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第七章国际服务贸易法
第七章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第七章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第一节国际服务贸易及法律框架一、服务贸易方式(一)服务及服务贸易1、人类经济生产活动有两种产出形式:货物和服务(共同构成产品)2、概念:①货物:指对它有某种需求并能够确定所有权的无形的有形生产成果②服务是改变消费单位状态或促进产品或金融资产交换的不能确定所有权的无形的生产活动成果。
3、服务的特征:产品无形性、不能储存性、技能依赖性、管制差异性5、国际服务贸易:指服务的国际间提供或跨境提供。
(二)国际服务贸易方式,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不需跨境实际流动。
如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远程教育、国际诊断等出国就医等中国设立的公司、经营网点。
然人流动)。
如出国讲学、出国维修。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订背景:1、国际服务贸易的产生和发展,促进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离不开国际规范的保障;2、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离不开美国的推动。
3、1994年4月15日正式签署《服务贸易总协定》,1995年1月1日随《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一同生效。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框架:1、概念与特征:《服务贸易总协定》是第一个调整国际服务贸易的多边性、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规则。
伙伴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在适当尊重国家政策目标的同时,通过连续回合的谈判,在互利基础上促进所有参加方的利益,并保证权利和义务的总体平衡,早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的逐步提高。
《服务贸易总协定》包括协定本文、附件以及各成员作出的具体承诺表。
本文部分包括一般性的原则和义务,附件处理具体部门的规则,各国的具体承诺表提供市场准入条件。
《服务贸易总协定》本文包括六个部分,分别是范围和定义、一般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逐步自由化、机构条款以及最后条款。
(1)《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般义务:①最惠国待遇;②其他一般义务与纪律。
透明度;相互承认标准;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及其他限制竞争的商业惯例;国内管理。
(2)《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具体承诺:①市场准入;②国民待遇。
5-国际服务贸易法

定期租船合同又称期租船合同,指船舶 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 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时期内按照约 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提单
1、概念
提单(Bill of Loading, B/L)是指用以证 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 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字面义 就是“提货的单据” 。
(2)按提单是否可以流通转让,可将提单分为:
A、不可转让提单 即记名提单。该提单的收货人一栏中 要填写特定收货人的名称,故只能由收货人向承运人提取货 物,承运人也只向收货人交付货物。该提单不能转让他人流 通,所以不常使用。
B、可转让提单 指可通过交付或者背书而流通转让的提 单。又可具体分为不记名提单,指指示提单,指提单收货人 一栏填写“凭指示”提单或“凭某人指示”提单。该提单可 以通过背书、交付而转让,既可以流通转让,又可以控制提 单流向,故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
承运人知道危险货物的性质并已同意装运的,仍然可以在 该项货物对于船舶、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构成实际危险时, 将货物卸下、销毁或者使之不能为害,而不负赔偿责任。 但是,本款规定不影响共同海损的分摊。
《海牙规则》第4条第6款:
承运人、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对于事先不知其 性质而装载的具有易燃、爆炸或危险性的货物,可在 卸货前的任何时候将其卸在任何地点,或将其销毁, 或使之无害,而不予赔偿;该项货物的托运人,应对 由于装载该项货物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一切损害或费 用负责。如果承运人知道该项货物的性质,并已同意 装载,则在该项货物对船舶或货载发生危险时,亦得 同样将该项货物卸在任何地点,或将其销毁,或使之 无害,而不负赔偿责任,但如发生共同海损不在此限。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即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示范法(international model law):通常是由国际组织起草的、供各国立法机关采纳的行为规则。
其本身不具有强制拘束力。
目的是协调和统一各国的有关立法和国际商事交易应当遵循的一般原则,减少国家间的法律冲突。
在一定条件下,示范法可以转化为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指被国际社会所公认,对国际经济法各个领域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并构成国际经济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第二章: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主体: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能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
