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河道管理处关于太仓市新区一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7.29•【字号】•【施行日期】2022.10.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22年6月27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2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一、对《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作出修改(一)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障行洪安全、保护河道生态、保持河道文化景观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定期调整禁止垂钓、游泳的河道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立相应警示标志。
“禁止在前款名录公布的河道内垂钓或者游泳。
”(二)将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修改为:“(二)养殖、投放福寿螺、牛蛙、鳄龟、巴西龟等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
(三)第四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对违法垂钓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将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可以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将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由农业农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作出修改删去第十四条第二款。
三、对《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作出修改(一)将第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确定的中转设施、处置设施的用地位置、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太仓河道长效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太仓市河道长效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河道长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苏州市河道长效管理办法》(苏府〔2011〕148号)、《关于加强苏州市河道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苏府办〔2014〕196号)、《太仓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太政规〔2016〕2号)及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道长效管理专项资金是指保障我市河道长效管理的专项资金,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专项资金分为市级专项资金与镇(区、街道)级专项资金。
市级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市级河道(含委托区镇管护的市级河道)、城区河道的长效管理,包括对镇级、村级及生产河道(镇级、村级及生产河道以下统称“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奖补。
镇(区、街道)级专项资金由属地镇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村河道的长效管理。
第三条苏州市级及以上下达我市的河道长效管理相关补助资金管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四条河道长效管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河道水面保洁、垃圾上岸转运、水生植物种植养护、河道巡查考核、视频监控购置与租用、委托水质监测、船只及打捞工具购置与维修、服装及防护用品购置等。
河道建设整治、疏浚清淤、生态建设和黑臭河道治理资金不得列入河道长效管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市财政局应当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一)会同市水利局制定和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配合市水利局研究制定和健全专项资金的相关政策、具体管理制度等;(三)审核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并按规定拨付资金;(四)会同市水利局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管理,对市水利局提交的绩效自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和组织再评价;(五)从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合规角度,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市水利局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一)配合市财政局制定和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和健全专项资金的具体政策、相关管理制度;(三)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计划,执行已批复的专项资金预算;(四)负责编制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五)规范使用市级河道、城区河道专项资金,指导监督镇(区、街道)专项资金支出的实施情况;(六)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开展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太仓市排水管理办法(2021)

太仓市排水管理办法(2021)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太仓市排水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太仓市排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改善城乡水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及其设施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排水,是指向排水设施排放雨水、污水,以及接纳、输送、处理、再生利用雨水、污水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排水设施,是指排放、接纳、输送、处理、再生利用雨水和污水的设施,包括管道、窨井、沟(河)渠、泵站、城镇污水处理厂、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住宅小区内部排水设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等。
第四条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排水的监督管理,市供排水管理处受市水务局委托具体负责排水管理工作,各镇(区)应当确定排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排水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排水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市水务局负责市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各镇(区)排水专项规划和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厂、雨污水主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审核。
各镇(区)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排水专项规划,拟定年度设施建设和维护计划并上报市水务局。
第六条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
各镇(区)是排水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排水设施建设,包括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协调和手续办理工作。
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7.26•【字号】•【施行日期】2019.10.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2004年9月23日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制定2004年10月22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2019年6月27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2019年7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河长制第三章规划与整治第四章保护与利用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弘扬水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湖泊)的规划、整治、保护和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江、太湖、阳澄湖和水路交通运输的管理,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街区内的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河道管理遵循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区域协同、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绿色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河道管理机构,将河道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河道的建设、管理、维护运行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河道整治维护、水岸清洁、日常巡查等工作,依法及时处置违法行为。
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区域内河道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依法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村民、居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协助做好河道的清淤疏浚和水岸清洁等工作。
太仓新七浦塘荡茜河桥断面

