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能耗管理规定
能源部关于颁发《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的通知

能源部关于颁发《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文字号】能源节能〔1990〕1149号【发布部门】能源部(已变更)【公布日期】1990.12.22【实施日期】1990.12.2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能源部关于颁发《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的通知(1990年12月22日能源节能(1990)1149号)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为推动各级电力部门加强电网电能损耗管理,我部组织制订了《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见附件),现予颁发实行。
原水利电力部1982年颁发的《线路损失管理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各地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及建议请及时告部。
附: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电力网电能损耗率(简称线损率)是国家考核电力部门的一项重要经济指标,也是象征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水平、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一项综合性技术经济指标。
为推动各级电力部门加强线损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和能源部颁发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电力工业实施细则》,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各级电力部门要强化规划设计,改善电网结构,实现电网经济运行;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改进经营管理;研究改革线损管理制度,努力降低电力网电能损耗。
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电压的已投入运行的电力系统。
第4条各电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网局)、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以下简称省局)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第5条各网局、省局应建立、健全节能领导小组,由主管节能的局领导或总工程师负责领导线损工作,确定生技、计划、调度、基建、农电、用电等部门在线损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和综合归口部门。
归口部门应配备线损管理的专职技术干部,其他部门可设置线损工作的专职或兼职技术干部。
网局、省局的职责是:1.负责贯彻国家和能源部的节电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有关节电指示,并监督、检查下属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2.制定本地区的降低线损规划,组织落实重大降损措施;3.核定和考核下属单位的线损率计划指标;4.总结交流线损工作经验和分析降损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电能损耗管理规定

电能损耗管理规定1. 引言电能损耗是指在电能输送和供电过程中由于电线电缆的电阻、变压器的铁耗、电力设备和电气线路的损耗等原因而引起的能量损失。
电能损耗不仅会增加电力系统的运行成本,还会影响供电质量和客户的用电体验。
为了合理管理电能损耗,提高电力系统的效率和稳定性,制定本管理规定。
2. 目的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电能损耗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减少电能损耗,提高供电质量,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
3.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电力系统运营商和电力用户,包括输电、配电、供电等环节。
4. 术语定义•电能损耗:指在电能输送和供电过程中由于电阻、变压器的铁耗、电力设备和电气线路的损耗等原因而引起的能量损失。
•电能损耗率:电能损耗与输送或供应的电能之比。
•电能损耗管理:对电能损耗进行计量、监测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电能损耗的管理工作。
5. 电能损耗管理的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电能损耗管理应公平公正,确保各用户享受公平的电能供应。
•可行性原则:电能损耗管理应具有可行性,能够在实际运营中得以落实。
•经济效益原则:电能损耗管理应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供电效率。
6. 电能损耗管理的措施6.1 电能损耗监测•电能损耗监测应覆盖整个电力系统的输电、配电和供电环节,监测点的布置应合理、充分。
•通过电能计量设备、负荷分析设备等手段对电能损耗进行实时监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2 电能损耗分析•对监测到的电能损耗数据进行分析,找出电能损耗的主要原因和影响因素。
•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减少电能损耗。
6.3 电能损耗控制•通过优化电力系统的运行模式、调整负荷分配、改进设备和线路等方式,控制电能损耗在合理范围内。
•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设备故障带来的额外损耗。
6.4 电能损耗评估•定期对电能损耗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措施的参考依据。
•结合评估结果,进行电能损耗管理的持续改进。
电网节能管理制度内容范本

电网节能管理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电网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促进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网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电网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
电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网节能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加强电网节能管理,提高电网运行效率。
第三条电网企业应建立健全电网节能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完善制度,确保电网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电网企业应加强电网设备的技术改造和运行维护,提高电网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第五条电网企业应推广应用先进的电网节能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电网节能水平。
第二章节能管理职责第六条电网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内部的电网节能管理工作。
