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税制改革的思考
2024年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思考

2024年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思考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房地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与此同时,房地产税制改革也成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房价高涨、房地产泡沫、市场调控不力等,这些问题均与房地产税制不完善密切相关。
因此,对我国房地产税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思考,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价值。
一、税制改革背景分析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国内市场化的大背景下进行的。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逐渐放开,并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市场迅速膨胀。
然而,与此同时,房地产税制却显得相对滞后,难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发展。
一方面,房地产税制的缺失导致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加剧了土地财政的现象;另一方面,现有房地产税制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如税种繁多、税负不公、征收难度大等,严重制约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税制改革必要性探讨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完善房地产税制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止市场失灵和过度投机;其次,通过合理的税制设计,可以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稳定房价,保护消费者利益;再次,房地产税制改革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降低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最后,房地产税制改革还可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改革方向与措施建议针对当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简化税种,降低税负,避免重复征税;二是建立公平合理的计税依据,确保税负公平;三是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四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投资;五是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
四、改革可能面临的挑战房地产税制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改革可能会触及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导致改革阻力大;其次,房地产市场具有高度敏感性,改革措施的实施需要谨慎考虑,避免引发市场波动;再次,房地产税制改革需要与其他财税改革相协调,确保改革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最后,改革还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确保税收征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1.税制过于复杂,难以理解和适用,给纳税人带来不便和负担。
2.税种过多,税率过高,导致企业成本增加,影响了经济发展。
3.税收征管不够规范,存在征收难度大、征收漏洞大等问题,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4.税收征收和使用缺乏透明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公众参与,容易导致腐败和浪费。
改革建议:
1.简化税制,减少税种,降低税率,提高税制透明度和公平性。
2.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税收征收监管,建立健全的纳税人信用评价制度。
3.加强税收征收和使用的公开透明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提高税收使用效益和公共财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度。
5.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遏制跨国企业税收逃避和避税的行为,提高我国的税收收入和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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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前瞻性思考

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前瞻性思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成为了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何制定一个合理有效的企业所得税税制,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提升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前瞻性思考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税制改革的背景和必要性在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下,各国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
企业所得税税制的改革不仅能够促进经济发展,还能够吸引外商投资,提升国际竞争力。
同时,现行企业所得税税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税负过重、纳税征管不便等问题亟待解决。
因此,税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税制改革的原则和目标税制改革的原则可归纳为简化税制、降低税负、促进公平、提升效率等。
简化税制意味着减少税收种类和税收优惠,降低税负则是通过适当调整税率、增加税收起征点等方式实现。
公平是指让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企业享受相似的税收待遇,而效率则着重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税制改革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推动民营企业发展,为其提供良好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私人资本投入。
其次,要加强与国际接轨,与其他国家税制相协调,降低企业跨国经营的税收成本。
