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写规则第6部分规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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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写规则 第 7 部分:指南标准

标准编写规则  第 7 部分:指南标准

GB/T 20001.7—201XICS 01.120A 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0001.7—201X标准编写规则第7部分:指南标准Rules for drafting standards——Part 7:Guide Standard(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17-01-25)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引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1)5 结构 (1)6 要素的编写 (2)6.1 标准名称 (2)6.2 范围 (3)6.3 一般原则 (3)6.4 需考虑的因素 (4)6.5 附录 (5)7 要素的表述 (5)附录A(资料性附录)一般原则与需考虑的因素示例 (6)A.1 一般原则示例 (6)A.2 需考虑的因素示例 (6)参考文献 (12)前言GB/T 20001《标准编写规则》与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20002《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GB/T 20003《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和GB/T 20004《团体标准化》共同构成支撑标准制定工作的基础性系列国家标准。

GB/T 20001《标准编写规则》拟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术语标准;——第2部分:符号标准;——第3部分:分类标准;——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第5部分:规范标准;——第6部分:规程标准;——第7部分:指南标准;……——第10部分:产品标准。

本部分为GB/T 20001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6)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引言标准化活动主要包括制定标准和应用标准,其中制定标准的工作之一是起草高质量的标准文本。

海南省天然橡胶产业标准明细表国际组织标准国外标准港澳台标准

海南省天然橡胶产业标准明细表国际组织标准国外标准港澳台标准
GB/T6001—1985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8
国家标准
GB/T15569—2009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规程
9
国家标准
GB/T23473—2009
进境植物隔离检疫圃的设计和操作
10
行业标准
LY/T1000—2013
容器育苗技术
11
行业标准
L Y/T1185—2013
苗圃建设规范
12
行业标准
LY/T2289—2014
海南省天然橡胶产业标准明细表
对应标准体系
序号
标准类别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备注
1
基础 与通 用标 准
1.1基础标准
1
国家标准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2
国家标准
GB/T1.2—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以ISO/IEC标准化文件为基 础的标准化文件起草规则
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第3部分:产品标准中涉及环境 的内容
19
国家标准
GB/T20002.4—2015
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 容
20
国家标准
GB∕T20∞3.1—2014
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
21
国家标准
GB/T 20004.1—2016
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
22
地方标准
DB46/T 74-2021
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规范
23
地方标准
DB46/T 566-2022
产业标准体系实施工作指南
24
地方标准

规范标准代号的编制原则

规范标准代号的编制原则

规范标准代号的编制原则一、概述GB/T20001《标准编写规则》在GB/T1.1确立的标准化文件通用规则基础上,确立了不同类型标准核心技术要素选择、确定和起草所依据的技术规则。

它与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GB/T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0002《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GB/T20003《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和GB/T20004《团体标准化》共同构成支撑标准制定工作的基础性国家标准体系。

二、编写规则的构成和主要内容截至2020年12月,GB/T20001《标准编写规则》相继发布了8个部分,覆盖了术语标准、符号标准、分类标准、试验方法标准、规范标准、规程标准、指南标准、产品标准等不同类型标准的起草规则。

GB/T20001.1《标准编写规则第1部分:术语》规定了术语标准的制定程序和编写要求。

GB/T20001.2《标准编写规则第2部分:符号标准》确立了起草符号标准的原则,规定了符号标准的结构、起草规则以及符号表的编写细则等方面的内容。

GB/T20001.3《标准编写规则第3部分:分类标准》确立了分类标准的结构和分类原则,规定了分类方法和命名、编码方法和代码等内容的起草表述规则,以及分类表、代码表的编写细则。

GB/T20001.4《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确立了试验方法标准的结构,规定了原理、试验条件、试剂或材料、仪器设备、样品、试验步骤、试验数据处理、试验报告等内容的起草规则。

GB/T20001.5《标准编写规则第5部分:规范标准》确立了起草规范标准的总体原则和要求,规定了规范标准的结构以及标准名称、范围、要求和证实方法等必备要素的编写和表述规则。

GB/T20001.6《标准编写规则第6部分:规程标准》确立了起草规程标准的总体原则和要求,规定了规程标准的结构以及标准名称、范围、程序确立、程序指示和追溯/证实方法等必备要素的编写和表述规则。

