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造价咨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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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计算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计算
序号 1 2 3 4 5
咨询项目 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 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 工程量清单单独 清单 编制或审核 计价 投标报价编制 工程量清单及预 法 算、招标控制价 的编制或审核 预算、招标控制 定额计 价、投标报价的 价法 编制或审核 工程结算编制 基本收费 工程结 算审核 追加费用
收费基数 估算价 概算价 建安工程造价 建安工程造价 建安工程造价
2 12
100 100
2000 12000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工程造价 501—1000 工程造价 1001—2000 工程造价 101-500万元 收费 收费 收费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1 400 5700 0.9 500 10200 0.7 1000 17200 1.5 400 7700 1.3 500 14200 1.1 1000 25200 2.7 1.2 3.3 400 400 400 13700 6200 16800 2.5 1 3 500 500 500 26200 11200 31800 2.3 0.8 2.7 1000 1000 1000 49200 19200 58800
2.5 2.2 2.5
400 400 400
13000 11300 12800
2.3 1.9 2.2
500 500 500
24500 20800 23800
2.1 1.6 1.9 5%
1000 1000 1000
45500 36800 42800
1.6 11
400 400
8400 56000
1.2 10
100万元 以内 1.3 1.7 2.9 1.4 3.6
工程造价收费 1300 1700 2900 1400 3600

(完整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完整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费率:‰说明:1、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表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2、单独委托的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基本费率可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3、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等可计入核减(增)额;由于定额错套引起的价格变动的差价,应计入核减(增)额的收费基数,不得以定额错套的合价分别计算核减和核增。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各类招标代理和结算审核费用。

5、本标准所列的工作内容不含钢筋及预埋件的单独计算,如需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并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的,按5元/吨标准收费。

附件2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一、投资估算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审核项目投资估算,并按需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设计概算1、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概算定额,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费率计取进行确定或核对,完成概算文件的编制或审核;2、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分,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时)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3、对审核有问题的概算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4、出具编制或审核报告。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清单审核1、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清单计价指引、设立项目编码、确定计量单位、描述项目特征;2、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3、编写总说明,编制或审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并打印相关表格;4、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出具审核报告;5、协助招标人做好招标答疑和核对工作;6、根据设计图纸独立编制的按100%收费,独立编制并编制审核对照表的按110%收费,一般性重点审核按照40%收费。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费率:‰说明:1、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表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2、单独委托的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基本费率可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3、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等可计入核减(增)额;由于定额错套引起的价格变动的差价,应计入核减(增)额的收费基数,不得以定额错套的合价分别计算核减和核增。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各类招标代理和结算审核费用。

5、本标准所列的工作内容不含钢筋及预埋件的单独计算,如需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并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的,按5元/吨标准收费。

附件2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一、投资估算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审核项目投资估算,并按需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设计概算1、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概算定额,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费率计取进行确定或核对,完成概算文件的编制或审核;2、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分,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时)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3、对审核有问题的概算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4、出具编制或审核报告。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清单审核1、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清单计价指引、设立项目编码、确定计量单位、描述项目特征;2、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3、编写总说明,编制或审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并打印相关表格;4、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出具审核报告;5、协助招标人做好招标答疑和核对工作;6、根据设计图纸独立编制的按100%收费,独立编制并编制审核对照表的按110%收费,一般性重点审核按照40%收费。

