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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一、背景介绍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入侵报警系统已成为各种机构和单位的必备设备。

入侵报警系统主要用于监控和警报,确保机构和单位的安全。

技术的持续进步使得入侵报警系统具备更高的可靠性、精确性和智能化的特点。

在设计和建造入侵报警系统时,技术要求必须考虑到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并结合实际需求和环境特点来确定。

二、技术要求1.监控摄像头(1)清晰度要求高:监控摄像头应具备高清晰度的功能,能够清晰反映监控区域的细节,确保图像质量的清晰可见。

(2)全方位覆盖:摄像头布置应遵循全方位监控的原则,能够覆盖需要监控的区域,避免监控死角。

(3)夜视功能:监控摄像头应具备夜视功能,能够在光线较暗的环境下仍然保证图像质量。

2.监控中心(1)实时监控:监控中心应能够实现对整个系统的实时监控与管理,可以随时查看不同区域的监控画面。

(2)报警管理:监控中心应能够接收并及时响应来自各个传感器的报警信息,并能够有效地处理和应对报警事件。

(3)多操作平台:监控中心应具备在不同的操作平台上进行实时监控的能力,比如PC、手机、平板电脑等。

(4)图像存储:监控中心应具备图像存储的能力,能够存储大量的监控资料,为后续的调查和分析提供依据。

3.传感器(1)侦测能力:传感器应能够准确侦测和感知入侵行为,包括声音、光线、温度、火焰等多种参数。

(2)防拆功能:传感器应具备防拆功能,当有人故意破坏或拆除传感器时,立即发出报警信号。

(3)耐用性和稳定性:传感器应具备较强的耐用性和稳定性,能够适应各种复杂环境,并能长时间稳定运行。

4.报警装置(1)报警方式:报警装置应具备多种报警方式,比如声音报警、光线报警、短信报警等,以提高报警的效果和及时性。

(2)分级响应:报警装置应具备分级响应的能力,不同级别的报警应采取不同的应急响应措施。

(3)自动复位:报警装置应具备自动复位的功能,当报警条件消失时能够自动取消报警状态。

5.系统集成与管理(1)系统集成:入侵报警系统应能够与其他安全设备进行集成,包括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形成一个完整的安全防范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7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8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94—2007,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3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 O 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本规范编制组在认真总结我国入侵报警系统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工程技术标准,广泛征求国内相关技术专家和管理机构的意见,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是《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配套标准,是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建设的基础性标准之一,是保证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技术保障。

本规范共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系统构成,系统设计,设备选型与设置,传输方式、线缆选型与布线,供电、防雷与接地,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监控中心。

本规范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一号,邮政编码:100044,电话:010———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编单位: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一二研究所西安北方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公安厅科技处主要起草人:李天銮施巨岭刘希清万军金巍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3)4系统构成 (5)5系统设计 (7)5.1纵深防护体系设计 (7)5.2系统功能性能设计 (7)6设备选型与设置 (10)6.1探测设备………………………………………………(1 o)6.2控制设备………………………………………………(1 2)6-3无线设备………………………………………………(1 2)6.4管理软件 (13)7传输方式、线缆选型与布线 (14)7.1传输方式………………………………………………(1 4)7.2线缆选型……………‘………………………………..(1 4)7.3布线设计 (15)8供电、防雷与接地 (15)9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1 8)10监控中心……………………………………附录A设计流程与深度……………………………………附录B常用入侵探测器的选型要求………………………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了规范入侵报警系统工程的设计,提高入侵报警系统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368—2001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Specification for intrusion alarm system(IEC60839-1-1 Alarm System Part1,1988>General reguirements-Sectiun One-General,NEQ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EC 60839-1-1《报警系统一般要求总则》<1988)。

本标准与IEC 60839-1-1<1988)的主要不同在于:1)根据我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实际,对术语和定义进行了适当的增删。

2)根据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报警专业标准化的最新成果,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除增加了91年出版的IEC 60839-5系列标准外,还增加了2001年出版的IEC 60839-7系列标准,这两个系列标准即将转化为我国标准。

同时还引用了我国安防专业近来来制定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更加强调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和可靠性,增加了相关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公安部科技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S/TC100)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一二研究所西安北方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公安厅科技处技防办、S ACS/TC100秘书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天銮、万军、金巍、周明锦、刁群、康凤琴。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保护人、财产和环境的入侵报警系统<手动式和被动式)的通用技术要求,是设计、安装、验收入侵报警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外部的入侵报警系统。