太仓市新七浦塘荡茜河桥断面水质达标整治方案太仓市人民政府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二〇一六年十一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论 (2)1.1 指导思想和原则 (2)1.2 编制依据 (3)1.3 整治范围和期限 (5)1.4 整治目标和指标 (5)1.5 规划技术路线 (6)第二章区域概况 (8)2.1 自然环境概况 (8)2.2 经济社会概况 (9)2.3 水系情况 (11)第三章水环境质量现状 (13)3.1 水环境质量总体概况 (13)3.2 荡茜河桥断面水质分析 (13)3.3 沿程水质变化情况 (15)3.4 水质现状特点小结 (17)第四章整治范围污染源分析 (18)4.1 生活污染源现状 (18)4.2 农业面源污染源现状 (20)4.3 污染物入河量总量核算 (27)4.4 存在主要问题 (28)第五章主要整治任务 (31)5.1 加强对沿河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 (31)5.2 加强对沿河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31)5.3 加强对河网疏浚清淤整治工程 (33)5.4 完善监管建设 (33)第六章重点工程 (35)6.1 重点工程 (35)6.2 效益分析 (36)6.3 目标可达性分析 (37)第七章保障措施 (38)7.1 经济政策保障 (38)7.2 监管体制保障 (38)7.3 法律法规保障 (39)7.4 科技支撑保障 (39)7.5 公众参与保障 (39)附表1 重点工程项目表 (41)附表2 禁养区拟关闭畜禽养殖场名单 (46)附图1 整治范围示意图 (49)附图2 水系概况图 (50)附图3 闸站位置示意图 (51)附图4 断面位置分布图 (52)前言新七浦塘是苏州市新规划的重要清水通道,从长江引水,通往阳澄湖,也是太仓市重要的东西向区域河道,于2015年5月底通水。
新七浦塘主要作用除引长江水,改善阳澄湖水质外,也是太仓市重要的泄洪排涝河道。
新七浦塘自然流向为从西南至东北,但受闸控影响,新七浦塘大部分时间处于滞流状态。
太仓城区调水改善水环境规划

太仓市城区调水改善水环境规划江苏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五月目录前言 (I)1.基本情况 (1)1.1 自然概况 (1)1.1.1 地理位置 (1)1.1.2 地形地貌 (1)1.1.3 气象、水文 (2)1.1.4 河网水系 (4)1.1.4.1 规划区外围水系 (4)1.1.4.2 规划区内部河道 (5)1.1.5 工程地质 (9)1.1.6 规划区水利工程建设 (9)1.2 社会经济概况 (10)1.3 相关规划 (12)1.3.1 太仓市水资源综合规划 (12)1.3.2 阳澄淀泖区防洪规划 (13)1.3.3 江苏太仓经济开发区(三期)规划 (14)2.现状水环境分析 (16)2.1 河网水环境 (17)2.1.1 规划区周边水环境 (17)2.1.2 区域内部水环境 (18)2.1.2.1 现状污染源 (18)2.1.2.2 污水处理现状 (22)2.1.2.3 现状水环境质量 (23)3.规划依据、目标与原则 (24)3.1 规划依据 (24)3.1.1 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 (24)3.1.2 主要依据 (24)3.2 规划范围及分区 (25)3.2.1 规划范围 (25)3.3 规划水平年 (25)3.4 规划目标 (25)4.水利计算 (26)4.1 河网水量、水质计算模型 (26)4.1.1 水量模型 (26)4.1.1.1 降雨径流模型 (26)4.1.1.2 水量模型 (27)4.1.2 水质模型 (27)4.1.2.1 废水负荷模型 (27)4.1.2.2 水质模型 (29)4.2 计算年型 (30)4.3 建筑物控运原则 (31)5.调水规划 (32)5.1 调水水源 (33)5.2 调水方案 (34)5.2.1 引水泵站建设必要性 (34)5.2.2 调水总体方案 (36)5.2.2.1 调水方案规划理念 (37)5.2.2.2 方案设计 (37)5.2.3 “杨林泵引”方案 (38)5.2.3.1 引水线路 (38)5.2.3.2 退水线路 (39)5.2.3.3 调水效果 (40)5.2.3.4 主要工程内容 (43)5.2.4 “浏河泵引”方案 (44)5.2.4.1 引水线路 (44)5.2.4.2 退水线路 (44)5.2.4.3 调水效果 (44)5.2.4.4 主要工程内容 (47)5.2.5 “双侧泵引”方案 (48)5.2.5.1 引水线路 (48)5.2.5.2 退水线路 (48)5.2.5.3 调水效果 (48)5.2.5.4 主要工程内容 (51)5.2.6 方案比较 (52)5.3 引水规模论证 (54)5.4 调水周期 (55)5.5 调水时间 (56)5.6 退水对周边河道的影响 (58)5.7 调水工程规划 (59)5.8 清淤工程规划 (61)5.9 开发区三期水系调整规划 (63)5.9.1 规划原则 (64)5.9.2 水系布局 (65)5.9.3 河道断面要素 (66)6.排涝工程规划 (68)6.1 排涝规划 (68)6.2 排涝规模确定 (69)6.3 排涝工程规划 (70)7.工程管理和保障措施 (71)7.1 管理机构 (71)7.2 管理和保护范围 (71)7.3 调水控运管理 (72)7.4 管理设施完善 (73)7.5 管理经费 (74)8.环境影响分析 (75)9.工程投资及分期实施意见 (78)9.1 工程概况 (78)9.2 投资估算 (78)9.2.1 估算方法 (78)9.2.2 征迁补偿 (79)9.2.2.1 永久征地 (79)9.2.2.2 临时占地 (79)9.2.2.3 房屋拆迁 (79)9.2.2.4 征迁工程量 (79)9.2.2.5 征迁补偿标准 (79)9.2.3 工程投资 (81)9.3 分期实施意见和建议 (81)9.3.1 分期实施意见 (81)9.3.2 建议 (84)10.效益评价 (85)10.1 环境效益 (85)10.2 社会效益 (85)10.3 经济效益 (86)10.4 防洪除涝效益 (87)前言太仓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属太湖流域阳澄淀泖区,东濒长江,是典型的江南水乡。
太仓市新区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及职业病防治对策

