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广告服务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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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代理商运营管理方案

二级代理商运营管理方案

二级代理商运营管理方案一、背景二级代理商作为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对于市场拓展、产品推广和销售业绩的提升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营二级代理商,公司制定了以下运营管理方案。

二、目标1. 提升二级代理商的销售业绩。

2. 加强与二级代理商的合作关系。

3.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以促进二级代理商的发展和壮大。

三、运营策略1. 定期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培训课程,提供销售技巧、产品知识和营销策略等方面的培训,帮助二级代理商提升专业能力,提高销售效果。

2. 营销活动支持:公司将为二级代理商提供营销活动支持,包括市场调研、品牌推广、促销活动等,帮助二级代理商吸引更多的客户和销售机会。

3. 产品支持:公司将及时提供新产品信息和样品给二级代理商,帮助他们了解和推广公司的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

4. 客户支持: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客户支持系统,为二级代理商提供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和投诉处理等,帮助他们提供更好的客户体验,增加客户忠诚度。

5. 激励机制:公司将设立激励机制,给予二级代理商销售提成、奖励和特殊优惠等,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增加销售业绩。

四、合作要求1. 二级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和政策,包括销售渠道的管理、产品价格的控制等,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2. 二级代理商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和活动,并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和问题。

3. 二级代理商应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给竞争对手或其他人士。

4. 二级代理商应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提供优质的售前和售后服务,增加客户满意度。

五、评估与优化公司将定期对二级代理商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优化和改进。

同时,公司也欢迎二级代理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合作关系的发展。

六、总结通过以上的运营管理方案,公司将加强与二级代理商的合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资源,共同实现销售业绩的提升。

希望以上方案能够为二级代理商的运营管理提供指导和借鉴。

以上。

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广告管理,推动广告事业的发展,有效地利用广告媒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路牌、橱窗、印刷品、霓虹灯等媒介或者形式刊播、设置、张贴广告的活动。

二、广告内容管理
1. 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

2.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三、广告经营活动管理
1. 在广告经营活动中,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2. 广告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并按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四、广告发布管理
1. 广告客户申请刊播、设置、张贴的广告,其内容应当在广告客户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许可的范围内。

2. 广告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不得刊播、设置、张贴:
(一)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
(二)损害我国民族尊严的;
(三)有中国旗、国徽、国歌标志、国歌音响的。

五、广告监督管理
1. 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其依法开展执法活动。

六、法律责任
1. 违反本细则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2. 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七、附则
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细则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仅为《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概要,具体内容请查阅正式文件。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98年修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98年修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98年修订)正文:----------------------------------------------------------------------------------------------------------------------------------------------------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月9日工商广字〔1988〕第13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第一条根据《广告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管理范围包括:(一)利用报纸、期刊、图书、名录等刊登广告。

(二)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录像、幻灯等播映广告。

(三)利用街道、广场、机场、车站、码头等的建筑物或空间设置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橱窗、灯箱、墙壁等广告。

(四)利用影剧院、体育场(馆)、文化馆、展览馆、宾馆、饭店、游乐场、商场等场所内外设置、张贴广告。

(五)利用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广告。

(六)通过邮局邮寄各类广告宣传品。

(七)利用馈赠实物进行广告宣传。

(八)利用其他媒介和形式刊播、设置、张贴广告。

第三条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除符合企业登记等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负责市场调查的机构和专业人员。

(二)有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的管理人员及广告设计、制作、编审人员。

(三)有专职的财会人员。

(四)申请承接或代理外商来华广告,应当具备经营外商来华广告的能力。

第四条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直接发布广告手段以及设计、制作广告的技术、设备。

(二)有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的管理人员和编审人员。

(三)单独立帐,有专职或兼职的财会人员。

第五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申请经营广告业务,参照《条例》、本细则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除应具备《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外,本人还应具有广告专业技能,熟悉广告管理法规,并经考试审查合格。

二级经销商管理制度

二级经销商管理制度

二级经销商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企业规模和市场份额的扩大,为了更好地管理销售网络,提高产品销售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决定建立并执行二级经销商管理制度,以确保经销商的权益和公司利益的平衡。