本标准不涉及远程中心,也不包括入侵报警系统与远程中心之间通信数据的加载和卸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入侵报警系统标准

入侵报警系统标准

入侵报警系统设置和日常使用、维护管理规定万达集团股份二〇一五年十一月目录一、系统技术要求 (1)1.1 系统概述 (1)1.2 系统基本要求 (1)1.3 联动兼容性 (2)1.4 接入要求 (2)1.5 紧急报警装置 (2)二、安装要求 (2)2.1 通用要求 (2)2.2 点位设置要求 (3)2.2.1 商管 (3)2.2.2 酒店 (3)2.2.3 影城 (4)2.2.4 儿童乐园 (5)2.2.5 文旅营运项目 (5)2.3 安装、验收流程 (6)2.3.1 设备安装 (6)2.3.2 集团检查 (6)三、使用管理要求 (6)3.1 防护区设置及撤布防时间要求 (6)3.2 入侵报警系统运行情况检查、维护保养要求 (7)四、考核 (9)4.1 设备故障、布防考核 (9)4.2 故意损坏、谎报考核 (9)入侵报警系统设置和日常使用、维护管理规定入侵报警系统的建设、使用和运维,除满足国家、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和规定外,还须严格执行本规定要求。

一、系统技术要求1.1 系统概述入侵报警系统(intrusion alarm system)是用于探测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行为并发出报警信号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入侵报警系统应包括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和控制/显示/处理/记录设备。

前端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探测器;传输设备包括电缆或数据采集和处理器(或地址编解码器/发射接收装置);控制设备包括控制器或中央控制台,控制器/中央控制台包含控制主板、电源、声光指示、编程、记录装置以及信号通信接口等。

1.2 系统基本要求(1)入侵报警系统中探测器与控制器之间的信号传输采用有线传输方式(特殊情况可用无线传输方式)。

(2)入侵报警系统的设计在技术上有适度超前性和互换性,为系统的增容和/或改装留有余地。

(3)入侵报警系统应能准确及时地探测入侵行为、发出报警信号;对入侵报警信号、防拆报警信号(可与入侵报警信号共用)、故障信号的来源有清楚和明显的指示,在入侵报警系统的电子地图上准确显示报警信息。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条文说明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条文说明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条文说明1总则1.0.1随着通讯技术、传感器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日益发展,入侵报警系统作为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的有力手段已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利用高科技所建立的一套反应迅速、准确高效的报警系统,并与公安接处警部门联网已逐步成为“保护人民、制止犯罪”的有效手段。

报警系统的建设不仅是公安部门维护社会安定的需要,也是广大公民的需求。

对于安装此类系统的公民来讲,他们得到的是安全和放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相当可观。

为了适应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的需要,规范设计行为,保障我国安全防范工程领域工程设计的质量,有必要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是《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配套标准,是对GB 50348中关于入侵报警系统工程通用性设计的补充和细化。

2术语2.0.1本条文是在《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基础上,增加了“包括主观判断面临被劫持或遭抢劫或其他危急情况时,故意触发紧急报警装置”的内容,使得入侵报警系统的定义更加完善。

2.0.2本条引用的是《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中关于“报警状态”的定义[引用的是(IEC 60839-1-1)],而《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663--2001中关于“报警状态”的定义为:响应存在危险而导致的报警控制器的一种状态。

从字面意义上看,《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中关于“报警状态”的定义更为广泛、准确。

因此,本规范采用《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关于“报警状态”的定义。

2.0.3本条引用的是《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中关于“故障状态”的定义[引用的是(IEC 60839-1-1)],而《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663--2001中关于“故障状态”的定义为:与相应标准的要求不一致的状态。

从字面意义上看,《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中关于“故障状态”的定义更为准确。

5、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 T368(2001)

5、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 T368(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368—2001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Specification for intrusion alarm system(IEC 60839-1-1 Alarm System Part1,1988)General reguirements-Sectiun One-General,NEQ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EC 60839-1-1《报警系统一般要求总则》(1988)。

本标准与IEC 60839-1-1(1988)的主要不同在于:1)根据我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实际,对术语和定义进行了适当的增删。

2)根据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报警专业标准化的最新成果,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除增加了91年出版的IEC 60839-5系列标准外,还增加了2001年出版的IEC 60839-7系列标准,这两个系列标准即将转化为我国标准。

