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外贸企业出口结算的佳选——国际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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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中小企业外贸中的作用及风险探析

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中小企业外贸中的作用及风险探析
要 的 意 叉 。 本 文 分析 了 国 际 保 理 业
贸 方 面 是 一 个 超 级 大 国 , 紧 随美 国 和 德 二 、国 际保 理对 中小 外 贸企 业 的作 国 之 后 的 第 三 大 出 口 国 , 中 小 外 贸企 业 用 分 析 占 了 我 国 口总 额 6 % 的 比例 。但 是 中 小 1 0 、国 际保理 与 中小外 贸企业 融资 对 于 中 小 型 出 口 企 业 而 言 , 为 促 进 企业 普遍实 力较 小 ,抗风 险能弱 ,在 对
【 键词 】 关
国际保理 ; 中小 企业 ;国 际 贸 易 ;
风 险
能 力差 ;二 是业务 发展 不稳 定 ,波动性 为有限 ;三 是类 型多 , 资金需求一 次性 大 , 在 人 民 币不 断 升 值 ,成 本 增 加 , 利 量 小 、 频 率 高 , 导 致 融 资 复 杂 性 加 大 , 润 空 间 变 小 的 贸 易 条 件 下 , 中小 外 贸 企 融 资成 本和 代价 昂贵 ; 四是 信息透 明度 国 际 保 理 ( 0 r a l i tern ati n l fco i g a t rn )是 近 一 二 十 年 在 国 际 贸 易 竞 业 举 步 维 艰 ;三 是 中小 企 业 多 是 技 术 含 低 ,进 而与金 融机构之 间的信息 不对 称 争 日趋 激 烈 、 买 方 市 场 逐 步 形 成 , 用 量较 低的劳 动密集 型 企业 ,缺乏 比较 优 问题 严 重 。 显 然 中小 企 业 这 几 个 自身 的 信 证 结 算 方 式 受 到 严 峻 挑 战 的 背 景 下 发 展 势 , 在 激 烈 的 国 际 市 场 竞 争 中 , 采 用 赊 特 点决 定 了其无法 像大型 企业 那样到 资 起来 的一种 新兴 国际 贸易结算 方式 。它 销 的方式进 行货 款结算 成为 常态 ,而企 本 市 场 去 融 资 。 另 外 , 由于 中小 企 业 在 是 指国 际贸易 中采用赊 销或 承兑交 单结 业 本 身 又 没 有 对 买 方 进 行 信 用 调 查 及 追 申 请 贷 款 时 , 无 力 提 供 必 要 的 抵 押 品 , 账 的能 力 ,大 量应 收海 外账 款 被拖 欠 , 所 以 很 难 取 得 银 行 贷款 。 因 此 , 中 小 型 算 方 式 时 , 为 卖 方 提 供 的 将 出 口 贸 易 融 资 ,帐 务 处 理 , 收 取 应 收 账 款 和 买 方 信 赚的钱 比账 面上少 得多 。在 此 贸易背景 出 口企 业 面 临 着 巨大 的 融 资 压 力 。 中 小

国际保理:民营外贸企业国际结算的理想选择

国际保理:民营外贸企业国际结算的理想选择

国际保理:民营外贸企业国际结算的理想选择
吴海珍
【期刊名称】《生产力研究》
【年(卷),期】2006(000)007
【摘要】外贸经营权放开后,我国有大量的民营企业涉足外贸领域,参与国际竞争.由于多数民营企业存在底子薄、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的缺陷,因此选择一种安全稳妥并能增强竞争力的国际结算方式就显得格外重要.作为一种新兴的国际结算业务,国际保理能很好地满足民营外贸企业的上述要求,从而成为其国际结算的理想选择.
【总页数】3页(P258-260)
【作者】吴海珍
【作者单位】浙江树人大学,外经贸学院,浙江,杭州,31001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
【相关文献】
1.浅析外贸企业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和运用 [J], 徐春荣
2.国际保理——国际结算方式的最佳选择 [J], 张艳君;;
3.浅谈外贸企业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与综合运用 [J], 赵明霄
4.关于我国外贸企业国际结算方式选择策略 [J], 房向红
5.关于我国外贸企业国际结算方式选择策略 [J], 房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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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出口企业结算方式的选择分析

