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合伙企业的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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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注销工作流程

公司减资注销工作流程

公司减资/注销流程适合有限公司、合伙企业财商教育一、召开股东(合伙人)会议•1.需根据相关法律、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要求,召开股东(合伙人)形成有效决议(指符合章程或合伙协议要求比例)。

•2.股东(合伙人)会议决议最好能确定具体减资事宜,如:减少注册资金金额、财产评估、财产分配、费用分摊、股份(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等事项。

•3.(或有)确定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

二、刊登减资/注销事项•1.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公司减资/注销需在企业注册地当地市级以上纸质媒体刊登公告,主要内容为向债权人告知减资/清算事宜。

公告内容参考如下:清算公告**公司(注册号填写营业执照号)股东会决定,本企业停止经营(或其他是由),清理债权债务。

请各债权人自本企业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

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

清算结束后,本企业将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减资公告**公司(注册号填写营业执照号)经股东会(合伙企人大会)决定,本企业注册资本由原来人民币40000万元(人民币肆亿元)减至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壹仟万元),请债权债务人自本声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公司*年*月*日说明:左边两种格式均为合格格式,因发行单位是以刊登内容的字数计价,根据企业情况与代理广告公司商议具体内容。

三、资产评估(减资/清算资产分配基础)•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是否选择评估机构,若各股东及债权人对被减资/清算企业价格无意义,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形式确认减资/清算价格。

若为国有企业、上市企业等机构,一般需选择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确定减资/清算价格。

•2.若有负债企则需以公司资产先偿还负债,企业资产不足以偿还的需看负债具体性质,如有无其他担保、抵质押情况等。

四、签订减资/清算协议•根据减资/清算期间达成的相关协议签署协议,协议内容以相关各方(股东、债权债务人、相关主体)达成的协议为主,但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不能损害相关方权益。

企业如何简易注销流程

企业如何简易注销流程

企业如何简易注销流程在很多时候,如果我们开设的企业经营不下去了,那么是可以选择注销的,如果我们的企业税务⽐较明确,那么可以选择简易注销,那么简易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如何简易注销流程⼯商总局于2016年12⽉26⽇下发了《关于全⾯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的指导意见》⼯商企注字〔2016〕253号,主要宗旨是为进⼀步深化商事制度改⾰,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2017年3⽉1⽇起,在全国范围内全⾯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

国家税务总局早在2015年也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登记制度改⾰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对企业的清税申报(原税务注销登记)有关⼯作流程做了简化。

本⼈就近期亲⾝经历描述⼀下简易注销的流程:⼀、⼯商注销:根据⽂件要求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企业法⼈、个⼈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主选择适⽤⼀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我所办理的公司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所以选择简易注销,为了更加明确,本⼈去了当地主管⼯商部门咨询,当地⼯商部门为⽅便企业,将具体流程贴在了⼤厅公⽰板上。

与⽂件要求⼀致,并没有什么特珠要求。

1,通过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

2,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同级税务、⼈⼒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3,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简易注销公司的所有流程

简易注销公司的所有流程

申请条件欧阳歌谷(2021.02.01)(一)合适申请简易注销的市场主体有: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上四种类型企业挂号完成后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可以自主选择简易法度,规画注销挂号。

未开业是指: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是指申请注销挂号前未产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二)简易注销企业不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办法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含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2)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有股权(投资权益)正在被依法解冻、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采纳行政强制、司法协助或曾被予以行政惩罚等情形的;(5)企业所属的不法人分支机构未规画注销挂号的;(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法度的,包含曾被挂号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简易注销挂号或者不予简易注销挂号决定的等情形;(7)法令、行政律例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挂号前需经批准的,依照工商总局公布的工商挂号前置审批目录执行;(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挂号的其他情形。

提示:1.企业一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宣布公告,将被限制规画所有挂号业务,但企业报送年度陈述不受限制。

2.企业一旦撤消公告,不克不及再次宣布公告。

3.企业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未向挂号机关提交简易注销挂号申请的,视为自行终止简易注销挂号法度,企业不克不及再次申请简易注销挂号。

2规画流程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武汉)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前往挂号注册年夜厅提交相关资料→挂号机关审查、核准挂号并核发挂号(核准)通知书。

3网络公示流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网址:点击进入后,在首次【企业公示信息填报】之前,请先【企业联络员注册】,若注册信息产生变更请【企业联络员变动】,重新登岸将全体投资人许诺书上传(许诺书如图所示)。

公司简易注销公告期满45天后,须在30天内向到挂号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资料齐全、合适简易注销条件并未被提出异议的,挂号机关3个工作日内作出挂号决定,准予挂号的核发《核准简易注销挂号通知书》;不予简易注销挂号决定的,出具《不予简易注销挂号通知书》。

