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二节 平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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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权的法律适用(2篇)

平等权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平等权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权利,体现了人类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平等权的法律适用,是确保这一原则得以贯彻实施的关键。

本文将从平等权的概念、法律适用原则、具体实践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平等权的概念平等权是指公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待遇,不受任何歧视和排斥。

平等权包括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两个方面。

形式平等是指法律对所有公民平等地适用,不论其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社会地位等因素;实质平等是指法律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群体实施差异化的保护措施,以消除现实中的不平等现象。

三、平等权的法律适用原则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平等权法律适用的基本准则。

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公民在适用法律时,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不受任何歧视和排斥。

2. 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是指法律在适用过程中,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社会地位等因素对公民进行歧视。

这一原则旨在消除现实中的不平等现象,保障公民的平等权。

3. 公正、公平原则公正、公平原则要求法律在适用过程中,应当做到公正无私、公平合理。

对于涉及平等权的问题,法律适用应当充分考虑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4. 实质平等原则实质平等原则要求法律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群体实施差异化的保护措施,以消除现实中的不平等现象。

四、平等权的具体实践1. 法律制度的完善为保障平等权的实现,我国在法律制度方面进行了不断完善。

例如,修订《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制定《反歧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歧视行为;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如残疾人、妇女、儿童等。

2. 司法实践中的平等权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平等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判过程中的平等: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确保各方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2)判决结果中的平等:对于涉及平等权的问题,判决结果应公平公正,消除不平等现象。

平等权

平等权
所谓宪法上的平等,不仅包括法律适用上的平 等,也包括立法上的平等,即在立法内容上就 应该是平等的,任何人在立法上都拥有平等权 利。
平等并不仅仅指适用法律上的平等,还指制定 法律的平等即立法平等。
法律适用之平等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谁也没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
立法平等则是指法律在分配权利和义务时对所 有的公民都平等地对待,不承认谁有优越的地 位。
三、平等与合理差别
合理的差别是指具有合理依据与合理程度 的差别。
合理的差别的判断标准:
(1)区别对待必须“目的”明确,也就是它 必须是为了实现大家所一般认同的正当目 标;(2)这种区别对待必须是实现其所宣 称的正当目标的合理手段。即程度合理, 差别程度没有超出目的之所必要。
形式上的平等所承认的合理差别,主要依据通常是能力、 德行和业绩。
二原告认为,被告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对二原告家乡 的地域歧视和对整个河南籍人群的否定性社会评价, 不仅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确立 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基本原则,而且直接 损害了二原告家乡及所有河南籍中国公民和河南籍侨 民的声誉和名誉,粗暴伤害了二原告对家乡的感情及 对家乡应有的荣誉感,因此被告的行为已侵害了二原 告作为河南籍中国公民所应享有的名誉权和精神健康。 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依法就其侵权行为对二原告公开赔 礼道歉,并将道歉内容在一家人民法院认可的国家级 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
五、我国宪法平等权规定的规范结构: (一)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现
行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1954
年宪法 (二)具体规定: 1、民族平等权:宪法第4条 2、选举平等权:宪法第34条 3、男女平等权:宪法第48条 4、反对宗教歧视:宪法第36条 5、修宪对于平等权的引申和扩展

平等权重新认识平等权

平等权重新认识平等权

平等权重新认识平等权一、平等权的内容我国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初涉法律对平等权的表面的看法和了解,但平等权作为统领各法律条款的主要原则和精神,其实质的内涵,远远比我们了解的要深刻得多。

我们知道不论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但是,这种列举本身是有问题的,这种列举在性质上是举其样样大者示例规定,并不具有排他的意义,也不能穷尽所有情况。

而“社会常有因外观之美丑、身体机能之障碍、学历之高低、年龄之老幼等而受到不平等的差别待遇。

”从更加广泛的意义上理解平等,是我们讨论的目的。

在这里我想举一个简单而事例加以阐释。

比如外国人的平等权的保护,即外国人能否像本国人一样能够享受所有的平等权的内容?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国家都承认外国人的人格上的平等,但是对是否有选举权的问题争议很大,这牵涉到一个国家的主权问题。

