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表新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大写):(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任命书根据本社设立大会决议,任命为本社理事长。
任命、、、为本社理事。
任命、、、为本社监事。
设立人签名(盖章):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注:1.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2. 在选择的委托人类型□中打√,委托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名;委托人是法人的由其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4. 委托人签名、盖章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签名、盖章。
特别提示: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必向登记机关提交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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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注:本申请书适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变更、备案、注销。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社联合社
名 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限变更登记、备案填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
成员出资总额
万元
申领纸质执照
□申领纸质执照 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合作社申请书范文

XXX农业合作社申请书敬启者:关于设立“XXX农业合作社”的申请,特此报告。
一、合作社名称申请设立的合作社名称为“XXX农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二、合作社宗旨本合作社宗旨为:以服务社员、促进农业发展为目标,开展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提高农业产值,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三、合作社成员合作社初始成员共计XX人,分别来自当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及农业领域的相关专家。
所有成员均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
四、组织机构合作社设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理事会负责日常事务决策及管理;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工作进行监督。
五、业务范围合作社业务范围包括: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
具体涵盖种植、养殖、农业机械服务等多个领域。
六、合作社章程本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章程,确保合作社的合法运营和社员的合法权益。
章程内容包括:总则、社员、组织机构、业务范围、财务管理等。
七、资金来源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社员出资、政府扶持资金及金融机构贷款。
资金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投入等方面。
八、风险控制为降低经营风险,合作社将采取以下措施: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规划业务范围,避免盲目扩张;积极争取政府及金融机构的支持,增强抗风险能力。
九、收益分配合作社收益分配遵循“按劳分配、按股分红”的原则。
具体分配方案为:首先用于发展生产和弥补亏损,其次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剩余部分按照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比例分配给社员。
十、附则本申请书一式XX份,报请XX主管部门审批。
合作社设立后,将严格按照申请书所述内容开展工作,为当地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参加资金互助申请表

(自然人版)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民族
家庭住址
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联ຫໍສະໝຸດ 电话经营项目经营规模
社员证号
申
请
我自愿申请加入弥勒合顺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遵守弥勒合顺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各项决议,履行相关义务,接受管理和指导,维护本社的权益和声誉,共同推进资金互助的发展。
申请人:
年月日
社员(代表)大会意见
经年月日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参加弥勒市合顺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
弥勒市合顺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印章)
年月日
批准意见
理事长(签章):
年月日
备注
1、缴纳的互助金金额:万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表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1。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3。
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6。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8。
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设立人或出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年月日注:1。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模板】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开业登记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有范本)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有范本)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场地产权证明、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10、登记前置许可文件(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11、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12、村委关于成员属农民户口的证明文件(注:所有复印件请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名:,日期:)提示:(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示范如下:组织采购、供应本社成员种植所需的不再分装的农作物种子、种苗、化肥;组织销售本社成员所种植的及其他农副产品;引进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
长沙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评级申报表

长沙市农民合作社综合评级申报表
长沙市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合作社名称(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长沙市农民合作社评级动态监测报告书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报告日期:
长沙市农民合作组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
一、近两年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注:盈余分配总额是指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
二、重要事项变动情况
三、合作社申报和市农经局审查意见
长沙市农民合作社综合评级
证书
(样本)
长沙市农民合作组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
长沙市农民合作社综合评级证书
编号:
说明:
1、本证仅限持证合作社使用,不得转借、转让。
2、私自涂改内容本证失效。
3、申请升级评审和动态监测发生变化时换发新证。
4、如有遗失,合作社提出申请补发新证。
5、本证作为申报各类农民合作社扶持项目及银信部门信贷支持的基本依据和参考。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 本申请书适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变更、备案、注销。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二十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4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5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6财务负责人信息非公党建人员信息表(仅限民营企业填写)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现向登记机关申请(市场主体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本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市场主体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正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市场主体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注:1、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全体出资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全体合作社成员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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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中华人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附表2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成员出资总额:(元)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附表3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
.
附表4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明复印件
附表6
联络员信息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附表7
财务负责人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填写说明及规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明复印件”、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附表6“联络员信息”及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容。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容。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明复印件”)。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容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6“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优先顺序填写“名称”和“备用名称”。
8.“业务围”栏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9.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
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2.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3.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