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师 《国际法》第十二章 期末考试备考资料96
福师1203考试批次《国际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福师1203考试批次《国际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本复习题页码标注所用教材为:教材名称单价作者版本出版社国际法学43 苏卡妮、颜梅林2009年1月第1版吉林大学出版社如学员使用其他版本教材,请参考相关知识点本课程复习题所提供的答案仅供学员在复习过程中参考之用,有问题请到课程论坛提问。
福师1203考试批次《国际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一一、判断题(10题,每题1分,共10分,你认为对的请在答题框内打“√”,1.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也是国际法主体之一。
2.国家行使自卫权必须且只能是对已经实际发生的武力攻击进行的反击。
3.中国不承认境内的外国人具有双重国籍。
4.界河水流在自然力的作用下可能出现偏移,按照一般规则,如果界河是逐渐偏移的,则作为边界线的主航道中心线或河道中心线也要随之移动;如果是急剧改道的,则界线维持不动。
5.毗连区属于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
6.事实上的承认往往导致法律上的承认,法律上的承认一般都要经过事实上的。
7.在创设的义务经第三国口头接受的情形下,条约可为第三人创设义务。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的规定,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不得享受外交豁免。
9.可以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的是国家和国际组织。
10.根据主权平等原则,每个国家都有权使用本国语言和文字进行谈判和缔约。
二、单项选择题(10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请将1.1780年,英国哲学家()在其《道德和立法原理入门》一书中首次采用了“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这个名称,为大家所普遍采用。
A.格劳秀斯 B.奥斯汀 C.边沁 D.黑格尔2.以下不属于国家基本权利的是()。
A.独立权 B.自保权 C.平等权 D.国家管辖豁免权3.以下不属于国际法主体的是()。
A.法国 B.巴勒斯坦 C.国际奥委会 D.联合国4.1932年,美国国务卿声称美国将不承认任何违反《国际联盟盟约》和《巴黎非战公约》而产生的任何情势、条约或协定,这个观点被称为()。
国际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法的主体主要包括:A. 国家B. 国际组织C. 个人D. 所有以上2. 根据国际法,以下哪项不是国家的基本权利?A. 自卫权B. 独立权C. 领土完整权D. 立法权3. 国际法中的“不干涉原则”主要指:A. 不干涉他国内政B. 不干涉他国战争C. 不干涉他国经济D. 不干涉他国文化4.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其主要职能不包括:A. 解释国际条约B. 解决国家间的争端C. 审判国家领导人D. 提供咨询意见5. 以下哪个条约不是国际法的来源之一?A. 国际条约B. 国际习惯C. 国际法的一般原则D. 国家法...(此处省略其他选择题)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国际法中的“国家责任”概念。
2. 阐述国际法中“自决权”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3. 描述国际法中“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1. 案例:某国在没有得到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单方面对另一国采取军事行动。
请分析该国行为是否违反国际法,并说明理由。
2. 案例:两个国家因边界问题产生争端,一方国家拒绝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而是采取了武装冲突。
请分析这种情形下,国际社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际法期末考试答案一、选择题1. D2. D3. A4. C5. D...(此处省略其他选择题答案)二、简答题1. 国家责任是指国家在其行为违反国际法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包括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2. 自决权是指民族或人民有权自由决定自己的政治地位和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权利。
它是国际法中保障人权和民族平等的重要原则。
3. 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是指国家在发生国际争端时,应通过和平手段,如谈判、调解、仲裁或司法解决等方式,而非武力来解决争端。
三、案例分析题1. 该国的行为违反了国际法。
根据联合国宪章,使用武力必须得到安理会的授权,除非是出于自卫。
国际法期末复习资料

国家主权原则:是指国家处理内部事务上的最高权和在国际上具有的独立自主权,国家主权原则是非常重要的原则,属于基本原则,基本内容:(一)独立权:国家在国际上享有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外事务的,不受他国干涉的权利。
(二)管辖权1.属地管辖,是指基于国家领土实施的管辖权。
国家对自己领域内的人、物和事件都享有管辖权。
2、属人管辖,是指国家基于某一个人拥有自己的国籍而行使的管辖权。
3.保护性管辖,是指外国人在国外实施了侵害本国国家或人民的利益的行为,国家有权对该行为的实施者行使管辖权。
4.普遍性管辖,是指某些侵害全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例如贩毒,海盗等罪行,任何国家均有权管辖。
(三)交往权,国家有权同国际社会的其他国家进行交往的权利。
(四)平等权,国家之间地位平等,这是国家主权的引申。
(五)尊荣权,国家在国际上有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自卫权,国家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安全,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1、国际法与国内法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