中小出口企业结算方式的选择分析

中小出口企业结算方式的选择分析中小出口企业在出口业务中面临着结算方式的选择问题。

在汇付、托收、信用证、备用信用证、银行保函和国际保理业务这6种结算方式中,企业首选信用证,不得已才选择托收,这种做法已不合潮流。

信用证并没有想象中的安全,托收的风险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通过做国际保理业务或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可有效地防范托收的风险。

标签:中小企业托收信用证国际保理业务出口信用保险在我国对外贸易中,中小出口企业有着重要地位。

到2006年,我国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小企业达到26万家,中小企业的出口额占我国出口总额的比例也逐年上升。

2003年,我国出口总额为4383.7亿美元,中小企业的出口额为2724.8亿美元,占全部出口额的62.3%,2005年,我国出口总额为7619.99亿美元,中小企业出口额达到了5181.59亿美元,占全部出口额的68%。

但是,随着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企业的逾期应收账款大量增加。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中国出口逾期未收汇金额达300亿美元左右,有的企业坏账率甚至高达30%以上,远远高于西方企业平均0.25%~0.5%的水平。

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主要是结算方式的选择不当。

中小出口企业应如何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做到既能提高出口竞争力,扩大出口,又能安全、及时收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课题。

一、各种结算方式及其特点在国际贸易中,主要有6种结算方式,即汇付、托收、信用证、备用信用证、银行保函和国际保理业务。

1.汇付(Remittance)汇付又称汇款,指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把款项汇交给收款人。

汇付分为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目前在国际贸易中,主要是电汇。

汇付方式属商业信用,银行只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

在国际贸易中,汇付方式主要用于货到付款、赊销、预付货款及佣金、尾款等小额款项的支付。

2.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指债权人(出口人)出具债权凭证(汇票、本票、支票等)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国际保理——中小外贸企业融资结算的优选

国际保理——中小外贸企业融资结算的优选

行 。在世界各地发展迅速。19 年 ,全球 99 保 理 业 务 量 达 到 了 5 0 多 亿美 元 , 0 1 00 2 0 年 全球保理业务量 已达7 0 亿欧元。特别是 20 在 欧 美 国家 间 的 贸 易结 算 中 ,保 理 方 式基 本上取代了信用证 而成为最主要的结算 融 资方式。因此 , 随着我国加入 WT O和国际 贸易量 的不断增长 ,我国如何加快应用和 发展 国 际保 理 这 种 在 国 际上 已成 熟 有 效 的 结算融 资方式 , 拓展 国际业务的新领域 , 同 时 进一 步 增 强 其 自身 以及 国 内进 出 口企 业 的竞争能力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

生。近年来 , 保理在 西方 发达 国家及部 分发展 中国家对外贸易中已得到 了迅猛 发展和 大规模应 用。 国际保理业 务作 为 种较新 的 国际结算方式 , 受到越 来越


保理简 介
多 的 企 业 的 重视 。
什么是保理 呢?简单的理解就是指出 口商 以商业信用方式 ( 销或托收 )出卖 赊 商 品, 在货物 装船 后立 即将发票 、 汇票 、 提 单等有关资料 , 卖断给经营保理业务的财 要求同时取得资金融通。如果只要求保收

款 的, 而排 除了卖方 在一般 托收方式下 从 可 能收不到货款 的风险。 卖方保理商在 如 提供保 收服务 外 ,还提供资金融通 ,保理 商 可在卖方提交单据时向其预支一般为全 部货款 的 8 -9 %的金额 ,个别情况下也 0 0
商 (atr 向卖方提供一项包括对买方资 fco ) 信调查 、风险担保 、催收应收账款、财务 管理 以及资金融通等得综合性财务服务。 近2 0年来随着 国际贸易 向买方市场 形式转变以及向全球化方 向发展 , 口竞 出 争 日趋激烈 , 国际保理业 务得 到了迅猛 发 展和大规模应用 , 据联合 国贸发 中心 1 9 98 年的统计数据 , 国际贸易结算 中,信用 在 证的使用率 已经降至 1%, 6 在发达 国家甚

国际保理在中小进出口企业中的应用分析

国际保理在中小进出口企业中的应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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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贸易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分析

出口贸易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分析

出口贸易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分析出口贸易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分析对于我国的出口企业来说,采用传统的信用证方式时要尽量避免各种风险,保证顺利收汇,同时也要更多的关注已经发展比较成熟的国际保理业务。

