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辽宁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摘要:电气火灾是一种常见的火灾形式,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有效预防和治理电气火灾,本文提出了一套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该方案包括电气设备巡检、电气线路清理、火灾隐患排查和紧急救援预案四个方面。
通过严格实施该方案,可以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频率,提升电气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1. 电气设备巡检电气设备巡检是电气火灾治理的基础工作,通过定期巡检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排除电气设备隐患,减少火灾的发生风险。
具体巡检内容包括:•电气设备运行状态监测:通过电气设备的运行记录和监测数据,了解设备的工况和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电气设备绝缘测试:定期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进行测试,确保设备的绝缘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电气设备接地检测:对电气设备的接地系统进行检测,确保设备的接地良好,避免接地故障导致的电气火灾风险。
•电气设备老化检查:对电气设备的老化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设备,避免老化设备引发火灾。
2. 电气线路清理电气线路清理是对电气线路的巡检和排查,去除线路上的隐患和故障,防止电气线路因故障导致的火灾。
具体清理工作包括:•电气线路巡检:通过对电气线路的巡检,检查线路是否出现缠绕、短路等问题,及时清理隐患。
•电线电缆绝缘处理:检查电线电缆的绝缘情况,如发现绝缘老化或破损,及时更换或修复,避免因绝缘问题引发火灾。
•电线电缆敷设规范:对电线电缆的敷设进行规范,避免线路过载、短路等问题,减少火灾风险。
3. 火灾隐患排查火灾隐患排查是对建筑物和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具体排查工作包括:•消防设施检查:对消防设施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如灭火器、疏散通道、报警器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电气设备合规性检查:对电气设备的合规性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火灾隐患修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如消防通道堵塞、电气设备故障等,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优选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优选)一想到电气火灾,我就想起那些新闻报道,电线短路、设备老化,一不小心就能引发灾难。
所以,咱们这个方案,得好好梳理一下,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位。
下面是我的想法:1.工作目标我们要明确目标:全面排查电气安全隐患,提高电气设备安全性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简单来说,就是让电气设备安全运行,让大家安心。
2.工作原则我们得讲究原则。
第一条,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第二条,突出重点,分级管理。
第三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这三条原则,咱们要贯穿整个治理过程。
3.工作措施(1)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这一步,我们要地毯式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重点检查电气设备、线路、配电箱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监控,确保安全。
(2)加强电气设备维护保养电气设备就像人的身体,需要定期检查、保养。
我们要建立健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对于老化、损坏的设备,要及时更换,避免安全隐患。
(3)提高电气设备安全性能这里涉及到技术升级,我们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
比如,使用智能断路器、防火电缆等,降低火灾风险。
(4)加强电气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意识是关键,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普及电气安全知识,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
同时,加强对电气从业人员的培训,让他们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5)建立健全电气火灾应急预案火灾无情,预案先行。
我们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流程、救援措施等,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4.工作步骤(1)筹备阶段这个阶段,我们要成立专项治理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同时,开展前期调查,了解电气设备现状,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2)实施阶段这个阶段,我们要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工作。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解决,确保整改到位。
5.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电气火灾治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策划方案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策划方案一、工作目标通为期三年的电器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现电气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器使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全镇电器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1、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销售领域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
2、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器综合治理。
规范工程电器设计,落实电器工程质量负责制,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领域综合治理。
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使用三无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
深入镇村单位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表箱设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产品等问题。
督促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加强用电安全常识宣传。
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做到持证上岗。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
层层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整治方法和要求等相关内容。
2、自查自纠阶段。
各单位组织人员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经行整改。
3、建章立制阶段。
各单位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器检测等方面要求。
4、集中整治阶段。
各单位要按照综合治理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整治,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电气火灾是指由电气线路、设备或电气工作错误引起的火灾,不仅给人们带来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全隐患。
为了有效遏制和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制定合理的综合治理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和任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目标是保障电气安全,防范火灾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具体任务包括: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电气安全意识;2. 加强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制定严格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4. 完善电气火灾应急预案,提高火灾应对和处置能力。
三、措施和方法1. 宣传教育(1)开展电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加强对公众的电气安全教育;(2)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宣传电气火灾的危害性和预防措施;(3)组织开展电气安全知识竞赛和培训课程,提高公众的电气安全意识。
2. 设备检查和维护(1)建立健全电气设备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2)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异常情况;(3)对老化设备进行更新和改造,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安全管理制度(1)制定并实施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2)加强对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3)建立电气事故的报告和统计机制,及时分析和总结事故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4. 应急预案和处置能力(1)建立电气火灾应急预案,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应对;(2)组织开展电气火灾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火灾应对和处置能力;(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救援,避免事故扩大化。
四、预期效果通过实施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预期能够达到以下效果:1. 显著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率和事故损失;2. 提高公众的电气安全意识,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火灾;3. 加强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4. 健全电气火灾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和处置能力。
五、工作机制与责任分工为确保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建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加强各部门的协同合作。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6.14•【字号】辽安委〔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安委〔2017〕2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年6月14日全省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有效防范电气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和措施(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
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
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摘要:电气火灾是一种常见的火灾类型,对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电气火灾,在本文中,我们将提出一套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该方案包括加强电气设备的巡检和维护、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完善火灾报警系统以及建立电气火灾防控台账等措施。
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效运用,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和蔓延,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一节强化电气设备巡检与维护1.1 定期巡检电气设备为了及时发现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制定巡检计划并按时执行是非常必要的。
巡检包括对电气设备的外观检查、电线电缆的检测、接线端子的紧固和保护装置的功能检测等内容。
巡检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巡检。