第七条电网企业节能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企业电网节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电网节能技术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三)组织对电网设备进行能源审计和节能评估,提出节能改造方案;(四)组织电网节能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五)定期对电网节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
第八条电网企业其他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节能管理部门开展电网节能工作。
第三章节能管理措施第九条电网企业应加强电网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条电网企业应定期对电网设备进行能源审计,评估设备能源利用效率,对存在节能潜力的设备进行节能改造。
第十一条电网企业应推广应用节能型电网设备,逐步淘汰高耗能、低效率的设备。
第十二条电网企业应加强电网调度管理,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电网运行效率。
第十三条电网企业应开展电网节能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节能意识。
第四章节能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电网企业应建立健全电网节能考核制度,对节能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和考核。
第十五条电网企业应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电网企业应对未达到节能目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和处罚。
电力节能降耗管理制度最新

电力节能降耗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绿色发展,加强电力节能降耗管理,减少能源浪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涉及电力节能降耗管理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具体贯彻实施要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第三条电力节能降耗管理工作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措施。
第四条电力节能降耗管理工作要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强调政策法规的科学性、透明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节能降耗目标第五条为实现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制定以下节能降耗目标:(一) 到2025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15%以上;(二) 到2030年,新能源占比提高至20%以上;(三) 到2050年,基本实现碳中和目标。
第六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具体的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确保目标的完成。
第七条电力节能降耗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节能降耗目标的落实,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各单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节能降耗。
第八条对于不按规定完成节能降耗目标的单位,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目标的完成。
第三章节能降耗机制第九条为了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管理机制,包括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完善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等。
第十条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节能降耗项目的经济补贴力度,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到节能减排工作中来。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吸引更多金融资本投入到节能减排领域,加大对节能降耗项目的投资。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发展,推动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第四章节能降耗技术第十三条加大对节能降耗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力度,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第十四条协调推动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能源等产业的发展,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
电力系统中的电力能耗管理与优化方法

电力系统中的电力能耗管理与优化方法电力系统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它提供了我们所依赖的各种电力资源。
然而,随着电力需求的不断增长,电力能耗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管理和优化电力能耗,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管理与优化方法。
本文将探讨电力系统中的电力能耗管理与优化方法。
一、能耗管理能耗管理是电力系统中的关键环节,它旨在优化能源的使用效率,减少能源的浪费。
下面我们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能耗管理方法。
1. 设备能源效率评估对电力系统中的各种设备进行能源效率评估是能耗管理的第一步。
通过评估设备的能源消耗情况,可以确定哪些设备存在能源浪费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常见的评估指标包括能源利用率、能源消耗量等。
2. 能源监测与测量能源监测与测量是实施能耗管理的有效手段。
通过对电力系统中各个环节的能源消耗进行监测与测量,可以实时获取电力系统的能耗情况。
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发现能耗异常、能源浪费等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能源管理系统建立一个完善的能源管理系统是实施能耗管理的基础。
该系统可以通过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对电力系统中的能源消耗进行全面监控。
同时,能源管理系统还可以提供实时的能耗数据,帮助电力系统的管理者做出科学的决策。
二、能耗优化能耗优化旨在最大程度地提高电力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从而实现能源的节约和减排。
下面我们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能耗优化方法。
1. 负荷调度负荷调度是电力系统中能耗优化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合理分配供电负荷,可以避免系统过载和能源的浪费。
负荷调度需要考虑到供需平衡、用户需求、能源价格等多个因素,以实现最佳供电效果。
2. 能源替代能源替代是能耗优化的有效途径之一。
