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税制改革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1.税制过于复杂,难以理解和适用,给纳税人带来不便和负担。
2.税种过多,税率过高,导致企业成本增加,影响了经济发展。
3.税收征管不够规范,存在征收难度大、征收漏洞大等问题,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4.税收征收和使用缺乏透明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公众参与,容易导致腐败和浪费。
改革建议:
1.简化税制,减少税种,降低税率,提高税制透明度和公平性。
2.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税收征收监管,建立健全的纳税人信用评价制度。
3.加强税收征收和使用的公开透明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提高税收使用效益和公共财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度。
5.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遏制跨国企业税收逃避和避税的行为,提高我国的税收收入和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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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税制改革感悟

改革开放以来税制改革感悟改革开放以来,咱们国家的税制改革那可真是一部充满故事的历史呢。
我就觉得啊,税制改革就像是一场大型的“游戏升级”。
以前的税制可能就像是游戏的初级版本,规则简单,功能也比较单一。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咱们国家不断发展,这就好比游戏里的角色不断成长,需要更多样化的规则来适应新的情况。
小时候听长辈们说,以前税收的种类和征收方式都比较有限。
可现在呢,税收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比如说,咱们买东西的时候,那里面就包含了各种各样的税。
这一方面说明国家的经济变得越来越复杂,需要税收这个有力的工具来进行调节。
我记得在学习相关知识的时候,了解到税收对于社会公平有着巨大的意义。
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天平,通过税收的调节,把财富在不同的人群和地区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
比如对于一些高收入群体征收较高的税,然后把这些钱投入到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让那些低收入群体也能享受到更好的福利。
这就像大家在一个大家庭里,有钱的多贡献一点,大家一起让整个家庭变得更好。
而且啊,税制改革也体现了国家的智慧。
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为了吸引外资,国家在税收政策上做了很多调整。
这就像是在国际市场上打出的一张张诱人的“牌”,吸引了大量的外资企业来到中国投资建厂。
这不仅带来了资金,还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让咱们国家的经济像火箭一样快速发展。
再看看现在的税收信息化建设。
以前征税可能还得靠人工计算、手工开票,现在呢,全是信息化操作。
这就像从马车时代一下子进入了高铁时代,效率大大提高了。
纳税人也方便了很多,很多事情在网上就能办理,不用再跑来跑去。
有时候我就在想,税制改革就像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长跑。
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的问题会不断出现,税制也会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完善。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虽然可能不会直接参与到税制改革的制定中,但是我们要理解税收的重要性,依法纳税,做一个好公民。
反正就是说,改革开放以来的税制改革是一部精彩的发展历程,它见证了国家的成长,也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

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前言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出台是为了解决财政分权和财政管理问题。
分税制改革之后,国家与地方分别负责不同的税收征收工作,加强了地方财政收入的独立性,推动了财政体制的改革。
然而,分税制改革不仅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和挑战,本篇文章我们将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
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背景199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分税制改革的方针。
根据方案,国税分中央和地方税两个部分,由中央征收一部分税款后再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还有自己的收入来源。
分税制改革的目的分税制改革是为了解决财政分权和财政管理问题。
它通过明确中央和地方税收职责,推进财政分权,加强地方财政收入的独立性,推动财政体制的改革。
同时,分税制改革还可以推动政府的财务公开,通过信息公开可以加强社会监督。
分税制改革的利弊分税制改革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既带来了机会,也带来了挑战。
利:1.地方财政更显独立。
由于税收、预算及政府支出管理等权限的下放,地方政府掌握了更多的财政自主权。
2.增强了地方政府的经济责任感。
在责任逐渐明确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保证税收增长、履行预算承诺,愿意投入更多的资源。
3.促进地方经济增长。
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拥有的更多的财政资源有助于支持区域内经济建设,推动当地经济增长。
弊:1.财政管理难度加大。
财政管理更加复杂,分税制改革的实施,需要加强财政管理制度的完善及人才储备。
2.重心下移,地方财政支出增加。
地方政府在收入上获得了更多的确权,同时由于财政权下放,地方政府支出在分税制改革后明显增加。
3.财政收入分布不均。
分税制的实施使得地方税负下降,但是国家税负上升。
这样就造成财政收入分布不均。
地方财政问题地方财政在分税制改革后,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经费来源和筹措不足由于地方政府自身经济能力的问题,部分地方在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耗费大量经费支撑地方建设,最终导致经费不足。
浅谈迈入新阶段的中国税制改革:回顾、借鉴及展望

浅谈迈入新阶段的中国税制改革:回顾、借鉴及展望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改革开放过去了三十多年,我国税制改革亦经过了三个阶段。
经过承前启后的改革,我国税制结构逐步进入了有待完善的深水区。
下一步的税制改革不仅应在政府和企业间的关系上做文章,更应在政府和居民的关系上直接做文章。
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比重的提高至关重要,将成为我国现行税制转变为现代型税制的“点睛之笔”。
税制能否顺利转型将成为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大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
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这指明了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一、改革开放后税制改革的三个“十年”和第四个“十年”(一)第一个十年(1983—1993 年):政府收入形式的重大变革我国目前的税制结构起源于1978 年以来风起云涌的改革开放。
邓小平同志在1978 年12 月13 日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会上的讲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中指出:“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否则不利于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实行现代化的经济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应该让地方和企业、生产队有更多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