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出口贸易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1 国际保理概述根据1995年生效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付代理公约》第2条的规定,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又称保付代理,指一方当事人(供应商)与另一方当事人(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合同关系。

根据该合同,卖方(供应商)将根据其现有或将来的基于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服务)贸易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①贸?易融资;②销售分户账管理;③应收账款的催收;?④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

它是指保理商为国际贸易中采用赊销(O/A)或跟单托收承兑交单(D/A)结算方式时,为卖方提供的将出口贸易融资、账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和买方信用担保融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简单地理解,国际保理业务就是出口商以商业信用方式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相关单据,卖给经营保理业务的银行或财务公司,收进全部或一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

保理商买进出口商的单据,就等于承购了出口商的债权,之后即通过一定的渠道向进口商催还货款。

其核心内容是通过收购债权的方式提供融资。

保理业务中对出口商的好处如下:(1)保理商代替出口商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协助出口商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增加了出口商的国际竞争力。

(2)通过保理业务,使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完毕后可立即获得资金来满足企业经营需要,加快资金的周转,促进企业利润的增加。

(3)保理业务中保理商在核准的信用额度内承担坏账风险损失,从而为出口商提供了一种坏账担保,免去了中小企业的后顾之忧。

(4)出口商只要按合同规定交付了货物,保理组织无追索权地承购其单据后,就将信贷风险和汇率风险都转移给了保理组织。

浅谈中小企业的融资新平台——国际保理

浅谈中小企业的融资新平台——国际保理作者:洪丽定来源:《新课程·教师》2010年第06期摘要:随着经营外贸业务门槛的降低,更多的中小企业获得外贸经营权。

同时也面临着新的问题,融资不畅是制约其快速发展的瓶颈。

国际贸易竞争的日趋激烈,贸易结算方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非信用证结算方式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在这种情况下,主要为信用销售尤其是赊销方式而设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国际保理,在世界各国迅猛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国际保理融资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目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状况并不理想。

我国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多家企业中,大都是国有企业,仅有那些产品成熟、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高科技产业和基础产业类的少数中小企业可以争取到直接上市筹资或者通过资产置换借“壳”买“壳”上市的机会。

中小企业贷款困难,缺乏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体系。

就中小企业自身来讲,一方面,固定资产较少,不足以抵押,贷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

一些效益好的企业不愿意给其他企业作担保,效益一般的企业,银行又不允许其作担保人,而中小企业相互之间的担保常常变得有名无实。

二、国际保理及其服务内容1.国际保理国际保理是一项集进出口融资、信用风险保障以及销售账户管理和催收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针对被接受保理的应收账款,保理商可以按预先约定的比率向进出口企业提供即时的进出口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进出口遇到的资金周转难题;在核准的买方信用额度内,对没有任何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进出口保理商可以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最高的买家信用风险担保。

2.国际保理服务项目国际保理,在单一的服务上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银行、财务公司、资信调查和评估机构、保险公司等到长期以来都在提供此类服务,但将全部服务项目综合起来由一个窗口提供,则是保理的特色所在。

国际保理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进口商的资信调查及信用评估保理商可利用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广泛的网络和官方民间的咨询机构,也可利用其母银行的分支机构和代理网络,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有关进口商的背景、实力、潜在的发展机会,以及对客户资信有直接影响的外汇管制、外贸体制、金融政策、国家政局变化的最新动态资料。

国际保理——中小外贸公司融资的新平台

国际保理——中小外贸公司融资的新平台
冯春丽
【期刊名称】《国际经贸探索》
【年(卷),期】2004(20)3
【摘要】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日趋激烈,贸易结算方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非信用证结算方式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在这种情况下,主要为信用销售尤其是赊销方式而设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国际保理,由于能够迎合企业在贸易融资和风险控制方面的需求,正在世界各国迅猛发展。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这一综合性金融服务与中小外贸公司的融资需求极为吻合,并进一步提出了如何利用该项服务的一些建议。

【总页数】3页(P77-79)
【关键词】国际保理;中小外贸公司;融资
【作者】冯春丽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0.685
【相关文献】
1.浅谈中小企业的融资新平台——国际保理 [J], 洪丽定
2.国际保理——温州中小外贸企业可开发之融资渠道 [J], 钱翀;万晓洁
3.中小企业融资与国际保理 [J], 蒋星;刘小青
4.浅谈国际保理及其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应用 [J], 李平
5.国际保理——应收账款融资的新平台 [J], 孙文刚;朱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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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国际保理对中小外贸企业的作用及影响

