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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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更和差错 更正 》 。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额 , 应当是未经折现的合 同现金流量。 企业可以但不 限于按下列时间段进行到期期限分析 : 一 ) ( 一
个月以内( 含本数 , 下同 ) ( ) ; 二 一个月至三个月以内; 三 ) ( 三 个月至一年 以内; 四 ) ( 一年至五年 以内; 五 ) ( 五年以上 。 第四十 一条 债权人可以选择收 回债权时间的 ,债务人
已发生减值 的金融 资产信息 , 以及判断该金融 资产 发生减值
所考虑 的因素 。 三 ) ( 企业持有 的 、 与各类金融 资产对应的担
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对应 的资产及其公允价值 。相关公允价 值确实难以估计 的 , 应当予 以说 明。 第三十八条 企业本期因债务人违约而处置担保物或其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他信用增级 对应的资产所取得 的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资产满足
性分析 能够反 映风险变量之 间 ( 如利率 和汇率之 间等 ) 的关
联性 , 且企业 已采用该种方法管理财务风险的, 可不按照本准
第三十六条 最 能代表企业资产负债表 日最 大信用风 险
敞E 的金融资产金额 ,应 当是金融资产的账面余 额扣 除下列 l
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披露 , 当披露下列信息 : 一 ) 但应 ( 用 于该种敏感性分 析的方法 、选用的主要参数和假设 。 二 ) ( 所 使用方法的 目的 ,以及使用该种方法不能充分反映相关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 的可能性。 第四十五条 按照本准则第 四十三条或第 四十四条对敏 感 性分 析的披露不能反映金融工具内在市场风险的 ,企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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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计 准贝 0・口 关的下列 信息 : 一 ) 不考虑 可利用 的担保物 或其 他信用 ( 在 增级 ( 如不符合相互抵销条件的净额结算协议等 ) 的情 况下 , 最能代表企业资产负债表 日最大信用风险敞 E的金额 ,以及 l 可利用担保 物或其 他信用增级 的信 息。 二 ) ( 尚未逾期 和发 生减值的金 融资产 的信 用质量 信息 。 三 ) 已逾期 或发 生 ( 原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对 外 经 贸 财 会 2 0 .2 > 热 点 0 61 >
、 。 。 “
对首次执行 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 响进行 追
溯调整 , 并将影响金额调 整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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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则 砸 读
9动情况 。
《 企业会计准 则第 3 8号—— 首次执行企业会
2 .投 资性房地产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 明可以采用 公允价值模式计
调整 。
计准则 》( 以下简称 “ 准则 ” 规 范 了企业第 1 新 ) 次
报表列报 。 新准则 ” “ 在新 旧会计标准转换过程 中起 过渡衔接 的作用, 以保证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 ,
执行 日的摊 余价值 作为成本, 不再进行摊 销, 但应 发生变 更的,应 当对上年度 比较数据按照企业会 在首次执行 日进行减值测试 , 发生减值的 , 作追溯 计准 则的列报要求进 行调 整;对 于原未纳入合 并
调整 。
范围但按新规定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 上 年度的 比较合并财务报表中 ,企业应当将该子 公 司纳入合并范围。对 于原 已纳入 合并范围但按照 “ 新准 则” 规定不应 纳入合 并范围的子公司, 在上
对 于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 中形成 的投资 ,应改 按公允价值计量并进行追溯调整。
6 .股份支付
形成 的长期股权投 资中购买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 中
取得 的被 购买方 可辨认净 资产 公允价值 份额 时, 差 额才 能确认为商誉 。
对 于可 行权 日在首 次执行 日或之后 的股份 支
准则——金融工 具确 认和计 量的规 定重新 划分和 计量 , 并进行追溯调整 。
实施“ 准则” 新 对企业的影响
l.套期保值 1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一节新旧准则衔接转换概述为做好新旧准则衔接转换工作,规范新旧衔接转换过程中的会计处理,实现平稳过渡,我们整理了这份衔接转换的讲解资料,供企业参考。

一、衔接转换的基础工作(假定以2009年1月 1日作为新准则首次执行日和衔接转换调账日)(一)企业2008年度财务决算仍然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原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将当年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处理完毕,进行结账并编制决算财务报表。

(二)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后的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三)在首次执行日对按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进行追溯调整,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四)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账务处理系统)以编制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衔接转换对照表(见附表1与附表2),并以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账务处理系统)初始化的方式实现账务系统的衔接与转换。

