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规范保单质押贷款业务
保单贷款

朱女士近日因生意周转急需现金,在别人的提示下, 朱女士近日因生意周转急需现金,在别人的提示下,想 到了自己当初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险可以进行质押 贷款。朱女士投保该险种已经有 年了 年了, 贷款。朱女士投保该险种已经有5年了,当时所投的保险金 额为20万元。 额为 万元。 万元 按照保单规定,只要保单在有效期内, 按照保单规定,只要保单在有效期内,并且累积有现金 价值就可以用来申请贷款, 价值就可以用来申请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当时现金价值的 70%。目前,朱女士保单的现金价值已达50400元,可贷到 。目前,朱女士保单的现金价值已达 元 35280元。该保单的贷款年利息为6.14%,假设朱女士贷款 元 该保单的贷款年利息为 , 6个月,则要支付约35280×6.14%/2=1083元的利息。贷款 个月,则要支付约 元的利息。 个月 × 元的利息 期限内,朱女士仍然享有保障权益。 期限内,朱女士仍然享有保障权益。
第四、 第四、贷款用途不受限制 第五、无需担保人额外担保, 第五、无需担保人额外担保,不需提供收入证明
贷款利率略有不同
新华保险:6.9%; 新华保险:6.9%; 泰康人寿:6.7%; 泰康人寿:6.7%; 中国人寿:6.56%; 中国人寿:6.56%; 太平人寿:6.4%; 太平人寿:6.4%; 恒安标准人寿: 恒安标准人寿:6.1% 人保寿险:5.95%; 人保寿险:5.95%; 阳光寿险:5.85%; 阳光寿险:5.85%; 备注: 备注:均低于同期贷款人民银行利率
具体利率的计算
保单贷款利率与银行商业贷款利率不同。最常见 的就是“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 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2.5%比,较大者”+2.0% 确定计息利率。XX人寿执行的就是上述计算方式,其 相关人士计算演示:2007年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颁 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3.96%,相应的 保单贷款年利率就是 5.96%。由于每次贷款最长期限 为6个月,所以保单贷款将每6个月计息一次。还款时 若未满6个月,则按天数计算。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26•【文号】银保监发[2021]46号•【施行日期】2021.1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46号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的决策部署,推动银行业保险业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银行业保险业服务科技创新的积极作用,推动完善多层次、专业化、特色化的科技金融体系,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引领。
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支持补短板,助力锻长板,持续提高金融服务质效。
——坚持市场导向。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科学和产业发展规律,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因地制宜开展差异化金融服务。
推动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为科技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坚持统筹协调。
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市场等各方面积极性,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互补充,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共同发力,银行、保险、信托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加强协同,形成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强大合力。
——坚持风险可控。
统筹发展与安全,完善风险控制机制,提升科技金融风险管理能力。
积极运用多层次风险分担和补偿支持等手段,构建科技金融服务长效机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风险排查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风险排查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6.19•【文号】保监发[2013]48号•【施行日期】2013.06.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风险排查管理规定》的通知(保监发〔2013〕48号)各人身保险公司:为防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风险排查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2013年风险排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全面排查。
各总公司应当做好风险排查的组织工作,在总、分两级机构成立风险排查工作责任部门,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2013年度风险排查报告(含附表)应于9月30日前上报。
其中,总公司向保监会报告,分公司向保监局报告。
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正式文件,并同时通过保监会电子文件传输系统报送信息模块,将文件电子版报送至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
自2014年起,上述材料应统一于每年7月31日前报送。
三、我会将对各人身保险公司的风险排查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对排查情况和排查结果进行抽查。
对风险排查工作组织不力、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公司,我会将采取行业通报、监管谈话、开展专项现场检查等方式依法严肃处理。
中国保监会2013年6月19日人身保险公司风险排查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建立风险排查长效工作机制,防范人身保险业经营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身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风险排查,是指对人身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导致公司发生司法案件、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系统性风险的业务环节、操作流程、内控管理等进行排查的活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两全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办发[2019]228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两全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各人身保险公司:为加快推进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供给,规范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规范两全保险产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保险公司开发设计两全保险产品,应当做到产品的保险期间与实际存续期间一致。