合伙协议合伙人退出流程

合伙协议合伙人退出流程

合伙协议合伙人退出流程随着合伙制度在商业领域不断普及,合伙人退出的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合伙人的权益,确保合伙事务的顺利进行,合伙协议中通常会规定明确的合伙人退出流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般情况下的合伙人退出流程。

合伙协议是合伙组织的基本法规,也是合伙人间权益和责任的依据。

当合伙人决定退出合伙关系时,首先应当按照合伙协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退出流程。

以下是一般的退出流程示例,具体操作步骤视合伙协议而定。

1. 通知其他合伙人:退出合伙之前,合伙人应向其他合伙人提前提交书面通知。

通知应包括退出的原因、退出日期、对合伙企业的影响等信息。

同时,合伙人还需要将通知副本提交给合伙企业的管理层或董事会。

2. 合伙企业估值:退出合伙后,合伙人有权获得其在合伙企业的利益,包括投资额、未分配利润、可转让的资产等。

合伙协议通常规定了退出合伙人权益的估值方法和标准,例如采用独立评估师的估值报告等。

合伙人可以要求对合伙企业进行估值,以确保退出时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3. 协商补偿金额:合伙人在退出时可能会被要求支付一定的退出费用或承担相关的退出责任。

合伙协议应明确规定退出补偿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

双方应在退出协议中达成一致,确保合理的退出费用。

4. 遗产分配: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人退出后,其持有的合伙份额或资产将会根据约定进行重新分配或者转让给其他合伙人。

对于某些合伙企业来说,可能需要进行重新组建合伙,以填补退出合伙人的空缺。

5. 签署退出协议: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合伙人应当签署退出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退出协议应包括退出合伙人的基本信息、退出条件、补偿金额、遗产分配等内容。

6. 注销手续:在完成退出协议签署后,合伙企业应向相关政府机构或商务注册机构申请注销合伙企业的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注销费用。

注销完毕后,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自动消失,合伙关系正式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流程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合伙人退出流程,具体步骤可能会因合伙协议的规定、地区法律和组织结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小规模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小规模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小规模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概述注销是指企业解散、终止运营并完成相关法律程序的过程。

小规模公司注销是指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进行注销。

本文将介绍小规模公司注销的流程以及相关费用事项。

注销流程小规模公司注销的流程如下:1. 决定注销公司股东在决定注销公司之前,应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会议,通过决议决定注销公司。

决议应经过股东或董事的表决,并达到相应的表决比例。

2. 编制注销报告公司股东或董事应编制注销报告,包括注销的原因、注销方案、注销财产的处置以及债权债务清算等内容。

注销报告应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3. 清算债务公司应进行债权债务清算,与债权人、债务人进行结算。

清算债务包括清偿债务、处理资产、清理账务等。

公司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或个人进行清算。

4. 办理注销登记公司在完成债务清算后,将相关清算报告等材料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办理注销登记前,公司应缴纳相应的费用。

5. 公告事宜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销登记后,公司应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并在特定期限内如实公告。

6. 收回营业执照公告期满后,公司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包括收回营业执照和注销登记证明等。

注销费用小规模公司注销涉及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商登记费用: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规定,工商登记费用会有所不同。

2.专业服务费:如果公司选择委托专业机构或个人进行清算工作,需要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费用根据清算工作的复杂程度和时长而定。

3.公告费用:公司在进行注销公告时需要支付公告费用,费用根据公告媒体和公告期限而定。

4.社保和税费:公司在注销前,需要确保社保和税费已缴纳完毕。

如果有未缴纳的社保和税费,需要补缴并支付相应费用。

5.其他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包括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费用。

注销费用因各地政策和具体情况而异,公司在注销前应详细咨询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了解具体的费用情况。

注销登记外商投资公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提交材料规范

注销登记外商投资公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提交材料规范

注销登记外商投资公司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提交材料规范为了规范外商投资公司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注销登记材料提交,保障政务服务的高效、便捷和透明,国家商务部制定了以下规范:一、注销登记申请书首先,外商投资公司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需要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

申请书需要表明注销登记原因、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等问题,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二、注销清算报告外商投资公司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的同时,还需提供注销清算报告。

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清算方案:必须包括清偿债务方案、清算分配方案、清算时间安排等内容。

