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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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

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

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一、第三类产品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是指那些具有较高风险,需要严格监管的试剂。

这类试剂包括但不限于:与致病性病原体抗原、抗体以及核酸等检测相关的试剂。

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

与变态反应(过敏原)相关的试剂。

与肿瘤标志物、自身抗体等相关的试剂。

与人类基因检测(包括遗传病、地方病等)相关的试剂。

与遗传病、遗传信息分析相关的试剂。

与治疗药物靶点检测相关的试剂。

与毒品、药物滥用检测相关的试剂。

二、第二类产品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是指那些具有中等风险,需要适当监管的试剂。

这类试剂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蛋白质检测的试剂(如可溶性蛋白、酶类、激素等)。

用于糖类检测的试剂。

用于脂类检测的试剂。

用于无机离子检测的试剂。

用于药物及药物代谢物检测的试剂。

用于自身抗体检测的试剂。

用于微生物鉴别或药敏试验的试剂。

用于其他生理、生化或免疫功能指标检测的试剂。

三、第一类产品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是指那些风险较低,常规管理的试剂。

这类试剂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培养基(不用于微生物鉴别和药敏试验)。

样本处理用产品,如溶血剂、稀释液、染色液等。

四、临床血液学检验试剂这类试剂主要用于血液学检验,如血常规、血型、血红蛋白电泳等。

五、临床化学检验试剂这类试剂主要用于临床化学检验,如肾功能、肝功能、血糖、血脂等生化指标的检测。

六、组织配型类试剂这类试剂主要用于组织或器官的配型检验,如人类白细胞抗原(HLA)分型试剂。

七、尿液检验试剂这类试剂主要用于尿液分析,如尿蛋白、尿糖、尿沉渣等检测。

八、粪便检验试剂这类试剂主要用于粪便分析,如便潜血、便常规等检测。

请注意,以上分类和示例仅为参考,实际产品分类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确定。

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体外诊断试剂的发展,分类目录可能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更新。

体外诊断试剂基础

体外诊断试剂基础
分析灵敏度 通常指校准曲线(或分析曲线)的斜率,可体现诊断试剂对待检物质 含量变化的敏感程度。 如果敏感程度越高,对应等量的待检物质含量变化,检测到的实验数 值变化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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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性能-线性范围
在给定测量范围内,给出的测量结果与样本中实际存在的被测量物的 值成比例的能力。线性是描述一个测量系统的测量示值或测量结果相 关于样本的赋值符合直线的属性。 数值区间 线性范围涵盖的数值区间越宽,那么对临床样本的覆盖也就越广。 两种检测同一待测物质的诊断试剂,试剂A线性范围为0至100,试 剂B线性范围为10至90;那试剂A会更受欢迎,因为照顾到了那些0 至10和90至100的样本,不用单独再想办法重新检测,节省了时间 和精力。
标检测的试剂。
第三类
➢ 与致病性病原体抗原、抗体以及核 酸等检测相关的试剂;
➢ 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 ➢ 与人类基因检测相关的试剂; ➢ 与遗传性疾病相关的试剂; ➢ 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
性药品检测相关的试剂; ➢ 与治疗药物作用靶点检测相关的试
剂; ➢ 与肿瘤标志物检测相关的试剂; ➢ 与变态反应(过敏原)相关的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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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基本分析性能
基本指标有试剂空白、分析灵敏度、精密度、准确度、线性 范围、可报告范围、分析干扰、稳定性等。 性能的评价应当按照相应的评价方案进行,且应当把仪器、 试剂、校准品、检测程序等作为一个整体的检测系统进行评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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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性能-试剂空白&灵敏度
试剂空白 当待测物质含量为理论零值时检测到的数值。 一般做法是以生理盐水为样本进行测定,理论上这个数值应该为零。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即使加的样品是水,也会显示出一定的反应度, 恒定的空白反应度不影响试剂性能。 但是如果空白反应度波动大就可能导至临床结果不准,通常是由于试 剂的反应体系不稳定导至的,如防腐体系、缓冲体系、酶促反应体系 等不稳定都会导至空白反应度的变化。