太仓市新区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及职业病防治对策引言职业卫生是指通过预防和控制工作环境中潜在的有害因素,保护工人健康和促进劳动者健康工作的一种科学和综合性工作。
太仓市新区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工业区域,工业企业中职业卫生现状十分重要。
本文将对太仓市新区工业企业的职业卫生现状进行调查,并提出相应的职业病防治对策,以保障工人的健康和劳动安全。
职业卫生现状调查为了解太仓市新区工业企业的职业卫生现状,我们选择了十家不同行业的工业企业进行调查,并对每家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了考察。
1. 工业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通过现场访谈和查阅相关资料,我们了解到大部分工业企业都具备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这些企业普遍设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然而,仍有个别企业缺乏职业卫生管理的重视,没有配备专职人员,导致职业卫生工作的落实存在不足。
2. 职业卫生现状调查结果在调查中,我们重点关注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职业卫生现状:2.1 工作环境大部分工业企业的工作环境相对较好,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控制得当。
然而,仍有少数企业存在一些问题,如空气中硫化物、有机溶剂等有害物质超标,可能对工人的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2.2 职业病防治设施多数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配置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治设施,如通风设备、防尘衣、呼吸防护设备等。
然而,部分企业的职业病防治设施存在疏漏,有的设备老化严重,已无法正常使用,需要及时更新。
2.3 职业卫生培训了解到大部分工业企业都为员工提供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以增强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然而,有少数企业对职业卫生培训投入较少,员工职业卫生知识掌握不够充分。
职业病防治对策基于对太仓市新区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现状的调查结果,我们提出以下职业病防治对策,以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1. 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各工业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实行有效的工作流程,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太仓市航道管理处采购

太仓市航道管理处采购概述本文档旨在介绍太仓市航道管理处的采购流程及相关规定。
太仓市航道管理处是太仓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单位,负责太仓市内各航道的规划、建设、维护等工作。
为确保采购工作的透明、公正、高效,太仓市航道管理处制定了一系列采购管理规定。
采购类型太仓市航道管理处采购分为以下几类: 1. 货物采购:包括航道设备、办公设备、工程材料等。
2. 工程采购:包括航道建设、维修等工程项目。
3. 服务采购:包括软件开发、咨询服务、培训等。
采购流程太仓市航道管理处采购的流程如下:1. 需求确认需求确认是采购流程的第一步,包括确定采购项目的种类、数量、规格和要求等。
需求确认的主要责任人为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或采购经办人。
2. 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的编制是根据需求确认的结果制定的,包括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采购金额、采购方式以及时间安排等。
采购计划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3. 发布招标公告根据采购计划,太仓市航道管理处会在公开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要求、截止时间等。
同时,招标公告也会在太仓市航道管理处的官网上发布。
4. 招标投标在招标截止时间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提交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证明、价格、交付期限等内容。
投标人需要支付招标保证金。
5. 评标及中标通知太仓市航道管理处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将收到中标通知书,并与太仓市航道管理处进行商务谈判。
6. 签订合同商务谈判完成后,太仓市航道管理处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交付期限、价格、付款方式等。
7. 采购执行根据合同的约定,中标供应商按时履行合同并提供相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
8. 验收和结算太仓市航道管理处会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进行验收,并结算采购款项。
采购管理规定为确保太仓市航道管理处采购工作的透明、公正、高效,太仓市航道管理处制定了一系列采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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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河道管理处关于xxxx一
期东片河道保洁(标段二)项目的废标公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受太仓市河道管理处委托,就其所需的太仓市新区一期东片河道保洁(标段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的废标结果公布: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太仓市新区一期东片河道保洁(标段二)项目
项目编号:TCGGZY-2019G150-A
二、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4月7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三楼评标间
评标委员会名单:俞苏强、赵亮、孔维芳、罗梅、张稼丰
三、废标信息:
因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故本项目废标。
四、采购公告媒体及时间:
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平台公告时间:2020年3月18日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xx河道管理处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联系人:xx、xxxx电话(略)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3409室
3、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我中心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感谢所有投标人对太仓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分中心
2020年4月7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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