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
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

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2007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全面规划、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建养并重、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并在交通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负责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在县级人民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帮助下,做好本村村道建设和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逐步加大政府对农村公路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改、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林业、审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村公路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对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影响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农村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农业生态环境的实际编制,与国道、省道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
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

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农村公路是农村地区的重要交通主干道,连接农民出行和农产品运输的纽带。
然而,由于农村公路的特殊性,常常存在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
为了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必须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
其中,“三同时”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旨在确保安全防护设施与农村公路同步建设,共同发展。
本文将从“三同时”制度的含义、作用及实施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三同时”制度的含义“三同时”制度即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与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移民搬迁、基础设施等工程同时进行的制度。
简而言之,就是在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与其他相关工程同步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确保各项工程互为支撑、相互协调的关系。
二、“三同时”制度的作用1. 提高安全性: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能够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性。
2. 提高交通效率: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可以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减少交通堵塞,提高运输效率,满足农民出行需求。
3. 促进经济发展: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可以提供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促进农民就业和农产品流通,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4.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可以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措施为了确保“三同时”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加强协调合作,确保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与公路工程同时进行。
2. 制定详细规定:制定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的操作规范,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进度计划,确保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按照“三同时”制度进行。
3. 加强监管力度: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对相关工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工作符合规范,按时完成,确保安全防护设施与农村公路工程同步建设。
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

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2007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全面规划、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建养并重、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并在交通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负责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在县级人民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帮助下,做好本村村道建设和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逐步加大政府对农村公路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改、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林业、审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村公路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对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影响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农村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农业生态环境的实际编制,与国道、省道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
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

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2007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并在交通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负责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在县级人民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帮助下,做好本村村道建设和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逐步加大政府对农村公路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改、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林业、审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村公路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对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影响公路安全关批准。
农村公路渡口以及客运站场设施应当与农村公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同步建设。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和扩建。
县道按照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乡道按照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村道建设标准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一般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涉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及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和其他符合招标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明确项目法人,并依法进行招标。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并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筹资筹劳的村道建设项目,经村民会议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监理。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聘请技术专家和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作。
关于加强全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全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遏制农村公路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xxx〕2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黄政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分析形势,切实提高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农村公路是我县覆盖范围最广、服务人口最多、提供服务最普遍、公益性最强的交通基础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条件。
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交通安全工作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根本利益。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县农村公路交通里程数、农村机动车数和驾驶人数急剧增长。
由于我县特殊的地形地貌,农村公路普遍存在临崖、临水、路窄、弯急、坡陡等安全隐患。
部分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和机制尚未形成,农村交通安全漏管失控现象严重,由此导致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频发,形势十分严峻。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要求,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载体,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发展理念,扎实有效抓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强化措施,努力压降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事故(一)强化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6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xx号)有关规定,抓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湖北省交通厅厅长关于农村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的发言

寻求新路径探索新模式努力推进农村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林志慧厅长在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尊敬的盛霖部长、各位领导、同志们: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遵循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我省交通运输系统按照“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坚持将农村公共交通作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努力让农民群众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村镇、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交通服务环境初步形成。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坚持交通为民,着力打造一体化服务的农村公共交通网络。
针对农村路、站、运、渡等公益性基础设施通达深度不够、衔接不畅、配套不足等突出问题,我省交通运输系统牢固树立“建设是基础、运输是目的、渡口是延伸”的农村交通服务新理念,推进“路、站、运、渡”四位一体、协调发展,努力做到农村公路修到哪里、候车站亭就建到哪里、客运班车就通到哪里、管理服务就延伸到哪里,真正让农民群众走上沥青水泥路,乘上安全方便车、坐上平安放心船。
一是打造“村村通公路”的农村交通网络。
为解决农民群众行路难的问题,我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多方筹资、建养并抓,路基稳固、路面硬化,专群结合、联网畅达”的农村公路建设理念,“十一五”累计新增通乡沥青水泥路近6000公里、新增通村沥青水泥路突破10万公里,结束了417个乡镇和16237个行政村不通沥青水泥路的历史,除恩施州外,全省实现100%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
二是打造“村村有站亭”的农村站场基础网络。
为解决农民群众候车难的问题,我省坚持“科学布局、城乡一体、社会参与、建管合力、创新服务、农民受益”的农村客运站亭建设理念,“十一五”累计建成农村五级客运站501个,候车亭9655个、招呼站17270个,全省实现100%的行政村建有候车亭、招呼站,并在仙洪试验区、武汉城市圈设置2500个新型招呼牌,使单一功能的招呼站成为集客运信息牌、公路标志牌、行车指示牌为一体的多功能服务站。
《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解读

《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6.06•【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解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防护水平,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3381-03—2024,以下简称《细则》),作为公路工程推荐性行业标准,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现就《细则》编制背景、主要内容、使用注意事项等解读如下:一、编制背景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公路的覆盖广度和通达深度快速提升,交通运输部组织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加快推动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基础路网延伸完善工程,便捷高效、普惠公平的农村路网加快完善。
2019年以来,《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以下简称《标准》)和《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JTG/T 3311—2021,以下简称《规范》)先后发布实施,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工作,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于2021年组织开展《细则》编制工作,要求充分考虑小交通量农村公路服务车型、地形特征、道路限界等特殊性,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以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为基础,合理确定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最大限度保障偏远地区群众的公路出行安全。
《细则》专门针对《标准》中规定的四级公路(I类)和四级公路(Ⅱ类)小交通量指标和设计车型,明确了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要求,并提供了可操作的技术方案。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细则》总结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成熟经验,借鉴国内外的相关科研、设计成果及标准规范,以多个路段的试验验证为基础,对技术指标进行深入研究,对设计要求进行详细规定。
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湖北省