体外诊断试剂概念

体外诊断试剂概念

体外诊断试剂概念
体外诊断试剂是指在体外通过检测人体样本(如血液、尿液、唾液等)中的生物标志物或化学物质来诊断或监测疾病的试剂。

这些试剂通常用于实验室检测、床边检测和家庭自测等领域。

体外诊断试剂的种类繁多,包括生化试剂、免疫试剂、分子诊断试剂、微生物检测试剂等。

它们可以用于检测各种疾病,如糖尿病、肝炎、艾滋病、癌症等。

体外诊断试剂的优点是快速、准确、灵敏、特异,能够提供可靠的诊断结果,有助于医生制定治疗方案和监测疾病的进展。

同时,体外诊断试剂也可以帮助患者在家中进行自我监测和管理疾病。

然而,体外诊断试剂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试剂的质量和稳定性、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等。

因此,在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标准,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体外诊断试剂是一种重要的医疗诊断工具,对于提高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

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

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根据试剂的作用机制,体外诊断试剂可分为以下几大类:1.活性指标试剂:这类试剂可以衡量体内活性物质的含量或活性水平,如酶类、肝功能指标、肾功能指标等。

它们通过测定血清、尿液等样本中的特定物质含量,反映相应的生理或病理状态。

2.免疫诊断试剂:这类试剂是通过检测体内抗原与抗体之间的特异性反应来诊断疾病。

例如,血液中的HIV抗原和抗体检测试剂用于HIV感染的诊断,乙肝表面抗原检测试剂用于乙肝病毒感染的诊断等。

3.标记试剂:这类试剂通过标记成不同的荧光染料、酶、放射性同位素等物质,将其与待检测的分子结合,从而使待检测物体现出特定的信号。

标记试剂常用于分子检测,如基因检测、蛋白质检测等。

4.组织学试剂:这类试剂主要用于病理学和组织学方面的检测。

包括组织染色剂、组织标记试剂等。

它们的作用是用于显微镜下观察和研究组织形态学和结构。

此外,根据试剂的特性和使用范围,体外诊断试剂还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临床化学试剂:主要用于测定人体内液体中的生化指标及其他代谢产物,如血糖试剂、血脂试剂、尿酸试剂等。

2.免疫学试剂:包括免疫诊断试剂和免疫治疗试剂。

前者用于检测特定抗原和抗体的存在,后者用于免疫性疾病的治疗。

3.血清学试剂:主要用于血清学检测,如血常规试剂、血凝试剂等。

4.分子诊断试剂:主要用于检测分子水平的异常,如基因突变、病毒感染等。

包括PCR试剂、DNA芯片试剂等。

5.病理学试剂:主要用于病理学检测,如组织染色试剂、组织切片试剂等。

需要注意的是,体外诊断试剂的分类规则可能会有所变动,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疾病的不断出现,新的试剂种类和分类方式也在不断涌现。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分类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分类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分类体外诊断试剂是一类用于检测和诊断疾病的化学试剂。

根据其性质和用途的不同,体外诊断试剂可以被分为不同的注册分类。

下面我将为您介绍几种常见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分类。

一、免疫学试剂:免疫学试剂是一种通过体内免疫反应来检测和诊断疾病的试剂。

它主要包括抗体试剂和抗原试剂两大类。

抗体试剂可以用于检测人体中特定的抗体水平,从而判断是否感染了某种疾病。

抗原试剂则用于检测体内是否存在某种特定的病原体或抗原。

二、临床化学试剂:临床化学试剂是一种用于检测和分析人体生理和病理状态的试剂。

它主要包括血液生化试剂和尿液生化试剂两大类。

血液生化试剂可以通过检测血液中各种生化指标的水平,如血糖、血脂、肝功能指标等,来评估人体的健康状况。

尿液生化试剂则可以通过检测尿液中的各种生化成分,如尿蛋白、尿糖等,来评估肾功能和泌尿系统的健康状况。

三、微生物学试剂:微生物学试剂是一种用于检测和鉴定病原微生物的试剂。

它主要包括细菌试剂、真菌试剂和病毒试剂三大类。

细菌试剂可以用于检测和鉴定人体中的细菌感染,如细菌培养基、鉴定试纸等。

真菌试剂则用于检测和鉴定人体中的真菌感染,如真菌培养基、真菌快速检测试剂等。

病毒试剂则用于检测和鉴定人体中的病毒感染,如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等。

四、血型试剂:血型试剂是一种用于检测和鉴定人体血型的试剂。

它主要包括血型抗体试剂和血型抗原试剂两大类。

血型抗体试剂可以用于检测人体血浆中的血型抗体,从而确定人体的血型。

血型抗原试剂则用于检测人体红细胞表面的血型抗原,从而确定人体的血型。

以上是几种常见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分类,每种分类都有其特定的用途和检测方法。

