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
中国税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_马海涛

「Forum论坛」中国税制改革3 0 年回顾与展望◆马海涛肖鹏内容提要:本文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税制改革进程划分为三个阶段: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 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2000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期的税制改革(2001年~至今),分别考察了三个阶段税制改革的措施与意义。
认为:中国改革开放30 年税制改革有五大成功经验:税制改革必须由理论突破为先导、税制改革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税制改革走渐进式改革道路、税制改革与国企改革协调推进、税制改革中强化税收的调控功能。
结合国家经济环境变化和国际税制改革潮流,本文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税收制度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税制改革经验回顾展望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时期,从思想上、理论上为税制改革的推进做了大量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突破性工作,打下理论基础。
从 1980 年 9 月到 1981折。
全会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年 12 月,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初期引进外资、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从此,在中国这个古老的文对外经济合作的需要,第五届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明国度里,一场令世界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在这30年改革中,税收制度先后经历了几次大的调整,《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继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要求的复合税制续征收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体系。
本文在对30年税制改革历程回顾的基础上,总税,初步形成了一套大体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
结30年税制改革的理论突破和实践创新,评价改革得 2. 1983 年第一步“利改税”方案。
作为国营企失,探讨新时期的税制改革方向和完善思路。
业改革和城市经济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即第一步一、30 年中国税制改革历程回顾“利改税”,将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 30 多年的国营企改革开放 30 年来,中国税制改革进程可以划分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制改革三十年及94分税改革

税制改革三十年(1978-2008)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认真分析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税制发展变迁,探讨如何推进新一轮税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与实践意义。
一、简要回顾我国税制改革三十年历程三十年税制改革经历两大时期、六大变革,实现税收收入总额由1978年的591亿元上升至2007年的49449亿元,年均增幅达 2.79倍创世界奇迹,并深刻影响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一个时期是1978年改革开放到1993年,适应改革开放需要,国营企业全面实行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为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的需要,1994年进行改革开放后第二次大规模税制改革。
1978-2007年税收总收入增长变化图(二)涉外税制初步建立。
1980年9月公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1981年出台的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极大促进了涉外经济的发展。
1980年到1990年,外资从无到有,引资成效初显。
十年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06.92亿美元,涉外税收收入1980年仅有100万元,1990年达到49.15亿元。
1991年7月起施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以及外国企业实施统一的所得税法。
由于所得税负担水平普遍降低,极大地鼓舞了外商的投资热情,吸引大量的外商投资。
1991年到1993年外资由少变多渐成规模,不仅带来建设资金,还带来先进技术经验,对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提高技术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起到促进作用。
但一个内外有别的税收双轨制,形成对国民的歧视和对外籍人士的超国民待遇,致使税收不公平。
(三)利改税及工商税制改革。
在认真总结国内流转税制发展经验的基础上,1980年在柳州、长沙、青岛、上海等城市进行增值税试点,1983年起实施增值税暂行办法,并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形成雏形;1984年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把现行工商税按照性质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等4个税种;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开征资源税和利润调节税;将国营企业缴纳的固定资产占用费改为固定资产税;恢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和集市交易税,开征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建设税,建立起多种税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我国税制建设开始步入新轨道。
浅谈迈入新阶段的中国税制改革:回顾、借鉴及展望

浅谈迈入新阶段的中国税制改革:回顾、借鉴及展望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改革开放过去了三十多年,我国税制改革亦经过了三个阶段。
经过承前启后的改革,我国税制结构逐步进入了有待完善的深水区。
下一步的税制改革不仅应在政府和企业间的关系上做文章,更应在政府和居民的关系上直接做文章。
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比重的提高至关重要,将成为我国现行税制转变为现代型税制的“点睛之笔”。
税制能否顺利转型将成为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大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
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这指明了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一、改革开放后税制改革的三个“十年”和第四个“十年”(一)第一个十年(1983—1993 年):政府收入形式的重大变革我国目前的税制结构起源于1978 年以来风起云涌的改革开放。
邓小平同志在1978 年12 月13 日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会上的讲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中指出:“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否则不利于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实行现代化的经济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应该让地方和企业、生产队有更多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
”沿着这一方向,经过1978 年至1982 年间税制改革的预热期,我国正式于1983 年和1984 年实行两步“利改税”。
1983 年第一步“利改税”以《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为标志。
中国税制改革的成效、问题及展望

