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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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穗府[1987]33号

广州市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穗府[1987]33号

广州市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正文:---------------------------------------------------------------------------------------------------------------------------------------------------- 广州市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穗府(1987)33号一九八七年五月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和省政府颁发的《节约能源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城乡一切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关、部队、团体和个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能源、是指原煤、洗煤、焦炭、原油、重油、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电力、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气、蒸汽、水力、薪柴等。

第二章节约能源管理机构第四条市政府建立节能工作办公会议制度,办公会议由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市经委、计委、科委、市政府办公厅及有关局、总公司分管节能的负责同志参加。

市节能工作办公会议任务是:贯彻国家能源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市的节能规划及改革措施,部署和协调全市节能工作。

第五条建立市节约能办公室(下称市节能办),设在市经济委员会,作为一个处室,负责全市有关节能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协调全市的节约能源工作,由市计委、市经委分工负责。

市三电办公室、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石油公司、市煤建公司、市节燃技术推广服务站分工负责管理全市有关煤、重油、电、水、成品油的节约工作。

第七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局(总公司)应有一名负责同志分管节能工作,并落实节能管理机构,指定专(兼)职的节能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各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节能工作必须实行责任制。

第八条成立广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隶属市经委领导,为全市能源利用的监测单位。

能源管理措施及考核实施细则

能源管理措施及考核实施细则

能源管理措施及考核实施细则
能源管理措施是指为了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节约能源消耗和降低能源排放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能源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能源浪费,并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

下面是能源管理措施及考核实施细则:
1.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能源管理责任,并制定能源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实施方案。

2.能源消耗监测与分析:对企业各个能源消耗环节进行监测和分析,找出能源消耗的瓶颈和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3.能源节约技术和改造:引进和推广能源节约技术、产品和设备,通过技术创新和设备改造降低能源消耗。

4.员工参与与培训:鼓励员工参与节能行动,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和能力。

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员工能源管理和节能方面的知识。

5.能源管理与生产管理相结合:将能源管理纳入日常生产管控中,与生产、质量管理相结合,通过优化生产过程和管理方法来降低能源消耗。

6.定期能源审查和评估:建立定期的能源审查和评估机制,对能源管理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措施。

7.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使用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能源数据的采集、分析和报告,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8.能源节约宣传与评奖:开展能源节约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能源节约意识。

设立能源节约评奖,激励企业和个人在能源节约方面的突出贡献。

以上是能源管理措施及考核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具体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四川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我国新节约能源法自2008年4月1日施行,经历了新旧更替,节约能源法从而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使我国的节约能源向新的方向发展。

下文是四川省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四川省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对能源实行开发与节约并重的方针和国务院《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贯彻《条例》的具体措施,是我省强化节能管理的准则。

凡使用能源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照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保证本细则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能源,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煤气、蒸汽、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沼气和薪柴等。

本细则所称节约能源,是指通过技术进步、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和经济结构合理化等途径,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节能管理体系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各重点耗能企业都要有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节能工作。

第五条省、地(市)两级应当建立节能工作办公会议制度,研究和审查贯彻国家能源工作方针的有关政策、办法,讨论和解决有关节能工作的重大问题,布置和协调节能工作。

第六条省、地(市)、县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工作办公室。

人员编制应根据各地实际耗能的多少,节能任务的大小和已有人员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节能工作办公室是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管理节能工作的综合部门,日常工作在计经委(经委)指导下进行。

第七条年耗标煤一百万吨以上(含一百万吨)的厅、局,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专职机构,年耗标煤一百万吨以下的厅、局应有专人管理节能工作。

省、地(市)两级供能部门都应当建立节能管理机构。

第八条各级节能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地区节能技术政策和改造规划;组织、指导节能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检查、督促所属企业和其他用能单位改进节能管理、统筹、协调节能工作;完成地方政府交办的有关节能的其他事项。

学校能源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学校能源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能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能源使用单位、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学校能源管理遵循“节约优先、合理利用、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原则。

####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能源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能源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能源管理委员会下设能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能源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设立能源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单位的能源管理工作。