再次,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减少对传统产业的优惠,鼓励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最后,要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的合规性,减少逃漏税行为。
三、税制改革的路径选择对于税制改革的路径选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要借鉴国际经验,学习其他国家税制改革的成功经验。
例如,可以借鉴欧盟国家的税制模式,通过建设统一的欧洲公司税基,实现税收征管合作,减少跨国公司的税收规避。
也可以借鉴新加坡的税制模式,通过降低税率和增加税收优惠,吸引外商投资。
其次,要结合国内实际,合理确定税制改革的步骤和措施。
例如,可以通过逐步降低税率和增加税收起征点的方式,降低税负。
可以减少税收优惠的种类和范围,增加税制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可以改革税收征管制度,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便利性。
改革开放以来税制改革感悟

改革开放以来税制改革感悟改革开放以来,咱们国家的税制改革那可真是一部充满故事的历史呢。
我就觉得啊,税制改革就像是一场大型的“游戏升级”。
以前的税制可能就像是游戏的初级版本,规则简单,功能也比较单一。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咱们国家不断发展,这就好比游戏里的角色不断成长,需要更多样化的规则来适应新的情况。
小时候听长辈们说,以前税收的种类和征收方式都比较有限。
可现在呢,税收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比如说,咱们买东西的时候,那里面就包含了各种各样的税。
这一方面说明国家的经济变得越来越复杂,需要税收这个有力的工具来进行调节。
我记得在学习相关知识的时候,了解到税收对于社会公平有着巨大的意义。
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天平,通过税收的调节,把财富在不同的人群和地区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
比如对于一些高收入群体征收较高的税,然后把这些钱投入到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让那些低收入群体也能享受到更好的福利。
这就像大家在一个大家庭里,有钱的多贡献一点,大家一起让整个家庭变得更好。
而且啊,税制改革也体现了国家的智慧。
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为了吸引外资,国家在税收政策上做了很多调整。
这就像是在国际市场上打出的一张张诱人的“牌”,吸引了大量的外资企业来到中国投资建厂。
这不仅带来了资金,还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让咱们国家的经济像火箭一样快速发展。
再看看现在的税收信息化建设。
以前征税可能还得靠人工计算、手工开票,现在呢,全是信息化操作。
这就像从马车时代一下子进入了高铁时代,效率大大提高了。
纳税人也方便了很多,很多事情在网上就能办理,不用再跑来跑去。
有时候我就在想,税制改革就像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长跑。
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的问题会不断出现,税制也会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完善。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虽然可能不会直接参与到税制改革的制定中,但是我们要理解税收的重要性,依法纳税,做一个好公民。
反正就是说,改革开放以来的税制改革是一部精彩的发展历程,它见证了国家的成长,也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关于现阶段个税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江苏省为例

财税金融张媛媛摘要: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文章针对现阶段江苏省个税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足,对省内个税制度改革的现实状况、新变化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思考,从而提出有利于个税制度在未来进一步改革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对策建议—、弓I言目前在我国高速发展的新经济时代背景下,现阶段江苏省个税制度改革大幅度的减轻了人们的纳税负担,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然而在个税制度改革的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影响江苏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本文对江苏省个税制度改革后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思考,并提出相关建议对策,助力江苏省经济稳步、高质量、高效率的发展"二、江苏省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现状(一)江苏省个税制度改革的发展随着江苏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日益提高,与分不够完善,农村区域间的发展不均,不同间的・仍,人们对现阶段江苏省个税制度进一步改革的高。
(二)2017〜2019年江苏省税收总额与个税税额的变化1的数据,2018年的个税占税的, 6.449%,大2017的,此,2018的个税制度改革在一度提高了税和个税总额。
但2019年的个表12017-2019年江苏省税收的总体情况表GDP(亿元)税收总额(亿元)个税税收总额(亿元)个税占比(%)2017年85900.96484.3386.8 5.9652018年92595.47263.7468.4 6.4492019年99631.57339.6349.3 4.759税收总额的变化个人所得税的变化图12017-2019年江苏省个税税额与税收总额的趋势图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为4.759%,小于2018的,此,个税制度改革减轻了人们的纳税负担,了减降税的效果。
1数据显示,自2018年个税制度改革,2019年江苏的税同比增长1.0%,税改扩大了总体的税;2019江苏的个人税同下25.4%,税改了个税的总税。
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思考

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思考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税收征管也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挑战。
为了适应新的税收环境,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已经成为了当前必须面对的问题。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需要我们不断创新,提高效率,优化服务。
接下来,我就来谈谈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思考。
一、合理划分税收权限税收权限的划分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点。
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呈三级分权模式,即中央、地方和县级。
在这种模式下,中央的税收权力更大,地方和县级则相对疏于管理。
此外,由于地方政府缺乏相应的资源和技术支持,征税的效率也不高。
