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南洋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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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修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定性测评和定量测评相结合、记实测评和评议测评相结合、过程测评和结果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客观、全面、系统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对象为药学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以下称学生)。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作为先进集体评选、奖学金评定、荣誉称号评选、助学金评定(有其他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推优入党,毕业生推荐实习、就业,毕业鉴定等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1次,一般于每年9月完成,毕业班级于4月完成。

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班级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团委等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任小组成员,负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总体领导和组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指导、督促各班级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第七条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代表(每个寝室都应有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议小组(须在学院统一公示),负责做好本班学生综合素质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大一学年的评议小组建议班主任助理参加。

第三章测评内容与方法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由德育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体育素质测评、美育素质测评、劳育素质测评等5 个方面组成。

第九条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比例:德育素质测评占20%, 智育素质测评占50%,体育素质测评占10%,美育素质测评占10%,劳育素质测评占10%。

西安交通大学南洋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最新

西安交通大学南洋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最新

西安交通大学南洋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正、公开、公平地开展本科生奖学金和表彰奖励的评审工作,同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南洋书院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及评定办法》的规定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南洋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本细则主要规定本科生奖学金和表彰奖励评审过程中综合素质测评,所列的评分标准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体现对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

第四条参加奖学金和表彰奖励评定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本学年参加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2次(含)以上;(二)本学年至少参加一次书院组织的公益性活动。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和表彰奖励的评定:(一)本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者;(二)本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三)不遵守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受学校、书院通报批评者;(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担任社会工作,不执行组织交办的任务者;(五)学习态度差,经常迟到、早退、旷课者;(六)一学期请假累积4周(含4周)以上者;(七)外语达不到本年级要求等级者;(八)思想品德行为总分低于60分者。

第六条书院根据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定成绩作为当年评选优秀学生和各类奖学金的依据,并作为毕业生就业和推荐免试保送研究生等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综合成绩构成(一)二年级评奖学金时适用: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行为成绩×20%+课程(不含体育成绩)学习成绩×70%+ 体育(体育成绩)×10%(二)三年级评奖学金时适用: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行为成绩×20%+课程(不含体育成绩)学习成绩×70%+体育成绩×10%(三)四年级评奖学金时适用: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行为成绩×20%+课程学习成绩×80%第二章思想品德行为、社会服务与活动成绩评分标准第八条思想品德行为成绩的评定(一)思想品德行为成绩=基准分(80分)+学生互评成绩(10分)+附加(减)分(10分)附加(减)分上限为10分,累加后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

交大综评面试分数规则

交大综评面试分数规则

交大综评面试分数规则交大的综评面试是申请者进入该校的重要环节之一。

面试分数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申请者是否能够被录取。

那么,交大综评面试分数都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将详细介绍交大综评面试分数的规则,帮助申请者更好地了解面试的评分标准。

交大综评面试分数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专业课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课面试占总分的70%,综合素质面试占总分的30%。

这两部分面试都是在现场进行,由专业老师和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评委团进行评分。

专业课面试主要考察申请者对所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和学术能力。

在面试中,评委会根据申请者的回答情况和表现来评分。

评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对所报考专业的兴趣和研究方向的清晰度、对相关学科基本概念的掌握程度、对专业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应用能力等。

评委会会根据申请者的回答情况,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评定面试分数。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个人能力。

在面试中,评委会会通过一系列问题和情境模拟来考察申请者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领导能力等。

评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度、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等。

评委会会根据申请者在面试中的表现,综合评定面试分数。

在综评面试中,评委会会根据申请者的回答情况和表现给出相应的分数。

面试分数的高低不仅取决于申请者的回答质量,还取决于评委会的评定标准和评分偏好。

因此,申请者需要在面试中全面展示自己的学术能力和个人素质,与评委会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互动,以获得更高的面试分数。

除了专业课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外,申请者还需要参加交大的其他考核环节,如文化课笔试和体育测试等。