#### 第三章能源管理目标第七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力争实现单位面积能耗下降5%以上。

第八条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第九条降低能源成本,减少能源浪费。

#### 第四章能源管理制度第十条实施能源计量制度,对各用能单位进行能源消耗统计和分析。

第十一条加强能源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高效运行。

第十二条推广使用节能型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三条定期开展能源审计,查找能源浪费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实施分时电价政策,合理调整用电时段,降低用电成本。

第十五条加强能源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节能意识。

#### 第五章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能源计量(一)各用能单位应安装能源计量仪表,定期进行数据采集和统计。

(二)能源管理办公室负责能源数据的汇总和分析,每月向能源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七条设备维护保养(一)能源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单位的能源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二)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节能型设备推广(一)学校在购置新设备时,优先选择节能型设备。

(二)对现有设备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九条能源审计(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能源审计,查找能源浪费环节。

(二)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第二十条分时电价政策(一)学校实行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在低谷时段用电。

能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能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 《能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2. 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用能单位,包括工业、商业、服务业、机关、事业单位、居民家庭等。

二、能源效率标识
1. 能源效率标识是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的标识,分为5个等级,等级1表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节电;等级5是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

2. 凡列入能源效率标识目录的产品,必须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三、节能管理
1. 用能单位应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明确节能责任,加强能源管理。

2. 用能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对能源消耗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

3. 用能单位应采取技术、管理、制度等多种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节能技术改造
1. 用能单位应优先采用先进、高效、节能的设备和技术。

2. 用能单位应加强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用能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备案和验收。

五、节能监察
1. 能源监察机构负责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耗进行监督检查。

2. 能源监察机构有权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奖惩措施
1. 对在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细则由国务院能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能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我国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节能管理实施细则

节能管理实施细则

节能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能源消耗量的不断增加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节能成为各国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能源消耗,促进可持续发展,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了节能管理细则。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节能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节能管理实施细则,促进能源消耗的减少,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2. 原则:科学合理、依法依规、综合施策、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三、节能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1. 能源消耗监测与评估- 建立能源消耗监测系统,定期收集、分析和评估能源消耗数据。

- 制定能源消耗评估标准,对各类能源消耗进行定量评估。

-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节能目标和措施。

2.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能源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和职责。

- 制定能源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能源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 培训和培养专业的能源管理人员,提高能源管理水平。

3. 节能技术与设备应用- 开展节能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

- 鼓励企业采购和使用能效高、节能效果显著的设备。

- 提供节能技术咨询和支持,帮助企业实施节能措施。

4. 能源审计与能源管理评价- 定期进行能源审计,全面了解能源消耗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 根据审计结果,制定改进方案,推动能源管理的持续改进。

- 进行能源管理评价,评估能源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5. 节能宣传与培训- 开展节能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和企业对节能的认识和重视。

- 组织节能培训,提高能源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节能意识和能力。

- 建立节能经验交流平台,促进经验分享和合作。

四、实施细则的要求1. 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并加强对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2. 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节能管理措施,并落实到各个环节和岗位。

3.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节能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推广,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细则

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能源管理(以下简称“合同能源”)的实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以下简称“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之间的合同能源管理活动。

第三条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通过签订合同,约定节能服务公司对用能单位用能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并分享节能效益的一种节能服务模式。

第四条合同能源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节能优先,效益优先;(二)公平合理,诚信守法;(三)技术创新,科学管理;(四)持续改进,保障安全。

第二章合同能源管理主体第五条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有节能技术、管理和服务能力;(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四)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五)具备合同能源管理相关资质。

第六条用能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明确的节能目标;(三)具备相应的用能设施;(四)愿意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第三章合同能源管理流程第七条合同能源管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一、项目前期准备(一)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接触,了解用能单位的需求;(二)进行节能诊断,测定用能单位的能耗水平;(三)制定节能改造方案,明确节能目标和措施;(四)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评估项目经济效益。

二、合同签订(一)双方就节能改造方案、节能目标、服务内容、费用支付、风险分担等事项进行协商;(二)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项目实施(一)节能服务公司负责项目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等工作;(二)用能单位配合节能服务公司完成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四、项目运营(一)节能服务公司对项目进行运行维护,确保项目稳定运行;(二)用能单位配合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耗监测,确保节能效果。