笔者赞同主权大于外国人的选举权,但是其他的平等权需要得到有效和广泛的保护。

但是,外国人如果是国民收入的重要的贡献者,总数占居民总数的10-20%(比如瑞士),如果不对其给予选举权的话,则是对平等权和民主的价值的否定。

因此,我们日常所讨论和具有的平等权远非我们所渴望的那么宽阔而圆满。

平等权到底是一项权利还是一个原则?日本学者芦布信喜认为它既是个人权利同时又兼具人权总则性意义的重要的原则。

同时他认为平等与自由由来尊重个人的思想,常常被视为最高的目的。

二者的理念深切结合,成为打破身份等级制社会、确立近代立宪注意的推动力。

我比较赞同上述的观点,在宪法、民法、刑法等诸法中无不在基本原则部分贯穿着平等的原则,在具体的发条规定中无不贯穿着宪法的精神实质。

因此,平等权既是一个原则,又是一项基本的权利。

二、平等权和自由的关系平等和自由在我们的印象中总是作为一个相关或者相近的概念而存在着,平等的原则确立的很早,美国独立宣言1776年即规定:人类平等被创造乃自明之理;法国人权宣言1789年规定:人生而自由、并与权利上平等。

平等权

平等权

03
第三部分:经典案例分析
案情简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时屡屡受挫,尤其是原国家人事部 于1994年6月颁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第一次将乙肝检测作为“硬指标”,“乙肝歧视” 成为就业中的普遍现象。安徽芜湖青年张先著提起诉讼的“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在全国 引起强烈反响。
2003年10月28日,安徽省人事厅作出皖人复字(2003)1号《不予受理决定书》。 2003年11月10日,原告张先著以被告芜湖市人事局的行为剥夺其担任国家公务员的资 格,侵犯其合法权利为由,向原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 被告认定原告体检“一、五阳”(HBsAg、HBcAb阳性)不符合国家公务员身体健康标准,并 非法剥夺原告进入考核程序资格而未被录用到国家公务员职位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判令 撤销被告不准许原告进入考核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准许原告进入考核程序并被录用 至相应的职位。 此案进入法律程序后,张先著成了全国用行政诉讼的法律手段维护乙肝患者权益的第 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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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第一部分:平等权的概念 第二部分:平等权的内容 第三部分:经典案例分析
01
第一部分:平等权的概念
平等权的概念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 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
平等权既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也是获得利益的具体 性权利。
平等权的概念
形式平等
• 任何人均受法律同样的保护与惩罚 • 不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存在任何差别
实质平等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以“合理的差别待遇”,照顾女性、少数民族、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
平等权与合理差别 合理差别
平等原则,并不绝对排斥差别对待,只不过该差别对待必须有适当理由,并且其差别 对待必须保持在合理限度内。

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利是什么?

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利是什么?
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五本质含义禁止差别对待从它的定义上来看平等权是每个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公民被平等对待受到法律保护
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利是什么?
平等权是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词汇,在法律中,我们每个公民都享受着平等权。在国家宪法中也对平等权做了明确的定义。平等权主要体现在形式和结果上的平等,平等权受法律保护不受侵害。那么,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利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小编为您具体说明!
①男女平等②民族平等③公民在法源自面前一律平等▲五、本质含义
禁止差别对待
从它的定义上来看,平等权是每个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公民被平等对待受到法律保护。在社会生活中,每个公民享受的机会平等,不能存在歧视和差别化待遇。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三、地位
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权利主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本条件。
▲四、含义
公民的平等权有以下含义:①所有公民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②所有公民都平等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③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于所有公民的保护或者惩罚都是平等的,不得因人而异;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33条第4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5条第5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4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第48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第2款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平等权的内容

平等权的内容

平等权的内容平等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权思想,也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它是指人们在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不受种族、性别、阶级、宗教等因素的限制。

平等权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平等的选举权、言论自由、教育权、劳动权、健康权等等。

本文将从不同领域中探讨平等权的内容,以期更好地理解和实践平等权的价值和意义。

一、政治领域中的平等权政治领域中的平等权,是指人们在政治参与和权利享有方面的平等。

这包括平等的选举权、组织权、言论自由等。

平等的选举权是指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去选择自己的领导人和代表。

组织权是指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去组织政治团体和参加政治活动。

言论自由是指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不受任何限制和干扰。

平等的选举权是政治平等的基础。

只有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选举权,才能保证政治权利的平等。

在现代民主国家中,普选制度已经成为了普遍的选举制度,确保了每个公民的选举权。

但是,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还存在着选举不公平、选举舞弊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度,保障选举的公正和平等。