GB/T20001.7《标准编写规则第7部分:指南标准》确立了起草指南标准的总体原则和要求,规定了指南标准的结构以及标准名称、范围、总则、需考虑的因素和附录等要素的编写和表述规则。

服务规范标准的编写思路和要点(习题答案)

服务规范标准的编写思路和要点(习题答案)

第一章基本概念一、单选题1.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需要满足的要求以及用于判定其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证实方法的标准,是以下哪一类(C)。

A.指南标准B.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C.规范标准D.规程标准2、(A)标准为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指南。

A.GB/T 24421-2009B.GB/T 19001-2016C.GB/T 24001-2016D.GB/T 45001-2020二、多选题1、以下属于国际标准化文件的有:(ACDE)。

A.标准B.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C.技术规范(TS)D.可公开提供规范(PAS)E.技术报告(TR)2、按标准化对象划分,标准包括(BCD)。

A.指南标准B.产品标准C.过程标准D.服务标准3、我国标准化法中明确标准包括以下哪几类(ABCDE)。

A.国家标准B.行业标准C.地方标准D.团体标准E.企业标准F.联盟标准三、判断题1、地方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错)2、通过标准化活动制定的文件都是标准;(错)3、团体标准是由团体按照自行规定的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并发布,供团体成员或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对)4、服务业组织的服务规范可以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对)5、标准化是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

(对)第二章标准起草工作组基本要求一、多选题1、标准起草工作组应吸纳利益相关方参与,以下属于利益相关方的有(ABCD)。

A.业务主管部门B.行业协会C.服务机构D.客户二、判断题1、标准起草工作组应熟悉标准所属领域的基本情况,清楚该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能够全面把握标准的技术内容。

(对)2、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参加标准编写单位的领导;(对)3、标准起草工作组应具备相关研究成果、法律法规、相关国际及国内标准等文献检索的能力。

(对)第三章标准制定基本工作程序一、判断题1.认证认可行业标准(RB)制定不需要预审。

6.王立建-规范、规程、指南等标准编写要求与方法

6.王立建-规范、规程、指南等标准编写要求与方法
201010567506.2 一种基于对称密码算法的实体鉴别方法及 系统
专利持有人姓名: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8号西安软件园秦风阁A201 联系人:刘长春 电话:029-87607836 请注意除上述专利外,本文件的某些内容仍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
20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规范性技术要素的比较
要素 规范性技术要素
规范
术语的定义 ...... 要求 证实方法 ...... 规范性附录
规范类型
要求 方法
产品规范 过程规范 服务规范
三 规范类标准的编写
标准的要求
规范标准中的要素“要求”应通过直接或引用的方式规定以下内容: ——保证产品/过程/服务适用性的所有特性; ——特性值; ——适宜时,描述证实方法。 当标准化对象为系统时,规范标准中的要素“要求”应通过直接或引用 的方式规定以下内容: ——保证完整的、已安装的系统适用性的所有特性,根据具体情况,还可 包括系统各构成要素(或子系统)的特性; ——特性值; ——适宜时,描述证实方法。 内容根据具体情况,还可包括确立系统的构成要素(或子系统)以及各要素
36
三 规范类标准的编写
逐批检验 • 批量生产或连续生产的产品,进行全数逐批检验,检验中,出现任一项不
合格时,返修后重新进行检验,若再次出现任一项不合格时,该台产品被 判为不合格产品。逐批检验中性能和外观结构检查两项,允许按GB/T 2828.1进行抽样检验,产品标准中应规定抽样方案和拒收后的处理方法。 • 逐批检验由产品制造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进行。
的特点 • 分类与技术发展有关的,如GB/T 9813、打印机类规范
32
三 规范类标准的编写