因此,我们应该在税收征管改革中逐渐实现权力下放,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税收管理功能,并且协调好分权、协作、协调之间的关系。
二、增加税收征管的智能化当前,我国税收征管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税收数据管理不规范、缺乏大数据的支持、征税效率不高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更加智能化的手段进行解决。
例如,通过建立智能税控系统,可以自动化地完成一系列复杂的税收征管任务,提高征税效率,从而降低征税成本。
同时,应该把税收管理与信息化手段相结合,以构建现代化的税收管理体系,实现税收数据自动化管理和监控,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三、优化税收服务征收税款是税收征管重要的一环。
新时代下,优化税收服务,推行“一窗通办”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就成为了税收征管改革的重中之重。
同时,税收服务必须更加规范、更加专业化,并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让纳税人在征税过程中感受到政府的诚信和关爱。
四、加强对税收征管队伍的建设税收征管是一个重要的国家职能,也是一项高度复杂的专业工作。
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中,必须加强对税收征管队伍的建设。
这需要加强人才培训,提高队伍的专业化和技能水平,同时加强税收征管队伍的管理,提高队伍的纪律性和执行力。
综上所述,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多方面的参与和努力。
只有全面加强对税收征管的创新和改革,才能不断提高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和征税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
税制改革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近日,我有幸参加了税制改革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对税制改革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更新观念,紧跟时代步伐在培训中,专家们详细解读了我国税制改革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我深刻认识到,税制改革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作为税务工作者,我们要紧跟时代步伐,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税制改革的重要性,积极投身到改革实践中去。
二、提高业务能力,为改革保驾护航培训中,专家们对税制改革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深入讲解,使我掌握了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操作流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确保在改革过程中能够准确把握政策,为改革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三、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改革宣传税制改革关系到广大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作为税务工作者,我们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做好改革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向纳税人宣传改革政策,解答纳税人疑问,确保纳税人充分了解改革内容,提高纳税遵从度。
四、优化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税制改革的目标之一是优化税收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服务,提高办税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税体验。
五、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税制改革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为税制改革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通过这次税制改革培训,我对税制改革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认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为税制改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思考

把 握税 制 改革 的三大 关键
所 上升 ; 在不 同产 业或 行业之 间 、 不 同地
区之 间以及城 乡之 间 的收入差距 也在 逐
税 制 改革要 紧紧 围绕转 变经 济发展
步拉大 ; 不 同个 体的收入差距在 扩大。这 些问题集 中表现 为“ 两个 比重 ” 不断下 降 ,
即“ 居 民收入 占国 民收入 的比重” 以及 “ 劳
改革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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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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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税制改革事关 国家、 集体和个人 的 出 了我 国税制 改 革 的方 向 和具 体对 策 。 紧 围绕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 促进产业结构
利益, 涉及经 济和社 会 的全 面发展 , 是 维护 市 税 收制度作 为众 多经济 制度 中的关 键一 优 化升级 的导 向 , 形成节 约能 源资源 , 保 场 统一 、 促进 社会公 平 、 实现 国家长治 久安 的 环, 不仅影响 当下 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护 生态环 境 的产 业结 构增长 方式 和消 费
服务 的均等 化 , 对 于现 实的公共服务 的供
给 能力 以及 财政 的供 给能力 提 出了更高 国 际金融危 机对我 国经 济发 展方式 也形 国税 收 总收入 达 到 了 1 0 0 6 0 0亿元 , 年 均 的要求 。随着 这轮国际金融危机 的爆发 , 2 0 %的高速 增 长令 世界 瞩 目。但 是在税 成 了倒 逼机 制 。长 期通 过耗用 大量 能源 上 至决策层 , 下至普 通百 姓 , 一再发 出尽 在 快 出台切实有效措施 、 收高速 增长 的 同时税制 也面 临 了严 峻挑 资源等生产要 素换取的经济总量扩 张 , 在解决收入分 配问 各类约束性 题 上 取 得 实 质 性 突破 的 强烈 信 号 和 呼 战 。从 众人 关注 的房产税 到众 人热议 的 我 国资源环境 承载能力不强 , 矛盾 E t 趋 突出 的状 态下 无法 延续 。依靠 吁 。这不 仅是 因为 收入分 配差距 过大 已 个 人所得税 , 从增值税 的转 型到“ 营改增 ” 的试 点 , 众 多税收改革 日益成 为社会 大众 资 源能源 的大量投 入来 赚取 国际产 业链 经 被确诊 为我 国 内需 不足 的深层 根源之 以牺牲环 关 注的焦点 , 税收再也不仅仅是 一个 专业 低端的微薄利 润之路 不可持续 , 更是 因为 日趋尖锐 化的收人分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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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税制改革的思考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政府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和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发展逐渐被人们重视。