”沿着这一方向,经过1978 年至1982 年间税制改革的预热期,我国正式于1983 年和1984 年实行两步“利改税”。
1983 年第一步“利改税”以《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为标志。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与路径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与路径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不断深化和国际贸易的日益扩大,我国税制和财政体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对此,中国政府在财税体制改革上下足了功夫,努力提高税收资源配置效率、扩大财政收入范围、改善收入分配格局。
本文将分析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路径。
二、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财政体制是整个财税体制中的一环,也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石。
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深化中央与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中央的宏观调控作用和地方的自主权。
2、建立财政支出授权和绩效管理制度,加强扶贫开发、环保、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
3、优化税收政策和收费制度,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减轻企业和民众的负担。
4、加强国际财税合作与协调,推动国际税收治理和减贫发展目标实现。
三、税制改革的路径税制改革旨在推动税收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减轻税收负担,提升国家的经济竞争力和社会福祉水平。
我国税制改革的路径主要包括:1、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和取消税收优惠条件,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发展和投资。
此外,细化和完善税制的调控措施,更好地支持创新和发展,激发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
2、增加个人税收贡献通过提高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种类和税率,增加个人税收贡献,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和个人理财意识。
同时,加强税务监管和数据采集,确保个人税收贡献得到应有的解释和支持。
3、提高财政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体系加强政府的绩效管理和财务监督体系,建立政策评估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和审计监管。
此外,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和透明,增强人民知情权和监督权,保障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实现。
4、加强国际财税合作和治理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国际财税合作和治理,推动国际税收标准逐步趋同,减少贸易和跨境支付的税款偏移,促进国际贸易和国家税收的公平竞争。
同时,加强对落地企业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有助于提高国家税收质量和效率。
四、财税体制改革的挑战和应对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的最大挑战主要有:1、财政分配体系不合理,地方财力短缺2、企业缺乏税收信用,税收管理风险大3、收入分配格局不协调,个税改革难度大以上问题的出现,反映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还存在着政策衔接不顺、管理不规范、基础设施薄弱、民众教育度低等问题。
税法改革趋势分析

税法改革趋势分析税法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其改革与发展直接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收入、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公平。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我国税法改革也在不断推进,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需求。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税法改革的趋势进行分析。
一、税收法定原则的强化税收法定原则是现代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税收的征收、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依法进行。
近年来,我国在税收立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重要税收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的逐步落实。
未来,我国将继续加强税收立法工作,提高税收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二、税制结构的优化税制结构是指一个国家税收体系中各类税收的比例关系。
合理的税制结构对于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税制结构仍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比重相对较低。
未来,我国将逐步调整税制结构,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以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三、税收征管现代化税收征管现代化是提高税收效率、保障税收公平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国在税收征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如电子税务局的建设、税收大数据的应用等。
未来,我国将继续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加强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四、国际税收合作与竞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税收合作与竞争日益激烈。
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协调与合作,共同打击跨国逃避税行为。
同时,我国也在积极应对国际税收竞争,通过完善国内税收制度、提高税收服务水平等措施,增强我国税收的国际竞争力。
五、绿色税收政策的推广绿色税收政策是指通过对环保、节能等领域给予税收优惠,引导企业和个人参与绿色发展的政策。
近年来,我国在绿色税收政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对新能源汽车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未来,我国将继续推广绿色税收政策,加大对环保、节能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推动我国经济实现绿色发展。
新中国成立70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变迁及基本经验

新中国成立70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变迁及基本经验新中国成立70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和变革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改革与变革给中国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也让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和变革的基本经验。