组织权是政治平等的重要体现。

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去组织政治团体和参加政治活动,这是实现政治平等的重要手段。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政治团体的组织和参与受到限制和干扰,需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权的保障机制,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

言论自由是政治平等的重要保障。

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这是政治平等的基本保障。

在现代社会中,言论自由已经成为了普遍的基本权利,但是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言论自由受到限制和干扰,需要进一步完善言论自由的保障机制,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经济领域中的平等权经济领域中的平等权,是指人们在经济活动和资源分配方面的平等。

这包括平等的劳动权、教育权、健康权等。

平等的劳动权是指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去选择自己的职业和工作,并获得公正的报酬。

教育权是指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去接受教育和培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宪法5-2

宪法5-2

“平等机会”:取决于在选择和决定时什么 是可以合法考虑的因素,例如:成绩、能 力、经验、教育,什么是不可以考虑的因 素,例如:性别、种族、年龄等其他因素。 结果平等:就是要求每个人同样获得最后 所要实现的标的。
(二)法律适用上的平等和法律内容上的 平等 法律适用上平等仅要求法律在适用过程中 平等,也就是程序平等。 法律内容上平等也称实体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 等。”——《宪法》第33条
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
第一款 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合 众国管辖的人,均为合众国和他所居住的 州的公民。无论何州均不得制定或实施任 何剥夺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 无论何州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 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亦不得拒绝给予 在其管辖下的任何人以同等的法律保护。
第二款 众议员名额应按各州人口总数的比 例分配,但不纳税的印第安人除外。各州 年满21岁且为合众国公民的男性居民,除 因参加叛乱或犯其它罪行者外,其选举合 众国总统与副总统选举人、国会为议员、 州行政和司法官员或州议会议员的权利被 取消或剥夺时,该州众议员人数应按上述 男性公民的人数同该州年满21岁的男性公 民总人数的比例予以削减。
第二节 平等权
一、平等权的内涵
(一)平等 从思想到原则,从理论到法律,从一般法律权利 到宪法权利。 古希腊:不平等的正义观——“万物皆有定分” 柏拉图:认为上帝用不同的金属元素来造人,不 同的元素造成的人使得这些人具有不同的秉性, 从而适合从事不同的职业,金、银、铜、铁,金 所造的是统治者和哲学家,银所造的军人和官吏 集团,铜所造的是小手工业者,铁所造的是农民。 “自然本性决定强者比弱者得到的多一些,这就 是正义”。——加里克里斯
(二)平等权 “公民的平等权是指所有公民根据法律规 定,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平等权是指公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一 切领域内依法享有同其他公民同等的权利, 不因任何外在差别而予以区别对待。”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 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 与原则。”

第二节 平等权

第二节 平等权


二是任何人的合法权利都一律 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 依法予以追究;

三是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 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 强制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 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思考:北京农民工被赶下车案

第二节 平等权
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 项基本权利。 • 这一宪法原则既包括立法上的平 等,又包括司法平等,即公民在适用 法律上一律平等,还包括公民在守法 上一律平等。