这些环节的分数也会计入最终的综评分数中。

因此,申请者需要全面准备,不仅要关注自己的专业课知识,还要注重提升综合素质和个人能力。

综合来看,交大综评面试分数的规则包括专业课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

申请者需要在面试中展示出自己的学术能力和个人素质,与评委会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互动。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重庆交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主要用于综合测评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情况。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测评方法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分由学生学年成绩平均分和素质操行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评分 =学年成绩平均分×80%+素质操行分×20% 学年成绩平均分 =学年平均学分绩点×10+50素质操行分 =操行分 +科技创新分 +文体分,满分为分100 分。

累计分超过 100 分以 100 分计,累计分为负数 ,0 分计 .第五条操行分(一)操行基本分每位学生操行基本分为40 分.(二)操行加分1、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并被校级以上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的加 4 分,被校级以上通报表扬加 3 分,被校级通报表扬的加 2 分,被企事业单位个人书面感谢表扬加 1 分,该项加分每学年累计不超 4 分。

2、参加志愿者服务、献爱心活动、精神文明服务、义务劳动、公益活动等并得到国家级认可加 4 分,得到省部级认可加 3 分,得到校级认可加 2 分,该项加分每学年累计不超 4 分。

3、获得先进个人表彰奖励的按以下几种情况加分:(1)校级先进个人(标兵)称号,加 3(6)分(2)省部级先进个人(标兵)称号,加 6(9)分(3)国家级先进个人(标兵)称号,加 10(15)分4、集体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其成员加分参照个人加分标准减半。

5担任社会工作加分:担任辅导员助理、校级学生会主席加 3 分;校级学生会部长、院级学生会主席、班级班长、团支书加 2 分;院级学生会部长、班级副班长、学习委员加 1.5 分,其他学生社团干部加 1 分。

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不累加分,学生干部任期至少一学年,任职不足一学年者不加分。

6、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加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加2分。

西安交通大学德育分评定规则

西安交通大学德育分评定规则

西安交通大学德育分评定规则一、宗旨建立一套科学、公正的“德育分”评定机制,指导学生完善品德修养,以遵纪守法、文明校园、诚信友爱、尊重礼仪、发扬传统文化为宗旨,激励学生道德素养立身树模,全面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树立“育人为本”的大学精神,推动坚持“依法治校”,促进校园文明发展。

二、原则(一)真诚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尊重规则,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良性规范。

(二)敬重文明传统,维护文明传统,做到文明礼仪,尊重他人,增强文明正气,杜绝言行不检。

(三)自觉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旗帜,追求精神和道德的最高境界,增强对国家、家庭、社会的责任感,以忠诚崇高的精神建设家国。

(四)严格遵守诚信原则,持守廉洁誓言,勤勤恳恳学习,尊重客观规律,积极担当、克服困难,严肃认真面对学习、生活、工作。

三、评定办法(一)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德育分”评定标准,并组织考察组对学生道德行为进行考察,按规则评定的结果,录入“德育分”账户中。

(二)学校组织开展“德育分”评定工作,具体包括宣传工作、指导员把关、纪律委员督导、教师考核、学生参与等,形成一套规范、高效、公正的“德育分”评定机制,根据《学校违纪处理管理办法》严格评定。

(三)学校推行“德育分”评定制度,规定如下:1. 学生在学习、实习、生活、参加活动以及参加考试等方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达到此要求的记得优秀或者良好级别的德育分。

2. 学生做到文明礼仪,尊重他人,讲公德、礼貌得体,严守学习道德和仁爱之道,立身处世模范树榜,达到此要求的记得优秀或者良好级别的德育分。

3. 学生勤奋好学,学习努力,注重自我提高,思想活跃,有正确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达到此要求的记得优秀或者良好级别的德育分。

4. 学生积极服务社会,做到尊老爱幼、关爱苍生、发扬优秀传统文化,达到此要求的记得优秀或者良好级别的德育分。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现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实验)》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____》、《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我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评价内容及基本要求(一)评价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二)基本要求: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及具体要求(一)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个人千分制考评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1、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西安交通大学书院制度

西安交通大学书院制度

西安交通大学书院制度西安交通大学2006年9月成立了第一个书院——彭康书院,以交通大学西迁时老校长彭康的名字命名,是由当年入校的东校区2006年新生组成的新书院。