文章先介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职能,再提出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最后对我国个税改革与完善提出一些思考。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职能、缺陷、对策正文:我国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至今已有30个年头,个人所得税作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贫富差距的主要手段,税制改革中的重点。
2010两会期间,个人所得税问题又成为热点话题,其中包括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的提议。
而今年个税修改意见的征集在通胀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提出的,因此各方反映激烈,自2011年4月25日个税修正案意见通过互联网向全国征集以来,已收到超过22万条意见,在这创纪录的22万条征集意见足以反映人们对个税改革的关注,这些充分表明个税改革势在必行。
一、个人所得税的职能无论从我国税制建设的历史和现状看,还是从税制结构的分工和功能上看,个人所得税都必然是一个以调节收入分配为主要功能的税种。
其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筹集财政收入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2003年为1,418亿元,2004年为1,738亿元,同比增长22.57%;2005年增至2,094亿元,同比增长20.48%;2006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后,全国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全年完成2,452亿元,同比增长17.10%。
从这组数据来看,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
2.调节收入分配调节和分配收入属于市场经济的职能,但由于市场经济机制的缺陷造成社会成员收入和分配不公,社会公正难以实现,这就使政府不得不考虑用其他经济手段如个人所得税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即通过税收杠杆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引导和调整,既要拉开差距,又要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3.促进经济增长个人所得税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或影响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阻止经济滑坡和促进经济繁荣,使整个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地发展,并有适度的增长,所以说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收入快速增长,但税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严重妨碍了其职能的有效发挥,具体表现在一些几个方面:1、调节贫富差距问题我国个人所得税自1994年开始征收,为组织财政收入作出了一定贡献,但对贫富差距没有起到应有的调节作用,收入分配差距正在逐渐加大。
通过对相关统计资料加以归纳总结,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状况可以通过各年度的实际可支配收入比、生活水平差距以及细分的基尼系数变动等指标具体体现出来。
研究表明:2005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已经达到3.7:1.0,如果考虑城镇居民享有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各类保障性因素,实际上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之比将达到6∶1。
①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1:1.3:1.0,如果考虑东中西部居民享有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各类保障性因素,实际上东中西部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将达到2.9:1.5∶1.0。
我国城镇贫困人口与城镇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我国城镇贫困人口与城镇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已达到3.9:1.0,如果考虑居民享有的各类保障性因素,实际上我国城镇贫困人口与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差距将达到5.0∶1。
我国乡村贫困人口与乡村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我国乡村贫困人口与乡村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已达到7.2:1.0。
②我国垄断行业与一般竞争性行业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迅速扩大,我国垄断行业与一般竞争性行业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已达到7.1:1.0,如果考虑行业内成员享有的单位福利和各类保障性因素,我国垄断行业与一般竞争性行业居民平均实际生活水平差距已达到7.2:1.0。
我国公共部门与其他领域社会成员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亦迅速扩大,我国公共部门与其他领域社会成员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已达到3.3:1.0,如果考虑居民享有的单位福利和各类保障性因素,我国公共部门与其他领域社会成员平均实际生活水平差距已达到6.7:1.0。
面对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际起到的调节作用不大,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不完善,相当程度地影响了税收调节功能的发挥。
税收调节弱化,甚至成为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一个重要因素。
首先,我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例较低,实际调节能力有限。
其次,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税法中只规定11个征税项目,纳税人会改变收入分配方式,尽量减少应纳税额,逃避税收,从而使税收的调节能力降低。
最后,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设计既不能保证横向公平又不能保证纵向公平。
