塔工程,提出了设备和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监察、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
那么需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出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1.4本规范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协议中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卖方中标并签定合同后,本技术协议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二. 设备的运行条件2.1 电动葫芦的安装位置:2.1.1 1#循环水泵房,水泵间一个,室内布置。
2.1.2 1#循环水泵房,配电室一个,室内布置。
2.1.3 2#循环水泵房,水泵间一个,室内布置。
2.2 电动葫芦的安装地点:河津市。
2.3 设备运行环境条件极端最高温度: 42.5℃极端最低温度: -19.9℃平均气温: 13.5℃平均相对湿度: 60%平均气压: 964.8毫巴主导风向: EW、WS最大风速: 24m/s年平均风速: 2.7m/s冬季室外大气压力: 97kPa夏季室外大气压力: 95kPa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35.9℃年最大积雪深度: 15cm年最大冻土深度: 70cm冬季日照率: 59%全年无霜期: 201.0天年平均降水量: 535mm年最大降水量: 1050.8mm年最小降水量: 312.2mm年平均蒸发量: 2044mm最大积雪厚度: 160mm地震烈度: 7度2.4 工作环境及使用条件2.4.1 室内布置:为室内布置。
电动葫芦安全使用维护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电动葫芦安全使用维护技术操作规程范本一、概述为保证电动葫芦的安全使用,维护设备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宗旨是确保使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一份操作规程范本,以帮助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动葫芦。
二、安全使用要求1. 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且具备操作电动葫芦的资格。
2. 严禁无资格的人员操作电动葫芦。
3. 在操作电动葫芦之前,使用人员应先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等。
4. 在使用电动葫芦前,要先检查各个部件是否完好,是否松动。
5. 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动葫芦,使用时需根据标牌上的额定载荷进行操作。
6. 在操作过程中,严禁将电动葫芦用于人员运输。
三、操作步骤1. 上班前,操作人员应检查电动葫芦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首先检查吊钩和钢丝绳是否有损坏、松动等情况,然后检查控制器、电源线以及按钮是否正常。
2. 操作人员应先按下操作按钮将电动葫芦置于起吊位置,并将吊钩靠近负载物体,确保安全连接。
3. 操作人员根据需要使用控制器提升或下降负载物体,操作时要保持专注,且不得违反额定载荷。
4. 操作人员在将负载物体移到指定位置后,应将电动葫芦放置在安全位置,关闭控制器和电源。
5. 操作人员完成操作后,应及时清理工作场地,并将电动葫芦归位。
四、维护保养1. 在使用和维护电动葫芦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排除日常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
2. 经常检查电动葫芦的控制器和电源线,确保其正常工作。
3. 定期对吊钩和钢丝绳进行检查,松动、锈蚀或损坏的部分应立即更换。
4. 维护电动葫芦的电机和传动部分,定期清洁和润滑,确保其正常运转。
5. 在停止使用电动葫芦时,应将其存放在防尘、防潮和通风的地方。
五、紧急情况处理1. 在发现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维修人员报告。
2. 在电动葫芦使用过程中,如遇到突发意外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确保自身安全,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电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客观的
规范电动葫芦的正确操作和安全使用,特制订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磨机棒料保证作业区电动葫芦的使用和维护。
3 工作内容及要求
3.1电动葫芦操作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起重作业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
3.2所有带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必须由专人操作,严格遵守天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3.3启动前仔细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4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不要把手放在绳子和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3.5从牵引线的电气开关开始,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人员注意站立位置。
3.6起吊物件时,物品必须系牢,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3.7当单轨电动葫芦位于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末端时,必须减速运行。
3.8电葫芦必须进行定期检验,取得使用证书后即可投入使用。
电动葫芦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电动葫芦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1.一般要求1.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操作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了解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和操作规程。
