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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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四篇)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四篇)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引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各种组织和机构之间的合作越来越频繁,尤其是在政府机构之间。

为了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应运而生。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旨在通过组织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问题,并监督执行情况,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整体工作质量。

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定义和目标1. 定义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是由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共同组成的会议,为了解决某一具体问题或推进某项工作而召开的会议。

该会议由各部门主管或代表参加,旨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解决问题,并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目标- 加强沟通和协调:通过会议,各相关部门可以互相了解各自的工作进展和需求,及时沟通和协调,避免信息不畅通和工作冲突。

- 解决问题:联席会议可以集思广益,共同解决问题,针对一系列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推动执行。

- 监督执行情况:会议记录和决议可以用于监督各部门的执行情况,确保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程序1. 召开联席会议由相关部门的主管或指定代表负责安排会议,并通知与会人员参加。

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都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以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2. 议题的确定会议的主办部门应提前确定会议的议题,以确保会议的目标和议程的明确。

相关部门可以主动提出议题,并提交给主办部门。

主办部门应对各议题进行筛选,并通过讨论和确认,确定最终的议题。

3. 制定议程会议的主办部门应根据确定的议题制定会议的议程。

议程应包括议题的内容、计划讨论和决议的时间、参会人员和发言顺序等。

会议的议程应提前分发给与会人员,以供参会人员做好准备。

4. 会议的组织和主持会议的组织和主持由主办部门负责。

主办部门应确保会议的场地、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工作,以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会议的主持人应根据议程和参会人员的意见,按照秩序进行会议的讨论和决策。

5. 会议的讨论和决策根据会议的议程,与会人员按照发言顺序就各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是指在干部监督工作中,设立一个协调、沟通、监督的机制,由多个相关部门或组织共同参与,并按照一定的议事程序和工作流程进行工作的制度。

具体来说,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组织架构:确定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架构,明确各个参与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2. 成员组成:确定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组成,包括各个相关部门或组织的代表,可以包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监察委员会等。

3. 会议频次:确定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召开频次,一般可以按季度、半年度或年度等周期进行召开。

4. 会议议程:确定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议程,包括常规事项、重点工作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等。

5. 工作流程:确定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流程,包括信息通报、问题交办、协调决策、监督督办等环节。

6. 责任追究:明确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进行追责。

通过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可以有效提升干部监督工作的工作效率和效果,加强协调配合,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
作的落实。

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文(2篇)

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文(2篇)

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文为了适应干部监督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客观需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扩大监督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形成干部监督的合力,进一步提高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质量,根据《____地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____县科级干部监督联席单位情况交流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职能、成员单位和参加会议人员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在干部监督工作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研究问题,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等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召集和承办。

参加联席会议人员为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承担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室负责人。

二、联席方式联系方式采取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不定期联系制度。

三、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主要内容定期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一般安排在每年____月和次年的____月。

联席会议研究、通报的主要内容:(1)通报有关干部的任免、惩处、干部受到治安处罚和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2)通报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处中反映出的干部队伍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3)检查工作联系制度的执行情况;(4)研究并向县委提出加强干部监督、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措施和办法;(5)研究完善加强工作联系的措施和办法;(6)讨论其他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问题。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需要立即提出联席会议研究的事宜,可以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县委组织部应及时安排时间召开联席会议。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1、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党组、县法院党组在查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查处情况及结果及时通报到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涉及政法系统干部受查处的情况同时通报给政法委。

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

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

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机制,旨在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推进。

这个制度涉及到多个因素,包括组织形式、会议的内容和流程等。

以下是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的简单介绍,详细内容如下:一、组织形式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是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巡察整改工作组成员以及有关人员共同组成的。

会议主要由巡察整改工作组负责召集和组织。

二、会议内容1.巡察情况汇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巡察整改工作组的要求,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和汇报。

同时,要同步提供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以及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

2.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巡察整改工作组负责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总,评估整改进展情况,并提出问题和建议。

3.重点问题研究:根据巡察整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会议讨论相关处置措施,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4.整改措施调整和补充:对于巡察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会议能够进行及时调整和补充整改措施,以保证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5.会议记录管理:会议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记录下会议的讨论内容、观点和决策等,以便后续查阅和追踪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三、会议流程1.召集会议:巡察整改工作组根据需要,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会议通知,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

2.会前准备:会议召开前,各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总和准备。

3.开会程序: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由巡察整改工作组组织会议,主持会议流程,确保会议的纪律性和高效性。

4.会议记录和汇总:会议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汇总会议内容,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汇报。

5.会议决议落实:会议结束后,要将会议的决议和要求通知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会议保障1.会议场所:会议场所要舒适,设备要齐全,以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

2.会议材料:会前要提前准备好会议所需的材料和文件,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模版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模版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督工作,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相关部门、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是以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和矛盾问题为导向的工作协调机制。

会议由召集单位召集并主持,定期召开。

第四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任务是: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监督工作的方案和政策,提出改进监督工作的建议以及评估监督工作中的成效。

第五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应当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单位的干涉。

第六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应当遵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不得泄露会议内容。