产品设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通过保单质押贷款、部分领取、生存领取、减少保额等条款设计变相改变实际存续期间。
(二)通过退保费用、持续奖励等产品定价参数设计变相改变实际存续期间。
(三)通过调整现金价值利率等方式,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
二、保险公司销售两全保险产品,应当以5年期及以上业务为主。
因流动性管理或者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需要,保险公司可以开发设计保险期间为5年期以下的两全保险产品,但不得短于3年。
三、保险公司销售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应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时,保险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
四、保险公司应切实加强资本管控和业务规划管理,根据公司资本实力等因素合理确定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业务规模。
自2020年起,保险公司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的年度规模保费应控制在公司上年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两者较大者的1倍以内。
投入资本是指保险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货币资金,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或股本)溢价;净资产是指根据会计准则计算出的公司净资产。
规模保费采用业务口径计算,即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的,均确认为规模保费。
五、保险公司应当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持续优化负债结构。
2020年起,各公司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年度规模保费占当年总规模保费的比重不得超过20%。
六、保险公司开发设计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
董事会审议应当形成书面决议,列明销售该产品的原因,以及未来3年该产品计划销售额度和预计费差损金额。
保险中的保单质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保险中的保单质押贷款条件是什么在保险领域,保单质押贷款是一项具有一定实用性的功能。
它为投保人在急需资金时提供了一种相对便捷的融资途径。
然而,要成功申请保单质押贷款,需要满足一系列特定的条件。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这些条件。
首先,保单必须具有现金价值。
并非所有的保单都能用于质押贷款,通常只有具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分红型保险、养老保险等保单才具备现金价值,才有可能进行质押贷款。
像短期意外险、健康险等纯保障性的保单,由于其没有现金价值或者现金价值极低,一般是无法用于质押贷款的。
其次,保单生效的时间要达到一定要求。
不同的保险公司对此规定不尽相同,但普遍来说,保单需要生效满一定的期限,比如 6 个月、1 年甚至更长。
这是为了确保保单的稳定性和价值积累,减少潜在的风险。
再者,投保人的年龄和信用状况也是考量的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投保人需要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同时,良好的信用记录会增加成功申请贷款的可能性。
如果投保人在过往的金融交易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可能会对保单质押贷款的申请产生不利影响。
贷款用途也是一个重要条件。
保单质押贷款的资金用途通常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保险公司的规定,不得用于非法活动或高风险投资。
常见的合规用途包括企业经营周转、个人消费、教育支出等。
在贷款金额方面,通常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般来说,贷款金额不会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常见的比例在 70%至 90%之间。
这意味着,保单的现金价值越高,能够获得的贷款金额也就相对越高。
此外,还款能力也是保险公司重点关注的。
投保人需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以确保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在申请贷款时,可能需要提供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相关材料来证明还款能力。
关于贷款期限,同样有明确的规定。
保单质押贷款的期限通常较短,一般在 6 个月至 3 年之间。
较短的贷款期限有助于控制风险,同时也促使投保人尽快还款。
在申请流程上,投保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保单原件、贷款用途说明、收入证明等。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人身保险市场乱象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人身保险市场乱象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07•【文号】银保监办便函〔2021〕477号•【施行日期】2021.04.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人身保险市场乱象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477号各银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人身保险市场治乱象、防风险工作,现决定组织人身保险公司开展乱象治理专项工作。
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围绕销售行为、人员管理、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等方面,对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重点风险进行一次专项治理。
通过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背后的贪腐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和风险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化解风险的根本措施,在此基础上改革体制机制,完善监管制度,构建防范化解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行业形象,促进人身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治理重点(一)销售行为。
重点治理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异化产品、管理失当等行为。
一是误导销售。
是否存在不如实、不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以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进行片面比较或夸大收益;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限售、限时、限量”。
二是异化产品。
是否存在通过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少保额等方式变相改变保险期间、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变相突破监管规定;异化保险产品功能,将不同保险产品功能错配,进行捆绑销售。