2007年,成立了由当年入校的东校区2007级学生组成文治书院和由当年入校的西校区2007级学生组成的宗濂书院。

2008年,在以上三个书院的成功运行基础上,学校新建了仲英、南洋、崇实、励志、启德5所书院,形成8大书院鼎足而立的崭新格局。

一个书院往往由跨度很大的不同专业学生组成,全校不同年级的本科生均名列书院成员,最大的书院学生人数达3400余人,最小的书院也有学生近600人。

书院是大学生素质教育和人格养成的社区,目标指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学生心智和体魄的成长、素质和能力的增强、学业和实践的精进提供广阔空间。

书院崇尚学生自我教育和管理,所成立的党总支委员会其多数成员为学生,其中副书记在学生中选举产生。

同时,学业导师、常任导师、学生兼职导师、管理服务人员均要承担书院育人重要职责。

书院各有不同的活动方式和文化品格,龙腾虎跃,各展其长,形成强烈互补和鲜明特色。

书院也是开放的,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联系,李元正、潘宗光、安芷生等著名人士相继出任书院院长或名誉院长。

在书院覆盖本科生的情况下,各学院不再从繁重的学生事务方面直接管理本科生,而主要通过课程教学、科学研究、教师指导发挥育人的主体作用,从而极大地解放了教育生产力,也与书院形成了人才培养的强大合力。

可以看出,设立书院,不是单纯地回到过去,也不是简单地模仿欧美一些大学的住宿学院制,而是赋予书院新的内涵。

它是一种学生社区的新形式,是本科生教育的“第二课堂”,是大学生离开父母后来到的一个新的“大家庭”。

在书院倡导一种文化,能呼唤已经失去的东西,抵御社会的各种诱惑。

用爱心和善意来引导大学生,帮助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抱负。

西安交通大学书院的管理与划分是以学生宿舍楼的物理空间为依托,相对集中的学生宿舍楼群构成一个书院,形成一个小的社区文化圈,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成书院的成员。

西安交通大学书院制度

西安交通大学书院制度

西安交通大学书院制度西安交通大学2006年9月成立了第一个书院——彭康书院,以交通大学西迁时老校长彭康的名字命名,是由当年入校的东校区2006年新生组成的新书院。

2007年,成立了由当年入校的东校区2007级学生组成文治书院和由当年入校的西校区2007级学生组成的宗濂书院。

2008年,在以上三个书院的成功运行基础上,学校新建了仲英、南洋、崇实、励志、启德5所书院,形成8大书院鼎足而立的崭新格局。

一个书院往往由跨度很大的不同专业学生组成,全校不同年级的本科生均名列书院成员,最大的书院学生人数达3400余人,最小的书院也有学生近600人。

书院是大学生素质教育和人格养成的社区,目标指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学生心智和体魄的成长、素质和能力的增强、学业和实践的精进提供广阔空间。

书院崇尚学生自我教育和管理,所成立的党总支委员会其多数成员为学生,其中副书记在学生中选举产生。

同时,学业导师、常任导师、学生兼职导师、管理服务人员均要承担书院育人重要职责。

书院各有不同的活动方式和文化品格,龙腾虎跃,各展其长,形成强烈互补和鲜明特色。

书院也是开放的,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联系,李元正、潘宗光、安芷生等著名人士相继出任书院院长或名誉院长。

在书院覆盖本科生的情况下,各学院不再从繁重的学生事务方面直接管理本科生,而主要通过课程教学、科学研究、教师指导发挥育人的主体作用,从而极大地解放了教育生产力,也与书院形成了人才培养的强大合力。