第七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应当认真执行会议决议,做到见解统一、行动一致。

第二章组成和职责第八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司法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

第九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召集单位和主持单位由相关部门负责,根据会议议程确定具体的召集单位和主持单位。

第十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研究制定监督工作的方案和政策;(二)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提出改进监督工作的建议;(四)评估监督工作中的成效。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十一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召集单位应当提前制定会议议程,并通知各成员单位。

第十三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会议时间、地点应当提前通知各成员单位。

第十四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应当有明确的议事规则,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果。

第十五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主持人应当宣布会议的议程,组织会议的讨论和决策。

第十六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应当制定会议纪要,记录会议的重要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及时将纪要发送给各成员单位。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七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可以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和处理。

第十八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会议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国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国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国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背景为了保障国有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进行,建立一个协调合作的沟通机制势在必行。

国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旨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促进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国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和高效进行。

2.职责和权限2.1 职责召集联席会议,确定会议议程。

组织相关部门参与会议,并就国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协商。

汇总并分析各部门提交的监督检查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审议并批准制定国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程序。

2.2 权限联席会议具有决策和指导职能,其决议具有约束力。

联席会议有权要求各相关部门提供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报告。

联席会议有权对国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评估,并提出整改要求。

联席会议有权批准制定相关指导文件和工作手册。

3.组成和运作3.1 组成联席会议由下列成员组成:监督检查部门的负责人(主席)相关法规制定部门的代表国有企业管理部门的代表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小组的成员3.2 运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召集和组织会议。

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由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担任。

会议议程由主席确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议题。

会议期间,各成员单位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达成共识。

4.工作成果和效果评估4.1 工作成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和运作情况报告。

监督检查工作的年度总结和评估报告。

监督检查工作的改进措施和成效报告。

4.2 效果评估针对联席会议制度的运行情况和监督检查工作的效果,进行定期的评估。

评估结果将用于调整和改进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总结国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将推动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提高国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国有企业的运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理实现。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本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工作效率,解决跨部门、跨单位的工作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联席会议是由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工作联席会议由会议召集人和与会人员组成,会议召集人由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担任。

第四条工作联席会议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准确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汇报问题,加强工作衔接、问题协调和沟通合作,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工作联席会议应当按照程序,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工作联席会议应当注重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通情报、共享资源,着重协商、合作、分工和协作。

第七条工作联席会议应当完善会议制度,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和监督,提高工作效能。

第八条工作联席会议应当做好相关工作档案和相关资料的管理,保证工作的连贯性和可持续性。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九条工作联席会议由会议召集人和与会人员组成。

会议召集人由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担任。

第十条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和问题的解决;(二)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三)解决工作中的跨部门、跨单位问题;(四)及时、准确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汇报问题;(五)加强工作衔接、协调和沟通合作;(六)推进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

第十一条工作联席会议可以设立办公室,具体机构设置由会议召集人决定。

第十二条工作联席会议可以邀请相关的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等参加会议,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工作联席会议应当积极参与相关工作的研究和决策,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意见。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四条工作联席会议由会议召集人召集,并定期召开会议。

第十五条工作联席会议的召开应当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将会议议程、会议材料等相关文件发送至与会人员。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文(二篇)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文1. 引言联席会议是组织内部各个部门或单位之间的重要协调机制,可以加强沟通、促进协作、解决问题。

为确保联席会议的高效运行和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并执行一套规范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2. 目的和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和进行,明确会议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内容,以保证会议的高效、高质量和有序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进行监督工作的单位或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

各会议主办单位可以根据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具体规定和实施。

3. 定义3.1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是由组织内不同部门或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的会议,旨在协调、推进和解决监督工作相关的问题。

4. 职责和权限4.1 职责4.1.1 制定和修订本制度,明确会议的组织原则和工作流程;4.1.2 调度和组织监督工作联席会议;4.1.3 确定会议议题和参会人员,并通知相关人员;4.1.4 会议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果;4.1.5 会议记录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定,制作会议纪要,并及时传达给与会人员;4.1.6 监督会议决定的实施和执行;4.1.7 定期评估和改进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运行情况。

4.2 权限4.2.1 会议主持人有权决定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4.2.2 会议记录人有权要求与会人员提供相关文件和信息,并有权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和意见;4.2.3 与会人员有权提出与会议议题相关的意见和建议;4.2.4 会议主持人有权对与会人员的发言进行控制和引导,确保会议高效进行;4.2.5 会议主持人有权对会议议题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会议的有效讨论和决策。

5. 工作流程5.1 会议召集5.1.1 会议主持人根据需要决定召开监督工作联席会议;5.1.2 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与会人员,并发送会议通知;5.1.3 与会人员收到会议通知后,确认出席并做好准备。

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

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一、会议组织、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1. 会议由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

2. 会议时间应定期安排,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3. 会议地点由会议办公室确定,需确保安全、保密且能满足会议所需的设施和条件。