浙江省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浙江省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浙江省工程造价收费标准浙江省工程造价收费标准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费率:‰序号咨询项目收费基数分档累进计费标准100万元以内101-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1—20XX万元20XX—5000万元5001-10000万元10000万元以上1 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估算价1.31.10.90.70.60.50.42 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概算价1.71.51.31.11.00.90.83 清单计价法工程量清单单独编制或审核建安工程造价 2.92.72.52.32.11.91.74 投标报价编制建安工程造价1.41.21.00.80.60.50.45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建安工程造价3.63.33.02.72.42.11.86 定额计价法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或审核建安工程造价3.02.52.32.11.91.71.57工程结算编制建安工程造价2.52.21.91.61.31.00.708 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送审工程造价2.82.52.21.91.61.31.0追加费用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5%9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建设项目总费用2.01.61.20.80.50.30.110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建安工程造价1211109765说明:1、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表计算不足20XX元的,按20XX元收费;2、单独委托的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基本费率可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3、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等可计入核减(增)额;由于定额错套引起的价格变动的差价,应计入核减(增)额的收费基数,不得以定额错套的合价分别计算核减和核增。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各类招标代理和结算审核费用。

5、本标准所列的工作内容不含钢筋及预埋件的单独计算,如需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并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的,按5元/吨标准收费。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费率:‰1、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表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2、单独委托的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基本费率可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3、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等可计入核减(增)额;由于定额错套引起的价格变动的差价,应计入核减(增)额的收费基数,不得以定额错套的合价分别计算核减和核增。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各类招标代理和结算审核费用。

5、本标准所列的工作内容不含钢筋及预埋件的单独计算,如需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并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的,按5元/吨标准收费。

附件2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一、投资估算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审核项目投资估算,并按需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设计概算1、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概算定额,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费率计取进行确定或核对,完成概算文件的编制或审核;2、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分,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时)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3、对审核有问题的概算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4、出具编制或审核报告。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清单审核1、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清单计价指引、设立项目编码、确定计量单位、描述项目特征;2、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3、编写总说明,编制或审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并打印相关表格;4、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出具审核报告;5、协助招标人做好招标答疑和核对工作;6、根据设计图纸独立编制的按100%收费,独立编制并编制审核对照表的按110%收费,一般性重点审核按照40%收费。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费率:‰说明:1、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表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2、单独委托的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基本费率可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3、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等可计入核减(增)额;由于定额错套引起的价格变动的差价,应计入核减(增)额的收费基数,不得以定额错套的合价分别计算核减和核增。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各类招标代理和结算审核费用。

5、本标准所列的工作内容不含钢筋及预埋件的单独计算,如需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并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的,按5元/吨标准收费。

附件2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一、投资估算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审核项目投资估算,并按需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设计概算1、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概算定额,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费率计取进行确定或核对,完成概算文件的编制或审核;2、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分,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时)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3、对审核有问题的概算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4、出具编制或审核报告。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清单审核1、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清单计价指引、设立项目编码、确定计量单位、描述项目特征;2、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3、编写总说明,编制或审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并打印相关表格;4、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出具审核报告;5、协助招标人做好招标答疑和核对工作;6、根据设计图纸独立编制的按100%收费,独立编制并编制审核对照表的按110%收费,一般性重点审核按照40%收费。

《浙江省建筑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标准》(2024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标准》(2024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浙江省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质量、效率和费用合理性,规范造价咨询市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咨询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建筑工程的造价咨询活动。

1.3 费用计算造价咨询费用应按照工程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工作量等因素,结合本标准规定的费用计算方法进行确定。

2. 费用构成2.1 咨询费用构成造价咨询费用包括:人工费、资料费、差旅费、办公费、软件使用费等。

2.2 人工费人工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所发生的直接人力成本,包括咨询工程师、造价员、助理工程师等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费用。

2.3 资料费资料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所发生的资料购买、印刷、复印、传真等费用。

2.4 差旅费差旅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而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

2.5 办公费办公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所发生的办公用品、设备租赁、水电等费用。

2.6 软件使用费软件使用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所发生的软件购买、维护、升级等费用。

3. 费用标准3.1 人工费标准根据咨询工程师、造价员、助理工程师等人员资质、经验和工作量,制定相应的人工费标准。

3.2 资料费标准根据资料的种类、数量、购买渠道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资料费标准。

3.3 差旅费标准根据目的地、交通方式、住宿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差旅费标准。