两个基本要素:具有独立参加国际经济关系的资格,具有独立从事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权利能力。
具有直接承受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具体权利义务的能力,即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
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指由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
第四章: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贸易术语(international trade terms):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一种具体形式,是在长期的国际货物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以不同的交货地点为标准,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与风险的划分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专门术语。
特点:1.形式:三个字母的缩写或简单的表述。
后面通常写上一个地名。
2.内容:国际货物买卖的交货条件、价格构成、运输、保险、进出口清关手续、风险划分等法律问题。
订入特定贸易术语,通常意味着确定了大部分买卖条件。
3.性质:成文国际惯例的一种,具有丰富的法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05.12•【文号】主席令[第二十二号]•【施行日期】1994.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1994年5月1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第三条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法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国家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第七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章对外贸易经营者第八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照本法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许可:(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明确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三)具有其经营的对外贸易业务所必需的场所、资金和专业人员;(四)委托他人办理进出口业务达到规定的实绩或者具有必需的进出口货源;(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7章 《服务贸易总协定》与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 《国际服务贸易》PPT课件

(3) 《服务贸易总协定》强调通过增强发展中 国家服务业竞争能力的方式将发展中国家逐步 纳入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
7.2.2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含义与成因
1.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含义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是指世界各国政府在对外 贸易中,通过立法和国际协议,对服务和与服 务有关的人、资本、货物、信息等在国家间的 流动,逐渐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放松对外贸 易管制的过程。
目的是,在透明和逐步自由化发展的基础上,扩 大国际服务贸易。现在,GATS与GATT并列, 成为WTO的主要组成部分。
7.1.1 GATS的主要内容
1995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服务贸易总协定》由以下三个方 面的内容组成:
一是适用于所有成员的基本义务的协定,即《服务贸易总协 定》条款。
二是作为《服务贸易总协定》有机组成部分的涉及各服务部 门的特定问题和供应方式的附件,以及关于最惠国待遇豁免 的附件。
(3) 多边贸易体制改革与国际服务贸易自 由化形成
6. 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
通过发展中国家国内服务业力量的加强、 效率和竞争力的提高来达到发展中国家在 世界服务贸易中更多的参与和服务业出口 的扩大。
7. 尊重国内规章
GATS尊重国内规章,但要求这些规定不得与 其有关规定相抵触或妨碍该国所承诺的义务的 履行;各成员本着公正、合理及客观的原则来 制定和管理所有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不得导 致其他成员的服务提供者过重的负担;发展中 国家有权进行特殊安排,包括可以在某些部门 为了实现国家政策目标而采取垄断授权的方式, 允许其对服务及服务提供者提出要求以使其满 足某些规定等。
8. 世贸组织成员可援引的例外 (1)确保国际收支平衡的例外措施 (2)政府服务采购例外 (3)普遍例外 (4)政府可采取服务补贴促进服务业发展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际

资的法律形式
3 第十一章资本
输入国外国投 资法
4 第十二章资本
输出国海外投 资法制
5 第十三章促进
与保护投资的 国际法制
第一节国际投资与投资环境 第二节国际投资法的概念、体系与作用 第三节建立国际投资新秩序的若干法律纷争问题
第一节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节合作经营企业 第三节外资企业 第四节国际合作开发与建设
第三章国际贸易法概 述
第四章国际货物贸易 法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 与保险
第六章国际技术贸易 法
第七章国际 服务贸易法
第八章政府 管理贸易的 法律与制度