1.2.在操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制造厂家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进行任何无证操作和改装。
1.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的起重能力和限位设施,禁止超载和超高超限操作,确保安全。
1.4.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机检查并报告相关部门。
2.安全操作规程2.1.操作前检查2.1.1.在操作前必须检查起重机的电源、电气设备和安全装置是否正常。
2.1.2.检查起重机的钢丝绳是否有断丝、磨损或变形情况,如发现异常要及时更换。
2.1.3.确保起重机的限位装置、行走机构和制动装置正常工作。
2.1.4.检查起重机控制器和遥控器是否正常操作,如有异常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2.2.起重操作2.2.1.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的位置上,不得站在起重物下方。
2.2.2.起重过程中,要注意绳扣的位置,避免绳扣撞击起重物或其他设备。
2.2.3.操作人员应以稳定的速度起吊和放下起重物,避免急停或急启。
2.2.4.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起重机的指示指示灯和报警装置,如有异常要及时报告。
2.2.5.禁止在启动状态下离开起重机,必须停机后才能离开。
2.3.紧急情况处理2.3.1.发生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机,并按照紧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2.3.2.在处理紧急情况时,应保持冷静,迅速行动,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2.3.3.在紧急情况解决后,必须进行详细的检查和故障排除,并记录报告。
3.安全注意事项3.1.在操作前确认起重机所在地面的坚固性和平整度,确保起重机能够正常工作。
3.2.在起重机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周围环境的安全,防止起重物与建筑物、设备或人员碰撞。
3.3.禁止靠近起重机运动范围内,应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4.不得超载起重机,必须根据起重物的重量和起重机的额定起重能力选择合适的起吊设备。
电动葫芦技术规范书

电动葫芦技术规范书篇一:电动葫芦技术协议北京海淀北部燃气热电冷联产项目配套调峰热源及热网工程起吊设施技术协议北京海淀北部燃气热电冷联产项目配套调峰热源及热网工程能源中心锅炉房起吊设施技术协议买方:北京上庄燃气热电卖方:河南重工起重机集团中国北京2013年8月第一章技术规范1. 总则1.1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北京上庄燃气热电能源中心锅炉房内起吊设施,它提出了该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监督和性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卖方对整套起吊设施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分包或采购的重要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买方的认可。
1.4 卖方须执行本技术协议书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5 技术协议签订后10天内,按本技术协议的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由买方确认。
1.6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7 卖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
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1.8 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9 本技术协议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0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
卖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KKS编码。
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给出。
2. 环境与设计条件2.1. 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X58MW燃气热水供热锅炉,2013年11月建成投产。
2023年电动葫芦安全技术规程

2023年电动葫芦安全技术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使用电动葫芦的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技术规程。
第二条:本安全技术规程适用于所有电动葫芦的生产、销售、使用环节。
第三条:电动葫芦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按照本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销售,并提供安全使用的培训。
第二章:电动葫芦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电动葫芦的设计、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保证其安全可靠。
第五条:电动葫芦的额定载荷必须明确标示在设备上,使用时不得超过额定载荷。
第六条:电动葫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经过严格的检测合格。
第七条:电动葫芦必须有红外线或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当检测到障碍物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
第八条:电动葫芦必须有明显的紧急停止按钮,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迅速停止设备运行。
第三章:电动葫芦的使用要求第九条:使用电动葫芦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条:使用电动葫芦时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一条:电动葫芦的使用环境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禁止在危险环境中使用。