对于同等收入的纳税人,由于级距设计过大,给税收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分散分配可以使纳税人降低适用税率,相同收入者纳了不同的税,造成了横向不公平。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视收入相同的人具有相同的纳税能力,适用同等税率,似乎体现了横向公平。
其实相同所得的人可能因其生活或社会负担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纳税能力,不考虑实际负担的税制设计反而加剧了纵向不公平。
另外,高档税率设计太高,而逃税成本不大,加剧了高收入纳税人的逃税动机。
2、征收范围问题(1)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狭窄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正列举方式加概括法,列举法规定了10个应税项目,概括法规定了“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收的其他所得”。
列举法主要采用正列举方式,在确定税基范围上限制了征税范围的扩大,虽然用概括法规定了其他认定的应税项目,避免了税基流失,但是因其规定的模糊性,易在征纳过程中引起征纳双方的纠纷和纳税人逃避税行为的发生。
随着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确立,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可参与分配,我国居民的收入出现收入来源、收入形式多样化的趋势。
目前在我国居民所得中,不仅工薪、劳务报酬所得等劳务性收入成为个人的重要所得,利息、股息和红利等资本性收入要逐渐成为居民个人所得的重要来源。
此外,还有劳保福利收入、职务补助、免费午餐及其他实物补助形式也逐渐成为我国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新的变化,在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下都无法自动的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使得所得税的税基过于狭窄。
与此同时,许多公司利用正列举法的缺陷,减少现金奖金和工资的发放,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健身俱乐部会员卡、用餐劵、假期旅游等福利,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金额,侵蚀税基。
(2)过多的减免税项目缩小了征税范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有10条免税项目,3条减税项目,还有其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和减免税优惠政策。
这些减免税收政策出于鼓励、引导、照顾、互惠、惯例等多种目的,但减免项目过多、范围过宽既造成了纳税人税负不公平,又侵蚀了税基,弱化了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分配功能。
例如,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军以上组织等颁发的科学、教育等方面的奖学金予以免税,按国务院规定发放政府特殊津贴予以免税,奖金本身就是对行为的鼓励,再进行免税是双重鼓励,意义不大,客观上缩小了征收范围。
3、征收模式问题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是采用分类所的税模式,即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收入要区分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实行分项扣除费用,分项确定适用税率,分项征收。
而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分类所得税模式内在的弊端也开始凸显出来:⑴不能涵盖各种收入方式(2)不能充分体现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原则(3)为避税留下了漏洞(4)不利于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4、扣除标准问题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费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方法。
这种费用扣除的方法虽然简单明了,具有透明度高、便于税款计算和征管的特点,但是存在照顾不到纳税人具有情况的弊端。
在具有实践中,不同的纳税人为取得相同的所得所支付的成本费用占所得的比例各不相同,甚至相差很大。
因此让所以纳税人从所得中定额扣除或定率扣除的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它忽略了纳税人的具体负担情况、物价水平和地区个人收入差距。
未能做到量能负担。
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各自提高费用扣除额,不但起不到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还会加大不同地区收入差距,形成税收逆向调节,既影响了全国税法的统一性,也有失税收公平。
此外,现有所有制当中对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也未予以清晰表述,而是一般来说,对所得税应进行所得的生产成本、个人基本扣除、受抚养扣除、个人特许扣除、鼓励性再分配扣除等五项扣除标准。
因此,费用扣除标准的差异化、指数化和纳税单位的确定应是今后税制改革的重点予以解决的问题。
虽然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工资薪金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增加到1600元,然而这些措施仍然是保守的。
5、税率与级次问题首先,税率复杂不利于素质不高和纳税意识淡薄的纳税人熟悉和掌握税法,加大了税务机关税收宣传和控制各种税源的工作量,从而大大影响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效率。
区别对待不同所得容易引起税收歧视,特别是对于同样属于劳动所得的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采用不同的税率结构,容易产生纳税的替代效应,纳税人可以通过转换所得类型以选择税率降低税负,为税收流失埋下隐患。
其次,对工资薪金所得实行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累进级距过多,且高档税率几乎无用。
据一模拟2001年我国职工,工薪所得的数据显示,在我国全部职工当中,每月工薪所得在2800元以下的职工所占比例约为97.395%;每月工资所得在5800元以下的职工所占比例约为99.975%;而每月工资所得超过5800元的职工只占职工总数的0.025%左右。
根据以上模拟数据,只有0.025%的职工在这6档高税率级距的征收范围内。
由于适用群体的人数所占比例过低,高税率级距不仅对个人工薪课税的收入功能贡献不大,而且在调节个人收入的实际作用上也非常有限。
最后,边际税率过高。
我国个人所得最高边际税率为45%,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水平,如印度最高边际税率为40%,马来西亚为30%,新加波为30%,墨西哥为35%,巴西为27.5%。
最高边际税率的高低主要是影响纳税人的纳税心理,因为个人所得税与纳税人的切身经济利益有着最直接的关系,最高边际税率过高会使纳税人对高税负产生逆反心理,极大程度地次级纳税人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动机,影响人民工作和投资的积极性。
过高的边际税率使一部分高收入者心理难以接受,高收入者收入来源的复杂性使其为了降低边际税率的档次而想方设法隐瞒各项所得,从而使高收入者大量偷逃税款,而大多数工薪阶层收入较低,来源也较简单,无法利用税收漏洞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