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 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 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
涵义有三
• 一是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 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 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 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 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 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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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二节 平等权
一、平等权的内涵
1.提出 美国《独立宣言》提出:人人生而平等
法国《人权宣言》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各国均作为重要的个人权利予以保护
2.含义: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3.特征:①平等权的享有主体是公民
②公民有权要求国家给予平等对待与保护 ③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平等 地履行义务 ④平等权是实现其它基本权利的方法和手段
③保障:一方面公权力不得对集会的目的和行为进行肆
意干涉 另一方面公权力应该为集会提供场所和设施
2.结社
①定义 ②特征:具有特定性与稳定性 具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相对稳定的人员 有一定的宗旨并与一定的利益相联系 遵守法定的程序而成立
③类型
一类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结社(商业公司、经济组织等)
二类是非营利目的的结社(论坛、沙龙等)
④社会团体 是结社的形式,属非营利性的组织
A.成立社团应具备的条件 由国家编制同意成立 由发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成立 B.社团应遵循的法律界限 “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条件” 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 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利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一)监督权
1.定义 2.特征 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体现
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 内容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的情况 具有综合性
3.内容 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二)请求权
1.定义 是指公民依照宪法规定,要求国家作出一定行为的权利
2.特征 观性权利
三、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与法律内容上的平等
1.法律适用上的平等=“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针对的是国家司 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约束的是司法权和行政权 2.法律内容上的平等=“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针对的是立法者, 要求的是平等对待所有公民
四、立法上的平等与“合理差别”
问题:事实上的不平等;人在生理的、物理的、社会的多 方面有差异 方法:立法者用立法上的“合理差别”予以弥补 1.什么是“合理差别” 2.立法上采用“合理差别”的五种类型
③出版自由的法律适度
A.出版、制作部门的设立,要经过注册登记和审查批准 B.出版物的内容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出版管理条例》有10个禁止事项 C.关于出版物的审查制度 涉及党政军出版物严格实行了事前审查 大众出版物一般实行事后审查
(二)集会和结社自由
1.集会
①定义 ②特征
是言论自由的延伸与扩展 是临时性的聚集 是居于一定时间的 主体是本国公民
(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享有主体
享有主体应该是公民 我国对主体的法律要件:
1.必须是中国公民(国籍条件) 2.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年龄条件) 3.必须是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的人(政治条件)
(三)被选举权的内涵
1.含义:是指选民依法被选举为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 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 2.法律要件:本国公民(有一定居住要求) 年龄要求、政治要求更为严格 3.承认被选举权的享有主体可以自己选举自己
(三) 游行和示威的权利
1.定义 2.特征
主体是公民 意愿是通过群体性活动得到实现 是言论自由的具体化 要利用公共场所、公共道路、公共设施 对他人与社会产生影响
3.应当遵循的法律程序
实行申请和许可制度 主题内容有严格的法律限制 时间、地点、路线有明确的规定 国家实行严格的管理
四、监督权与请求权
构成了一个独立完整的规范体系 ①内容 既有关于平等权的一般性规定 又有关于民族平等、男女平等、政治平等,宗教信仰自由平 等的具体规定 ②特点 既有请求性规范,又有禁止性规范 既有关于平等的正面规定,也有有关禁止特权、禁止歧视的 规定
二、形式上的平等与实质上的平等
①形式上的平等称为“机会平等”
形式上的平等原理适用于对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及人身 的自由与人格的尊严乃至政治权利等方面基本权利的保障。 ②实质上的平等称为“条件平等” 实质上的平等原理则适用于对社会经济权利的保障 ③人们想要达到的是“结果的平等”
是以国家行为为对象,要求国家作出一定积极行为的主
是确保基本权利实现的手段性权利 是具有一般效力的、具体的、现实的权利
(四)选举权的延伸或展开形态——罢免权
三、表现的自由
定义、典型方式
(一)言论和出版的自由 1.言论自由
①定义: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宣传自己的思想和主张的 自由。
②特征:
A.公民有依法以言论方式表达思想和见解的权利 B.通过言论自由表达的内容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涉 C.言论自由的表现方式是多样的 D.言论自由作为一项法定权利,其权利主体不因某种言论带来不利后果 E.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存在法定的界限,应受法律的限制
4.平等权的宪法地位
①平等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人类不可缺少的,与生命 权、自由权具有同等价值 ②平等权与其他权利一样反映了历史发展的进程,是不同历史时 期人们向往平等与自由的必然选择 ③平等权存在有其特点,体现在与其他权利的相互关系中(政治、 经济、文化、社会平等权等)
5.我国宪法平等权的规范结构
③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
例一:教材的四个界限 例二:不得利用言论自由侵犯他人的人身权 不得利用言论自由危害社会治安管理 不得利用言论自由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出版自由
是公民在法律规定与认可的前提下,通过 公开出版物自由表达自己观点和意见的自由。 ②特征 是言论自由的物化形态 具有固定性及稳定性 ①定义
第五章 第三节 政治权利
一、政治权利概述
1.政治权利的含义
是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管理国家以及在政治上表达个人意见、见解的权利。 广义的是指一切权利与自由; 狭义的是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权利的表现形式
①一种是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和管理活动,它以选举权、 被选举权的行使为基础; ②一种是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依法自由地发表意见,表达 意愿的自由,它表现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 自由,也称政治自由。 ③我国刑法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
3.政治权利的宪法地位
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政治权利与自由 ①政治权利反映了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宪法地位 ②政治权利是基本权利体系的基础 ③政治权利具有协调国家权利与公民权利的功能。
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一)选举权的法律性质 1.广义的选举权与狭义的选举权 2.对选举权命题的三种不同学说 (权利说、权限说、二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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