标准编写规则

标准编写规则

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4.1 编写原则 (2)4.2 基本要求 (2)5 标准的结构 (2)5.1 标准的组成要素 (2)5.2 技术标准的构成 (3)5.3 管理标准的构成 (4)5.4 工作标准的构成 (4)6 标准要素编写要求 (5)7 技术标准编写内容要求 (5)7.1 要求 (5)7.2 技术标准的收集和转化 (5)7.2.1 收集 (6)7.2.2 转化 (6)7.2.3 纳入技术标准体系 (6)7.3 编写内容(举例) (6)7.3.1 设备运行标准 (6)7.3.2 设备检修标准 (7)7.3.3 试验标准 (8)8 管理标准编写内容要求 (9)8.1 职责 (9)8.2 管理内容与方法 (9)8.3 报告和记录 (10)8.4 检查与考核 (10)9 工作标准编写内容要求 (10)9.1 职责 (10)9.2 岗位人员基本技能(上岗条件) (10)9.3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10)9.4 事故的分析处理和报告 (10)9.5 检查与考核 (10)10 标准编排要求 (10)图1 技术标准的构成和编写顺序图 (4)图2 管理标准的构成和编写顺序图 (4)I图3 工作标准的构成和编写顺序图 (5)表1 标准中要素的分类及编排 (2)前言本标准由×××归口。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I标准编写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标准编制的定义、标准要素的编写要求及××公司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结构、编写内容和编排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编写。

农产品标准与法规W2201如何制定标准——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4-微教材

农产品标准与法规W2201如何制定标准——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4-微教材

《农产品/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微教材知识讲解如何制定标准——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标准制定是指标准制定部门对需要制定为标准的项目编制计划、组织草拟、审批、编号、发布和出版等活动。

制定标准是标准化工作三大任务之一。

在整个标准化活动中,制定出先进合理的标准是建立最佳秩序、获得最佳社会经济效益的前提。

一、《标准化法》对标准制定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的规定,是标准制定工作总的指导原则,它对标准制定的时机、内容和权限做出了总体上的规定。

(1)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3)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4)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5)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二、制定标准的基本原则标准制定是将科学、技术、管理的成果纳入标准的过程,也是集思广益、体现全局利益的过程,制定标准应遵循一定的原则。

1.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制定标准是一项复杂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国家的法律法规是维护全体人民利益的根本保证。

北京市智能交通 团体标准起草规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北京市智能交通 团体标准起草规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团体标准北京市智能交通团体标准起草规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2021年08月目录一、工作简况 (1)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3)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的分析 (4)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 (4)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4)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4)七、标准过渡期的建议 (5)八、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5)九、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5)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根据智能交通行业团体标准的起草和管理需求,由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提出《北京市智能交通团体标准起草规则》编写申请,经北京市智能交通协会审议通过,2021年5月25日下达《北京市智能交通团体标准起草规则》团体标准计划(原计划名称:交通运输团体标准编写规则),计划编号为:BJITS-JH2021-4。

由申请单位组织实施,联合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组织筹备标准的编写。

本文件由北京市智能交通协会归口管理。

(二)背景及意义在2015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中,明确指出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

在工作推进上,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在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中,明确了团标标准的合法地位和政策支持: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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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写规则第6部分:规程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标准编写规则第6部分:规程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4年9月下达的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制定的,项目计划编号为“20141507-T-469”,计划完成时间为2016年。

该计划项目由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6)提出并归口。

(二)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标准化活动主要包括制定标准和应用标准,其中制定标准的工作之一是起草高质量的标准文本。

为了保证标准化活动的有效性,我国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支撑标准制定工作的基础性国家标准体系。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是该标准体系中普遍适用于起草各类标准的通用标准。

它规定了起草标准的总体规则,并没有确立某类标准的特定起草规则。

实践中,每个标准都发挥着特定的功能,相同功能的标准的技术要素构成及其内容表现形式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按照标准的功能可以将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通常有术语、符号、分类、试验方法、规范、规程和指南标准。

GB/T 20001即是在GB/T 1.1规定的总体规则基础上,针对这些不同类型的标准分别确立起草规则,建立标准起草规则体系。

本标准即是这一规则体系中针对规程标准的起草确立的特定规则。

规程标准的标准化对象通常为过程。

对过程进行标准化,典型的做法之一就是在标准中规定过程需要满足的要求(如过程的功能特性、拟达到的作用指标等)。

然而,实践中,有时不能够清晰界定出过程的功能特性、拟达到的作用指标,或者技术上能够界定出来但商业上不可行。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可以考虑通过规定一系列明确的履行程序的行为指示,并在程序的所有或关键阶段之间/步骤之间规定转换条件,实现标准化的目标。