第一节国际贸易法的概念、调整范围、渊源和发展 第二节施米托夫与国际贸易法学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第三节卖方和买方的义务 第四节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 第五节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第一节国际逃税与避税概述 第二节国际逃税与避税的主要方式 第三节管制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国内法措施 第四节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国际合作
第二十六章 国际经济争 议解决法律
制度概述
第二十七章 国际商事仲 裁
第二十八章 世界贸易组 织的争议解
决机制
第二十九章 国家与他国 国民间投资 争议的解决
第一节国际经济争议的种类及其解决方法 第二节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司法方法 第三节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非司法方法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 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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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服务贸易四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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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21日,安提瓜正式在WTO起 诉美国,称美国在《服务贸易协定》的承 诺表中已经承诺开放此类赌博业,而政府 法令在实际上却违背这个承诺;这些法令 也违反了《服务贸易协定》第二条关于最 惠国待遇、第六条关于国内规则、第八条 关于垄断和专属服务提供者、第十一条关 于支付和转款、第十六条关于市场准入和 第十七条关于国民待遇的规定。
焦点:美国服务贸易减让表中对赌博和博彩 服务的承诺
在美国服务贸易减让表分部门10. D中, 服务门类是“其他娱乐服务(不包括体育)” ,在该门类的“市场准入限制”中,美国列 出了四种服务的提供类型,在模式1“跨境 交付”项下,美国标注的承诺是“没有限制 " ( None )。对此,安提瓜主张,美国就赌博 和博彩服务的跨境交付项下做出了完全的市 场准入承诺。
• 专家组报告驳回了美方关于银联市场地位 的指控,认定涉案措施没有禁止外国服务 提供商进入中国市场;驳回了美方关于外 国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可以通过跨境方式 提供服务的主张;认定外国服务提供商在 中国设立商业存在须满足中方服务贸易减 让表的有关设立要求。但认定涉案服务属 于中方承诺开放的“所有支付和汇划服务 ”,中方应给予外国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 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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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年4月7日,上诉机构维持了专家组的 大部分结论,但认为专家组不应该对美国八 个州的法令进行裁决;同时认为美国已经证 明这些法令是为了保护公共道德所必需,驳 回了专家组的此项裁决。但最后,上诉机构 要求美国履行服务贸易承诺,对安提瓜开放 争诉的赌博业市场。 •
•
美国主要以保护公共道德为由进行反驳。2005 年4月7日,专家组认为美国已经证明这些法令是 为了保护公共道德所必需,驳回了专家组的此项 裁决。但最后,上诉机构要求美国履行服务贸易 承诺,对安提瓜开放争诉的赌博业市场。
第七章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法 (《国际经济法》PPT课件)
《美加自由贸易协议,但该措施被保留了下来。同时,加拿 大国内的《机动车辆关税条例》和《特别减税规则》也对这 一措施进行细化,并将该措施的范围夸大到原产于所有享受 加拿大最惠国待遇的国家的汽车产品。
日本和欧共体对加拿大措施提起了申诉。
【本案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
加拿大对在其境内设立的特定机构车辆制造商实施机动车辆 进口免税措施是否违反《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最惠国待遇?
5. 以“中国电子支付案”和中国的“服务具体承诺表”相 关内容为例,理解如何进行承诺表的解读。
服务贸易的方式
跨境提供 境外消费 商业存在
自然人存在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适用范围 (一)GATS的签订背景
1993年12月15日,贸易谈判委员会通过《服务贸易总协 定》最后文件草案。 1994年4月15日,正式签署。《服务贸易总协定》成为 本回合中重要的谈判成果。服务贸易被正式纳入多边贸 易体制的管辖。 1995年1月1日,《服务贸易总协定》正式生效。
5、紧急保障措施、政府采购与补贴: 紧急保障措施(GATS第10条):各成员可以因紧急情况修 改或撤销其所作出的具体承诺,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 在WTO协定生效后的3年后停止适用。
政府采购(GATS第13条):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市场 准入条款不适用于涉及政府采购的法律、规章和要求。 补贴( GATS第15条):
2、GATS的主要构成
GATS的完整内容:框架协定和各成员具体义务承诺表。
GATS框架协定:条款部分和附件部分。
GATS条款部分:序言和6个部分共29条构成。前28条为 框架协议,规定了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和规则,第29 条为附件(8个附件)
主要内容包括:范围和定义、一般义务和纪律、具体承 诺、逐步自由化、机构条款、最后条款等,其核心条款 是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市场准入、透明度等。
国际贸易多选题
国际贸易多选题第一章导论1.( AB )是用来反映一国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
A.对外贸易量B.对外贸易额2.( AC )是指贸易国家进行对外货物贸易统计时所采用的统计制度。
A.总贸易体系C.专门贸易体系5.进口总额超过出口总额时称为( BC )。
B.贸易入超C.贸易逆差7.下列商品的贸易属于服务贸易的有( ABC )。
A.旅游B.运输C.娱乐9.按货物运输方式划分,国际贸易可分为( ABCE )A.陆运贸易B.海运贸易C.空运贸易E.邮购贸易第二章世界市场与国际价格1.影响国际价值量变化的因素主要有( ABC )。