二、定义和范围1. 二级经销商:指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或销售合同的经销商,被授权销售公司产品,并且可以自行寻找及管理下级经销商和销售团队。

2. 二级经销商管理制度:是公司针对二级经销商管理的一系列规定、政策和流程。

三、目标1. 建立稳定、高效的二级经销商网络,实现销售及市场份额的持续增长。

2. 加强对二级经销商的管理,提高其销售能力及服务质量。

3. 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

四、二级经销商的要求和权益1. 申请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的销售能力和市场经验,愿意服从公司的管理和政策。

2. 代理资质:经过公司审核并签订合同后,获得公司指定区域或产品的代理权。

3. 市场支持:提供合理的市场政策支持、市场推广资材和培训资源,帮助二级经销商提高市场开拓和销售能力。

4. 价格优惠:享受合理的价格优惠政策,以确保二级经销商有足够的利润空间。

5. 信息共享:分享市场信息、产品信息及销售策略等,促进信息有效流转。

五、二级经销商的义务和责任1. 销售责任:按照公司的销售目标和市场策略,积极推动销售,完成销售任务并提供销售数据报告。

2. 市场宣传: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市场宣传活动,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3. 培训要求:配合公司的培训计划,提高销售技巧和产品知识,提升服务质量。

4. 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库存,确保产品的新鲜度和品质,避免滞销和过期商品的出现。

5. 市场反馈:及时向公司汇报市场动态、竞争信息和顾客反馈问题,以便公司能够及时调整策略和改进产品。

六、激励与奖励1. 销售激励:根据二级经销商完成的销售任务和销售贡献给予返利、提成或其他激励方式,激励其销售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成长支持:针对具备成长潜力的二级经销商,提供培训、知识分享、市场支持等支持措施,协助其实现可持续发展。

广告合作商管理制度

广告合作商管理制度

第三章广告合作商管理制度一、背景1、总部无法真实的了解分公司每月发生的费用情况,造成遗留,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公司声誉。

2、总部VI规范及制作要求在各分部执行不统一,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有必要直接加强广告公司的管理。

3、广告公司提供的结帐资料常有报销手续不全的问题,造成了报销进度缓慢的情况出现,影响了费用结算的时间,同时影响了广告公司积极性。

二、目的:1、方便总部直接对分部及广告公司进行相关的传播项目(大型促销活动)管理,加快反应速度,提高效率,保证效果。

2、有效监控分公司发生的传播费用额度,控制年度传播预算,防止出现超预算现象。

3、方便及时与相关单位对账避免造成遗留费用,同时提高广告公司费用付款速度。

三、措施:1、实施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2、实施办法:A、填写《代理商资质审查表及档案表》见附件1,表格需要市场主管、分公司总经理、市场部部长、中国业务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方可执行。

B、广告公司分类:A、制作类B、策划类。

C、属于制作类广告公司的需要提供“材料价格档案”;属于策划类广告公司的需要提供“媒体价格档案表”。

四、对广告合作商选择的侧重点:1、专业优势:策划类代理应具备相应的策划能力且有相关的成功案例,制作类需有专业的技术师傅及自身制作工场。

2、价格优势;所有报价应在同行业均价水平线之下,如有超过者需注明足够的合理理由。

3、服务优势:能按本司的要求提供各种对品牌对销量有帮助的各项服务4、资讯优势:在本区域有广泛的人脉关系,信息渠道畅通能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市场信息。

5、管理优势:内部管理井然,结算手续齐全提交及时,外部活动执行有序,监控到位。

6、效率优势:各项工作反应迅速,策划、执行、总结细节时间安排明确,进度有序。

7、沟通优势:沟通能力强,明确分部各阶段的推广目标。

五、广告合作商的权利及义务一旦经过领导审核通过的各地区广告合作商必须附有以下权利及义务:义务:1、根据空调市场作出研究分析,协助分部进行月度促销方案的策划,并按时提交。

二级代理商管理制度

二级代理商管理制度

二级代理商管理制度为建立一个完善的二级代理商网络,规范对二级代理商的管理,保护公司及二级代理商的利益和权利,扩大公司代理产品销售范围及提高售后服务反映速度, 本着双赢的理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代理范围湖南嘉龙机械设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代理的龙工全系列产品。