同时还引用了我国安防专业近来来制定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更加强调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和可靠性,增加了相关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公安部科技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S/TC100)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一二研究所西安北方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公安厅科技处技防办、SACS/TC100秘书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天銮、万军、金巍、周明锦、刁群、康凤琴。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保护人、财产和环境的入侵报警系统(手动式和被动式)的通用技术要求,是设计、安装、验收入侵报警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外部的入侵报警系统。

本标准不涉及远程中心,也不包括入侵报警系统与远程中心之间通信数据的加载和卸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入侵报警系统标准

入侵报警系统标准

入侵报警系统标准《入侵报警系统标准,你了解多少?》嘿,朋友们!你们知道吗?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就像超级英雄需要超能力秘籍一样,我们的安全也有它的“守护宝典”,那就是入侵报警系统标准!要是不搞清楚这个,那我们的生活就像失去了护盾的勇士,随时可能被危险“大怪兽”攻击啊!一、报警准确率要超高“警报响起,不能有误:准确率就是生命线!”入侵报警系统啊,就像一个超级敏锐的卫士,一丝风吹草动都不能逃过它的“法眼”。

可不能像个糊涂蛋一样乱报警或者漏报警呀!这就好比是射箭,必须要百发百中才行。

想象一下,如果报警系统总是报错警,那岂不是像一只爱乱汪汪叫的小狗,让人烦不胜烦,还起不到真正的保护作用。

而如果该报警的时候不报,那就像一个站岗睡觉的士兵,等敌人都攻进来了还毫无反应,这可怎么行呢!所以说,报警准确率超高这个标准可是至关重要的呀!二、响应速度得飞快“风驰电掣的响应,危险别想逃!”哇塞,入侵报警系统的响应速度那必须得像闪电侠一样迅速啊!当有危险入侵时,它要能在瞬间做出反应,绝不能拖拖拉拉。

这就像一场与时间的赛跑,一旦慢了半拍,可能就会让危险有可乘之机。

比如说,要是小偷都已经把东西偷走跑远了,报警系统才慢悠悠地响起,那还有什么用呢?这响应速度就像是赛道上的赛车,必须要马力十足,一路疾驰,才能在第一时间抓住危险的“小尾巴”。

三、稳定性要杠杠的“稳如泰山,坚如磐石,绝不能掉链子!”入侵报警系统的稳定性那可是不能有丝毫马虎的呀!它得像泰山一样稳稳地矗立在那里,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不能轻易倒下。

可不能像个娇气的小公主,时不时就闹点小脾气罢工啦!要是在关键时刻它突然“抽风”,那可就糟糕了。

这就好比是一场重要的考试,你总不能关键时刻掉链子吧。

所以呀,这个稳定性的标准就是要让入侵报警系统成为我们可靠的“大后方”,无论何时都能为我们保驾护航。

四、兼容性要强无敌“海纳百川,兼容并包,什么都能搭!”入侵报警系统还得具备强大的兼容性哦!它不能太。

入侵报警系统规范标准

入侵报警系统规范标准

入侵报警系统设置和日常使用、维护管理规定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十一月目录一、系统技术要求 (1)1.1 系统概述 (1)1.2 系统基本要求 (1)1.3 联动兼容性 (2)1.4 接入要求 (2)1.5 紧急报警装置 (2)二、安装要求 (2)2.1 通用要求 (2)2.2 点位设置要求 (3)2.2.1 商管 (3)2.2.2 酒店 (3)2.2.3 影城 (4)2.2.4 儿童乐园 (5)2.2.5 文旅营运项目 (5)2.3 安装、验收流程 (6)2.3.1 设备安装 (6)2.3.2 集团检查 (6)三、使用管理要求 (6)3.1 防护区设置及撤布防时间要求 (6)3.2 入侵报警系统运行情况检查、维护保养要求 (8)四、考核 (9)4.1 设备故障、布防考核 (9)4.2 故意损坏、谎报考核 (9)入侵报警系统设置和日常使用、维护管理规定入侵报警系统的建设、使用和运维,除满足国家、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外,还须严格执行本规定要求。

一、系统技术要求1.1 系统概述入侵报警系统(intrusion alarm system)是用于探测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行为并发出报警信号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入侵报警系统应包括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和控制/显示/处理/记录设备。