通过使用替代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等,可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能源消耗。
在选择替代能源时,需要考虑到其稳定性、可持续性和经济性等因素。
3. 能源储存与回收能源储存与回收技术是实施能耗优化的重要手段。
通过储存能源,可以在低谷期使用高峰期的多余能源,避免能源浪费。
电网节能管理制度范本

电网节能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电网节能工作,提高电网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促进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节能目标1. 电网节能目标:全面提高电网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能源利用结构,降低电网单位负荷能耗,努力实现节约能源62亿千瓦时。
2. 具体目标:(1) 提高电网设备利用率,降低能源损耗。
(2) 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减少能源浪费。
(3) 加强设备运行监控,提高电网能效。
(4) 制定电网能源消耗统一标准,推进节能减排。
第三章节能管理机构1. 电网节能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电网领导、技术、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节能规划、协调推进节能项目、监督实施等工作。
2. 负责部门:设立节能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节能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节能相关工作的规划、执行和监督。
第四章节能管理制度1. 节能投入:电网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年度经营计划,确保节能投入资金的保障。
2. 辅助支持:电网节能工作得到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和重视,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节能工作开展。
3. 节能技术应用:电网应当推广高效节能技术,使用优质节能设备,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降低耗能。
4. 节能标准要求:电网应当遵循国家关于能源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执行电网节能管理标准要求。
第五章节能监测评估1. 监测评估制度:电网应当建立节能监测评估系统,对各项节能措施进行跟踪、监控和评价。
2. 节能效果考核:对各单位的节能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奖优惩劣,激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节能工作。
第六章节能宣传教育1. 宣传工作:电网应积极开展电网节能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促使全员参与到节能行动中来。
2. 教育培训:开展节能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平,增强节能管理能力。
第七章物质节能1. 设备管理:对电网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时修复设备问题,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减少能源损耗。
2. 能源利用:合理利用电网内部的能源资源,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电厂节约能源管理制度

电厂节约能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实现对能源的有效管理和节约使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电厂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节约能源目标1、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降低冗余能耗。
2、优化工艺流程,减少能源浪费。
3、推广节能技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4、加强对员工的节能培训,提高节能意识。
三、节约能源的管理责任1、设立节能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节能计划。
2、设立节能专职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节能执行情况。
3、对各部门和岗位进行节能考核,薪酬挂钩。
4、设立奖惩机制,激励节能创新。
四、节能管理的具体措施1、设备节能改造电厂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运行是耗能的主要部分。
通过对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可以降低能耗。
主要包括: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减少运行时间。
2、优化工艺流程通过对工艺流程的优化,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主要包括:提高系统运行稳定性,减少系统启停次数。
3、推广节能技术引进和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主要包括:节能照明系统、高效设备等。
4、加强员工节能培训加强对员工的节能培训,提高节能意识,促进整体节能。
主要包括:定期开展节能知识培训、激励员工参与节能工作等。
五、节能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设立节能监督巡查设立专门的节能监督巡查小组,对各部门和岗位的节能工作进行监督巡查。
2、定期进行节能检查定期对设备的节能改造、工艺流程的优化、节能技术的推广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建立节能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和岗位进行节能考核,将节能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薪酬挂钩。
六、奖惩机制1、建立奖励制度对于在节能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激励节能创新。
2、建立惩罚制度对于没有达到节能要求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相应的惩罚,促进节能工作的有效实施。
七、落实节能措施的保障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开展能源节约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
2、建立节能档案建立完善的节能档案,对节能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方便日后的查阅和总结。
电力消耗管理制度

电力消耗管理制度1目的电力消耗是公司考核各车间部门的一项重要经济指标,为保证在正常生产和工作的条件下,尽量减少电力消耗,合理使用能源和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覆盖是全部生产生活用电和临时用电。
3职责3.1 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电力消耗的日常管理和控制;3.2 电仪自动化工段负责对电力设施的日常维修和改造;3.3 生产部负责对各单位用电情况的统计和考核;3.4 安环部负责对电力违规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 规则4.1 各车间、工段要强化用电管理,实现经济运行;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改进经营管理;努力降低电能消耗,电力消耗实行目标管理,定额控制,节约奖励,超标惩罚。