4. 参加人员包括会议主持人、各成员单位代表、相关工作人员等,具体名单由会议办公室根据会议议程确定。

二、会议议程1. 会议开始前,由会议办公室通报上次会议纪要落实情况。

2. 待讨论的议题和发言顺序应在会议前由各成员单位提交至会议办公室,由会议办公室整理后提交至主持人。

3. 主持人按照发言顺序引导各成员单位发言,确保讨论有序进行。

三、会议记录和纪要1. 会议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各成员单位的发言、讨论和决策等。

2. 会议结束后,会议办公室应整理会议纪要,并发送至各成员单位确认。

3. 对于各成员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会议办公室应认真核实并修改纪要,最终确认后发布。

四、会议决策的实施和跟进1. 对于会议决策的事项,各成员单位应严格落实,并及时向会议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

2. 对于未能及时落实的事项,各成员单位应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决策得到有效执行。

3. 会议办公室应定期对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督查,并向主持人报告。

五、会议的结论和后续行动1. 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根据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会议结论。

2. 对于结论中要求采取的措施,各成员单位应认真执行,并由会议办公室进行跟踪和督查。

3. 对于结论中要求开展的后续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制定计划并报送会议办公室备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六、其他事项1. 会议通知、资料和记录应由会议办公室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2.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在会议室内吸烟、喧哗、交头接耳等。

3. 参会人员应按时到场,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更换代表,应提前告知会议办公室。

以上是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确保会议有序进行、决策得到有效执行,并形成结论和后续行动计划,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4年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篇)

2024年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协调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全面、准确地掌握干部现实表现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围绕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学习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及有关文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我区拟出台的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规定;(2)通报县处级、厅级干部在廉政建设、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县处级、厅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已查处情况和违反组织、人事、财经工作纪律的情况;(3)通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4)交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办法;(5)协调涉及多部门参加的工作;(6)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

第三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自治区人事厅、审计厅、信访局等部门组成。

各部门有关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

根据工作需要,有关单位可列席参加。

第四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联席会议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部部长为召集人,分管部长可受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

第五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个职能处室为联络处室,其处室负责人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成员。

第六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召开时间、议题的安排,综合整理各成员单位通报的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及时办理有关事项。

第七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议事程序:(1)召开联席会议前,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收集整理通报交流的有关问题,将有关材料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召开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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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体系文件
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文件编号:QG/HBYT 282-2014修改次数:0
发行版本:D页码:1/8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监督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关。

公司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制度,建立本单位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油纪检〔2012〕10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3 术语及定义
本办法使用下列定义。

效能监察:是指监察部门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效能的监察活动。

监察对象:是指公司各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及各级管理人员。

4 职责
4.1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协调工作,就加强和改进公司经营管理监督工作,有效防控各类管理风险,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4.2 公司纪委书记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4.3 规划计划处、财务处、党委组织部、人事处、企管法规处、纪委监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2014-06-25发布2014-2014-06-25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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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处、公司工会、审计部、物资装备部(采购管理部)等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必要时,可召集其他有关部门参加。

4.4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公司纪委监察处,纪委监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设一名科级联络员。

5 管理工作流程图
QG/HBYT 282-2014 页码:3/8 监督部门联席会议流程图
QG/HBYT 282-2014 页码:4/8
6 管理内容
6.1 总则
6.1.1 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是共同协商、讲求实效。

6.2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6.2.1 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有关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法规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6.2.2 结合公司实际,分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讨论制定有关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意见、方案和措施,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遇到的交叉性、疑难性问题;
6.2.3 通报各部门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及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分析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及处理意见;
6.2.4 协调解决各部门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6.2.5 探讨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6.2.6 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和风险点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对重要问题进行联合监督;
6.2.7 讨论决定其他有关监督事宜的重要事项。

6.3 联席会议的工作程序
6.3.1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上半年总结上年工作,研究确定本年重点工作和监督项目,分解落实责任;下半年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分析发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

联席会议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6.3.2 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的筹备和组织。

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6.3.3 联席会议一般由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参加。

联席会议成员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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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联席会议召集人请假;联络员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联席会议办公室请假,并委托本部门其他同志参加。

6.3.4 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提出,报召集人确定。

6.3.5 各成员单位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材料或事项,应根据需要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6.3.6 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和措施,经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并抄报公司领导。

涉及全局的重要问题和意见,应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审定。

6.3.7 对于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其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落实,并将落实结果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6.3.8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可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具体事项。

6.4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要情况及时向召集人汇报。

6.5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分析研究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和沟通,相互支持与配合,形成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6.6 各成员单位根据监督需要,应将接收到的有关上级文件、牵头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发现的问题及线索、有关工作建议等主动提供给其他成员单位,以便了解掌握全面情况,实现监督信息共享。

效能监察是保障公司效率、效益和环境建设,实现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是公司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内部
QG/HBYT 282-2014 页码:6/8 控制机制的组成部分,应常抓不懈,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7 记录
公司监督部门联席会议议题征集表
(纪委监察处设置、使用并保存,保存期限2年)
QG/HBYT 282-2014 页码:7/8 附录
QG/HBYT 282-2014 页码:8/8
编写部门:纪委监察处
编写人:许辉
审核人:池建华
审批人:黄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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