它们使用范围不同,在各自的领域中,并不存在谁高谁低、谁服从谁的问题。
国际法不能干涉国内法,国内法也不能改变国际法。
2、国际法与国内法有密切关系,它们都是国家制订的或参与制订的,二者是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的。
3、两种法律冲突的处理:一是国内法与国际习惯法相冲突:由于习惯法往往不够明确和精确,这样国家通常通过对法律的解释,推定国内法没有改变国际法的意思,从而适用国际习惯法;但如果国内法不允许适用国际法而只能适用国内法时,就会引起国家责任。
二是国内法与国际条约相冲突。
若有可能,国家也是通过解释,推定两者无冲突。
但由于条约的明确性与精确性,两者的冲突有时难以调和。
这时有的国家,特别是联邦制国家的法院就会不顾国际条约的规定而适用国内法。
但国际法的原则是,任何国家都不得以国内法改变国际法。
如果适用国内法而损害了他国利益,国家必须对他国承担国家责任。
国家的基本要素:拥有一定数量的居民、有确定的领土、有一个行使一般管辖权的政府、拥有主权。
国际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法的主体主要包括哪些?A. 个人B. 国家C. 国际组织D. 所有以上答案:D2.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B. 不干涉内政原则C. 强制仲裁原则D. 和平解决争端原则答案:C3. 下列哪个条约不是国际条约?A. 联合国宪章B. 巴黎和约C. 南北战争条约D. 凡尔赛条约答案:C4. 国际法上的“用尽当地救济”原则是指什么?A. 在国际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在国内法院提起诉讼B. 在国内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在国际法院提起诉讼C. 国内法院和国际法院可以同时提起诉讼D. 国内法院和国际法院之间没有先后顺序答案:A5. 国际法上的“自卫权”是指什么?A. 国家在遭受武装攻击时,有权采取必要的军事行动B. 国家在遭受经济制裁时,有权采取必要的军事行动C. 国家在遭受外交压力时,有权采取必要的军事行动D. 国家在遭受自然灾害时,有权采取必要的军事行动答案:A...(此处省略其他选择题)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国际法的渊源。
答案:国际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法、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以及国际法学者的学说等。
2. 阐述国家豁免原则的含义及其限制。
答案:国家豁免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在外国法院中享有司法豁免权,即外国法院不能对一个主权国家提起诉讼。
然而,随着国际关系的不断发展,这一原则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如商业活动、侵权行为等特定情况下,国家可能不享有豁免权。
3. 解释什么是“国际人道法”并简述其主要内容。
答案:国际人道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主要涉及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伤员、战俘以及非战斗人员的规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区分原则、比例原则、必要性原则和人道原则等。
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 论述国际法在解决国际争端中的作用和局限性。
答案:国际法在解决国际争端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提供了一套规则和程序,帮助国家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国际法期末复习资料

中央电大《国际法》期末复习[简答题]指导答案《国际法》期末复习指导答案期末复习指导答案名词解释和问答题答案:一、名词解释:1、国际法编纂:是指国际法的法典化,即把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制定为系统的条文,并且把正在形成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以法典的形式作出规定,以促进国际法的发展。
2、国际法上的国家:他是指由定居在一定范围的领土之上的居民在一个独立自主的政府之下组成的社会。
国家必须具备有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和主权四个要素,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的主体。
3、永中立国:是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承认在对外关系中承担了永久中立义务,从而使其主权受到了特殊限制的国家。
4、国家承认:即对国家的承认,通常是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
5、政府承认:即对政府的承认,指一国确认他国的新政府具有代表其本国的正式资格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
6、国家继承: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7、政府继承:政府继承是指某一政府代表国家的资格被新政府所取代,亦即国家政府的更迭。
8、国家责任:国家责任是指国家对其国际不当行为所应负担的国际法律责任。
9、国家责任的执行:国家责任的执行是指从事国际不当行为的国家履行因其不当行为而对受害国所负担的有关义务,其目的和作用在于消除国际不当行为的后果,从而有效地维护受害国的权利。
10、国家领土:国家领土是指隶属于国家主权之下的地球的特定部分,包括陆地、水域、陆地与水域的上空和底土等部分。
11、领陆:是国家疆域以内的全部陆地,包括大陆和岛屿。
领陆是一个国家领土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领陆的其他部分都是附属于领陆而存在的,世界上不存在没有领陆的国家。
12、领水:领水是国家陆地疆域以内的水域(称内陆水)和与陆地疆界邻接的一带海域。
13、领空:领空是国家领陆和领水以上一定高度的空气空间。
14、先占:亦称占领,是指国家通过对无主土地的占领而取得对该土地的主权的行为。