第十二条:使用电动葫芦时,不得在超过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使用,不得进行超负荷运输。
第十三条:使用电动葫芦时,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章操作。
第四章:电动葫芦的维护保养第十四条:电动葫芦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进行,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电动葫芦的定期维护保养必须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规程的要求进行,包括检查电气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
第十六条:电动葫芦的维修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不得私自进行拆卸、修理。
第十七条:电动葫芦的维修记录必须详细记载,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
第五章:电动葫芦的检测报告第十八条:使用电动葫芦的单位必须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十九条:电动葫芦的检测必须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规程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规程电动葫芦作为一种常用的物料搬运设备,在工业生产、仓储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由于电动葫芦涉及到重量、高度等安全问题,如果未得到正确操作,可能会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伤害和损失,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安全技术规程,保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一、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
2、预防为主。
3、综合治理。
4、重在防范。
二、操作规范1、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工作状态,确定葫芦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摇杆是否正常灵活,并检查好是否所有安全装置均已处于完好状态。
2、在操作葫芦时应使用统一的命令进行通信。
3、操作者应熟悉所有操作仪器以及所有使用规程,并遵循这些规程。
4、在启动葫芦前,应扫视周围环境是否允许机械行进,并确保周围无障碍物。
5、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人员是否经过,应当立即停止,除非当意外情况发生。
6、在卸载吊钩时,其链条应全部驱动至齐头入面板,可同操作员视线进行卸载吊钩。
7、在卸载吊钩时,其应先落地方向驱动电机后,再进行吊钩卸载。
8、在设备停止运转时,禁止在吊钩下面工作。
三、保养规范1、如需进行维护保养,应首先将电源切断,并符合机器维护规程,禁止独自对葫芦进行维护保养。
2、对于未经培训的操作者禁止拆卸葫芦,皮带、链条等易损部件。
3、定期检查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
4、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火、防尘、防爆等。
5、定期检查葫芦的配线和接线是否正常。
四、注意事项1、严禁超载使用,避免产生危险。
2、禁止使用失效电线进行电源连接操作。
3、避免在设备运行期间接触设备外壳或元件,以免触电或受伤。
4、不要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更换任何组件、零部件,否则可能会危及安全。
5、在葫芦运行过程中,应防止吊钩碰撞地面。
6、在使用过程中,避免非专业人员使用。
总之,电动葫芦是一种功能齐全、结构合理、安全可靠、使用方便、操作简单的物料搬运设备。
在使用过程中,应遵照科学合理的操作规程操作,确保安全。
同时定期检查葫芦的配线和接线、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不仅可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客户带来财富和效益。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版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电动葫芦的正常运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编制,是保证电动葫芦安全使用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一切使用电动葫芦的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使用电动葫芦的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电动葫芦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相关术语1. 电动葫芦:指用电动设备通过卷筒工作原理来进行起吊、运输或牵引的设备。
2. 使用单位:指使用电动葫芦的相关单位或个人。
3. 操作人员:指具备相关操作资格并能够独立操作电动葫芦的人员。
4. 安全技术规程:指保障电动葫芦操作安全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电动葫芦的使用与维护第五条设备安装与检查1. 电动葫芦的安装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2. 电动葫芦在安装后,应进行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电动葫芦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行,测试其性能及安全功能。
4. 电动葫芦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
第六条使用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应熟悉电动葫芦的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2. 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及个人防护用品。
3. 操作人员禁止穿戴松散的衣物或饰品,以免被卷入机械中。
4. 操作人员应确保电动葫芦的使用环境干燥、通风,并保持清洁。
5. 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或修改电动葫芦的部件。
6. 操作人员使用电动葫芦时,应保持警惕,注意观察工作区域并与周围人员保持沟通。