前端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探测器;传输设备包括电缆或数据采集和处理器(或地址编解码器/发射接收装置);控制设备包括控制器或中央控制台,控制器/中央控制台包含控制主板、电源、声光指示、编程、记录装置以及信号通信接口等。

1.2 系统基本要求(1)入侵报警系统中探测器与控制器之间的信号传输采用有线传输方式(特殊情况可用无线传输方式)。

(2)入侵报警系统的设计在技术上有适度超前性和互换性,为系统的增容和/或改装留有余地。

(3)入侵报警系统应能准确及时地探测入侵行为、发出报警信号;对入侵报警信号、防拆报警信号(可与入侵报警信号共用)、故障信号的来源有清楚和明显的指示,在入侵报警系统的电子地图上准确显示报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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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 / T 368—20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保护人、财产和环境的入侵报警系统(手动式和被动式)的通用技术要求,是设计、安装、验收入侵报警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外部的入侵报警系统。

本标准不涉及远程中心,也不包括入侵报警系统与远程中心之间通信数据的加载和卸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idt IEC 60839-2-2)GB 10408.2 入侵探测器第2部分:室内用超声波多普勒探测器(idt IEC 60839-2-4)GB 10408.3 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idt IEC 60839-2-5)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mod IEC 60839-2-3)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idt IEC 60839-2-6)GBl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5207 视频入侵报警器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T 15211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 15407 遮挡式微波入侵探测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5408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9-1-2)GB/T 16572 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GB 16796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9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浪涌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及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A/T 7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IEC 60839—5 报警系统第5部分:报警信号传输系统技术要求1)IEC 60839—7 报警系统第7部分:报警传输系统中串行数据接口信息格式和协议1)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报警alarm生命、财产或环境面临严重威胁时的警告。

[IEC 60839-1-1]3.2 入侵报警系统intrusion alarm system1)该系列标准即将转化为我国标准(等同采用)。

用于探测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行为并发出报警信号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3.3 正常状态normal condition报警系统处于完全可使用而不在任何其他限定情况下的状态。

[IEC 60839-1-1]3.4 报警状态alarm condition报警系统或其部分因对面临的危险作出响应而产生的状态。

[IEC 60839-1-1]3.5 故障状态fault condition使报警系统无法按照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进行工作的系统状态。

[IEC 60839-1-1]3.6 试验状态test condition系统的正常功能被作试验用的报警系统状态。

[IEC 60839-1-1]3.7 断线状态disconnection condition故意造成的报警系统状态,使得系统的一部分不能工作。

[IEC 60839-1-1]3.8 报警信号alarm signal由处于报警状态中的报警系统发出的信号。

[IEC 60839-1-1]3.9 故障信号fault signal由处于故障状态中的入侵报警系统发出的信号。

[IEC 60839-1-1]3.10 防拆装置tamper device用来探测故意干扰(拆卸或打开)报警系统的部件或一部分的装置。

[IEC 60839-1-1]3.11 防拆探测tamper detection使用防拆装置探测对报警系统或其部分的故意干扰。

[IEC 60839-1-1]3.12 防拆保护tamperprotection使用电气或机械方法防止对报警系统或其部分的故意干扰。

[IEC 60839-1-1]3.13 防拆报警tamper alarm由防拆装置的动作而发出的报警。

[IEC 60839-1-1]3.14 误报警false alarm由于意外触动手动装置,自动装置对未设计的报警状态做出响应、部件的错误动作或损坏,操作人员失误等而发出的报警信号。

[IEC 60839-1-1]3.15 漏报警leakage alarm入侵行为已经发生,而系统没有作出报警响应或指示。

3.16 探测器detector用来辨别面临危险的不正常情况下而产生报警状态的装置。

[IEC 60839-1-1]3.17 传感器sensor探测器中用采辨别状态变化的部分,这个状态变化能指示面临的危险性。

[IEC 60839-1-1]3.18 处理器processor通过对一个或更多传感器输出的处理以断定是否应该产生报警状态的装置。

3.19 控制器controller对探测器的信号进行处理以断定是否应该产生报警状态以及完成某些显示、控制、记录和通信功能的装置。

[IEC 60839-1-1]3.20 系统响应时间responsetime从探测器(包括人工启动开关、按钮或电键)探测到目标后产生报警状态信息到控制器接收到该信息并发出报警信号所需的时间。