国际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法的主体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国家B. 国际组织C. 自然人D. 法人答案:C2. 下列哪项不是联合国的主要机构?A. 大会B. 安理会C. 国际法院D. 世界银行答案:D3.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B.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C. 不干涉内政原则D. 国际合作原则答案:B4. 下列哪项国际法规则属于强行法?A. 国际人权法B. 国际海洋法C. 国际刑法D. 国际贸易法答案:C5. 下列哪项不是国际法上的条约?A. 联合国宪章B. 中美贸易协定C.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D. 国际奥委会章程答案:D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6. 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
()答案:正确7. 国际法仅适用于国家之间的争端解决。
()答案:错误8. 国际法规则对国家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案:正确9. 国际法上的条约必须经过所有国家的批准才能生效。
()答案:错误10. 国际法上的习惯法规则无需书面文件即可成立。
()答案:正确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1. 简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国家在国际法上享有平等地位,不受其他国家的干涉。
(2)和平共处原则:国家之间应和平相处,避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
(3)不干涉内政原则: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尊重其他国家的主权。
(4)国际合作原则:国家应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共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5)国际法优先原则:国际法规则对国家具有法律约束力,国家应遵守国际法。
12. 简述联合国安理会的职能。
答案:联合国安理会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安理会负责调查和解决国际争端,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恢复和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2)制定国际法规则:安理会可就国际法问题提出建议,制定国际法规则。
(3)监督国际法执行:安理会监督国际法规则的执行,确保各国遵守国际法。
国际法学期末考试大纲(含答案)

国际法学期末考试复习大纲(附期末复习题)一、判断题(正确的在答题卡上填“A”,错误的填“B”)1. 国际习惯的形成,需要同时具备“物质要素”和“心理要素”。
其中,心理要素在国际法上也被称为“惯例”。
(B)2.国际法在中世纪时就成为了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
(B)3.国际法院由法官15人组成,其中不得有二人为同一国家的国民。
(A)4.任何国家的船舶均可在大陆架上覆水域航行。
(B)5.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是联合国负责编篆国际法的主要机构。
(A)6.未经沿海国许可其它国家的飞机可以在其领海上空无害通过。
(B)7.根据国际实践,一国承认新政府是以“有效统治”原则为根据的。
(A)8.外层空间不是“无主地”,任何国家不得通过占领使用或任何其他方式提出主权要求。
(A)9.公海是指不包括在国家的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
(B)10.联合国会员有义务将条约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未经登记,条约无效。
(B)11.1969年《条约法公约》制定时,国际法学界存在着三种条约解释方法的主张:“意图说”、“约文说”和“方法说”,公约基本上采用了“意图说”,但也采纳了其他学说中的合理因素。
(A)12.美国将条约分为“自动执行条约”和“非自动执行条约”。
(A)13.个人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
(A)14.国际法上的赔偿是指对受害国物质和精神损害付给相应的货币或物质。
赔偿的范围限于对国家所遭损害的赔偿,而不包括对受害国国民所遭损害的赔偿。
(B)15.庇护是国家从它的属地优越权引申出来的权利。
(A)16.名誉领事可以从接受国的国民中选任。
(A)17.依据国际法,所有国家都可在平等的基础上自由探索外层空间。
(B)18.区域性国际组织不是联合国的组成部分,只是在维持和平与安全方面同联合国安理会发生联系。
(B)19.国家行使自卫权可以“先发制人”,即无须以遭到外国武力攻击为条件。
(B)20.独立并存的主权国家以及主要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是国际法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基础。
《国际法》期末考查卷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 院 法学 专业 级 自考二学历 班《 国际法 》课程期末考试卷请将答案填于选题纸上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30分)1. 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 )A.人类法律良知 B.国家之间的协议C. 最高规范的效力D. 自然法的效力2. 一般认为对国际法渊源作了权威性说明的国际文件是( )A.《国际联盟盟约》B.《联合国宪章》C.《国际法院规约》D.《维也纳条约法公约》3. 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
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高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B.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C.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D.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4. 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个双边协议、协定。
后甲国分立为东甲、西甲两国。
