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安全知识手册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渔船安全知识手册》

关注渔业安全生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致全省渔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渔民朋友们:

近年来,我省渔业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各类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明显减少,这是广大渔民朋友共同努力的结果。值此渔业安全生产月和北京奥运到来之际,向您们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部分地方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生产仍须警钟长鸣。为此,我们向全省广大渔民朋友提出以下建议:

一、按时申报船舶检验,办齐各种证书、证件,驾驶渔船应具备资格和持证驾驶。

二、按照规定配齐救生、消防等安全生产设施。

三、按照核定捕捞场所和捕捞工具作业,不要违章载客、载货。

四、要及时收听气象预报,提前做好防范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工作。

五、积极参加渔业互助保险,提高自身保障能力。

六、不要疲劳作业,要提高警惕,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动态,避免渔船碰撞等意外事故发生。

渔民朋友们,为了您的安全,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让我们共同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第一章渔业安全技术措施

1.1渔船出航前应做哪些准备

1、收听气象预报;

2、检查航行仪器完好状况;

3、从业人员必须办理人身保险;

1 / 20

4、渔船应做到装载合理,防止出现船体倾斜。

1.2渔船在航行、锚泊时应注意什么

1、渔船在航行时应加强了望、锚泊时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交接班应履行相应手续;

2、渔船通常不得在航道及其附近锚泊,不得不锚泊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

3、渔船在内河航行、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正确显示号灯、号型,按规定鸣放声号,准确表明自己船舶的动态。

1.3渔船出航生产应注意什么

1、捕捞渔船应尽可能编组结队出航作业;

2、捕捞渔船不得载客,不得超航区、不得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

3、捕捞渔船在水上作业期间必须定时收听天气预报,恶劣天气到来之前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4、船员在作业时应穿好救生衣,不得穿拖鞋等。

1.4渔船消防有关知识

1.4.1渔业船舶在港停泊期间应注意什么

1、必须安排专人值班;

2、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3、在油库附近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4、渔船必须加注标准燃油,防止发生爆燃事故。

1.4.2渔业船舶发生火灾后,怎么办

1、减速并改变方向,使失火部位转向下风;

2、关闭通往火场的所有通道;

3、移走火场附近可燃物,用水冷却火场周围舱壁和甲板;、

4、根据火灾源的不同,选择灭火器材的种类;

2 / 20

5、火灾扑灭后,清理现场,彻底扑灭余火,防止复燃;

6、船员身上衣服着火,应迅速脱下着火的衣服,或就地打滚灭火,或跳进就近水源中。

1.5渔船遇险应急措施

1.5.1大风浪来临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大风浪来临前,应及时避风。如果因某些原因来不及避风,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保持船舶水密。所有水密门、舷窗、舱口、通风口、天窗、出水口及锚链筒等,应加固或加盖,以保持水密。

2、保证排水畅通。所有排水机械、管路、阀门及甲板排水门等都应处于良好状态。

3、固定一切活动物件,如网具、锚等。调整舱内、外一切物件,降低船舶重心,提高稳性。

4、检查舵装置及锚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5、应确保主机处于良好状态。

6、及时收听气象预报,注意风情变化。

1.5.2船舶搁浅后应采取哪些措施

1、搁浅后首先摸清附近水深情况;

2、按内河避碰规则规定,显示号灯号型,能见度不良时应鸣放声号;

3、如果在低水位时搁浅,应抓紧时机,力争在水位上涨时脱浅;

4、如果在高水位或退水时搁浅,或不能立即脱浅时,防止船被大风浪逐步推上浅滩;

5、必要时可以通过减少船舶所载重物、油、水或请求他船协助等方法脱浅。

1.5.3雾中航行和作业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坚持使用安全航速,增派了望人员;

2、当对本船船位无把握或有疑问时,应选择就近抛锚;

3、根据船舶动态鸣放相应的声号,并显示号灯号型

3 / 20

4、保持船舶安静,以便守听他船雾中声号;

5、运用良好的航行技术谨慎地驾驶;

6、必要时,船长应下令关闭全部或部分水密门、窗;

7、雾航期间,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和所有的一般船员均应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

1.6小型渔业船舶最低安全配备要求

1.6.1救生、消防设备配备

船长小于7米时,要求做到救生衣每人1件,灭火器1只,消防水桶1只;

船长7到12米时,要求配备救生圈1个,救生衣每人1件,灭火器2只,太平斧1把,消防水桶2只;船长12米以上时,要求配备2个救生圈,救生衣每人1件,灭火器3只,太平斧1把,消防水桶2只。在灭火器的配备上,非机动船可相应减少一只。太平斧可用生活斧代替,消防水桶可用生活水桶代替。

1.6.2航行与信号设备配备

对在通航水域作业、停泊的渔业船舶,必须按照《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02)要求配齐航行、信号设备。其他情况可根据作业性质有选择性地配备。

1.6.3无线电设备配备

小型渔业船舶每船应配1台收音机。渔民要经常收听天气预报,及时应对台风等恶劣天气,以减少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第二章台风常识及防台措施

2.1台风常识

2.1.1台风(Typhoon),是我国乃至整个西太平洋地区对热带气旋的笼统的称呼,按照有关标准,只有当热带气旋的强度达到一定程度以上,才能被称为台风。

4 / 2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