1.2 加强设备维护设备维护是预防电气火灾的重要环节。
在巡检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修复设备的故障,并做好记录。
对于老化或频繁故障的设备,应考虑更新维修或更换。
第二节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2.1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电气火灾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培训内容包括识别电气设备安全隐患、正确使用电气设备、应对电气火灾的紧急逃生等。
2.2 组织应急演练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演练内容包括疏散逃生、使用灭火器材、报警求救等。
第三节完善火灾报警系统3.1 安装火灾报警器在电气设备周围和易燃易爆区域安装火灾报警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3.2 配备消防器材在重要区域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以便员工能够及时进行初期火灾扑救。
第四节建立电气火灾防控台账4.1 录入电气设备信息对公司内所有电气设备进行登记并建立电气设备信息数据库。
4.2 记录巡检和维护情况对每次巡检和维护工作进行记录,包括巡检时间、巡检人员、巡检内容、设备问题等。
4.3 分析总结根据巡检和维护记录,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总结,发现问题的共性和规律,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结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包括加强电气设备巡检和维护、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完善火灾报警系统以及建立电气火灾防控台账等措施。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
电气火灾是一种常见但危害巨大的火灾形式,其发生往往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电气火灾的发生,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
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套全面、系统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体系,通过科学有效的措施,降低电气火灾的发生概率,减少其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
三、工作内容。
1. 完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加强设备安全监管,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加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
3. 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开展定期培训和教育,增强员工对电气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完善电气火灾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电气火灾事件的能力。
5. 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公众对电气火灾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电气火灾防控工作。
四、工作原则。
1. 安全第一,电气安全是工作的首要原则,任何行为都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2. 预防为主,加强隐患排查和预防措施,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3. 整合资源,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4. 科学管理,依据科学规范,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工作措施。
1. 加大投入,完善设备和设施,提高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建立健全电气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周期和内容,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可控。
3. 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4. 建立电气火灾信息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火灾隐患,防止事故扩大。
5. 加强社会宣传,利用各种渠道宣传电气火灾防控知识,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六、工作效果评估。
1. 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提高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电气火灾整治工作方案

电气火灾整治工作方案背景介绍: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制定一项有效的电气火灾整治工作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加强监管、推进技术改革和提升防护意识三个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加强监管体系建设1. 建立健全责任体系首先,应该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电气火灾领域中的职责,建立起相应的责任体系。
各级政府应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 加强监测与检测手段其次,在公共场所以及高风险区域内设置智能报警系统和监测设备,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完善立法和标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更好地指导实践操作。
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电气设施规范和标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
二、推进技术改革1. 加强设备检测与维护针对老旧电缆等易短路的设备,加强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替换损坏或老化的电线、开关和插头等易引发火灾的部件。
此外,还可以通过引入可远程监控和故障自动报警系统来提升维修效率。
2. 推广智能防火系统使用智能感应器、温度探测装置等,并结合物联网技术实现在线监测与预警。
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发送警报信号给相关责任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3. 采用新型材料和技术研发使用低烟无卤材料和耐高温材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电气设备遭受热源时的火灾风险。
同时,借助先进技术如红外成像及远程遥感技术来进行实时监测和预防控制。
三、提升防护意识1. 加强员工培训通过定期举办电气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同时,在企事业单位中设立安全责任人,负责日常的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2. 推动社会宣传和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有关电气火灾的预防知识,鼓励公众参与到火灾防控活动中来。
此外,可以在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加强学生对电器使用以及火灾自救技能的了解。
3. 引导消费者选择安全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家认证标准的电器产品,并普及了解常见电器产品维修方式、保养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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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7年07月03日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二司分享打印字体:【大中小】为有效防范电气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和措施(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
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
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
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
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
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
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
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
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
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
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
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从即日起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
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
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
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
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责任分工在省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各市、县级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一)省安委会成立由王大伟副省长任组长,公安、住建、工商、质监、安监、电力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工信、民政、交通运输、水利、商务、文化、卫计、旅游、文物、宗教、民航、人防、邮政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在省公安消防总队,办公室主任由李建春总队长担任。
具体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2017至2019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纳入省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
(二)各市政府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要加强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有关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质量监督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对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
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工信、电力等负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教育、公安、工信、民政、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计、安监、旅游、文物、宗教、民航、人防、邮政等各有关部门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
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省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各地区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
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
鼓励社会单位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四)从细从实、做好自查。
为确保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顺利进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制定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和对应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请各地区按照检查要点和检查表的要求,认真组织各部门、各企业做好自查工作。
(五)强化考核,确保成效。
各地区对电气火灾治理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考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全面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单位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17年7月起,每月13日前报送阶段性小结;2020年4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