通过使用这些试剂,医生可以更准确地诊断疾病,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从而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体外诊断试剂的实验原理

体外诊断试剂的实验原理

体外诊断试剂的实验原理
体外诊断试剂是指用于体外诊断过程中进行检测和分析的试剂,包括生化、免疫、分子生物学等各类试剂。

体外诊断试剂的实验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化学方法:利用试剂与被检测物质之间的化学反应,通过颜色反应、形成沉淀、融合现象等物理性质的改变,以及化学性质的变化,来检测样品中的某些物质的浓度或者有无。

2、免疫学方法:利用生物体在免疫过程中所产生的可以与抗原或抗体结合的性质,形成免疫复合物反应。

在免疫学方法中,通常将一种抗原或抗体与检测样品中的分子相结合,再通过一系列的信号放大机制来检测样品中的特定成分。

3、分子生物学方法:利用基因、DNA、RNA等分子所具有的性质,通过PCR 扩增、蛋白质组学和蛋白质芯片等技术,来快速检测和分析样品中的基因、DNA 或RNA等分子。

对于不同类型的体外诊断试剂,其实验原理可能存在差异,但是总体来说,以上三种方法是应用最为广泛的。

体外诊断试剂培训课件

体外诊断试剂培训课件

遗传性疾病的产前筛查与诊断
体外诊断试剂在遗传性疾病的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具有重要作用,能够检测胎儿染色体异常和基因突变,为临床提供可靠的产 前诊断依据。
遗传性疾病的产前筛查与诊断对于降低出生缺陷和提高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体外诊断试剂通过检测胎儿染色体异常和基 因突变,能够为临床提供可靠的产前诊断依据。例如,用于检测唐氏综合征、威廉姆斯综合征等的试剂盒和用于基因突变检 测的基因测序试剂等。
肿瘤的早期筛查与诊断
体外诊断试剂在肿瘤的早期筛查与诊断中具 有重要意义,能够发现早期肿瘤,提高治愈 率和生存率。
肿瘤的早期筛查与诊断对于提高治愈率和生 存率具有重要意义。体外诊断试剂通过检测 肿瘤标志物、基因突变等生物标志物,能够 发现早期肿瘤,为临床提供可靠的诊断依据 。例如,用于检测肝癌、肺癌等的肿瘤标志 物试剂盒,以及用于基因突变检测的PCR试
明确违反国家药品监管政策的处罚措 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 意识。
法规要求
详细解读国家药品监管政策中关于体 外诊断试剂的法规要求,包括注册、 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标准
01
02
03
质量标准概述
介绍体外诊断试剂质量标 准的概念、制定依据和主 要内容。
性能指标
列举并解释体外诊断试剂 的主要性能指标,如准确 性、稳定性、特异性等, 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断效果。
体外诊断试剂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法规监管
随着体外诊断试剂的快速发展,法规监管的完善和更新显得尤为 重要,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技术标准
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规范行业的发展,提高体外诊断试剂的 质量和可靠性。
人才培养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推动体外诊 断试剂产业的持续发展。

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

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

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
1.免疫分析试剂:它主要用于检测血清、尿液、细胞培养上清液中的免疫活性抗原和抗体等,常见的有血清学试剂、免疫比浊试剂、聚合物酶链反应试剂、免疫印迹试剂、免疫反应试剂等。

2.病毒分析试剂:它主要用于病毒的分析和检测,包括病毒的抗原检测试剂、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病毒基因检测试剂等。

