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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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针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制定的一项税收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本文将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详细解析,包括政策依据、优惠对象、优惠内容等方面的内容,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该政策。

一、政策依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通知等。

其中,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于2017年修改发布,明确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

二、优惠对象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优惠对象主要是符合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通常包括技术创新程度、技术人员比例、研发投入比例等方面的指标。

企业需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交认定申请,并经过审核合格才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资格。

三、优惠内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优惠内容主要体现在税收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所得税按照15%的税率征收,相比一般企业的25%税率,享受了较大的税收优惠。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即超过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15%的部分可以额外扣除,并将剩余部分在以后五年内按照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方式摊销。

3.优先从事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领域的减免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在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中,可以享受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比如,在新材料、生物医药、高技术服务等领域进行投资或经营的企业,可以根据投资额或年度纳税额的一定比例获得所得税的减免。

4.股权激励所得税优惠: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所得税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或延缓缴纳。

四、申请程序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申请程序相对比较简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认定申请:企业需要向国家有关部门(如科技部、税务部门等)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申请,申请材料需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技术创新情况、研发投入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直以来,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都是很友好的,不管是资质的申请还是税收的优惠政策。

当然,企业税收也是给与了一定的优惠,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具体是怎么样的吧。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收优惠政策:一、所得税率优惠。

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人才安居购房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

三、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六、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

七、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八、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可以进行研发费用确认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

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

由以上这些优惠政策可见,国家是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得,优惠政策也是一年比年好,积极鼓励大家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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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上海 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有多种多样,主要是针对全国科技企业
的政策,也包括针对上海特定地域的政策。

1、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凡纳税
期限内实际缴纳税款金额,比按照税收法律实施前为正常纳税人税款增加
的部分,可减免50%的企业所得税。

2、科学研究费用税前扣除: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结合本年度实
际经营情况在全年度内累计抵扣科学研究费用,占收入总额的50%和20%。

3、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符合条件的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税
前扣除比例一般为20%,以及研发及科技服务外包,可抵扣50%。

4、租赁抵扣优惠:企业租赁办公楼、设备等,可以抵扣税金,比例
为税金总额的20%,以及企业从配套类企业租赁全套仪器设备,可享受比
例30%的抵扣优惠,最高抵扣金额不超过企业本年税金总额的25%。

5、税收法实施后的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及资本金增值获得的收益,
可以在当年度按50%的折旧率抵扣,抵扣优惠比例最高可达50%。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最新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最新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最新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1、税收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比普通其税率降低了10个点。

未经过认定的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而言,可以节省不少的资金,从而让企业进行后续发展。

2、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资金奖励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最多可得100万。

直接奖励+研发费用奖励: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给予5-20万元补助,复审企业将给予5-10万元补助;具体补贴额度以当地的具体补贴额度为准。

4、融资贷款高新技术企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策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补贴更加便利,容易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

5、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规定扣除,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023劳动法高温补贴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高温津贴的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并纳入企业成本费。

其他与高温天气相关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

例如,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要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

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扩大至所有劳动者,而不仅仅是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

发放的时间也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

这意味着,每年6—10月,即使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也可获得100元/月的高温津贴。

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计扣除,境外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规定内容。

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参看以下规定。

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17】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资助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优惠税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基数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局面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基数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基数转让所得范围。

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以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均可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或加速折旧方法。

减免税优惠:对于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再经济特区和伤害浦东新区内新设的高新技术企业,就其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按照25%的法定税率亨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税前抵扣: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9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国家对于创新的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在现代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我国税法体系中提出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本文将对这一政策进行解读,帮助企业了解如何享受到税收优惠。

一、背景介绍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核心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实力,符合国家和地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对于提升我国的科技创新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支持这些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被制定出来,旨在减轻企业税负,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创新发展。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优惠和其他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以享受到以下优惠政策:(1)所得税减免: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计算时,按照一定比例减免其应纳税所得额。

(2)所得税优惠税率: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可以适用较低的税率,例如,可以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低10个百分点。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于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一定比例加计扣除,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2.增值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在增值税方面可以享受到以下优惠政策:(1)增值税额免征:对于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承认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差额退还: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将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差额退还给企业。

3.其他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在其他税收方面可以享受到一些额外的优惠政策,例如,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企业所得税对外籍专家人员的奖励等。

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的申请条件和流程要想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进行相关的申请流程。

《高企税收优惠》

《高企税收优惠》

《高企税收优惠》全国性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如下:1、企业所得税优惠10%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0%,按照15%征收。

例。

企业净利润是100万,非高新企业需要缴纳25万的企业所得税(非高新技术企业为25%),而高新企业需要缴纳15万(高新企业减免10%,按照15%征收)。

2、研发费用可用来抵税,而且抵税比例比普通企业高75%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即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的175%在税前进行扣除,减少纳税。

而高新技术企业正好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范围内。

(该政策适用于202x年1月1日至202x年12月31日)地方性政策除了全国性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享受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北京(各地情况不同)(1)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可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北京市企业高管及技术骨干,同时取得北京市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士以上学位者,可直接申办北京市户口。

最全|高企政府支持政策,浙江省企业必看知产小能手百家号05-0818:2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向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

高新技术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价值,是地方企业、行业机构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资金扶持、企业投标以及获取投资的重要条件,是科技企业的“金字招牌”。