A.劳动生产率B.劳动强度C.贸易参加国的贸易量2.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包括( ABCDE )。
3.下列选项中( ABCD )属于世界“封闭市场”价格。
A.调拨价格B.垄断价格C.区域性经济贸易集团内的价格D.国际商品协定下的协定价格9.当代世界市场特征有( ABCDE )。
第三章国际贸易理论1.重商主义学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BC )。
B.威廉·斯塔福C.托马斯·孟2.自由贸易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BD )。
B.大卫·李嘉图D.亚当·斯密3.属于自由贸易理论的是( AB )。
A.比较成本学说B.绝对成本学说第四章国际贸易措施1.关税和其他税收一样,具有的性质是( ABC )。
A.强制性B.无偿性C.预定性5.普遍优惠制的主要原则是( ACE )。
A.普遍的C.非歧视的E.非互惠的6.按照征收的一般方法或征税标准,关税可分为( ABCD )。
A.从价税B.从量税C.复合税D.选择税7.和关税壁垒相比,非关税壁垒具有以下特点( ABDE )。
A.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B.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更能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C.非关税壁垒限制进口的作用不如关税壁垒E.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更具歧视性10.鼓励出口的措施主要有( ABCDE )。
国际服务贸易第二版第7章 服务贸易竞争力
▲ 索洛别强调专有技术和劳动力教育的重要性
▲ 新制度经济学的国家理论为国际竞争力理论的研究 开辟了新的视野,把国家置于一种“矛盾状态”中来 分析国家在制度变迁以及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使 国际竞争力具有了国家层次的宏观意义。
▲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提出了著名的“钻石 模型” ,即国家竞争优势说,该理论认为一国的国际 竞争力就是企业、行业的竞争力 ,一国的竞争力的高 低取决于其产业发展和创新能力的高低
高。
再者,服务业是各国实现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的 基本点,尤其诸如银行、金融等服务业更是被看做是
一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重中之重。
(四)企业结构、战略和竞争状态
企业组织的大型化和结构的扁平化、分权化和管理总 部小型化相并存,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运作效率。这种 结构变化也推动了服务企业的跨国经营,在国际市场 的开拓上,服务企业由追随型转向主动型。
2.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对服务业竞争力的重要意义与服务业的特性有关。服务
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对服务企业员工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知识、科学技术
科技进步对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提高的经济贡献体现在:运用科 学技术知识为生产和生活服务,通过不同的分工和专业化过程形 成相应的服务业,而这种分工和专业化必然产生交易,多次交易 就形成服务贸易,在整个过程中一国的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都是 在不断发展与提高的。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反过来又会促
第七章 服务贸易竞争力
重点问题 服务贸易竞争力概念分析 波特“钻石模型”中服务贸易竞争力的
决定因素 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评价指标和方法
续表6-2
在国家层面上,服务贸易竞争力的高低,就是 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强弱。国际竞争力的理 论研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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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美元
1980-2006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10000
0 1 3 5 7 9 11 13 15 17 19 21 23 25 27 年份
年份 亿美元
1980-2006年世界服务贸易进口结构变 化
四、国际服务贸易的立法
(一)双边条约 (二)区域性条约 (三)全球性多边条约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
(3)商业存在: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 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的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提供服务;如一国的公司到国外开 办银行、商店,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 所等。
(4)自然人流动: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 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自然人存在 (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提供服务。例如 专家教授到国外讲学、作技术咨询指导,文化 艺术从业者到国外提供文化、娱乐服务等等。 菲佣
(一)双边条约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于1988年签署的《澳新紧密 经济贸易关系协议服务贸易协定书》
美国与加拿大于1988年签署的《美加自由贸易 协议》。
(二)区域性条约
1957年的《关于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 (又称《罗马条约》)
1992年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三)全球性多边条约