现问,如果所涉各方之间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那么,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于东甲、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约可以不予继承?( )A.甲乙两国间的大陆架划界条约 B.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协定C.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 D.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5.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对双重国籍问题的规定是( )A.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B.承认双重国籍C.有选择地承认双重国籍D.承认1980年前具有的双重国籍6. 八角岛是位于乙国近海的本属于甲国的岛屿。
40年前甲国内战时,乙国乘机强占该岛,并将岛上的甲国居民全部驱逐。
随后乙国在国内立法中将该岛纳入乙国版图。
甲国至今一直主张对该岛的主权,不断抗议乙国的占领行为并要求乙国撤出该岛,但并未采取武力收复该岛的行动。
如果这种实际状态持续下去,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根据实际统治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50年后,其主权就归属乙国B.根据时效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50年后,其主权将归属乙国C.根据实际统治和共管原则,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属于甲乙国共有D.根据领土主权原则,即使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仍然属于甲国7. 引渡的罪名特定原则是指( )A. 法院只能审理特定罪名的刑事案件B. 请求引渡国只能就其请求引渡时的特定罪名对犯罪嫌疑人加以审判和处罚C. 前南刑事法庭只能审理特定罪名的刑事案件D. 只能根据国际公约规定的特定罪名要求引渡8. 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合法拥有一幢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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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师《国际法》第十二章国际条约法拓展资源
伯利劳夫人诉瑞士案简介:
一、主要案情:
1981年5月29日,瑞士公民玛兰·伯利劳夫人由于参加了一次未经官方批准的示威游行而被洛桑市警察当局处以罚款。
伯利劳夫人不服警察当局的裁定而逐级上诉到瑞士联邦法院,指控瑞士政府允许警察当局作出事实上的裁定而不经由独立、公正的法庭复审,因而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1款的规定。
该款规定的内容之一是:在决定某人的民事权利与义务或在决定对某人的任何刑事罪名时,任何人有权在合理的时间内受到依法设立的独立与公正的法庭之公平公开的审判。
瑞士联邦法院驳回了该上诉,理由是:瑞士对该公约第6条第1款做了解释性声明:“瑞士联邦委员会认为,该公约第6条第1款关于在决定某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或确定对某人的任何刑事罪名时应予公开审讯的保证,仅为了确保对公共当局所做的有关确定这种权利或义务或此种罪名的行为或决定有最后的司法控制”。
因此,该款对瑞士的适用受到了限制。
1983年伯利劳夫人又向欧洲人权委员会提出申诉,欧洲人权委员会指出该解释性声明不是保留,即使是保留,因不符合该公约第64条的规定而无效。
瑞士遂向欧洲人权法院上诉,法院于1988年4月20日作出判决。
二、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
法院承认必须确定起草声明者的原本意图。
法院认为一些文件表明瑞士原本考虑作出一项正式的保留,但后来却选择了“声明”一词。
虽然这些文件未清楚说明为什么改变用语,但却表明了联邦委员会所关心的是要避免过泛的向法院申诉权利的观点对各州的公共行政和司法体系产生的后果,因而作出该声明作为瑞士同意受该公约拘束的条件。
问题是一项被称作为解释性的声明是否必定被认为是保留,这是个难题,尤其是在本案中,瑞士批准公约的同一文件中既作了保留又作了解释性声明。
瑞士强调条约法中关于保留的法律规则的适用于该公约缔约国所作的保留和解释性声明的重要性是正确的。
《条约法公约》只提到保留的问题,而一些国家还作了或只作了解释性声明而未在两者中作出明确的区分。
判决指出,为了确定该声明的法律性质,不仅要视其所给予的名称而且还须确定其实质内容。
在本案中,瑞士看来意在从第6条第1款的范围里排除某些种类的诉讼,确保自己能够对抗对该条约所作的解释,瑞士认为该条的解释过泛。
因而法院把该项解释性声明判定为一项保留。
判决中说,另一方面,法院也必须看到公约的义务不受不符合公约第64条要求的保留的限制,因此必须审查该解释性声明作为保留是否有效。
法院认为瑞士的该项保留是无效的,原因有两个:(a)这是一个一般性保留,即该保留的措辞含糊不清,意义广泛,不能用来确定其准确的范围或意思,是该公约第64条所禁止的保留。
(b)该保留未附以有关法律的简括说明。
这个条件为该公约第64条第2款所要求的,这不是单纯的形式条件而是实质条件,简言之,这项保留未满足该公约第64条规定的两个条件,结果被认为无效。
法院判决,根据本案的事实,瑞士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
三、简要评论
伯利劳夫人诉瑞士案是国际上第一个国际性法院判决一项保留为无效的案例。
这个案子涉及
到两个条约法上的问题,一是如何判断一项声明是否保留,二是一项保留是否为有效。
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有关条款的规定,保留是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个条约时所作的单方面声明,无论措辞或名称为何,其目的在于摈除或更改条约中的若干规定对该过适用之法律效果。
保留的根本特征是,排除或改变条约中的某些规定对保留国适用的法律效果。
在国际实践中有些国家对条约作出解释性声明,这些解释性声明,根据其实质内容,有些纯粹是对条约的条款加以解释,其目的在于今后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可依其声明解释条约。
这种声明的重要性取决于其他缔约国的对其声明接受或否定的程度。
另有一类解释性声明,如瑞士对《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1款所作的解释性声明,旨在排除和更改条约的规定或限制该规定对它的适用范围,这种解释性声明无异于一项保留。
保留有效要符合有关条约的具体规定,满足保留有效的形式和实质要件,
此外还要符合一般国际法的要求,如保留不得违背条约目的等不符合有关条约
中规定的条约保留所要求的条件和违反国际法关于保留有效的一般原则的保留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