7.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超载使用电动葫芦。
8. 操作人员操作电动葫芦时应保持平稳,不得急停急启。
9. 操作人员在使用电动葫芦时应注意设备的周围环境和安全状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停止操作并报告上级。
第七条应急处理措施1. 当电动葫芦发生故障或异常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
2. 在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时,操作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适当的处置,并采取措施保护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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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617CS-SBXY—J01萧山*****项目(湿电)电动葫芦技术规书买方:百能科技有限公司卖方:二〇二〇年五月目录附件一技术规书 (1)附件二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6)附件三供货与服务围 (7)附件四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8)附件五技术资料与交货进度 (9)附件六技术服务和联络 (10)附件七投标文件附表及附图 (11)附件一技术规书1.1 总则1.1.1 本规书适用于“萧山****项目”电动葫芦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 本规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的条文。
卖方保证提供符合规书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
1.1.3 卖方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书的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否则应列出偏差表供买方审查。
1.1.4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已经过两年以上运行实践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
1.1.5 凡在卖方设计围之的外购件或外购设备,卖方至少要推荐2至3家产品供买方确认,而且买方有权单独采购(本体除外),但技术上均由卖方负责归口协调。
1.1.6 在签订合同之后,到卖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买方有权提出因规、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卖方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容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1.7 本规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
如果本规书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卖方及时书面通知买方进行解决。
1.1.8 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必须使用中文,如果卖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
1.1.9 采用国际单位制。
1.1.10 本技术规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 工程概况1.2.1 概述萧山*****项目,用于顶部检测设备的起吊。
1.3 设计技术参数1.3.1 技术条件(空白处由卖方填写)器等。
1.3.2 安装位置1.3.3 规和标准所有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以及所有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和验收均应符合国际标准ISO与IEC和部标或行业标准。
1.4 技术要求1.4.1 总则(1)供方根据需方提供的起重设备参数来设计和制造,并提交所有的数据。
(2)如果一般的起吊设施仍不能保证相关组件的安全提升时,供方应提供特殊装置以满足要求。
1.4.2 结构要求(1)起重机的结构和机械部件的设计应考虑承受动静荷载以及由于碰击所引起的外力。
(2)吊钩材料应采用优质碳素钢锻制,并经热处理,每个钩口应有防止钢绳脱落的安全装置。
(3)起吊绳应是具有挠性的钢丝绳,长度应满足在最大起吊高度时,吊绳在卷筒上还应留有不小于两圈的安全圈和三圈固定圈。
(4)卷筒、铸造卷筒的毛坯件在加工前应进行应力消除。
卷筒的直径和长度要满足当吊钩在最低极限位置时能使钢丝绳在卷筒上留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和三圈固定圈。
压板及螺栓牢固可靠。
(5)轴承(包括电动机轴承)应具有不小于50000小时的工作寿命。
它可以是滚珠轴承或滚柱轴承。
(6)起重机设计、制造应符合起重机安全规程和起重机设计规。
(7)起重机在制动闸失灵时,应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8)起重机的操作裕量:100%额定负荷下,只要买方适当调节起吊装置的制动器,并正确操作时,起吊可以控制垂直位移5 mm以。
(9)起重机主要装配部分的定位和精加工应尽量在大量的热处理和焊接完成后进行,以保证最终的配合精度。
1.4.3电气要求(1)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起动性能应与机械部分相匹配。
(2)电气设备包括必要的电动机电操作器,制动闸、控制器等以及某些必要的磁开关、电阻器、过电流继电器或必须有电线导管的保险接线盒、导线和限位开关、照明等。
起重机的整套线路设备应便于检修。
(3)电动机包括控制设备等,电压波动85~110%UH,电动机额定力矩应符合国家有关起重机电气设备标准。
(4)电动机具有足够的容量承受吊件的负荷,它在额定环境温度为 -10℃~+40℃,60分钟连续工作,具有抗摩檫轴承。
(5)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4,其绝缘等级为F级(温升按B级考核)。
(6)每个起吊装置有一个自动复位式限位开关,它以常闭状态保护控制起吊电机主电路起升限位当吊钩到达移动上下限时,起吊电机电路就被断开。
起吊装置包括快速和慢速控制。
(7)所有控制电线电缆截面不得小于1.5mm2。
(8)电动葫芦电机电控设备应符合相应标准规。
(9)供货分界点:买方只负责提供电源到铁壳开关,从铁壳开关以后所有的设备及连接电缆都属于卖方的供货围。
1.4.4 标准卖方应在投标书中列出采用的电动葫芦设计、制造、检验、安装、验收等有关规程、规和标准清单(卖方填写):1.4.5 性能保证(1)卖方应满足本规书所提的技术要求。