3.微生物分析试剂:它主要用于检测来源于微生物的血清和尿液中的抗原和抗体,常见的有菌性抗原检测试剂、菌素抗原检测试剂、细菌性培养基试剂等。

4.激素和甲状腺激素试剂:它主要用于检测血清和尿液中的激素水平和甲状腺激素水平,常见的有抗体抗原检测试剂、抗体检测试剂、激素抗体检测试剂等。

5.其他分子生物学试剂:它主要用于检测生物样本中的基因、RNA、DNA等分子,常见的有基因检测试剂、DNA检测试剂、RNA检测试剂、单碱基改变检测试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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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
第十一条
❖ 厂房、设施与设备应当与体外诊断试剂生 产相适应。 (对应:11*)
通过对第三章的全部条款的核查,综合 性地评判第11条。只要其中一条存在严 重不合格,就可以判这条不合格。
第十二条
❖ 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周边环境不应对 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 与试剂直接接触的设备和器具应易于清洁 和保养、不与成分发生化学反应或吸附作 用,不会对试剂造成污染,
❖ 并应对设备的有效性进行定期验证。
(对应:23.1*、23.2、23.3)
第二十四条
❖ 生产中的废液、废物等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应当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 (对应:24)
要注意液体污染物、固体污染物、生物 污染物无害化处理的不同要求;建议参 考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十六条
❖ 配料罐容器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 标明内存的物料名称、流向,定期清洗和 维护,并标明设备运行状态。 (对应:26)
第二十七条
❖ 生产中使用的动物室应当在隔离良好的建 筑体内,与生产、质检区分开,不得对生 产造成污染。 (对应:27)
可参考《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实验动物和动 物实验管理规程》。实验动物房应经过有关部 门认证许可。对于一二三四4个等级实验动物 的评定标准以及实验动物饲养设施要求国家实 验动物管理部门均已制定有相应标准。
❖ 第三条:本《细则》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 和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体外诊断 试剂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全 过程。(适用范围)
❖ 第四条: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以下简称 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建 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和记录, 加以实施并保持有效运行。(实施要求)
YY/T0287(ISO13485)是推荐标准,本《细则》是法定要求。
第一章 总则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
❖ 第一条:为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的 生产管理,促进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 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规,特制定《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 细则》。(目的)
❖ 第二条:国家法定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 断试剂、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 试剂产品不属于本细则的管理范围。其他 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均执行 本《细则》。(管辖范围)
❖ 仓储环境及控制应当符合规定的物料储存 要求,并定期监控。如需冷藏,应当配备 符合产能要求的冷藏设备并定期监测设备
运行状况、记录储藏温度。。
(对应:14.1、14.2) 仓储区的要求
第十五条
❖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具有污染性或 传染性、具有生物活性或来源于生物体的 物料其存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清洁条件的基本要求:要有防尘、通风、防止昆 虫、其他动物以及异物混入等措施;人流物流分 开,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当有换鞋、更衣、佩 戴口罩和帽子、洗手、手消毒等清洁措施;生产 场地的地面应当便于清洁,墙、顶部应平整、光 滑,无颗粒物脱落;操作台应当光滑、平整、无 缝隙,耐腐蚀、便于清洗、消毒;应当对生产区 域进行定期清洁、清洗和消毒;应当根据生产要 求对生产车间的温湿度进行控制。
药品生产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 第四章设备 第五章物料 第六章卫生 第七章验证 第八章文件 第九章生产管理 第十章质量管理 第十一章产品销售与收回 第十二章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第十三章自检 第十四章附则
与药品GMP对比细则增加了 设计控制与验证 采购控制 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
台帐应当清晰明确,做到帐、卡、物一致。 (对应:13.1、13.2、13.3)
是否采取防止差错和污染的措施,如:仓库设货位标识; 同一货架只存放同一品种或编号的物料;开包取样后贴 已取样的标签,领发记录和建帐等,措施均应在物料及 生产管理文件中明确规定。
第十四条
❖ 仓储区域应当保持清洁、干燥和通风,并 具备防昆虫、其他动物和异物混入的措施。
第十八条
❖ 厂房应当按照产品及生产工艺流程所要求的空气洁净 度级别进行合理布局。
❖ 厂房与设施不应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造成污染或潜 在污染。同一厂房内及相邻厂房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 互干扰。
(对应:18.1、18.2)
关注:净化与非净化;无菌生产与可灭菌生产;净化 生产与无菌检验实验室;同一厂房物料的存放和传递 是否合理;人物流走向是否合理。 在生产车间或隔离区域进行活生物体操作中和结束后 对有可能污染的区域和物品及时消毒清洁,防止污染 扩散。
(对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6)
第十七条
❖ 生产区应当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 空间用以安置设备、器具、物料,并按照 生产工艺流程明确划分各操作区域。