可以看出,设立书院,不是单纯地回到过去,也不是简单地模仿欧美一些大学的住宿学院制,而是赋予书院新的内涵。

它是一种学生社区的新形式,是本科生教育的“第二课堂”,是大学生离开父母后来到的一个新的“大家庭”。

在书院倡导一种文化,能呼唤已经失去的东西,抵御社会的各种诱惑。

用爱心和善意来引导大学生,帮助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抱负。

西安交通大学书院的管理与划分是以学生宿舍楼的物理空间为依托,相对集中的学生宿舍楼群构成一个书院,形成一个小的社区文化圈,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成书院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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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南洋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正、公开、公平地开展本科生奖学金和表彰奖励的评审工作,同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南洋书院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及评定办法》的规定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南洋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本细则主要规定本科生奖学金和表彰奖励评审过程中综合素质测评,所列的评分标准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体现对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

第四条参加奖学金和表彰奖励评定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本学年参加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2次(含)以上;(二)本学年至少参加一次书院组织的公益性活动。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和表彰奖励的评定:(一)本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者;(二)本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三)不遵守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受学校、书院通报批评者;(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担任社会工作,不执行组织交办的任务者;(五)学习态度差,经常迟到、早退、旷课者;(六)一学期请假累积4周(含4周)以上者;(七)外语达不到本年级要求等级者;(八)思想品德行为总分低于60分者。

第六条书院根据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定成绩作为当年评选优秀学生和各类奖学金的依据,并作为毕业生就业和推荐免试保送研究生等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综合成绩构成(一)二年级评奖学金时适用: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行为成绩×20%+课程(不含体育成绩)学习成绩×70%+ 体育(体育成绩)×10%(二)三年级评奖学金时适用: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行为成绩×20%+课程(不含体育成绩)学习成绩×70%+体育成绩×10%(三)四年级评奖学金时适用: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行为成绩×20%+课程学习成绩×80%第二章思想品德行为、社会服务与活动成绩评分标准第八条思想品德行为成绩的评定(一)思想品德行为成绩=基准分(80分)+学生互评成绩(10分)+附加(减)分(10分)附加(减)分上限为10分,累加后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

(二)学生互评成绩由学生根据书院学生品德行为评价指标,对全班同学打分,最后统计出每名学生的成绩。

德育各方面表现包括参加的各项活动、担任的社会工作以及思想品德和学习态度等。

具体评价指标如下:1.志存高远,坚定信念。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拥护党的领导,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2.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

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有社会责任感;3.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4.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5.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6.明礼修身,团结友爱。

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勤俭节约;生活俭朴;7.强健体魄,热爱生活。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8.积极参加学校、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班会、各种教育活动及报告、讲座。

9.学生互评必须在班主任或辅导员组织下进行评分;班级互评每人每学年满分10分,由全班同学进行评价。

分“优秀”和“良好”两等,“优秀”为10分,“良好”为7-9.9分。

第九条附加(减)分主要针对积极参加科技竞赛、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并表现良好的同学给予适当地鼓励,对日常生活中表现不当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批评。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党总支及辅导员考评;团工委、学生会等各个社团成员附加分,由院团工委书记考评;班长、团支书附加分,由年级辅导员考评。

附加(减)分评分内容主要包括:竞赛活动与论文发表、文娱体育活动、社会活动及其他等方面:(一)科技竞赛活动、论文发表加分本项加分上限为10分,累加后超过10分的以10分计。

不同学科的学习竞赛及发表不同的文章可以累计加分。

同一学科不同级别学习竞赛及同一论文在不同级别的刊物上发表,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以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加分减半;以第三作者及以后的不加分。

1.参加国际级或者国家级科技发明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6、4、3分;学科竞赛分别加6、5、4、3分;2.参加省级科技发明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6、4、3、2分;学科竞赛分别加5、4、3、2分;3.参加校级科技发明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分别加5、3、2、1分;学科竞赛分别加4、3、2、1分;4.论文、专著及专利加分:发表论文、专著、专利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交通大学或Xian Jiaotong University;发表论文、专著、专利为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关领域,需持论文录用通知或收录通知、专利接收证明等材料。

国际期刊论文(SCI, EI收录)、国际会议论文:学生第一作者加10分,学生第二作者加6分,学生第三作者加4分国内核心期刊:学生第一作者加6分,学生第二作者加4分,学生第三作者加3分国内一般期刊、国内会议论文:学生第一作者加4分,学生第二作者加3分,学生第三作者加2分专利、专著加6分。