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湖北省
湖北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制定和执行,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设计标准:农村公路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道路线形、纵横断面、桥梁、隧道、涵洞、交叉口、
标线等设计要求。
2. 施工标准:农村公路的施工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进行,包括土方开挖、路基填筑、路面铺设、桥涵建设、
路灯安装等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
3. 材料标准:农村公路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
标准和规范,包括路基土、路面材料、桥梁材料、涵洞材料、路灯材料等的选择和使用要求。
4. 质量验收标准:农村公路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照国家相
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工程量计算、质量检测、验收标
准等要求。
5. 维护养护标准:农村公路的维护养护应按照国家相关标
准和规范进行,包括路面修补、桥梁养护、路灯维护等工
作的要求。
6. 安全标准:农村公路的安全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
规范,包括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等的设置
和使用要求。
7. 环保标准:农村公路工程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和规范,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排污处理要求等。
以上是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一般内容,具体的标准细节可根据湖北省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制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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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Implementation Guide of Rur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 in Hubei Province, 试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二?一二年五月前言本指南是在总结湖北省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公路的安保工程特点,对现行标准规范中有关的技术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旨在规范和指导全省农村公路的安全设施设置工作,提出了以限速、警示为主,综合防治、因地制宜、重点防护、逐步完善的基本原则,制定了不同情况下的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的设计要求,具体应用中还应遵循其他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本指南中的不足之处在所难免,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以便修编时研用。
主编单位:湖北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实施技术指南编写组张忠泽周炎新王子清江建斌王庆主要起草人:干学军陈飚谢俊杰黄大立吕厚全周安军袁松单立杨宏燕任毓张进目次第1章总则 (1)1.1 编制目的 ............................................................. 1 1.2指导思想和实施目标 ....................................................1 1.3适用范围 .............................................................. 1 1.4编制依据 ..............................................................11.4.1 标准规范 (1)1.4.2 法规和文件 ..................................................... 2 1.5 术语和定义 .. (2)第2章交通标志 (3)2.1一般规定 .............................................................. 3 2.2交通标志的分类 ........................................................3 2.3设置原则 (3)2.3.1 警告、禁令、指示标志设置 (3)2.3.2 指路标志设置 (4)2.3.3 标志基本要求.................................................... 4 2.4材料要求 (5)2.4.1 标志板 (5)2.4.2 反光材料 (5)2.5施工要求 (5)2.5.1 施工要点 (5)2.5.2 注意事项 (5)第3章交通标线 .............................................................. 7 3.1一般规定 ..............................................................7 3.2交通标线的分类 ........................................................ 7 3.3设置原则 .. (7)3.3.1 道路中心线 (7)3.3.2 车行道边缘线 (7)3.3.3 路面标记 (7)3.3.4 立面标记 (7)3.3.5 减速标线 (8)3.3.6 人行横道线 ..................................................... 8 3.4材料要求 (8)3.4.1 标线涂料 (8)3.4.2 反光材料 ....................................................... 8 3.5施工要求 (8)3.5.1 施工要点 (8)3.5.2 注意事项 (9)第4章护栏 (10)4.1一般规定 ............................................................. 10 4.2护栏的类型 ...........................................................10 4.3 护栏等级和主要型式 (10)4.3.1 护栏等级 ......................................................104.3.2 护栏主要型式...................................................10 4.4设置原则 (12)4.4.1 基本原则 ......................................................124.4.2 设置规定 ......................................................12 4.5材料要求 (14)4.5.1 钢材要求 ......................................................144.5.2 混凝土要求 ....................................................15 4.6施工要求 (15)4.6.1 施工要点 ......................................................154.6.2 注意事项 ......................................................16第5章视线诱导设施 ......................................................... 17 5.1一般规定 (17)5.2视线诱导设施的形式 ................................................... 17 5.3设置原则 (17)5.3.1 轮廓标设置 ....................................................175.3.2 线形诱导标的设置 (19)5.3.3 其他诱导设施的设置 ............................................. 20 5.4施工要求 (21)5.4.1 施工要点 ......................................................215.4.2 注意事项 ......................................................21 第6章反光凸镜 ............................................................. 22 6.1一般规定 .............................................................22 6.2设置原则 ............................................................. 22 6.3材料要求 .............................................................22 6.4施工要求 (22)6.4.1 施工要点 ......................................................226.4.2 注意事项 ......................................................23 第7章错车道 (24)7.1一般规定 ............................................................. 24 7.2设置原则 .............................................................24第8章速度控制措施 ......................................................... 25 8.1 一般规定 ............................................................ 25 8.2 速度控制类型 .. (25)8.2.1 主动控制 ......................................................258.2.2 被动控制 ......................................................25 8.3速度控制措施 (25)8.3.1 急弯路段的速度控制措施 (25)8.3.2 交叉路口的速度控制措施 (26)8.3.3 长大下坡路段的速度控制措施 (26)8.3.4 穿学校、村、镇路段的速度控制措施 (26)附录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示例 ....................................... 28 附录A 常用标志版面示例图 ................................................ 28 附录B 常用标线示例图 .................................................... 34 附录C 护栏示意图 ........................................................ 37 附录D 视线诱导设施示意图 (43)湖北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实施技术指南 ?总则?第1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和指导我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以下简称安保工程)的实施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及《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原则,依据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并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1.2指导思想和实施目标指导思想:按照“安全、经济、环保、有效”的指导方针,以“限速、警示为主,综合防治、因地制宜、重点防护、逐步完善”的原则,针对影响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合理规划、逐步实施,不断提高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