二、衔接转换程序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账务处理系统)首次执行日衔接转换的具体步骤如下:(一)2008年度财务决算按原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将2008年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处理完毕,进行结账并编制财务决算报表。

(二)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编制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衔接对照表(见附表1),将旧科目余额按新准则要求简单分类为新科目余额。

(三)在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衔接对照表(附表1)的基础上,编制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换调整对照表(见附表2)。

以新会计科目为归集对象,将旧科目重分类至新科目的余额分类汇总,并对新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日需要重分类调整和追溯调整的事项进行调整,形成2009年1月1日新会计科目的初始化余额。

(四)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账务处理系统)进行初始化在2008年结账后,按照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换调整对照表中确定的新会计科目余额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账务处理系统)进行初始化,将新会计科目的初始化余额录入系统,完成初始化建账工作。

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比较与分析一、新准则的制定背景从1992年11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开始,我国的会计标准始终处于不断改进和完善过程中,先后颁布了行业会计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准则的出台和修订。

在每次进行重大的新旧制度转换时,为了做好新;日会计标准的衔接工作,保证企业会计核算的正常运行,财政部一般采用出台衔接办法的形式确保企业平稳过渡。

比如,为执行好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 17)”。

另外,对于新的具体会计准则的颁布,在准则里面设置衔接专门条款规范衔接工作,比如,《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于本准则施行之日以前取得的存货,除跌价准备的提取应当追溯调整外,其余不作追溯调整。

以上类似文件和条款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衔接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随着近来各国司法机构相继同意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在未来几年里将有叨多个国家会强制性的要求或同意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世界范围内成千上万的公司将不得不在财务报告制度上做出转变,即放弃各国现有的具体操作,改为使用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制定的会计准则。

为了帮助公司实现这次转变,让公司报告的使用者能够了解新一套会计准则的应用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2003年6月19日,特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筒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1号),对一个实体应该如何从另一种会计基础实现向IFRSs 转变作了解释。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组成),我国企业将陆续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体》,为了确保企业首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编制的财务报表,以及这些报表所涵盖的部分期间的中期财务报表提供高质量的信息,确保企业过渡的一致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二○○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是指企业第一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第三条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对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并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

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时,除按照本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规定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应追溯调整。

第五条对于首次执行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应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以冲销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二)除上述(一)以外的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应冲销贷方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并以冲销贷方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第六条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首次执行日可以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2007年1月1日起执行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公司2007年1月1日起执行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007 年 4 月修订)执行的会计准则公司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已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记账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公司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为记账基础,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进行会计核算,并以实际(历史) 成本作为计价原则。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对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公司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 合为本位币记账;月终对外币的货币项目余额按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 进行调整。

按照年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财 务费用-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购建固定 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有关规定,将持有期间短、流 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

坏账损失核算方法—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提取比例列示如下:账龄提取比例(%)1 年内511-2 年82-3 年103-4 年204-5 年505 年以上100对于个别有明显证据证明其回收可能性不大的款项,则根据债务人的实际偿还能力计提特别 准备。

—坏账按下列原则进行确认:----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债权;----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款项。

存货核算方法—存货的分类:存货分为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工程施工三类。

—存货的核算:购入原材料等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时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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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字体:大中小】【打印】一、首次执行日确认和计量基本要求二、采用追溯调整法的部分事项三、采用未来适用法的部分事项四、首份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表列报一、首次执行日确认和计量基本要求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是指企业第一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具体实施。

2007年1月1日第一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至少要提供上一年比较数据,则追溯到2006年1月1日。

1.期初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按照新准则规定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起点。

需要重新分类的主要项目:(1)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原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中核算的资产,重新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的则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也应该进行调整。

(2)金融资产(除CAS2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外),按照CAS22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替代短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替代长期债权投资。

(3)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如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4)复合金融工具,比如可转换公司债券。

2.追溯调整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除准则规定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的项目外,其他会计政策变更均采用未来适用法;采用追溯调整法的项目,应当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

采用追溯调整法的重要事项(准则第5~19条),分四类。

(1)涉及采用公允价值的资产或负债项目: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④衍生金融工具——原来表外反映,现在要求在表内反映⑤企业年金基金运营中的投资(2)涉及预计负债项目:(或有事项)①资产弃置义务②辞退福利义务③重组义务(3)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部分项目简单追溯调整)①长期股权投资②企业合并部分项目(4)其他:①所得税——按新准则调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比较②股份支付二、采用追溯调整法的部分事项(一)投资性房地产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首次执行日可以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小企业会计准则》知识问答160题综述.