主要集中在国际运输部门,如1924年的《统一 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1929年的 《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1951 年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1956年的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1980年的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等。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
1.国际服务贸易的标的物一般是无形的。 2.国际服务贸易生产、消费的同步性和国际
性。 3.国际服务贸易保护更具有隐蔽性和灵活性。 4.国际服务贸易管理的复杂性。
三、 国际服务贸易的产生与发展
(一)早期的国际服务贸易 (二)现代国际服务贸易
1980-2006年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额
(二)我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 原则
一、根据国际条约义务开放服务市场原则 二、根据互惠和对等发展服务贸易原则 三、维护国家利益原则 四、维护国家安全原则
二、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体制
(一)管理机构 (二)管理依据 (三)管理方式
(一)管理机构
在管理机构及权限和职能的划分上,我国采取 了综合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以综合管理为 主导和中心的体制。
(一)服务贸易的范围与定义
GATS将服务贸易分为四类,即跨境交付、境 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凡是符合上 述四类服务中的一类或几类的服务提供行为即 构成国际服务贸易。
GATS适用于任一成员方影响服务贸易所采取 的措施,包括成员方中央、地方(地区)政府和 当局所采取的措施,或代表中央、地方(地区) 政府和当局实施权力的非政府团体所采取的措 施。
第二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
一、GATS产生的背景 二、GATS的框架体系 三、GATS正文的核心内容 四、GATS的意义
二、GATS的框架体系
第一部分是GATS的正文 第二部分是GATS的附件。 第三部分是具体承诺表 第四部分为部长会议决议及谅解
三、GATS正文的核心内容
(一)服务贸易的范围与定义 (二)成员方的责任与纪律 (三)具体承诺义务 (四)服务贸易的逐步自由化
由提供者向接受者提供的,具有使用价值,能 够给他人或他物带来帮助或变化的人类活动。
(二)服务的特征
1.无形性 2.不可分离性 3.质量的差异性 4.不可贮存性 5.所有权的缺乏性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与特征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
(1)跨境交付:从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 员方境内提供服务;这种服务不构成人员、物 资或资金的流动,而是通过邮政、电讯、计算 机网络实现的服务,如金融、信息和视听等。
(2)境外消费:在一成员方境内向其他成员 方的服务消费者(service customer)提供服务; 如接待外国游客、为国外病人提供医疗服务、 接受外国留学生等。
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国务院对外经济 贸易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对国际服 务贸易进行管理”。在实践中,服务贸易的综 合管理部门是商务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是 服务贸易的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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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 的方法 。20.1 1.1720. 11.17Tuesday, November 17, 2020
第三节 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立法
一、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立法现状 二、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体制
一、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立法现状
(一)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法的概况 (二)我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 (三)关于服务市场准入的规定
(一)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法的概况
《海商法》、《国际海运条例》、《民用航空 法》、《律师法》、《注册会计师法》、《执 业医师法》、《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 管理条例》、《电信条例》、《建筑法》、 《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 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
(二)成员方的责任与纪律
1.最惠国待遇 2.透明度 3.发展中国家的进一步参与 4.服务贸易一体化安排 5.国内规章合理性义务 6.垄断与专业服务及商业惯例 7.GATS的一般例外条款
(三)具体承诺义务
1.市场准入 2自由化 (二)促进国际投资的发展 (三)促进国际服务交流与合作 (四)协调各成员方利益
第七章 国际服务贸易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 第三节 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立法
第一节 概述
一、服务的概念与特征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与特征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产生与发展 四、国际服务贸易的立法
一、服务的概念与特征
(一)服务的概念 (二)服务的特征
(一)服务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