2.清算工作进展情况:需要说明清算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具体操作。

3.账目处理情况:需要包括清算前后账目处理情况,其中包括银行资金处理、现金处理、财产资产处理等内容。

4.债务清理情况:需要表明对各类债务的清算情况,包括员工薪酬、税金、社会保险、供应商债款等内容。

5.资产分配情况:对资产的清算和分配工作需要有具体方案,其中应包括对公司股权的处理方式、资产价值评估情况等。

三、注销登记证明文件除注销申请书和注销清算报告外,外商投资公司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还需要提交以下证明文件:1.企业章程和变更记录证明文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以及其他会计报表。

4.公司出具的原始权证书或股权变更证明文件。

5.公司专利、商标、著作权证明文件。

6.相关税务证明文件,包括纳税申报表、税务缴款书等文件。

7.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四、注销开户许可证明最后,外商投资公司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还需要提交注销开户许可证明。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在中国境内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基本账户和外汇基本账户许可证明文件。

2.许可证明文件应包括总分行依法存续经营、许可银行开立的外汇帐户、人民币帐户、自有款专用账户等。

3.与银行间业务有关的申请书、批准文件等。

以上是外商投资公司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天津注销公司流程

天津注销公司流程

天津注销公司流程一、申请注销公司。

在天津市进行公司注销需要先进行公司清算,清算完成后,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公司注销。

申请注销公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公司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书、公司注销申请书、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二、公告。

公司注销申请受理后,需要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公司注销的基本信息、债权人向公司提出债权申报的期限和地点等。

公告期限为45天。

三、债权申报。

债权人在公告期限内向公司提出债权申报。

公司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编制债权清单,并通知债权人确认。

四、清算。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以清偿债务、清偿职工工资、清偿税款等为目的,将公司的财产变现,清偿债务,结清债务关系。

清算完成后,编制清算报告。

五、税务注销。

公司清算完成后,需要向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注销。

申请税务注销需要提供公司清算报告、税务注销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六、工商注销。

完成税务注销后,需要向工商部门申请公司注销。

申请材料包括公司清算报告、税务注销证明、公司注销申请书等。

七、注销登记。

工商部门受理公司注销申请后,进行相关审批程序。

审批通过后,颁发《企业注销登记证书》,公司即完成注销手续。

八、公告注销。

公司完成注销登记后,需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公司注销的基本信息、注销登记证书编号等。

九、清算结算。

公司注销完成后,需要进行清算结算。

清算结算包括清偿债务、清偿职工工资、清偿税款等。

十、注销完成。

完成上述步骤后,公司即完成注销手续,法人身份证明也相应失效。

以上就是天津注销公司的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合伙退伙流程

民事合伙退伙流程

民事合伙退伙流程
一、发起退伙登记申请
合伙人有意退出合伙关系时,需要向注册机关提出退伙登记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
1. 写明“申请民事合伙退伙登记”的申请书一份;
2. 缴纳申请费;
3. 提交合伙协议复印件和登记备案证明书复印件。

二、召开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必须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召开合伙人会议讨论决议退伙。

会议需要合伙人全体一致性批准或达到法定人数决议才能通过。

三、办理变更登记
获取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后,合伙人应及时到工商(注册)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注销退伙合伙人在合伙登记中的注册事项。

四、结算退伙资产及权利义务
合伙人退伙后,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按资本份额比例结算退伙合伙人的资产权利及义务责任关系。

五、办理注销登记(如全部合伙人退伙)
如果全部合伙人都办理了退伙登记手续,则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注销该民事合伙关系。

以上就是民事合伙退伙的主要流程,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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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合伙企业的具体流程
合伙企业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销主要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首先合伙企业提出申请,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受理后,会做出手否注销的决定。

但是若有法定情形也可以撤销注销登记。

申请⑴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⑵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

说明:a、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

对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

c、申请人应当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b、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申请书格式文书提交申请,并按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决定确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法定形式的许可证件或者批准文件。

审查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备注:a、申请材料齐全。

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b、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

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受理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⑵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⑶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注:有权更正人是指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明确授权,可以对申请材料相关事项及文字内容加以更改的经办人员。

)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

属于五日内告知的,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⑸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⑹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备注:企业登记机关认为需要对申请材
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将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

经核实后,提交“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决定⑴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将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b、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a、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将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c、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将重新审查。

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将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d、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⑵依法应当先经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报上级登记机关决定的企业登记申请,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⑶除第⑴条第a项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外,企业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将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⑷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将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的,将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变更登记的,将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注销登记的,将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

⑸企业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撤销和吊销的注销登记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a、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b、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c、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d、依法可以撤销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

⑵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的,予以撤销。

⑶依照第⑴、⑵条规定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纠正。

⑷企业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

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清算组织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⑸被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
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其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投资设立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文章来源:律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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