第二条代理商资质申请成为公司二级代理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认同二级代理政策和公司价格体系;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经营。

3、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并能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担保。

4、从事工程机械主机销售、维修服务或配件销售的法人或个体,在所在区域具有较成熟的渠道,有良好的产品销售业绩和客户关系,认同龙工系列产品的市场潜力。

第三条二级代理商的发展流程1、申请人填写二级代理商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2、公司销售部及服务部初步审核。

3、公司营业管理部进行初步资料整理及复核。

4、总公司债权管理部进行信用调查并收集相关资料,提交调查报告。

5、总公司管理委员会审批。

6、公司营业管理部或营业管理部授权人员与二级代理商签订代理协议及担第四条代理政策1、原则上仅对公司未设直销区域的市县设立二级代理商。

二级代理商需以下资料:(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产证明资料。

(4)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二级代理商的店牌等宣传信息必须符合龙工厂家及公司统一要求。

3、除总公司总经办特批外,二级代理商销售条件仅为全款、按揭或融资租赁。

按揭、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由公司统一对外进行,手续由总公司债权管理部统一管理。

4、二级代理商未经公司允许不得跨区域销售或提供售后保修服务,销售区域以购机客户户籍所在地为原则,售后维修服务区域以施工所在地为原则。

区域内销售设备到外地施工时,其保修服务及保修费用应予以移交至设备施工所在区域。

5、二级代理商代理产品的销售价格在不低于公司统一对外最低限价的基础上,由二级代理商自行确定。

广告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广告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广告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告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广告产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广告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广告经营活动应坚持诚实守信、文明规范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所有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并完善广告经营管理制度,确保广告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公平性。

第二章广告经营管理机构第六条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广告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广告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广告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广告审核、广告监测、广告投诉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广告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发布广告行业规范和政策,指导和规范广告市场秩序。

第九条广告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经营者信用管理体系,维护广告市场的信誉和稳定。

第十条广告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多部门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

第三章广告经营者管理第十一条广告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广告经营资质,经营范围不得超过资质许可的范围。

第十二条广告经营者应当设立广告经营管理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广告经营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三条广告经营者应当建立广告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广告经营活动的流程、责任人和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广告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广告发布申请手续,不得擅自发布未经审核的广告。

第十五条广告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广告经营管理制度的内部审查和外部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广告内容管理第十六条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夸大、欺骗消费者,不得违法或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七条广告内容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得涉及淫秽暴力、迷信谣言等内容。

第十八条广告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姓名、肖像、名誉等权利。

第十九条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宣传、误导性声明或不当竞争行为,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

二级广告企业资质标准

二级广告企业资质标准

二级广告企业资质标准一、企业规模1、企业成立时间2年以上,连续2年盈利2、企业注册资金应达到l00万元以上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50万元以上4、年广告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上5、办公与经营场地达150平方米以上6、从业人员25人以上7、设有市场调研部、客户服务部、设计创作部、财务部8、已配备MAC机1台、PC机3台以上、已取得互联网注册号9、已配备传真机、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扫描机、彩喷机、M0驱动器、照相机等技术设备10、已配备业务电话4部(含手机)、交通车l部11、自有户外媒体2种以上、总面积600平方米以上12、巳订阅广告专业期刊2种、报纸2种以上二、人员构成1、总经理和业务总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广告经营管理经验和大专以上文化学历,或具有中等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内大专学历人数达50%以上3、各部门有专人负责,其中:专职市场调查研究人员3人以上专职创意策划人员2人以上专职设计制作人员3人以上专职财务管理人员2人以上4、参加全区广告审查员培训3人5、参加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5人以上三、专业技能1、具备市场调查、市场研究分析服务能力,有被企业与客户采用的《市场调查分析报告》2套2、具备为企业形象整体策划服务能力,有被企业或客户采用和实施的《cl方案》2套3、具备为产品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能力,有被企业或客户采用和实施的《产品市场营销策划报告书》2套4、具备独特的广告创意制作服务能力,年内至少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户外3种以上媒体代理发布广告业务,提供已代理发布的媒体广告作品各2部5、具备对媒体实施影响力调研服务能力,提供《媒体(广告)效果测定报告》1份6、拥有3家固定广告客户,其中有2年以上业务合作的广告客户2家,提供《广告主及客户评价意见书》各l份7、具有跨省区开展广告经营活动的服务能力和实绩8、本企业被区内学术机构或行业组织接受为基本会员9、创作发布过全国或全区获奖广告作品1件10、被授予全区荣誉称号l次以上11、广告经营资格连续二年检查合格,无重大违法广告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12、具有关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实绩四、制度建设1、具有完善的广告业务管理制度,已建立:广告审查制度广告合同制度广告送样制度广告登记审批制度广告档案管理制度广告年检登记制度2、具有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已建立: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人才聘任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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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广告服务商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各二级广告代理公司的规范管理,确保各项传播工作良性运作,使XX电器各项传播业务行之有效地展开,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电器以及相应的广告代理公司。