3.4 办公费标准根据办公用品、设备租赁、水电等费用实际发生情况,制定相应的办公费标准。

3.5 软件使用费标准根据软件的种类、功能、购买渠道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软件使用费标准。

4. 费用计算方法4.1 基本计算方法造价咨询费用 = 人工费 + 资料费 + 差旅费 + 办公费 + 软件使用费4.2 人工费计算方法人工费 = 咨询工程师费用 + 造价员费用 + 助理工程师费用4.3 咨询工程师费用计算方法咨询工程师费用 = 工程师工日数 ×工程师日工资单价4.4 造价员费用计算方法造价员费用 = 造价员工日数 ×造价员日工资单价4.5 助理工程师费用计算方法助理工程师费用 = 助理工程师工日数 ×助理工程师日工资单价4.6 资料费计算方法资料费 = 资料购置成本 + 资料加工成本4.7 差旅费计算方法差旅费 = 交通费 + 住宿费 + 餐饮费4.8 办公费计算方法办公费 = 办公用品费用 + 设备租赁费用 + 水电费用4.9 软件使用费计算方法软件使用费 = 软件购置成本 + 软件维护费用5. 费用调整5.1 调整因素造价咨询费用的调整因素包括:工程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工作量、咨询工程师资质等级、咨询周期等。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doc


2.2
1.9
1.6
1.3
1.0
超过 5%以外的核减额、 核增额
5%
建设项目总费用
2.0
1.6
1.2
0.8
0.5
0.3
0.1
建安工程造价
12
11
10
9
7
6
5
说明:
1、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表计算不足 2000 元的,按 2000 元收费;
2、单独委托的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基本费率可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
算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 3、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 , 编制用款计划书; 4、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5、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 ( 期 ) 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
行审核,并提出当月 ( 期 ) 付款建议书; 6、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
提供咨询意见; 7、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
20%;
3、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等可计入核减(增)额;
由于定额错套引起的价格变动的差价,应计入核减(增)额的收费基数,不得以定额错套的合价分别计算核减和核增。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各类招标代理和结算审核费用。
5、本标准所列的工作内容不含钢筋及预埋件的单独计算,如需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
2、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参照相关的 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3、编写总说明 , 编制或审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表,并打印相关表格;
4、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出具审核报告; 5、协助招标人做好招标答疑和核对工作; 6、根据设计图纸独立编制的按 100%收费,独立编制并编 制审核对照表的按 110%收费,一般性重点审核按照 40%收费。 四、投标报价编制 1、根据委托方所给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依据《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相关预算定额和当期、当地市 场信息价及有关政策和规定对每一项目进行综合单价的编制; 2、根据有关文件、费用定额及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要求完 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并按相关规定计取规费和税金,形成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五、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 1、编制工程量清单; 2、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工作内容进行编制; 3、按相关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当期、当地市场信息 价及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综合 费、规费、税金,完成招标控制价文件; 4、编写预算、招标控制价总说明。 六、定额计价法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或

浙江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浙江工程造价收费标准浙江工程造价收费标准是指在浙江省范围内,对各类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咨询、造价审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的收费标准。

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了浙江省工程造价收费的相关规定,以保障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和合理收费。

首先,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管理办法》,浙江省工程造价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咨询服务费,主要是指咨询机构为业主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其次是审计服务费,主要是指审计机构为业主提供的工程造价审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再次是咨询报告费,主要是指咨询机构为业主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所收取的费用。

最后是其他相关费用,主要是指咨询机构为业主提供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其次,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管理办法》,浙江省工程造价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公平合理原则,即收费应当公平、合理,既要保障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又要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服务质量原则,即收费应当与咨询服务的质量相适应,服务质量越高,收费相应地也可以适当提高。

再次是透明公开原则,即收费应当透明公开,咨询机构应当向业主明示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最后是市场调节原则,即收费应当由市场调节,咨询机构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最后,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管理办法》,对于违反收费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