一、税制改革1、税种调整物品与劳务税合并后,增值税逐渐成为中国最重要的税种。
目前,政府已经对增值税进行了多次调整,既改变了增值税的税率,也调整了减免税政策。
这些改革使得企业的发展更加具有竞争力,也让政府在税收征收方面更加灵活。
2、税收征收管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征收管理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政府开始使用现代化技术来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如航空对税收征收进行检测等。
此外,政府还建立了跨部门联合体税收征收机制和税收征收自动监控系统,使得税收征收监管更加高效、透明。
二、公共财政改革1、预算制度改革预算制度改革是中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
这次改革建立了一个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明确、预算调节灵活、预算公开透明、预算执行效果可评估的预算制度。
因此,预算制度改革是中国公共财政理念转变的重要里程碑。
2、改进财政支出管理除了预算制度改革,中国政府还通过财政支出管理的方式来促进财政体制的变革。
国家财政部在过去提出“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改革”的财政支出方针。
通过这些方针,政府将有限资源投放到发展更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中去,从而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1、城市化近年来,城市化已成为中国政府发展地方财政的重要策略。
城市化的推动不仅可以带来移民区域的经济腾飞,还可以改善公共服务设施的硬件和软件,增加城市居民的福利。
城市化对于地方财政的财税收入有了这方面的支撑,因此需要加强城市化相关方面的产业投资。
2、财政划拨制度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也在改革之中。
中央政府将一部分中央财政用于地方预算安排,强化了地方财政管理职能,并给予地方更多的财政自主权。
这种财政预算安排方式被称为财政划拨制度。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1.税制不够简化:我国税制涉及到多个税种,税收政策也比较复杂,企业和个人缴税的程序繁琐,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2. 税收结构问题:我国税收结构偏重于间接税,如增值税、消费税等,而直接税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占比较低,这导致了税负分配不均和经济效率低下。
3. 税收征管问题: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着不规范、不公正、不透明等问题,导致了一些纳税人的不满和逃税现象的存在。
改革建议:
1. 税制简化:应当通过整合税种、取消不必要的税种和税收优惠,简化税制,降低纳税人的负担。
2. 税收结构调整:应当适度提高直接税在税收结构中的比重,优化税收结构,增加税负分配的公平性和经济效率。
3. 税收征管规范:应当加强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提高税收征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减少逃税现象的发生。
4. 加强税务部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税务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纳税人的服务意识和能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政策,提高纳税意识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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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税制改革姓名:任远班级:经济1221 专业:经济学学号:120112006摘要:税制改革是通过税制设计和税制结构的边际改变来增进社会福利的过程。
税制改革可能有很多形式,既有税率、纳税档次、起征点或免征额的升降和税基的变化,又有新税种的出台和旧税种的废弃,还有税种搭配组合的变化。
本文将就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年来的税制改革进行分析,以解析出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
引言:“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税收无处不在,通俗说,就是当一个人还在妈妈肚子里一直到入土为安的那一刻,税收始终与之相伴一生。
稅收制度自最早的西周“市场税收”源起,经过2000多年的不断演变发展,依然延续至今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国家社会发展和人员的进步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税收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不论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否其最终的用途都是一个重头戏,国家如何运用税收收上来的钱才是民众所看重的。
所以如何让税收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的和谐的发展提供一个环境,如何让税收为经济主体的公平有序竞争提供一个稳定的氛围,如何促进社会的公平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层面的优化与改革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正文:1.新中国税收制度的建立1949年建国初期,我国各地税收制度很不统一。
在一些老解放区,仍沿用革命根据地时期各自制定的征税制度。
在新解放区,为了及时开展城市税收工作,按照“暂时沿用旧税法,部分废除,在征收中逐步整理”的原则,除了将旧政权不合理的苛捐杂税以及为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服务的征税规定加以废除外,一般暂时沿用旧税法。
因此,当时全国各地实行的税种不统一,同一税种的税率差别也非常大。
如面粉税,东北为8%,华东为25%;卷烟税,华东为40%,华北为10%,东北为60%;烟叶在华北不征税,而华东、中南都要征税。
至于各地区的完税凭证和管理方法更是五花八门,很不一致。
这种情况与全国统一的新形势很不适应。
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召开了首届全国税务会议,讨论研究统一全国税政,建立新税制和加强税务工作。
会议根据全国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有关财政税收的规定精神,制定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于1950年1月由政务院发布施行。
《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明确了统一全国税收的要求,规定了全国统一的税收体系和税收立法权限,提出了加强税收工作的制度措施。
与此同时,政务院还公布了货物税、工商业税等主要税种的暂行条例和《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
这标志着我国新的社会主义税收制度迅速建立起来。
随着新的税收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城市工商税收收入也开始迅速增长。
1950年上半年就达到了与公粮收入相等的地步,完全改变了以往国家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农村公粮收入的局面。
1950年6月,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调整了工商税收,简化合并了一部分税种、税目,调整了部分税率,改进了征收方法,并在调整的基础上修正了货物税、工商业税等主要税种的暂行条例,同时由财政部公布了这些暂行条例的施行细则,从而使我国新的工商税收制度逐步趋于完备。
2.1953年的税制调整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令公布《关于统一全国税政的决定》和《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一共设立14种税收,即货物税、工商业税、盐税、关税、薪给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税、遗产税、交易税、屠宰税、房产税、地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和使用牌照税,同时将《货物税暂行条例》和《工商业税暂行条例》公布施行。