轨道和梁桥在静载试验时,其下挠度应在标准围,其它机械性能检验按GB/T 14405-93标准验收。
(2)主钩表面无明显缺陷,蜂窝及微裂纹。
(3)机械零部件,电气线路及其装置保证四年不出故障(操作不当除外),否则由制造厂负责调换零部件。
(4)轴承寿命≥5000小时。
(5)质保期:详见商务合同。
(6)设计参数表(空白处由卖方填写)1.4.6质量保证(1)卖方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所提供的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质量可靠的合格产品。
(2)卖方提供以下设备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制造、检验记录;材料合格证。
(3)卖方成套提供的设备均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出厂前进行相应试验,做好记录。
(4)电气设备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5)卖方提供的设备寿命在15年以上。
附件二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2.1 检查和试验程序应提交买方审查。
该程序应符合厂标和相关规、标准的要求。
2.2 卖方在合同签定后应提供生产计划、检查和试验程序,提前通知买方安排见证。
2.3 买方有权监督所有的检查和试验,在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有权拒收。
2.4 卖方严格进行厂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都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负载部分(吊钩、链条、轴/销、轮/齿轮/棘轮/吊架等)出具材料证明,进行无损探伤。
2.6 出厂试验2.6.1 出厂试验应按有关国家标准逐项进行。
2.6.2出厂试验的容主要有目测检查;各项合格试验;静载试验;动载试验等。
2.7 现场试验现场除进行必要的检验外,制造厂没有条件进行的试验项目也可在现场进行。
2.8 电动葫芦的检验与测试及质量记录还应满足:检验与测试应根据经过买方批准的适用的检验与测试计划(ITP)进行。
供应商应按照适用的ITP规定要求进行记录,以保证其工作围的设计、供应、制造与试验符合合同要求。
所有记录,包括分卖方记录,都应按照合同与特定工作活动要求进行汇编、索引并作唯一标识。
2.9 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到一致,则提交有关技术权威部门裁定。
2.10 采购订单所包括的材料与设备应由卖方进行检验和试验。
但是,他们的检验既不能认为是对材料与设备任何部分的验收,也不能减轻卖方对材料、设备、工艺以及性能的担保责任。
卖方人员应被允许自由出入卖方的工厂以进行检验。
附件三供货与服务围3.1 买方要求的供货围(○供应围;※需要时提供)仅限于这些,卖方在报价书中须列详细的供货清单,具体格式见3.10。
3.3 卖方应提供电动葫芦本体以及与之相关的辅助配套设施的设计、制造、清洁和油漆、检查和试验、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如果需要)、包装和运输。
3.4 随机备品备件按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及质保期所需提供,列出清单(价格含在合同总价)。
3.5 卖方应提供设备安装、维护所需的专用工具(价格含在合同总价), 并应根据其使用寿命和使用频率考虑一定的裕量。
3.6 卖方应提供质保期满1年及质保期满3年(或一个大修期)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列出清单(价格不含在合同总价)。
3.7 卖方提供与起吊设施相匹配的轨道型钢规格及型号要求。
3.8 卖方提供与起吊设施相匹配滑触线整套设计、布置图及供货。
3.9 卖方负责电动葫芦的报检及安装。
3.10 供货清单(空白处由卖方填写)附件四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4.1 卖方应保证设备进行适当的包装、标识,防止运输和存放时受到腐蚀、震动、撞击、雨淋等导致损坏。
4.2 所有的焊接部分和机加工表面都应按标准要求进行保护,防止破坏、腐蚀和异物进入。
保护措施包括:用罩子保护机加工表面4.3 包装箱应用黑漆黑体字写明下列容: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到港、买方名称、项目名称和代号、设备标识、搬运注意事项(如朝向、拉手等)。
4.4 设备出厂前卖方应按标准或买方的要求进行涂漆。
4.5 详细的涂漆、包装和运输要求卖方应另行发文。
附件五技术资料与交货进度5.1 技术资料5.1.1卖方应随投标文件提供如下资料:(1)电动机项目清单及说明书(2)检修用电动葫芦外形详图(3)供应图纸文件目录(4)电气原理及接线图/仪表回路图(5)设备设计技术参数表(6)设备部件重量清单、负荷数据(7)性能曲线(8)安装图(9)电机清单及特性(10)简明线路图(11)买方需要的其它相关资料和图纸(12)安全滑触线布置图5.1.2技术协议签订后2天,卖方需向买方提供本起重机规表、外形尺寸及轮压等全部图纸技术资料 4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供买方审查并确认。
5.1.3卖方发货前5天应提供以下正式资料:说明书、随机部件图、易损件图、合格证、及主要部件的检验合格证等。
5.1.4卖方所有资料将有“萧山****项目”字样,“供设计”或“供施工”或“供调试”或“for imformation only”等印章。
所有最终图纸及文件将提供6份(纸质签字版),并提供1份电子版本,(图纸为AutoCAD2004文件,说明书为office 2003文件)。
5.2进度5.2.1 总则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所有设备, 在投标书中提出设计、制造、交货时间进度表、以及建议的安装和调试总的时间进度表。
5.2.2设计进度表卖方自定格式。
5.2.3制造进度表卖方自定格式。
5.2.4 交货交货地点:见商务部分交货时间:见商务部分附件六技术服务和联络6.1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6.1.1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卖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
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日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
如果此人日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卖方要追加人日数,但买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6.1.2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