5.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其他税制。改革出口退税制度,研究一揽子解决欠退税问题的办法,健全退税机制。完善消费税,适当调整部分产品税率和级距,将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将部分非最终消费品调出征税范围。配合增值税的转型,相应调整营业税征收范围。在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基础上,改革农业税制,降低农民总体负担水平。推进费改税,逐步将稳定的收费、基金改为税收,如将社会保障中的社会统筹部分的“费”改为社会保障税;通过开征燃油税取代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项收费;将现行针对一些排污项目而收取的废水、废气、垃圾等收费改为开征环境保护税。按照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择机开征一些新税种。按照世贸组织原则清理、统一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等。
中国税制改革的成效、问题及展望
中国税制改革的成效、问题及展望 2008-12-20 15:15:18
一、1994年税制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首次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此后一年多来,我国正酝酿财税、金融等宏观经济体制的重大突破,其中税制改革是重要一环。因为当时的税制重复设置、纳税人负担不合理、税收调节作用差,更为严重的是,对税收实行“包税制”,使税制名存实亡,根本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税制已经刻不容缓。1994年我国在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同时,对税制进行了全面而重大的改革,在不增加企业和个人总体税负的前提下,实施了以增值税为核心的流转税制,统一了内资企业所得税,改革了个人所得税,撤并和开征了一些地方税,税种由原来的37个简并为23个,结构趋于合理,初步实现了“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的改革目标。
中国税收制度改革30年进程经验与展望

首先,中国税收制度的重要一步是从“以收为主”向“以收和为主”
转变。
过去,中国的税收主要依靠企业所得税和商品和服务税。
但是,这
种制度存在许多问题,如企业所得税征收标准过低,容易造成企业逃税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逐渐引入了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多元化的税收
方式,并逐渐降低企业的税负。
其次,中国税收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方向是加强税收征管。
过去,中国
的税收征管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税收逃漏、征管手段不完善等。
为了解决
这些问题,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建立税务执法机构、加强税收征管
能力培养等,有效地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水平。
展望未来,中国税收制度还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随着中国
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重要性将
进一步增加,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和征收手段。
其次,税收制度
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与经济、金融、法律等领域的协调和配合,以确保税收
政策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此外,税收征管的科技化也是未来税收制度的重
要方向,需要加强税务部门的信息技术建设,提高税收信息化水平。
总而言之,中国税收制度过去30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面临一
些挑战和问题。
未来,中国将继续推进税收制度,加强税收政策的针对性
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水平和效率,实现税收制度的公平、透
明和科学。
同时,还应加强国际税收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税收治理,为构
建一个更加公平、稳定和可持续的税收制度做出贡献。
我国税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我国税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王国清 我国建国以后的税制经历了由繁到简、由简到繁的多次反复,四十多年来的税制建设,尤其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税制改革的实践表明:税收对经济的调控功能和聚财功能的发挥,国家与纳税单位和个人的税收分配关系的正确处理,关键取决于税制的完善程度,取决于税制构成的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
本文试图总结改革开放二十年的税制改革,并就完善税制谈几点体会。
一、1978—1993年税制改革的回顾与评析(一)为什么要改革税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力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新形势下,原有的税收制度无论是在外延方面,即税种设置,还是在内涵方面,即税制各要素的配合上,都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1.税种过少,税制外延性急需建设,片面强调简化税制,致使我国税种很少。
在新的历史时期,经济结构、经营方式和流通渠道的多样化引起税源的变化,原有的税制已远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加之实行对外开放,对于三资企业的发展也必须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
因此,必须增设一些新的税种,加强税制的外延性建设。
2.税制内涵性存在着税负不平衡问题。
由于“左”的影响,集体商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负偏重,不利于贯彻多种经济成分合理负担的政策,需要进行税负调整。
另外,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也需要调整税负。
3.税利比例不合理。
长期以来,税制的改革基本上是在保持原税负的基础上进行的。
但许多产品的盈利水平是不断提高的,因此,在税利总额中,税收的比例越来越低。
为保证财政收入,加强企业的经济核算,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加大税收在税利中的比例。
此外,国家与国营企业之间,也迫切需要用征收所得税的方式来确定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自1979年以来,我国的税制改革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不断发展和相继完善的过程,才初步建立起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需要的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调节的复税制体系框架,税制的外延方面得到了较大的改革。
改革开放30年我国税法建设的回顾和展望_基于纳税人权利保护的视角

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逐步实现了转轨与发展一体化的双重制度变迁,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型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我国的财政收入相应地实现了从“自产国家”①向“税收国家”的过渡。
与此同步,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也得到了极大地发展,但仍存在许多亟待完善之处。
应该说,完善和发展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办法或路径,可能会有多种,但毋庸置疑,从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的角度出发对税法予以完善和建设,应是其不容忽视的突破口和极佳路径。
而正如马克思所说:“权利永远不能超越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的发展。
”②基于此,本文拟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我国税法的建设及其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情况予以回顾和探讨,在遵循其发展脉络的基础上,契合新世纪新阶段的时代要求,构建起我国的纳税人权利保护体系,以期与时俱进地实现对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一、市场化取向改革阶段的税法:对纳税人权利的不自觉保护就我国30年经济改革与转型的实践来看,从1978年12月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 我国此一阶段改革的思路和实绩,是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而这种体制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③ 换言之,也即是在“不改变原有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在原有经济体制内部引入市场机制,以提高原有经济体制的效率。