3.21 中央控制设备(中心控制台) central control equipment接收、处理、显示来自探测器,控制器的各种信息并发出控制指令的装置。

3.22 远程中心remote centre远离受保护场所、在此收集有关一个或多个报警系统的状态信息,或用作报告(就接收中心而言)或用作向前传输(就卫星站或收集点而言)。

[IEC 60839-1-1]3.23 报警接收中心alarm receiving centre连续不断有人操纵的远程中心,有关一个或多个报警系统的信息向它做出报告。

[IEC 60839-1-1]3.24 卫星站satellite station平常无人操纵但备有在紧急情况下供人操作的设备,有关若干报警系统状态的信息是在这里收集的,或是直接或是通过更远的卫星站向前传输到报警接收中心。

[IEC 60839-1-1]3.25 收集点collector point无人操纵的远程中心,不具有供人在紧急情况下操作的设备,有若干报警系统状态的信息在这里收集,或是直接或是通过卫星站向前传输到报警接收中心。

[IEC 60839-1-1]3.26 监控中心monitoring centre有人操纵的远程中心,报警信号传输系统的状态在此进行监控。

[IEC 60839-1-1]3.27 组合系统combined system在探测、传输,控制、处理环节上,采用两种(含两种)技术以上的报警系统。

[IEC 60839-1-1]3.28 报警信号传输系统alarm transmission system用来把一个或更多报警系统状态的信息传送到一个或更多接收中心的设备和网络。

[IEC 60839-1-1]3.29 手动控制装置manual controls影响报警控制单元动作的手动操作开关、按钮或电键。

[IEC 60839-1-1]3.30 实体防护physical protection防止部件受损坏的保护或防止人受伤害的保护。

[IEC 60839-1-1]3.31 设置警戒(设防状态) set condition使报警状态能够指示出来的一种状态。

3.32 解除警戒(撤防状态) unset condition使报警状态不能指示出来的一种状态。

4 技术要求4.1 系统概述入侵报警系统应包括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和控制/显示/处理/记录设备。

前端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探测器;传输设备包括电缆或数据采集和处理器(或地址编解码器/发射接收装置);控制设备包括控制器或中央控制台,控制器/中央控制台应包含控制主板、电源、声光指示、编程、记录装置以及信号通信接口等。

入侵报警系统设备应分别符合GBl0408系列标准、IEC 60839—5系列标准、IEC 60839—7系列标准、GBl2663、GBl5207、GBl5209、GBl5407、GB/T16572等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

入侵报警系统可有多种构成模式。

各种不同入侵报警系统的共同部分的基本构成如图1所示。

注1:声光指示、编程装置、信号通信接口可为分离部件,也可为组合或集成部件。

注2:入侵报警系统中探测器与控制器之同,控制器与远程中心的信号传输可以采用有线或/和无线传输方式。

注3:入侵报警系统可以包括其他附加装置,但它们均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1—探测器、手动控制装置;5—由控制设备激发的装置;2、2′—控制设备;6—程序输入装置;3、3′—电源;7、7′—信号通信接口(调制解调器);4、4′—可视和/或音响指示设备;8—传输设备。

图1 各种入侵报警系统的共同部分4.2 系统设计4.2.1 规范性和实用性入侵报警系统的设计应基于对现场的实际勘察,根据环境条件、防范对象、投资规模、维护保养以及接处警方式等因素进行设计。

系统的设计应符合有关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标准的要求,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及建设方的管理和使用要求。

设备选型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4.2.2 先进性和互换性入侵报警系统的设计在技术上应有适度超前性和互换性,为系统的增容和/或改装留有余地。

4.2.3 准确性入侵报警系统应能准确及时地探测入侵行为、发出报警信号;对入侵报警信号、防拆报警信号、故障信号的来源应有清楚和明显的指示。

入侵报警系统应能进行声音复核,与电视监控系统联动的入侵报警系统应能同时进行声音复核和图像复核。

系统误报警率应控制在可接受的限度内。

入侵报警系统不允许有漏报警。

4.2.4 完整性应对入侵设防区域的所有路径采取防范措施,对入侵路径上可能存在的实体防护薄弱环节应有加强防范措施。

所防护目标的5m范围内应无盲区。

4.2.5 纵深防护性入侵报警系统的设计应采用纵深防护体制,应根据被保护对象所处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对整个防范区域实施分区域、分层次的设防。

一个完整的防区,应包括周界、监视区、防护区和禁区四种不同类型的防区,对它们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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