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9年第一批)【模板】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模板】

2、处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其他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
分期缴款履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5日
2
盐市监罚〔2019〕 4号
盐津柿子程菊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盐津柿子程菊百货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KJX448H
程菊
2019年1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县柿子镇黄毛坝火车站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盐津柿子程菊百货店内售货架上发现以下超过保质期食品:名称为达利园法式软面包,规格为360克,生产厂家为达利食品集团,生产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保质期为6个月,数量为6袋。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模板】

案件来源
日常巡查
案 由Biblioteka 1、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2、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当事人
名称
合肥市艺森网吧
投资人
方国稳
联系电话
********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东路191#
案情概要
2016年7月13日合肥市艺森网吧接纳1名未成年人(许佳佳)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未按规定核对、登记1名上网消费者(郭源)的有效身份证件。违反了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对违规经营行为予以承认。
2016年7月17日,合肥市瑶海区文化局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声明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现给予合肥市艺森网吧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承办人意见
建议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签名:年月日
承办部门
负责人意见
签名:年月日
法制部门
负责人意见
签名:年月日
承办机构
负责人意见
签名:年月日
行政处罚
实施机关
负责人
意见
签名:年月日
2019年度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公示表【模板】

2019年度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
公示表
部门领导签字:
2019年度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
公示表
2019年度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
公示表
2019年度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
公示表
2019年度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
公示表
2019年度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
公示表
2019年度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
公示表
2019年度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
公示表
部门领导签字:2019年度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
公示表
部门领导签字:
2019年度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
公示表
部门领导签字:
2019年度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执法
公示表
部门领导签字:。
XX市XX区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表【模板】

所需经费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财政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其他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理规定》(渝府令53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XX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印发〈XX市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7﹞10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土地复垦条例》、《关于印发<XX市XX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江委办发〔2019〕39号)等。
XX市XX区
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表
机构全称
XX市XX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XX市XX区城西街道文体路9号
邮编
409000
联系电话
********
执法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临时机构□其他
执法权类别
渭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表【模板】

单位:渭南市司法局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执法岗位
执法
类别
执法
区域
证件编号
发证
日期
执法证
有效期
备注
1
薛宏志
男
1969.09
副局长 主管法制科、基层科、法律援助中心
司法行政执法
渭南市全区
E*********A
2014.09
2019.09
2
王 辉
男
1974.9
法制科科长、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
2014.09Βιβλιοθήκη 2019.095郭 昊
男
1985.12
法制科科员、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
司法行政执法
渭南市全区
E*********A
2014.09
2019.09
6
王 凯
女
1983.08
公证律师科科员、公证律师监督管理、行政处罚
司法行政执法
渭南市全区
E*********A
2014.09
2019.09
渭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表(表二)
单位:渭南市司法局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执法岗位
执法
类别
执法
区域
证件编号
发证
日期
执法证
有效期
备注
1
赵军玲
女
1981.12
调离执
法岗位
司法行政执法
渭南市全区
E*********A
2014.09
2019.9
工作岗位变动,离开执法岗位,执法证收回。
2018年药械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公开22)【模板】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18年11月19日
2018年11月19日
2
(西)食药监药罚[2018]33号
西安藻露堂药业集团中天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劣药“槟榔”案
西安藻露堂药业集团中天医药有限公司
**********293C
马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兰
经营劣药“槟榔”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药品类)(试行)》第三条第二款
2018年药械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公开22)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
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日期
1
(西)食药监药罚[2018]32号
陕西省人民医院使用劣药“槟榔”案
陕西省人民医院
**********311A1001
徐永刚
使用劣药“槟榔”
处罚种类:1.没收使用的劣药;2.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和《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药品类)(试行)》第三条第五款
自动履行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检查情况表【模板】

④规范依申请公开(1分)。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每发现一件未按时答复的,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②社会救助信息公开(2分)。按要求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每发现一项未按要求公开的,扣0.2分,扣完2分为止;
③房地产信息公开(1分)。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垦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每发现一项未按要求公开的,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1.本级文件解读材料较少。
2.部分单位公文公开属性公开方式标注不规范。
3.重大决策预公开还不够完善,部分单位未及时在重要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
4.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够规范,制度建设不够健全。
5.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还不够强。
6.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统称“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还比较欠缺、不完善。
2.继续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按要求细化相关公开内容。
3.各相关单位对照房地产信息公开各项指标,强化信息公开。
4.各相关单位继续加强环保、教育、卫生方面的信息公开。
1.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内容少,更新力度不强。
2.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均查看到。
3.部分房地产相关信息未能按要求以月份、季度等更新发布信息,更新力度不够。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淮市监处字〔2020〕40号当事人: XXX(XX区方政烟酒商行)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2T1AT550 住所(住址): XX市XX区淮舜南路新康医院斜对面负责人: XXX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其他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2020年1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对位于XX区淮舜南路新康医院斜对面的你商行(XX区方政烟酒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在你商行内发现批号为*********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8瓶(425ml/瓶)、批号为2018/12/24/202的六年型口子窖2瓶(450ml/瓶)、批号为2019/11/08/627的六年型口子窖4瓶(450ml/瓶)、批号为2019/06/16/206的五年型口子窖2瓶(400ml/瓶)、批号为2019/11/08/627的五年型口子窖白酒8瓶(400ml/瓶),经厂家鉴定,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白酒予以扣押。
经初步审查,你商行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1月20日予以立案。
经调查,你商行(XX区方政烟酒商行,经营者王满想)于2019年10月从无销售资质的个人手里购进如下白酒:批号为*********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白酒8瓶(425ml/瓶),购入价60元/瓶,销售价80元/瓶;批号为:2018/12/24/202的六年型口子窖白酒2瓶(450ml/瓶),购入价60元/瓶,销售价100元/瓶;批号为2019/11/08/627的六年型口子窖白酒4瓶(450ml/瓶),购入价60元/瓶,销售价100元/瓶;批号为2019/06/16/206的五年型口子窖白酒2瓶(400ml/瓶),购入价60元/瓶,销售价80元/瓶;批号为2019/11/08/627的五年型口子窖白酒8瓶(400ml/瓶),购入价60元/瓶,销售价80元/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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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 名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日期
备注
1
新市监械罚字〔2019〕1号
XX县大四平镇中心卫生院采购医疗器械未做购进验收记录案
XX县大四平镇中心卫生院
于鹏
当事人采购医疗器械未做购进验收记录
其行为违反了《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800.00元罚款。
主动履行,2019年05月29日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05月29日
2
新市监械罚字〔2019〕2号
XX县大四平镇兴盛煤矿股份有限公司卫生所采购医疗器械未做购进验收记录案
XX县旺清门镇头道沟村卫生室
胡宽
当事人采购医疗器械未做购进验收记录
其行为违反了《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500.00元罚款。
主动履行,2019年05月30日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05月30日
4
新市监械罚字〔2019〕4号
XX县响水河子乡双砬鲜卫生室采购医疗器械未做购进验收记录案
XX县大四平镇兴盛煤矿股份有限公司卫生所
王东彪
当事人采购医疗器械未做购进验收记录
其行为违反了《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500.00元罚款。
主动履行,2019年05月29日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05月29日
3
新市监械罚字〔2019〕3号
XX县旺清门镇头道沟村卫生室采购医疗器械未做购进验收记录案
XX县响水河子乡双砬鲜卫生室
许帆
当事人采购医疗器械未做购进验收记录
其行为违反了《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500.00元罚款。
主动履行,2019年05月30日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