”④与此相应,我国的税收和税法也进入一个改革、建设的新阶段。
结合农村与城市改革、调整、开放、改革开放30年我国税法建设的回顾和展望 ——基于纳税人权利保护的视角◆ 方赛迎内容提要:保障纳税人权利是税法的根本。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法律的建设和发展历程,就是不断加大纳税人权利保护力度的过程。
税法在这一过程中,经历了从市场化取向改革时期对纳税人权利的不自觉保护阶段,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时期,程序性层面上对纳税人权利的自觉保护阶段,再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强调和引入人本理念,从实体性层面加强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阶段。
新中国成立以来税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摘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财税体制经过四个阶段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相匹配的现代化财政体制。
我国采用复合税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税种。
2018年两税种合计已经超过全部税收收入的60%。
总体来看,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稳中有降,与主要发达经济体相比,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但我国以间接税为主,企业是我国最主要的纳税人,这与美国等发达国家以家庭、个人税收为主、企业缴税为辅的税制显著不同。
从行业看,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金融业整体税收负担较重,制造业税负处于中游地位。
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背景下,为了增强制造业造血能力,我国实施了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措施。
从增值税税率的国际比较来看,税率下调和三档并两档将是未来税制改革的趋势。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70年;财税体制改革;增值税税收是政府凭借政治权力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旨在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也是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
一方面,通过对不同产业的差异化征税,可以达到调节经济结构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税收可以调节收入差距,达到财富再分配的效果,促进社会公平。
本文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税制改革历史出发,剖析了现行财税体制的结构和特点,并对税制改革方向进行了展望。
一、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税制改革历史的回顾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职能的持续转变,我国在不断推进的改革大潮中,逐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相匹配的现代化财政体制。
财税体制从新中国成立初期迄今主要经过了四个阶段的发展。
(一)统收统支的“二元”体制阶段(1949—1977 年)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作为单一公有制结构的直接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几乎全部来自于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经济部门。
与之相适应的财税体制同样具有高度集权性,即财政收入与支出均由中央统筹负责,主要围绕生产建设领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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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
全会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从此,在中国这个古老的文明国度里,一场令世界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
在这30年改革中,税收制度先后经历了几次大的调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
30年中国税制改革历程回顾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税制改革进程可以划分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2000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期的税制改革2001年至今)三个阶段。
(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
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可分为涉外税制的建立、两步“利改税”方案的实施和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
1.1978-1982年的涉外税制改革。
1978-1982年,成为我国税制建设的恢复时期和税制改革的起步时期,从思想上、理论上为税制改革的推进做了大量突破性工作,打下理论基础。
从1980年9月到1981年12月,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初期引进外资、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需要,第五届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继续征收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初步形成了一套大体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
2.1983年第一步“利改税”方案。
作为国营企业改革和城市经济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即第一步“利改税”,将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30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一改革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突破了国营企业只能向国家缴纳利润、国家不能向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的禁区,成为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一个历史性转折。
3.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方案和工商税制改革。
为了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经第六届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决定从1984年10月起在全国实施第二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发布了关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的一系列行政法规,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
此后,国务院又陆续发布了关于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奖金税(包括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和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特别消费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筵席税等税收的法规。
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至此,我国工商税制共有37个税种,按照经济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涉外税、农业税等七大类。
总之,这一时期全面改革了工商税制,建立了涉外税制,彻底摒弃了“非税论”和“税收无用论”的观点,恢复和开征了一些新税种,从而使我国税制逐步转化为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日益加强。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内涵要求,1994年我国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力度最强的工商税制改革。