《小企业会计准则》知识问答160题综述.

《小企业会计准则》知识问答160题1.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什么时间开始执行?【答案:2013年 1月1日】2.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什么时间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答案:次年1月1日】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但有三类小企业除外:那三类小企业?【答案: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4.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什么规定进行处理?【答案:《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5.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要按照什么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答案:(《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6.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哪两类?【答案: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7.小企业应当采用什么计量属性,计量其资产,并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答案:历史成本计量属性】8.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会计上在哪个账户核算?【答案:短期投资】9.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计入那个账户?【答案:投资收益】10.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那个账户,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答案:营业外支出】11.小企业的存货包括那些内容?【答案: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12.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且不确认为固定资产,对这类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哪个账户核算?【答案:周转材料】13.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对这类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哪个账户核算?【答案:消耗性生物资产】14.小企业外购存货的成本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但应包括那些内容?【答案: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存货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15.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包括内容?【答案: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16.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价值确定?【答案:评估价值】17.提供劳务的成本包括哪些内容?【答案:与劳务提供直接相关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18.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那些内容?【答案: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19.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那些内容?【答案: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20.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那些内容?【答案: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21.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哪些内容?【答案: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22.盘盈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什么价值确定?【答案: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23.小企业应当采用什么计价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且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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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是指企业第一次执行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各项具体准则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第三条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对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并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本准则规定不应追溯调整的除外。

第五条对于首次执行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 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以冲销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二) 除上述第(一)项以外的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应冲销贷方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并以冲销贷方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首次执行目的认定成本。

第六条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将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原包括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存货)账面价值中的相应金额,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其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第七条在首次执行日,对于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且该日之前尚未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
弃置费,应当增加该项资产成本和负债;同时,将应补提的折旧调整留存收益。

第八条对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计划,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并调整留存收益。

第九条在首次执行日,对于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中所形成的投资,应当按照其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条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将在该日之前已成为亏损合同和符合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一条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 8号——所得税》的规定,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影响金额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二条除下列项目外,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企业合并不应追溯调整:
(一)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原规定已确认商誉的摊余价值,应当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

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将商誉在首次执行日的摊余价值作为认定成本,不再进行摊销。

(二)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企业合并,合并合同或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事项的发生对合并成本进行调整的,如果首次执行日预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该影响金额调整已确认商誉的账面价值。

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应当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金额确认。

(三) 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承担的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第十三条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不含《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投资),分别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将其调整为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二) 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应当自首次执行日起改按实际利率法,在随后的会计期间采用摊余成本计量。

原对应的减值准备余额在首次执行日不作调整。

(三) 对原短期投资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或股利收入,应在首次执行日进行追溯调整,调整留存收益和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

第十四条对于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应从混合工具分拆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将其从混合工具分拆并单独处理,但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难以合理确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对于未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或已按成本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六条对于在首次执行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七条发生再保险分出业务的企业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的规定,将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为资产,并调整各项准备金的账面价值。

对于再保险分出、分入业务,在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确认的其他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不应追溯调整。

第十八条在首次执行日,对于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且首次执行日之前尚未计入资产成本的矿区废弃处置义务,应当增加相关资产成本和负债;同时,将应补提的折旧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九条对于企业发行的包含负债和权益成分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将负债和权益成份分拆,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难以合理确定的除外。

分拆时,应当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负债成本,再按该金融工具整体的发行价扣除负债成份成本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成本。

第二十条在首次执行日,下列各项具体准则中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不应追溯调整:
(一)存货;
(二)生物资产;
(三)无形资产;
(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五)资产减值;
(六)股份支付;
(七)债务重组;
(八)收入;
(九)建造合同;
(十)政府补助;
(十一)借款费用;
(十二)外币折算;
(十三)租赁;
(十四)金融资产转移;
(十五)套期保值;
(十六)原保险合同。

第三章列报
第二十一条在首次执行日后,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列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附注。

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首份年度财务报表(以下简称“首份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列报了中期财务报表的企业,应当遵循该准则的规定。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第二十二条首份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上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列报的比较信息。

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年度比较数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对于按原规定不纳入合并范围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上年度的比较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应当将该类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对于按原规定纳入合并范围但按照该准则不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上年度的比较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不应当将该类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上年度比较合并财务报表中,原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列示的少数股东权益,应当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在所有者
权益项下列示。

应当列示每股收益的企业,上年度的每股收益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计算和列示。

应当披露分部信息的企业,上年度关于分部的比较信息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的规定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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