3管理职能:
3.1品牌管理科负责制定全国二级广告代理公司统一管理规定,指导、监督、考核冰箱、空调传播科对二级代理的管理;
3.2冰箱、空调传播科负责指导分公司对当地二级广告代理公司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每月对二级代理的工作提出考核意见;对二级代理公司淘汰建议以及二代月度、季度、年度业绩考评。

4二级代理公司选择
4.1各分公司传播科在当地通过各种途径物色合适的候选广告代理公司;
4.2各省提交三家以上候选广告代理公司有关资料,并提出选择意向,由冰箱、空调传播科综合评价,报部领导审核,确定各省二级广告代理公司,并存档备案;
4.3选择标准
4.3.1二级代理公司注册资金与流动资金必须有30万元以上,硬件设备必须有两台以上,冰箱、空调专项小组各必须有五名以上有家电行业经验的专职服务人员;
4.3.2必须拥有在家电行业经验丰富的人员,其专业特长应适合XX的区域推广。

其策划、创意、平面设计必须有专职的人员两名以上;
4.3.3媒介、公关、社会协调能力相当有优势;
4.3.4二级广告代理公司以往业绩中,有成功的作品案例;
4.3.5必须具备不低于同我公司合作项目所需的3个月周转资金的投入能力;
4.3.6 分公司选择代理公司必须从成本效率出发,针对不同广告公司的优势来确定我司的广告业务代理公司;
4.3.7各省分公司根据实际传播工作的需要,来确定代理公司的数量、代理公司的业务范围。

5签约:
5.1广告代理公司一经确定,整合传播部必须与广告代理公司正式签订《XX电器二级广告代理合约书》;
5.2各省必须委托经整合传播部确定的广告代理公司代理其广告业务。

6 管理要求
见《XX电器二级广告代理合约书》相关条款。

7更换:
7.1各省在与广告代理公司合作过程中若认为其业绩不佳、不适合做本省广告代理或发现有更合适的广告公司要求更换的,须书面向整合传播部冰箱、空调传播科递交广告代理公司更换申请书,并附上新候选广告公司详细的背景资料;
7.2冰箱、空调传播科根据其提供资料考察核实,并将考察意见报部领导同意后,可更换二级广告代理公司,但须先与新的广告公司签订《二级广告代理总合约书》后,该省才能与其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分公司不得随意更换广告代理公司;
7.3在更换二级广告代理公司之前,分公司整合传播科必须做好二级广告代理的交接和结算工作。

8考核
8.1每月由各省传播科对其广告代理公司进行考核,并填写《二级广告代理公司考核表》后传回整合传播部冰箱、空调传播科;
8.2冰箱、空调传播科综合各方面意见,对二级广告代理公司业绩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存档;
8.3品牌管理科可根据二级代理公司业绩表现给予奖励,并将其服务经验向全国各地的二级广告代理公司推广;
8.4整合传播部对分公司二级代理公司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具体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见《分公司广告促销季度考核表》;
8.5品牌管理科每季度对冰箱、空调传播科就二代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提交改进意见;
8.6每季度考核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完成;
8.7每年度(年底或下半年)召开全国二代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二代工作,对业绩优良的二代提出表扬和奖励,且对业绩不好,表现较差的二代批评及调整淘汰;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整合传播部品牌管理科起草并解释;
本制度由整合传播部总监和营销副总裁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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