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实施细则

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实施细则

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实施细则为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节约用电管理制度(一)各股室要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二)节约空调用电。

改进空调温度控制方式,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

除会议室外,上班不得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力争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

开空调时不开窗户,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

(三)节约照明用电。

办公楼内外使用节能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充分利用自然光。

会议室一律使用节能灯具。

办公区道路、厕所安装自动控制开关。

下班、夜晚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办公室要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四)节约办公设备用电。

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

计算机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

二、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各股室要加强对职工节约用水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的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水意识。

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用毕水即关闭水龙头,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在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提示标志。

要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检修,龙头损坏及时更换,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要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抄录水表,对用水量及时分析,发现情况异常,立即进行管网检查以消除问题。

三、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一)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取和使用,力求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库存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科学确定,合理控制。

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适于批量采购的办公用品可适量库存。

要避免不必要的储存或过量积压,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二)加强对办公旧物的管理。

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登记造册,修旧利废,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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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实施细则
1
《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
《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对能源实行开发和节约并重的方针,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合于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术语和名词解释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能源是指煤炭、蒸汽、电力、水、燃料油、汽油、柴油等。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节约能源是指经过技术进步、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和经济结构合理化等途径,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部门职责及分工
第五条能源管理机构
(一)公司由一名副经理负责能源管理的领导工作,建立公司三级能源管理网。

(二)生技部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能源管理和节能工作。

(三)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耗能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能源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工作。

第六条能源管理职责
(一)集团生技部能源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能源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以及上级有关能源方面的规定。

2、制定和审查各种能源管理制度,对各种能源的管理实行宏观控制。

3、编制和审定能源使用和节能规划,负责节能措施的编制、上报、下达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项能源定额、单项和综合耗能指标,提出考核办法,负责审定奖惩项目,并确定节能奖的分配,表彰先进,积极推动群众性的节能工作。

4、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广节能新技术和先进经验,不断提高能源管理水平。

5、做好能源综合统计工作,定期对能源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对浪费能源,违章用能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并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

6、对新增用能设备,有权监督、审核和行使否决权,对严重浪费能源的设备有权限期改造、更新。

(二)各电厂及分公司生技处能源管理职责:
1、负责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承包节能任务;
2、负责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节能计划措施;
3、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节能计划措施;
4、定期召开有运行班长参加的经济活动分析会;
5、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宣传教育工作;
6、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制订的节能奖惩制度;
7、努力完成本单位各项经济指标达到真实可靠;
8、组织好本单位小指标竞赛活动;
9、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
10、完成本单位月、季、年节能工作各类报表、数据分析和总结。

第四章能源管理范围
第七条凡我公司外购和自产的全部能源,包括煤炭、蒸汽、电力、水、燃料油、汽油、柴油等均属于能源管理范围。

第五章能源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第八条能源计划管理。

公司在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要编制年度能源消耗计划和节能计划,各单位要以当年生产计划和核定的能源单耗定额为依据,编制能源需求计划。

(不包括煤碳)第九条能源技术管理
(一)各单位的生产运行方式,要根据节能要求制定和执行有关规程。

(二)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的立项,要考虑综合节能效果。

(三)各单位要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效率低、耗能高的落后设备。

第十条能源供应管理
(一)各类能源购进时,要经过验收,质量和数量要符合合同要求,发放时严格执行定额计量供应。

(二)各种燃料、油料必须按不同保管要求分类存放、保管,避免风耗、雨损和跑、冒、滴、漏。

(三)各单位因生产需要增加能源用量时,应及时提出申请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能源使用管理
(一)用电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等有关用电管理方面的各项规定,做到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2、电量计量仪表应安装齐全(凡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生产、非生产用电设备都应装电度表),并做到定期校验、检修,抄表数字准确无误。

3、对经常运行且耗电量大的通用电器设备其负载率、设备效率应达到国家及有关规定规定。

4、凡新建、改建项目必须购买国家推广的节电产品,一律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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