对于咨询机构收费不合理或者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情况,业主可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业主在选择咨询机构时,也应当注意查看其资质和信誉,以确保获得合理的收费和优质的服务。

综上所述,浙江工程造价收费标准是保障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和合理收费的重要依据,咨询机构和业主应当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和合理收费。

同时,相关主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工程造价收费的监管和管理,促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健康发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差额定率
累进计算方法
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收费标准详见浙价服〔2009〕84 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下面以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为例来计算咨询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方法:
例:一个建设项目的建安工程造价25000万元计算,项目实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1、100万元内:100万元×12‰=1.2万元;
2、500 -101万元内:(500-100)=400万元×11‰=4.4万元;
3、1000-501万元:(1000-500)=500万元×10‰=5万元;
4、2000-1001万元:(2000-1000)=1000万元×9‰=9万元;
5、5000-2001万元:(5000-2000)=3000万元×7‰=21万元;
6、10000-5001万元:(10000-5000)=5000万元×6‰=30万元;
7、10001万元以上:(25000-10000万元)=15000万元×5‰=75万元。

合计:1+2+3+4+5+6+7=145.6万元。

一般在该基准收费标准基础上,按照上浮不超过 20%,下浮不低于经营成本的原则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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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 2009-03-30 --
浙价服〔2009〕84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建设厅: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依法从事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提供工程
造价信息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服务项目详见《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见附件1),其他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基准收费标准按附件1执行,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基准收费标准基础上,按照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低于经营成本的原则协商确定。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相关的服务内容详见附
件2。

三、积极推行按服务时间计费的办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工日费指导标准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制定和公布,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为委托方指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指定没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机构承接业务并收取费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
准及缴费方式,并严格按照业务操作规程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委托人
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得在标价外擅立项目乱收费。

六、本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价服〔2001〕262号)和《关于建设工程
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1〕285号)同时废止。

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闭
附件1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费率:‰
说明:
1、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表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2、单独委托的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基本费率可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3、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等可计入核减(增)额;由于定额错套引起的价格变动的差价,应计入核减(增)额的收费基数,不得以定额错套的合价分别计算核减和核增。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各类招标代理和结算审核费用。

5、本标准所列的工作内容不含钢筋及预埋件的单独计算,如需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并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的,按5元/吨标准收费。

附件2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
一、投资估算
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审核项目投资估算,并按需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设计概算
1、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概算定额,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费率计取进行确定或核对,完成概算文件的编制或审核;
2、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分,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时)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3、对审核有问题的概算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
4、出具编制或审核报告。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清单审核
1、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清单计价指引、设立项目编码、确定计量单位、描述项目特征;
2、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3、编写总说明,编制或审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并打印相关表格;
4、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出具审核报告;
5、协助招标人做好招标答疑和核对工作;
6、根据设计图纸独立编制的按100%收费,独立编制并编制审核对照表的按110%收费,一般性重点审核按照40%收费。

四、投标报价编制
1、根据委托方所给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预算定额和当期、当地市场信息价及有关政策和规定对每一项目进行综合单价的编制;
2、根据有关文件、费用定额及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要求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并按相关规定计取规费和税金,形成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五、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
1、编制工程量清单;
2、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工作内容进行编制;
3、按相关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当期、当地市场信息价及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综合费、规费、税金,完成招标控制价文件;
4、编写预算、招标控制价总说明。

六、定额计价法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或
审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施工图纸文件、工程计价依据、工程量计算规则、各种措施费、市场要素价格等编制或审核预算、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

七、工程结算编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造价确定条款,即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和现场签证等事项编制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八、工程结算审核
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
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3、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
4、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九、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计算完成整个建设项目所需的费用包括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费用。

出具反映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时间、投资情况、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十、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1、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预
算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
3、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4、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5、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6、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7、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8、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9、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
10、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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