1.全面改革流转税。
以实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为核心,相应设置消费税、营业税,建立新的流转税课税体系,对外资企业停止征收原工商统一税,实行新的流转税制。
2.对内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
取消原来分别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
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同时,国营企业不再执行企业承包上缴所得税的包干制。
3.统一个人所得税。
取消原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对个人收入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统一实行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
4.调整、撤并和开征其他一些税种。
如:调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开征土地增值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盐税并入资源税,特别消费税并入消费税。
改革之后的我国税制,税种设置由原来的37个减少为23个,初步实现了税制的简化、规范和高效统一。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期的税制改革:2001年以来税制完善
1994年的工商税制改革初步确定了市场经济下我国税收制度的基本格局,在此后的十几年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结合国内、国外客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又推行了以“费改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增值税的转型为主要内容的税制改革。
1.税费制度调整中的“费改税”,将一些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项目转化为税收。
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自200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征收车辆购置税,开征的同时,取消了车辆购置附加费。
同时,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中央决定从2000年开始在农村开展税费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根据“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对农(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进行了调整,明确在5年内将逐步取消农业税。
2006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决议,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彻底取消农业税。
2.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
为维护国家的税收主权,制定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国际发展趋势的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结束了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对内外资分立的局面,逐步建立起一个规范、统一、公平、透明的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3.对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零星税种的改革。
2007年1月1日《车船税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取代了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
此外,修改过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也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次修改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纳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范围,同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将税额标准也做了提高;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还公布了《烟叶税暂行条例》,对烟叶的收购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这样,截至2007年底,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税种设置进一步减少为18个,税制更加规范和统一。
中国税收制度改革和发展的趋势
(一)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1.税制改革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
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为此,必须贯彻“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原则,建立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收制度,构建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以及有利于收入分配的公平,有利于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使用,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税收制度。
2.税制改革与法治化建设相适应。
十七大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和立足点,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内在要求和基本保证。
依法治税要求有健全的税法体系: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并接受行政司法机关和社会监督,纳税人能够依法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税法面前人人平等。
因此,税制改革必须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不但纳
税人而且税收行政机关也要服从于法,法外无税。
推进税法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税制改革、税收立法调研,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提升税收法律级次。
加强税制改革的统筹规划,研究探索中长期税制改革方案,加快税收基本法的立法进程。
(二)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展望
1.逐步推进主体税种和地方税体系建设的改革。
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在转型的同时要扩大增值税范围,把有条件实施增值税的营业税税目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稳步推进营业税改革,适度调整部分营业税税目的税率和计税依据,消除重复征税问题。
全面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
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全面总结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经验,继续研究完善物业税改革方案及其配套措施。
根据房地产等财产所具有的特点,其最适宜于作为地方政府稳定的税源,以开征物业税等为契机,研究构建持续稳定增长的地方税体系,进一步完善分税制,更好地配合并促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为社会提供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
2.强化税收调控功能,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制体系。
(1)建立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制度体系和完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的税收制度体系;(2)建立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税收制度体系;(3)建立促进资源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税收制度体系;(4)建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税收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