如果有必要判断声称符合这些标准的各种活动是否履行了标准中规定的程序,就要在标准中描述对应的追溯/证实方法,以便通过该方法验证标准中的行为指示、转换条件是否被遵守,这样形成的标准即是规程标准。

规程标准的功能是通过明确具体、可操作、可履行的行为指示的方式对过程/程序进行“规定”,其内容包括必备要素“程序确立”“程序指示”和“追溯/证实方法”。

这三个要素是规程标准区别于其他类型标准的显著特征之一。

它们的有机结合使得判定各种活动是否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成为可能。

在我国现有标准体系中,许多与规程标准有关的标准急需完善。

一些标准的名称虽然冠以词语“规程”、“程序”,但其内容却是对过程的“要求”以及对应的“证实方法”,并没有规定履行程序一步一步如何操作,从技术内容上看,应该属于过程规范标准而不是规程标准。

一些标准只规定了“要求”,既没有给出“证实方法”,也没有规定行为指示,因而,既不是过程规范标准也不是规程标准。

一些标准规定了对履行程序的行为指示,但没有给出“追溯/证实方法”。

这些标准由于没有判断要求是否被满足、程序是否得到履行的统一明确的证实方法,导致标准中“要求”“行为指示”的效力不足。

再有,诸多规程标准的内容表述存在着大量不准确的现象,导致标准本身质量不高,影响标准功能的发挥。

标准名称的混乱、标准技术要素的缺失、标准内容表述的随意都妨碍了规程标准功能的有效发挥。

造成上述乱象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缺失专门针对如何起草规程标准的规则。

由于GB/T 1.1—2009是一个普遍适用于各类标准的通用基础标准,不可能专门从规程标准的角度进行有针对性的规定。

目前,国外已经开始重视确立规程标准的起草规则。

在《ASTM标准的构成及格式》和《英国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中,均将标准划分出不同的类型,规程标准是其中的一种标准类型,并且这两个文件都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规程标准的起草规则。

起草本标准的目的在于:通过从标准的结构、总体原则、内容编写等方面确立规程标准的起草规则,使得我国规程标准中技术要素的内容选择有据可依,规定的行为指示可操作、可追溯,从而解决我国规程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而有效发挥这类标准的功能和作用,提高标准的应用效率。

(三)主要工作过程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的要求,《标准编写规则第6部分:规程标准》国家标准的编制完成了以下工作:1. 资料的收集在标准编制过程中,起草工作组收集了以下资料:——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20000.1—2014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GB/T 20001.4—2015 《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GB 1526—1989 《信息处理数据流程图、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和系统资源图的文件编制符号及约定》——《ASTM标准的样式和文体》——《UK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不同领域的规程类国家标准。

2. 标准的起草(1) 2014年9月——2015年4月,项目组完成标准的前期预研和论证工作,主要对国际国外标准组织或机构关于规程标准的编写规则、我国国家标准中规程标准的现状和问题进行调研和分析。

(2) 2015年5月,项目组召开会议,正式启动了《标准编写规则第6部分:规程标准》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

会议明确了标准编制的基本思路和计划进度安排,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

(3) 2015年5月——2016年3月,起草组完成资料收集、翻译及分析研究工作,确立了标准的基本技术内容,形成工作组讨论稿第一稿。

(4) 2016年4月——2016年12月,起草组分别召开了10余次内部讨论会,对标准草案稿逐条进行了梳理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标准的主要内容和依据来源以及新旧国家标准的主要技术变化(一)国家标准编制原则该标准的编制主要遵循了统一性、协调性、普适性和实用性原则。

1. 统一性该标准是GB/T 20001《标准编写规则》系列标准的一部分,因而,该标准与GB/T 20001系列标准中的其他部分在标准的文体(标准的结构、章条设置等方面)、术语等方面保持了一致。

2. 协调性为了达到标准整体协调的目的,该标准在涉及标准化术语、核心技术要素试验方法的起草表述规则、流程图编制等方面遵守了现行的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200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GB/T 20001.4《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GB 1526—1989 《信息处理数据流程图、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和系统资源图的文件编制符号及约定》的有关条款。