浅议国际保理对中小外贸企业的作用及影响内容摘要:国际保理作为一项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融通的综合性国际结算方式,近年来在国际上发展迅速。

本文从解决我国中小型外贸企业融资问题的角度出发,分析了运用国际保理的必要性、优势、现状和所受影响,以期望引起各界的注意,从而,有助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国际保理外贸企业融资方式结算方式我国加入WTO以后,特别是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大量中小企业走向海外提供了国内的法律保障,有力的刺激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广大经营者把目光瞄向海外,可以预见中国的产品将更多的进入国际市场。

可是在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越来越多的欧美客户不去选择以信用证的方式购买货物,因为他们不愿意被迫为出口商的销售提供融资,也不愿承担额外的工作和费用。

如果出口商想要扩大对这些国家市场的销售,就必须能提供有利于进口商的条件,那就意味着出口商要采用赊销(O/A)或至少是承兑交单(D/A)方式来销售货物;而在我国融资困难仍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国际保理业务就可以为以数量少、批量多为经营特点的中小出口商提供风险保障和融资了。

按照《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规定,保理商不承担因贸易纠纷引起的债务问题,因而保理业务特别适用于产品质量好,销售稳定的中小企业的融资。

所以,在中小出口商中加快推广国际保理业务,必将有利于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所以,笔者认为研究中小企业利用国际保理业务融资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国际保理与其他信用保险方式、付款方式的比较根据《国际保理公约》的定义,保理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

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国际保理——国际结算方式的最佳选择

国际保理——国际结算方式的最佳选择
张艳君
【期刊名称】《今日南国:理论创新版》
【年(卷),期】2008(000)006
【摘要】在国际商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结算方式成为除商品价格、商品质量之外又一个重要的竞争手段。

国际保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结算方式,与信用证相比具有独特的优势,更能适应当前国际贸易向买方市场转化的发展趋势,成为当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最佳选择。

【总页数】1页(P60-60)
【作者】张艳君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40.4
【相关文献】
1.国外小水电工程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与组合 [J], 倪玉飞;张恬;张华
2.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及应用 [J], 何伟星
3.国际保理与传统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研究 [J], 袁贺
4.关于我国外贸企业国际结算方式选择策略 [J], 房向红
5.关于我国外贸企业国际结算方式选择策略 [J], 房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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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外贸企业出口结算的佳选——国际保理作者:吕鹏来源:《金融经济·学术版》2011年第09期摘要::当前国际市场普遍转向买方市场,出口商竞争日益激烈,使进口商有更大的选择余地和发言权。

欧美的进口商要求出口商提供D/A和O/A等优惠信用付款方式,使出口收汇风险增大。

为了适应这一变化,国际保理业务应运而生。

近年来,保理在西方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中已得到了迅猛发展和大规模应用。

国际保理业务作为一种较新的国际结算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企业的重视。

关键词:国际保理中小外贸企业结算方式一、保理简介保理是一种国际结算方式,又称出口保理、保付代收或承购应收账款业务。

是在以赊销(Open Account ,O/A)、托收(D/P或D/A)方式结算货款时,由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相结合的一种集融资、结算、财务管理、信用担保为一体的综合性的贸易支付方式。

它是保理商向卖方提供一项包括对买方资信调查、风险担保、催收应收账款、财务管理以及资金融通等得综合性财务服务。

近30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向买方市场形式转变以及向全球化方向发展,出口竞争日趋激烈,国际保理业务得到了迅猛发展和大规模应用,据联合国贸发中心1998年的统计数据,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的使用率已经降至16%,在发达国家甚至降至10%以下。

由于保理业务能够很好地解决赊销中出口商面临的资金占压和进口商信用风险的问题,因而在欧美、东南亚等地日渐流行。

在世界各地发展迅速。

1999年,全球保理业务量达到了5000多亿美元,2001年全球保理业务量已达7200亿欧元。

特别是在欧美国家间的贸易结算中,保理方式基本上取代了信用证而成为最主要的结算融资方式。

因此,随着我国加入WTO 和国际贸易量的不断增长,我国如何加快应用和发展国际保理这种在国际上已成熟有效的结算融资方式,拓展国际业务的新领域,同时进一步增强其自身以及国内进出口企业的竞争能力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国际保理,简单的理解就是指出口商以商业信用方式(赊销或托收)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资料,卖断给经营保理业务的财务公司或专门组织(比如说银行),收进全部或一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