4.2 公司电力供应和主管部门(电厂、电仪自动化工段)与各车间、工段的电气运行主管负责人,负责公司电力设备、耗电设备及元器件的节电经济运行的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工作。
4.3公司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管理工程设计时,严格掌握,设计必须采用节电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正确进行公司电力负荷计算,杜绝供、配电设备大马拉小车现象。
工程施工,调试结束时,所有节电措施的设备要同时投入运行。
4.4 公司设备采购部门在采购关键性电气设备或元器件时,除按设计要求之外,还需得到节能主管部门的共同论证,确保采购具有节能标识的电气设备或元器件。
4.5公司生产调度部门应加强用电负荷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做到计划生产、平衡调度,合理调整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合理分配与平衡负荷。
并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
4.6 公司节能主管部门每年都要开展企业电平衡测试,摸清公司节电潜力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降低电耗,减少损失,提高电能利用率。
4.7 公司推进电耗目标管理,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各种产品的电耗定额指标,并实施单耗考核,电耗定额指标考核落实到车间、工段、班组。
4.8 车间电气维修人员对全厂供电线路应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不合理的供电线路,上报有关主管部门适时进行改造,以保证供电线路的电力损耗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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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能源节能[1990]1149号各电业管理局,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各电力设计院,电规院、水规院,水利电力出版社: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为推动各级电力部门加强电网电能损耗管理,我部组织制订了《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见附件),现予颁发实行。
原水利电力部一九八二年颁发的《线路损失管理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各地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及建议请及时告部。
附件: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一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1条电力网电能损耗率(简称线损率)是国家考核电力部门的一项重要经济指标,也是表征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水平、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一项综合性技术经济指标。
为推动各级电力部门加强线损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和能源部颁发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电力工业实施细则》,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各级电力部门要强化规划设计,改善电网结构,实现电网经济运行;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改进经营管理;研究改革线损管理制度,努力降低电力网电能损耗。
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电压的已投入运行的电力系统。
第4条各电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网局)、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以下简称省局)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第5条各网局、省局应建立、健全节能领导小组,由主管节能的局领导或总工程师负责领导线损工作,确定生技、计划、调度、基建、农电、用电等部门在线损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和综合归口部门。
归口部门应配备线损管理的专职技术干部,其他部门可设置线损工作的专职或兼职技术干部。
网局、省局的职责是:1.负责贯彻国家和能源部的节电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有关节电指示,并监督、检查下属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2.制定本地区的降低线损规划,组织落实重大降损措施;3.核定和考核下属单位的线损率计划指标;4.总结交流线损工作经验和分析降损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节能领导小组有关线损的日常工作,由归口部门办理。
第6条供电局(电业局、地区电力局、供电公司)(以下简称供电局)、县电力局(农电局、供电局、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县电力局)应建立、健全由生技、计划、调度、用电、计量、农电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线损领导小组,由主管节能的局领导或总工程师任组长,负责领导线损工作。
归口部门应配备线损专职技术干部,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他科室和基层生产单位应设置线损专职或兼职技术干部。
供电局、县电力局的职责是:1.负责监督、检查全局线损工作;2.负责编制并实施本局线损率计划指标、降损规划和降损措施计划;3.落实并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线损率指标。
第7条各级电力部门的线损归口单位线损专职人员的职责是:1.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线损率计划指标;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局的降低线损的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3.总结交流线损工作经验,组织技术培训;4.按期组织线损理论计算,定期进行线损综合分析,编制线损专业统计分析报告;5.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线损工作、线损率指标完成情况和线损奖惩的实施情况;6.参加基建、技改等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7.与有关部门共同拟定线损奖金分配方案。
第三章指标管理第8条各级电力部门按期编制、下达线损率计划指标,并组织、督促努力完成。
线损率计划指标的编制以线损理论计算值和前几年线损率统计值为基础,并根据以下影响线损率升降的诸因素进行修正:1.系统电源分布的变化、负荷增长与用电构成的变化;2.电网结构的变化、系统运行方式和系统中的潮流分布的变化;3.基建、改进及降损技术措施工程投运的影响;4.新增大工业用户投运的影响;5.系统中主要元件的更换及通过元件负荷的变化。
第9条线损率指标实行分级管理,按期考核的原则。
也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实行逐级承包。