(二)社会工作及其他加分本项加分上限为5分,兼任多项社会工作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1.校学生会正主席,校学委会正主任,校社联正主席,校团干联谊会主席,书院学生会正主席,党总支副书记,任期满一年,加0-5分;2.校学生会副主席、校学委会副主任、校社联副主席,校团干联谊会副主席,书院学生会副主席、书院团工委副书记,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任期满一年,加0-4分;(国防生正副营长、正副营指导员)3.优秀及甲级社团主要负责人(正职),校学生会、学委会、社联部长,团干联谊会部长,书院学生会部长,班长、朋辈辅导员,任期满一年,加0-3分;(国防生连长、指导员)4.优秀及甲级社团主要负责人(副职)、校团委一般社团主要负责人(正职),学生党支部委员、团支书、班级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心理委员,任期满一年,加0-2分;(国防生排长)5.优秀及甲级社团部长、校团委一般社团主要负责人(副职),任期满一年,加0~1.5分;6. 校学生会、学委会、社联、团干联谊会及书院学生会干事,宿舍舍长,一般社团正副部长,任期满一年,加0-1分;(军乐团骨干)7.优秀社团及甲级社团干事,任期满一年,加0-0.8分,一般社团干事,任期满一年,加0-0.5分。

8.校级文明宿舍每人加1分;以下各项可与前八项累加。

9.在校内外做好事,事迹突出受到表扬者,加1-3分;10.见义勇为、勇斗歹徒、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受到有关部门表彰者,做出表彰的机构级别分别为全国、省、市、校、院,相应加分5、4、2.5、1.5、1分;11. 优秀志愿者加1分。

以上所述优秀及甲级社团包括:校团委评定的优秀级甲级社团,书院各学生社团。

要求任期满一年者,若不满一年,根据工作时间酌情加分,最高不得超过任期满一年的加分。

(三)文娱体育活动加分本项加分上限为7.5分,累加后超过7.5分的以7.5分计。

各类比赛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分,不累加,不同项目可累加。

1. 参加国际级或者国家级文体比赛(含演讲、辩论、知识竞赛、征文),获前四名者分别加6、5、4、3分,前四名的集体项目(六人以上),每人分别加5、4、3、2分(体育比赛只给主要队员加);2. 参加省级文体正式比赛(含演讲、辩论、知识竞赛、征文),获前四名者分别加5、4、3、2分,前四名的集体项目(六人以上),每人分别加4、3、2、1分;3. 参加校级演讲、辩论、知识竞赛、征文等正式比赛,获前四名者,分别加4、3、2、1分;获得前三名的集体项目(六人以上),每人分别加3、2、1分;4. 大学生体育竞赛中打破世界、全国、地区单项纪录者,加6分;正式体育竞赛中,破省高校记录者,加5分;破学校记录者加3分;5. 参加学校运动会,获前四名者,分别加4、3、2、1分,获五至八名者,加0.3分;获得前三名的集体项目(六人以上),每人分别加3、2、1分,获得四至八名者,每人加0.3分;6. 获学校运动会广播操一到三名、四到六名、七到八名,分别加0.5、0.3、0.2分;7. 参加学校运动会仪仗队,加0.3分;8. 参加学校运动会团体操、太极拳表演者以及观众,加0.1分;(四)减分1. 学习态度差,旷课但未达到学校相关处分条件者,每次扣0.5分;2. 在校、书院有关部门及学生会的卫生检查中,被评为零分宿舍,累积1次零分宿舍者给宿舍每人减2分;3.要求各班必须参加的讲座、会议、活动,以及党支部组织生活,没有正当理由缺席者,每次扣0.5分;4. 违反校规的行为并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同学德育减10分;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校院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德育成绩每次减4分;第十条年级辅导员将所有班级的品德行为成绩折算成标准分。

第三章课程学习成绩、体育成绩评分标准第十一条课程学习成绩和体育成绩评分标准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细则由南洋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细则经南洋书院院务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洋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201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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