3. 普适性该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为以过程为标准化对象的规程类标准的编写提供具有指导意义的规则。

因而,在标准主体内容的设计上,侧重于提炼适用于生产、操作、服务、管理等不同领域的共性的原则和要求。

4. 实用性该标准的编制参阅了大量的国内外规程类标准,在充分借鉴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给出了一些具体示例,为标准实施者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导。

(二)标准的主要内容和依据来源1. 依据来源该标准编制过程中,主要参考了《ASTM标准的构成及格式》、《UK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以及不同领域的规程类国家标准和国际国外标准。

2. 主要内容该标准确立了起草规程标准的总体原则,规定了规程标准的结构以及标准名称、范围、程序确立、程序指示和追溯/证实方法等必备要素的编写和表述规则。

(1)总体原则该标准规定了起草规程的三项通用的总体原则:规范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可追溯性原则。

其中,规范性原则主要针对规程标准的结构及各要素的编写规则做出规定。

由于该标准重点对规程标准的标准名称、范围、程序确立、程序指示和追溯/证实方法等必备要素的编写做出了规定,对于规程标准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以及根据需要可能存在的符号、代号和缩略语、分类(或分级)、标准化项目标记等技术要素的编写,还是需要符合GB/T 1.1中的有关规定。

为此,该标准提出规程标准的结构和各要素的编写除了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T 1.1中的有关规定。

可操作性原则和可追溯性原则是编写规程标准所特有的需要遵循的原则。

可操作性原则强调,规程标准在确立程序和规定程序指示时,按照通常的逻辑次序对程序予以确立、对履行程序的行为予以指示,所规定的履行程序的行为指示应是明确具体、可履行、可操作的,还应明确对程序的履行产生重要影响的阶段之间或步骤之间转换的条件,以保证阶段/步骤之间的衔接是连贯的。

可追溯性原则强调规程标准对程序是否得到履行应是可追溯的,对阶段之间/步骤之间的转换条件或程序最终结束条件的要求应是可证实的。

(2)结构规程标准的必备要素包括:封面、前言、标准名称、范围、程序确立、程序指示和追溯/证实方法。

根据需要,规程标准还可包含符号、代号和缩略语、分类(或分级)、标准化项目标记等其他规范性技术要素。

(3)必备要素的编写对于标准名称的编写,为了便于相互理解和识别标准的类型,该标准规定规程标准的标准名称应包含词语“规程”或“程序”,并对采取不同形式(分段、分部分)编写标准名称做出了规定。

对于范围的编写,该标准对规程标准的范围中应指明的内容和使用的表述形式做出了规定,提出了典型表述形式:“本标准确立了……程序,规定了……阶段/步骤的……指示,以及……阶段/步骤之间的转换条件,描述了……追溯/证实方法。

”对于程序确立的编写,该标准对如何来确立程序、如何简明直观地展现程序等做出了规定。

对于程序指示的编写,该标准规定了程序指示的内容,包括行为指示、阶段之间或步骤之间转换的条件、阶段/步骤最终结束的条件,同时还对不同类型的内容的表述规则做出了规定。

对于追溯/证实方法的编写,该标准提出了通常情况下规程标准的追溯/证实方法的类型(例如,过程(现场)记录/标记、录音、录像、对比、证明文件、测量和试验方法)以及在规程标准中的呈现形式,规定了编写不同类型的追溯/证实方法通常需考虑的内容以及具体编写要求。

三、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规程标准是按照标准的技术内容和功能划分出来的一类标准。

目前,国内尚没有标准对规程标准的编写规则进行规定。

在国外,ASTM对规程标准的编写规则进行了规定。

英国《UK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在附录J中对规程标准的编写作了简单的规定。

该标准较为系统地规定了规程标准的编写规则,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相比,该标准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四、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在与现行的推荐性标准相协调方面,该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以尽量直接引用的方式或修改引用主要技术内容的方式,与相关现行标准(如GB/T 20001.4—2015 《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GB 1526—1989 《信息处理数据流程图、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和系统资源图的文件编制符号及约定》)实现协调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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