财务公司或专门组织买进出口商的票据,承购了出口商的债权后,通过一定的渠道向进口商催还欠款,如遭拒付,不得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

随着保理业的发展,保理的定义还得到了能适合时代需要的发展,即是增加了由经营国际保理业务的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调查进口商的资信、信用额度担保、资金融通和代办托收及账务管理等一系列的服务内容,其核心内容还是通过收购债权的方式提供融资。

虽说保理制度它本身也有自己的流程规则和运作规律,种类也较为丰富,但无论是哪种保理均离不开其保理的实际内容和基本特征。

从保理服务的角度来论,它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贸易服务方式,具体体现在债权的承购与转让;保理商在核准的信用额度内承担坏账风险损失;为赊消式承兑交单托收方式提供风险担保等基本特征上。

同时,保理制度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提供无追索权的短期贸易的融资,并且操作的手段较容易且方便,与T/T(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相比风险小,与信用证相比成本低。

二、保理业务的特点(一)提供百分之百的风险保障这是国际保理最主要的特点,即由保理商承担进口方的全部财务风险,即使在遇到进口商拖延付款或丧失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将由保理商在规定的期限向出口商全部保付,使出口方获得百分之百的收汇保障。

(二)提供综合性服务项目即国际保理不仅为出口方提供风险保障、出口贸易融资,还向出口方提供买方资信信息、咨询服务和销售账务处理等财务服务以及其他服务项目。

(三)提供无追索权的出口贸易融资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只要出口方在信用额度内按规定的要求发货并转让单据,即可获得无追索权的融资款。

但要注意的是,国际保理所承担的风险是有条件的。

按国际保理业的主要国际惯例《国际保理惯例规则》(Code of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Customs,IFC)和《仲裁规则》(Rules of Arbitration)的解释,保理商只对已核准账款承担百分之百的风险担保,并且对因货物品质、数量和交货期不符合贸易合同规定等违约行为所引起的拒付和少付不予担保。

因此,出口商应严格在已核准信用额度内出货,并必须确保货物的品质、数量和交货期符合贸易合同的规定。

(四)国际保理并非适合各类企业所有商品的交易国际保理通常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中小额交易。

出口商品以连续发货或季节性较强的消费品,如纺织品、服装、鞋类、家用电器和食品等为宜。

因为这类商品的交易合同签订后,出口商一般分批交货,收款期一般在90-120天,而且货款金额也不大。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商一般不提供超过180天的中长期保证和融资服务,而且批准的信用额度也不大。

三、国际保理的具体做法在用国际保理方式进行结算时,需要担保收款的卖方,在与国外买方订立贸易合同前,必须先于出口地保理商联系,将准备达成的买卖合同内容与买方的名称、地址告知保理商,在得到其认可并与其签订保理协议后,方可在协议规定的额度内与买方正是订立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即可按照买卖合同规定发运货物,并向出口保理商提交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单据,再由出口保理商通过在进口地的保理商向买方收款。

进口地保理商则应随时通过出口地保理商向卖方报告收款情况,并将收到的货款及时拨交卖方。

如买方不能按时付款或拒付,保理商应负责追偿和索赔,并负责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向卖方支付,此项支付是无追索权的。

出口保理商为了保证自身安全,在与卖方签订保理协议前,应分别对买卖双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进行全面了解,对资信好的,视具体情况给与卖方一定的信用额度,再次额度内可给与资金融通。

保理商与卖方之间,可视情况选择不同做法。

卖方既可以只要求保收服务,也可以要求同时取得资金融通。

如果只要求保收服务,通常是保理商按经过推算的平均收款天数确定付款给卖方的日期,卖方则可按期向保理商取得全部有保证的款项。

由于保理商对卖方是在无追索权的基础上付款的,从而排除了卖方在一般托收方式下可能收不到货款的风险。

如卖方保理商在提供保收服务外,还提供资金融通,保理商可在卖方提交单据时向其预支一般为全部货款的80-90%的金额,个别情况下也有全额预支的。

保理商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视其业务繁简及承担风险程度,向卖方收取1-3%的手续费。