三是管理失当。
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存在通过指挥、决策、组织、授意他人等形式实施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纠正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分析保单质押贷款业务

分析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一、保单质押贷款的内涵自1980年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保险业发展十分迅速,保费收入大幅递增,2005年全国保费总收入达到4927. 3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
但是,从会计和财务管理的角度看,按照权责发生制,保险公司所收取的保费并不能立即成为收入,相反,它代表了保险公司对保单持有者的负债和义务,必须在将来进行偿还。
保险业务,尤其是长期寿险业务,其保费取得和积累过程很长,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
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足够的经验和措施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与管理,其保费收人快速增长将可能直接导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其至破产。
因此,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提高当前投资途径的收益率,刻不容缓。
在我国现行法规许可的保险资金运用中,保单质押贷款业务是保险公司唯一被许可的贷款发放业务,具有较强的安全性、流动性和较高的收益性。
所谓保单质押贷款,是指投保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以保单为质,向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一种金融业务。
LI前,我国的保单质押贷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投保人把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直接从保险公司取得贷款,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当贷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公司终止其保险合同效力;另一种是投保人将保单抵押给银行,山银行支付贷款给借款人,当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银行可依据合同凭保单山保险公司偿还贷款本息。
从某种角度看,保单质押贷款是保险公司开拓创新业务渠道,延伸服务领域的新型业务。
该项业务的开展,对保险公司来讲,稳定了客户,保证了保费收入,赋予了保单新的功能,加强了保单的营销力度,扩大了客户买保险的投资效应;对客户来讲,缓解了资金需求的压力,解决了客户退保将造成受益损失而不退保乂没钱办事的“两难”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讲,保单质押贷款是保险突破了原有的分担风险、消化损失的单一功能,向储蓄、投资等多重功能发展的产物。
所以,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存在很大的上升空间。
但是我国现行《保险法》并未明确规定保单质押贷款制度,而只是在第56条以禁止性规范的形式间接确认了寿险保单的可质押性。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信息披露及透明度要求 定期存单质押贷 款的信息披露要 求
定期存单质押贷 款的监管要求
定期存单质押贷 款的透明度要求
定期存单质押贷 款的信息披露和
透明度要求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合同及法 律要求
06
合同要素及条款
添加 标题
合同主体:借款人、出质人、贷款 人
添加 标题
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包括纸质合 同和电子合同
添加 标题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担保合同
添加 标题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抵押物评估 报告
添加 标题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合同
添加 标题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抵押物清单
添加 标题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抵押物保险 单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单位定期存单面值的90%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单位定期存单到期日的前一个月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内,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或部分还款
贷款审批:贷款审批速度 快,一般可在几天内完成 审批流程。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单位定期 存单质押贷款的
借款人
适用于单位定期 存单质押贷款的
贷款期限
适用于单位定期 存单质押贷款的
贷款金额
适用于单位定期 存单质押贷款的
贷款利率
适用于单位定期 存单质押贷款的
贷款用途
适用于单位定期 存单质押贷款的
贷款担保方式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管理规定
03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单位 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
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 证明文件和营业执照
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贷款 用途证明文件
申请人必须是单位法人或其 授权代理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11-08-2918:34:00
这份《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合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近期部分商业银行在开展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中为获取手续费,以贷款发放为条件,要求客户先购买保险,然后将保单到银行质押,或者用取得贷款的一定比例购买保险,再到银行进行质押。
该做法违反《保险法》投保自愿原则,所销售保险业务非客户真实需求,贷款到期后退保可能性较大。
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应对保单质押贷款条款进行细化,明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单在办理质押时必须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为防止保单在质押期间发生被保险人死亡等保险事故时产生的利益纠纷,应采取指定受益人等措施对相关权益进行明确,防止出现法律风险。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与商业银行签订依法合规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维护自身正当利益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开展业务合作,不应片面为获取银保销售渠道和追求保费规模开展有关业务。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