其管理与考核范围按调度管辖、电压等级和承包单位划分。
凡由网局、省局调度管理的送电、变电(包括调相机等)设备,在送变电过程中的电能损耗称为网损,分别由网局的网调、省局的省调负责管理,并接受考核;凡由供电局管理的送、变、配电(包括调相机等)设备,在送变配电过程中的电能损耗称为地区线损,由供电局负责管理,并接受考核。
地区线损还应分解为送变电线损和配电线损,分别由供电局所属地区调度所、地区供电局、县电力局负责管理,并接受考核。
第10条线损率指标在实行分级管理、按期考核的基础上,由供电局负责管理的送变电线损和配电线损,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将线损率指标按电压等级、分变电站、分线路(或片)承包给各基层单位或班组。
第11条转供电、互供电和两个以上供电局共用线路的线损,由供电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或由上一级主管网局、省局协凋解决。
跨大区电网、跨省电网供电的过境网损,由双方网局、省局共同协商解决。
第12条用户专用线路、专用变压器的电能损耗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如专用线路、变压器产权虽已移交供电局,而该线路、变压器又系专供某特定用户者,其电能损耗的负担也可经双方协调确定。
趸售部分在趸购单位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电能损耗由趸购单位负担,任何部门及个人无权减免应承担的电能损耗。
第13条为了便于检查和考核线损管理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可建立以下与线损管理有关的小指标进行内部统计和考核:1.技术措施降损电量及营业迫补电量;2.电能表校前合格率、校验率、轮换率、故障率;3.母线电量不平衡率;4.月末及月末日24点抄见电量比重;5.变电站站用电指标完成率;6.高峰负荷时功率因数、低谷负荷时功率因数、月平均功率因数;7.电压监视点电压合格率。
网局、省局、供电局均应逐级统计和考核上列各项小指标。
各局亦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增加若干小指标进行内部统计和考核。
第14条各级电力部门应对线损率进行月统计季考核。
根据部颁的统计办法按期编送统计报表。
当线损率有较大变化时,必须进行分析并查出原因。
第15条为使线损分析工作不断深入,使它能够反映出各种电压等级电网的网络结构、设备技术状况、用电构成及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特点,各级电力部门除执行部颁的统计办法和有关规定外,应开展以下线损统计和分析工作:1.网损和地区线损中的送变电线损分析应分压、分线进行,配电线损的分析应分区、分站、分线或分台区进行,并分别与其相对应的线损理论计算值进行比较,以掌握线损电量的组成,找出送变配电系统的薄弱环节,明确降损的主攻方向;2.按电力网中元件分类统计分析线损。
按电网中升、降压变压器、配电变压器和各级电压的输、送、配电线路等主要元件的技术参数,通过理论计算和统计分类,掌握电网中线路总损耗,各级电压等级线路的损耗及所占比重,变压器总损耗,各级电压变压器的损耗及所占比重,其中变压器铜损和铁损又各占若干等等,便于找出问题,采取措施;3.按售电构成统计分析线损.。
电压等级划分,将无损的用户专用线、专用变电站、通过用户的转供电、趸售电等相应的售电量扣除后进行统计分析,以求得真实的线损率。
第16条各级电力部门应认真总结线损管理经验,计算降低线损的效果。
每季进行一次线损分析,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全年进行一次总结,并分别报送有关上级。
第四章技术措施第17条各级电力部门在进行电网规划设计时,应按照原水电部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和《城市电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将降损节电作为综合技术经济分析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便合理加强电网的建设和改造,不断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性。
第18条各级电力部门每年应制订降低线损的技术措施计划,分别纳入基建、大修、技改等工程项目安排实施。
第19条各级电力部门都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降损措施。
重点抓好电网规划、调整电网布局、升压改造、简化电压等级、缩短供电半径、减少迂回供电,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变压器规格、容量及完善防窃电措施等项工作。
首先要对投资少、工期短、降损效果显著的措施,抓紧实施。
第20条按照能源部颁SD325—89《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和《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的规定,并按照电力系统无功优化计算的结果,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设备,做到无功就地补偿、分压、分区平衡,改善电压质量,降低电能损耗。
第21条各级调度部门要根据电力系统设备的技术状况、负荷潮流的变化及时调整运行方式,做到电网经济运行,大力推行带电作业,维持电网正常运行方式;要搞好变压器的经济运行,调整超经济运行范围的变压器,及时停运空载变压器;排灌用变压器要专用化,在非排灌季节应及时退出运行。
第22条各级电力部门应有计划地逐步将高能耗的配电变压器更换或改造为低能耗的配电变压器。
凡新购置配电变压器必须是低能耗的,否则各物资部门不得购买,供电部门不准装用。
使用部门不得投入运行。
第23条各级电力部门必须定期组织负荷实测,并进行线损理论计算。
35千伏及以上系统每年进行一次计算,10千伏及以下系统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
遇有电源分布、网络结构有重大变化时还应及时计算,线损理论计算应按管理与考核范围分压进行,其计算原则和方法可参照部颁《电力网电能损耗计算导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理论计算值要与统计值进行对比,找出管理上和设备上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
为提高理论计算的准确度和速度,应使用电子计算机计算,并不断开发和充实计算程序。
第五章用电管理第24条各级电力部门必须加强用电管理工作,加强各营业管理岗位责任制,减少内部责任差错,防止窃电和违章用电。
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用电检查,及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所产生的电量损失,以降低管理线损。
第25条合理安排抄表例日,应使每个月的供、售电量尽可能相对应,以减少统计线损率的波动。
对专用线路、专用变电站、趸售单位和季节性供电的用户以及有条件实行月末日24点抄表的用户,均必须在月末日24点抄表,月末日24点抄见电量和月末抄见电量应占总售电量的75%以上。
其余用户的抄表例日应予固定,不得变更。
第26条加强对用户无功、电力的管理,提高用户无功补偿设备的补偿效果,帮助督促用户按照《全国供用电规则》、部颁《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规定,采用集中与分散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增加无功补偿设备,提高功率因数,使之达到规定的标准值。
用户安装无功集中补偿设备,应同时安装随电压、功率因数或时间变化能自动投切的装置。
无自动投切装置的新用户不予接电,已投产的老用户限期补装。
第27条凡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应装设带有防倒装置的无功电能表,凡有可能向电网倒送无功电量的用户,应在计费计量点加装带有防倒装置的反向无功电能表,按倒送的无功电量与实用无功电量两者绝对值之和,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根据电网需要,对大用户(由各供电局确定报省局批准)实行高峰功率因数考核;对部分大用户还可逐步试行高峰、低谷功率因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