要进行高企认定,企业首先需要在以下八个方面满足对应的要求。

一旦通过认定,即可享受对应各个层面的支持政策。

根据杭州高新区科学技术局于202x年4月发布的文件,完整的支持政策信息整理如下。

一国家层面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企业研发费用按50%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

二省市层面1、高新技术企业方可申报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2、优先入选浙江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浙江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3、通过高企认定是申报浙江省、杭州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基本条件之一;4、申报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应不低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申报企业应建有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且该企业已有授权或受理发明专利一件以上;5、鼓励孵化器孵化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企业在孵期间或毕业后1年内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每认定一家,给予孵化器15万元补贴;被认定为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每认定一家,给予孵化器5万元的经费补贴;6、国高数量是认定省级孵化器的条件之一:在孵企业的毕业要求是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毕业企业达25家以上;7、杭州市拟出台奖励政策,加大对“国高企”申报认定财政支持力度:一是给予申报补助,对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企”认定申请,并通过省科技厅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由市本级财政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二是给予认定奖励,对获得科技部“国高企”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市本级财政再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30万元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

一、何时可以享受优惠?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

二、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如何办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优惠;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A、主要留存备查资料: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B、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如何办理?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C、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将如何处理?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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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览【正文】税收优惠是政府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对某些特定的课税对象、纳税人或地区给予的税收鼓励和照顾措施。

近年来,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推动科技进步,国家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总的看来,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大致分三部分:一是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二是对外商投资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三是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税收优惠。

为了帮助高新技术企业更好地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下面对有关政策作一介绍。

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一)北京新技术开发试验区设立的新技术企业北京新技术开发试验区成立于1988年,对设立在试验区内的新技术企业,即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一种或多种新技术及其产品的技术密集、智力密集的经济实体,实行以下减征或免征税收的优惠:对试验区的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所得税。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第四至六年可按上述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

试验区内的新技术企业生产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合同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批准文件验收。

经海关批准,在试验区内可以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按照进料加工,对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监管;按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出口产品免征出口关税。

但保税货物转为内销,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和海关许可,并照章纳税。

(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继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批准成立之后,国务院于1991年又选定一批开发区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

这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浦口高新技术外向型开发区、沈阳市南湖科技开发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安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南湖南岭新技术工业园区、哈尔滨高技术开发区、长沙科技开发试验区、福州市科技园区、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科技工业园、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林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高技术开发区、兰州宁卧庄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南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深圳科技工业园区、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国际科技园等。

对于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除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对于新办的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

高新技术的范围如下:1. 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2. 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3. 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4. 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5. 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6. 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7. 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8.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9. 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10. 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11. 其他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高新技术的范围,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而进行补充和修订,由国家科技部发布。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从事上述范围内一种或多种高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

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2.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科技人员,并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

5.有50万元以上资金,并有与其业务规模相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6.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3%以上。

7.高新技术企业的总收入,一般由技术性收入、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一般技术产品产值和技术相关贸易组成。

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技术性收入是指由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和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以及中试产品的收入。

8.有明确的企业章程,严格的技术和财务管理制度。

9.企业的经营期在10年以上。

兴办高新技术企业,须向开发区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开发区办公室进行考核,由省、市科委批准并发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开发区办公室按上述规定条件定期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考核,不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在开发区内,按国家规定全部核减行政事业经费实行经济自立的全民所有制科研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经开发区办公室审批,可转成高新技术企业。

二、外商投资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实验区设立的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技术企业之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设立的新技术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对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设立的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所得税,经北京市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第四至六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之日所属的纳税年度在企业获利年度之后,或者北京市新技术开发试验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之日所属的纳税年度在企业开业之日所属年度之后,可就其适用的减免税期限的剩余年度享受减免税优惠;凡在依照有关规定适用的减免税期限结束之后,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新技术企业的,不再享受上述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在申请减免税时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高新技术企业的证明文件,报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另外,设在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被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对在沿海经济开发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设立的从事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两个密集型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两个密集型企业”可以比照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进行判定。

具体执行中,应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省级科委审核并出具审核证明后,报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省级税务机关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二)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对减半后企业缴纳所得税实际税率低于10%的,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的,允许企业选择享受其中的一种税收优惠,不得同时享受两种税收优惠。

按照规定,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时,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由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三)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的先进技术企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先进技术企业,可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其退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与地方所得税税率之和)×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退税率外国投资者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的先进技术企业,应当自再投资资金投入后一年内,持审核确认部门出具的被投资企业为先进技术企业的证明材料,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经缴纳的全部所得税税款。

如果被投资企业在规定的办理再投资退税期限内,因故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税务机关应按40%的退税比例办理退税。

被投资企业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或再投资资金投入使用后3年内,经考核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可再按100%退税率补退其差额部分。

按照规定,外国投资者按照上述规定申请退税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能够确认其用于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的证明。

凡不能提供证明的,税务机关可就外国投资者再投资前的企业账面应付股利、或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外国投资者应取得的部分,从最早年度依次往以后年度推算再投资利润的所属年度,并据以计算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税收优惠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不分所有制形式,均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增值税的优惠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进行征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本地化改造(不包括单纯对进口软件进行汉字化处理)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软件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一是对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的鼓励。

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是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是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是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内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报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三)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优惠对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不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投资总额,除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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