如还提供资金融通,则尚需增收融资利息,利息一般比通常利率高1.5-2%。

四、国际保理与其他几种结算方式的比较(一)与电汇相比我国国际贸易的结算主要是通过T/T(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和L/C(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进行的。

其中,T/T成本低,但卖方风险大,生意虽然做成了,可一旦发生贸易纠纷,由于结算方式上的缺陷,往往造成钱货两空的境地。

(二)与信用证相比与信用证结算方式相比,保理业务具有自己的优势。

L/C风险小,但买方成本增加。

在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越来越多的欧美客户不去选择以信用证的方式购买货物,因为信用证业务是进口方开证,他们不愿意承担信用证业务较高的开证费和开证押金,也不愿承担额外的工作和费用。

尤其是在那些对价格比较敏感的生意或是中小规模的业务中,双方往往很难达成协议,或虽做成了却可能是一笔亏本生意。

如果出口商想要扩大市场的销售,就必须能提供有利于进口商的条件,那就意味着出口商要采用赊销(O/A)或至少是托收的承兑交单(D/A)方式来销售货物,但是赊销或托收对卖方来说存在较大收汇风险,而国际保理正好弥补了这种缺陷。

国际保理业务是出口方办理保理并承担保理费用,承担短期商业风险(信用期不超过180天),出口商品以连续性发货或季节性较强的消费品为宜,如纺织品、服装、鞋类、家用电器及食品。

因为这类商品一般分期交货,收款期在90-120天,而且货款总额也不太大。

因此,这种结算方式正是适合中小外贸企业。

(三)与出口信用保险相比与出口信用保险的比较,一般说来,保险服务要比保理服务费用高得多。

另外,在出口商信用保险下进口商信用风险一般由保险公司和出口商共同分担,在出现坏帐时,保险公司一般只赔偿70%-90%,其余部分由出口商自理,而且索赔手续繁琐、耗时。

而保理公司则承担全部信用风险。

正是由于在较低的费用下提供了包括应收账款追收及管理、信用保险在内的全面服务,保理在许多国家的对外贸易中取得优于保险信用的地位。

五、国际保理是中小外贸企业出口结算的佳选我国加入WTO以后,特别是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大量中小企业走向海外提供了国内的法律保障,有力的刺激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广大经营者把目光瞄向海外,可以预见中国的产品将更多的进入国际市场。

1992年3月我国的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开始从事保理业务,先后与美、德、法、英、瑞典等多家保理公司合作,1993年2月该银行作为中国唯一的正式会员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 (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简称FCI)之后我国的交通银行也加入了该组织成为正式会员。

到目前为止,能够从事保理业务的银行在我国只有两家商业性银行。

据了解,由于我国对保理业务缺乏法律化和政策化的规定,上述两家银行在操作保理业务时完全是按照FCI组织所颁布的有关规则和规定来进行的,涉及到保理的种类主要是对进出口的国际贸易活动进行双保理,即在进出口商和进出口保理商之间进行:由进出口保理商分别负责向进出口商提供对资信的评估、对信用风险的担保、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追收及其对贸易的融资等,不过,进口和出口分为两条线互不交叉,只能按照国际的规则来展开业务。

我国中小外贸大多是民营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比例不足30%,内源融资匮乏;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由于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而资金是中小企业的“血液”,企业要发展壮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扶持。

目前,在我国可供中小企业筹措资金的融资渠道狭窄单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竞争,大量的中小外贸企业将赊销作为竞争的重要手段,这样就形成了大量的应收账款,使企业的利润都停留在应收账款状态,妨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

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保理业起步较晚,发展缓慢,现在处于发展阶段,业务量低,开展的区域有限,不带有普及性。

据FCI统计,1999年我国进出口额为3607亿美元,而国际保理业务量仅为3100万美元,并且中国银行一家就占了2/3强。

由此可见,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不仅发展水平较低,而且很不平衡,在国内许多地区,国际保理业务对商业银行和进出口企业来说还依然是“香酒藏在巷子里”。

从我国经济发展和参与国际贸易活动实际的需要而言,保理业务将会逐渐得到广泛性的应用,尤其是我国中小外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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