此后,政务院陆续公布《印花税暂行条例》、《屠宰税暂行条例》、《利息所得税暂行条例》、《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盐税实行统一盐税税额办法,但是没有制定完整、统一的法规。
除了上述税种以外的其他税种,由省、市或者大行政区根据习惯拟定办法,报经大行政区或者中央批准以后征收(当时主要有农业税、牧业税和契税,其中牧业税始终没有全国统一立法)。
在执行中,税制作了一些调整。
例如,增加契税、船舶吨税和文化娱乐税为全国性税种,公布了《契税暂行条例》(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基本停征)和《船舶吨税暂行办法》;将房产税和地产税合并为城市房地产税,公布了《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特种消费行为税改为文化娱乐税,公布了《文化娱乐税条例》,部分税目并入工商业税;将使用牌照税确定为车船使用牌照税,公布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试行商品流通税;将交易税确定为牲畜交易税,但是没有全国统一立法;薪给报酬所得税和遗产税始终没有开征。
总的来说,从1950年到1957年,中国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在清理旧税制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以多种税、多次征为特征的复合税制。
这套新税制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财政收入,稳定经济,保证革命战争的胜利,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配合国家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3.1958,1973年税制改革1958年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货物税、商品流通税、印花税和工商业税中的营业税部分简并为工商统一税。
同年9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9月13日由国务院公布试行。
至此,中国的税制一共设立14种税收,即工商统一税、盐税、关税、工商所得税、利息所得税(1959年停征)、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文化娱乐税(1966年停征)、农业税(1958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和牧业税。
1962年,为了配合加强集贸市场管理,开征了集市交易税,1966年以后各地基本停征。
1973年,将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缴纳的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盐税和屠宰税合并为工商税(盐税暂时按照原来的办法征收)。
1972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报送的《关于扩大改革工商税制试点的报告》,附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税条例(草案)》,1972年扩大试点,1973年全面试行。
至此,中国的税制一共设立13种税收,即工商税、工商统一税(工商税开征以后此税基本停征)、关税、工商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农业税和牧业税。
4.1983年税制改革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即将新中国成立以后实行了30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制度,并取得了初步的成功。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批准,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报送的《关于国营企业推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的报告》和《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6个税收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均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此后,国务院陆续发布关于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国营企业奖金税(1984年发布,1985年修订发布)、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前身为1983年开征的建筑税)和筵席税的行政法规,并决定开征特别消费税。
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到1993年底,中国的税制一共设立37种税收,即产品税、增值税、盐税、特别消费税、烧油特别税、营业税、工商统一税、关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资源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屠宰税、筵席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农业税和牧业税。
5.1994年税制改革1980年代,中国实行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沿海省份由点到线开始全面发展经济,地方和中央采用包税制。
包税制的实质是“包盈不包亏”,地方财政每年仅向中央交纳定额的财政税收,部分地方采用减免企业税收的方式,截留经济发展成果,藏富于企,加上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产生的通货膨胀,造成了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中央财政陷入严重危机的现象。
期间共发生过两次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借钱”的事,每次都大约是二三十亿元人民币。
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占整体财政收入的比重,双双迅速下降,形成建国以来未曾出现过的“弱中央”状态。
中央财力不够,国防建设、国家的基础性投入均面临严重的经费匮乏状态。
分税制改革自然而然地被提上议事日程。
(1)重整税收结构,取消一些不合理的税种(如产品税),代之以较符合市场化改革的税种,例如征收增值税和规范消费税。
(2)重新划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使中央取得更大的财源。
(3)为了保护各省市(特别是富有的省市)的既得利益,中央设计了一套税收返还制度。
1994年税制改革可以说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后以适应市场经济的一次重要调整,这次税制改革所造成的影响一直持续至今。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对于税制的改革基本上可以用这5次改革进行总的概括。
接下来,我个人将对这几次重大改革逐一分析,以得出现今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
首先是新中国税收制度的建立。
也就是1949年。
这次税收制度的改革,其实质是新生的中国政府对于民国时期旧,乱的税收制度的改革。
在新中国刚刚成立,百废待兴的大背景下。
税收制度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
从上文中1949年税收制度的内容中我们很容易得能够发现1949年的税收制度有着一个很大的特点,统一和整合。
统一各省份的征税比例,整合税收管理部门,整合税种。
初生的新中国,阶级成分复杂,经济制度混乱。
国家需要稳定。
需要一步步的转变成社会主义,并不能急于求成。
从这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出,1949的税收制度的目的更多的是稳定国内经济,尽量使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融恰。
也就是说,从另一种程度上来说,1949年的税收制度起到的是过渡的作用。
是旧中国向新中国的过渡。
1953年的税制改革,我们从当时的中国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可以看出,这是在三大改造进行中同步进行的,正如我在分析1949年的税收制度时说过的,1949年的税收制度只是一个过渡,而1953年税制改革后的税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