(对应:17)
生产区域的划分,以工艺流程为准。一般由工艺流 程图和生产区域分布图表述。各生产工序衔接合理 一般情况下,划分以后的区域,不可随意调整、变 动。 多品种生产时划分的区域不可交叉、干扰、影响。
第九条、第十条
❖ 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传染性、强致敏性等有 特殊要求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岗位 操作资格或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和防护知识培训,企 业应将此类人员进行登记并保存相关记录。
❖ 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当按照本《细 则》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可查看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考核(考卷)等 内容。检查中应结合对有关人员的考核、询问、对企业 培训效果做出客观、实际的评价。
❖ 应当做到专区存放并有,明显的识别标识。 应由专门人员负责保管和发放。
(对应:15.1*、15.2)
可以参考《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 例》; 《中国生物制品规程——总则——生物制品 生产、检定用菌种、毒种管理规程》
第十六条
❖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化学、生物及其他 危险品,企业应当列出清单,并制定相应 的防护规程,其环境、设施与设备应当符 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
❖ 企业负责人和管理者代表应当熟悉医疗器 械相关法规并了解相关质量体系标准。 (对应6.1、6.2、6.3)
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和权限应当明确,应能确保体系的建 立实施和保持,向负责人报告质量情况、顾客反馈等, 并确保对质量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对医疗器械各 种法规、标准熟悉。
第七条
❖ 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医 学、医学检验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微 生物学、免疫学或药学等与所生产产品相 关的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应当具备相关产 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生产负责 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对应7.1、7.2*)
第二十二条
❖ 聚合酶链反应(PCR)试剂的生产和检验应当在各自 独立的建筑物中,防止扩增时形成的气溶胶造成交叉 污染。其生产和质检的器具不得混用,用后应严格清 洗和消毒。
(对应:22*)(选择性条款)
聚合酶链反应试剂生产车间应远离PCR检查实验室,应在PCR 试剂生产车间外的建筑物内设置PCR检查或检测实验室。
对参与聚合酶链反应各种试剂纯度要求极高,如含有有机物 等杂质易导致假阳性结果。采用PCR技术对被检测物检测时, 需要使目的靶DNA拷贝数大大增加,大量靶DNA 可通过气溶 胶微粒弥散在检测实验室大气中,造成交叉污染,导致假阳 性结果。
第二十三条
❖ 应当配备符合工艺要求的生产设备,配备 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检验设备、仪器和器 具,建立设备台帐。
第十九条
❖ 部分或全部工艺环节对生产环境有空气净 化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生产应当明 确规定空气净化等级,生产厂房和设施应 当按照本细则及附录A《体外诊断试剂生 产用净化车间环境与控制要求》进行配备 和控制。
(对应:19*)
空气净化等级低于规定即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
❖ 对生产环境没有空气净化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 应当在清洁环境内进行生产。
第二章 组织机构、人员与质量管理职责
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
❖ 以顾客为关注的焦点; ❖ 领导作用; ❖ 全员参与; ❖ 过程方法; ❖ 管理的系统方法; ❖ 持续改进; ❖ 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 ❖ 与供方互利的关系
第五条
❖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机构,明 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并配备一定 数量的与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专业管理 人员。
第二十五条
❖ 工艺用水制水设备应当满足水质要求并通过验证, ❖ 其制备、储存、输送应能防止微生物污染和滋生,
并不应对产品质量和性能造成影响。 ❖ 制水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维护。 ❖ 应当配备水质监控的仪器与设备,并定期记录监
控结果。 (对应:25.1、25.2、25.3、25.4)
对水处理的一般要求,可以参考药品生产GMP的相关 规定。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应至少有二名质量管理体 系内部审核员。
(对应5.1*、5.2、5.3、5.4) 企业组织机构图,生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功 能设置是否涵盖生产、质量、物料仓储、销售 及人员等内容。生产和质量管理人员应符合专 业要求。
第六条
❖ 生产企业负责人必须对企业的质量管理负 责,应当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者代表。
生产一类、二类强毒的操作间安装Ⅱ级或Ⅱ级以上生 物安全柜,强毒微生物操作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生物安全防护操作区的通风空调系统应为直排系统, 不得采用部分回风循环系统。
为确保操作区的气流由“清洁”区域流向“污染”区 域,不应采用上送上排的通风设计。
操作区送风应经初、中、高三级过滤。
第二十一条
❖进行危险度二级及以上的病原体操作应当配备生物 安全柜,空气应当进行有效的处理后方可排出。
❖使用病原体类检测试剂的阳性血清应当有防护措施。 对于特殊的高致病性病原体的采集、制备,应当按照 卫生部颁布的行业标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 物安全通用准则》等相关规定,具备P3级实验室等 相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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