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会计核算1
工程签合同后做账

工程签合同后做账
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签订合同后,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发生的交易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具体到工程项目,这通常包括合同款项的收入确认、成本支出的核算以及相关税费的处理等。
我们以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为例,来展示合同签订后的账务处理流程:
1. 合同签订与收入确认
当合同签订后,首先要确认的是合同金额及支付条款。
例如,合同总金额为100万元,分三期支付,第一期30%,第二期40%,第三期30%。
根据收入确认原则,只有在完成相应工作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才能确认收入。
因此,首期款通常在工程开工或达到一定程度后支付并确认收入。
2. 成本支出的核算
随着工程的推进,会产生各种成本支出,如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
这些成本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原则进行核算。
例如,购买了一批价值10万元的建筑材料,应当在验收合格后,将其记入工程成本。
3. 应缴税费的处理
工程项目在进行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多种税费。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
以增值税为例,若材料采购适用税率为13%,则在记账时需计算并记录相应的进项税额。
4. 财务报表的编制
在每个会计期末,财务部门需要根据上述会计处理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
这些报表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管理层决策和外部投资者了解企业情况都具有重要意义。
5. 内部控制与审计
为了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会计处理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或舞弊行为。
全方位详解—新收入准则建筑施工单位会计核算(附案例解析)

全⽅位详解—新收⼊准则建筑施⼯单位会计核算(附案例解析)摘要:我国还有不少施⼯单位尚未使⽤新准则的,那么新准则发⽣了哪些变化,当新收⼊准则取代《企业会计准则15号-建筑合同》后,⼜该如何核算?之前已经分享过新准则中使⽤权资产的税务与会计核算,下⾯就来说说新准则中关于施⼯单位的收⼊以及成本核算。
新收⼊准则下建筑施⼯单位收⼊成本核算主要包括六个⽅⾯:⼀、成本归集。
“⼯程施⼯”科⽬被“合同履约成本”科⽬所替代,为⽅便核算,建筑业企业可在后者下设“⼯程施⼯—合同成本”(合同成本下⾯再设置施⼯直接费⽤科⽬和间接费分摊)和“⼯程施⼯—间接费⽤”(间接费下⾯再设置项⽬部管理费⽤科⽬明细),需注意“⼯程施⼯—间接费⽤”每⽉末结转⾄“合同成本—间接费⽤分摊”,“⼯程施⼯—间接费⽤”⽉末⽆余额。
⼆、成本确认。
“⼯程结算”科⽬被“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科⽬所替代,贷⽅发⽣额表⽰已经完成且被发包⽅认可的⼯程量。
三、转销减值。
“存货跌价准备”被“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所替代。
四、计提减值。
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和成本时,分别⾃“合同结算—收⼊结转”科⽬借⽅和“合同履约成本”科⽬贷⽅结转。
这⼀点完全不同于原建造合同准则下“⼯程施⼯”和“⼯程结算”科⽬。
五、收⼊确认。
“⼯程施⼯—合同⽑利”科⽬取消,相应内容直接进⼊利润表。
六、竣⼯计价。
业主⽅⽀付的预付款项,不再通过“预收账款”科⽬核算,⼀律计⼊“合同负债”科⽬。
新准则具体的会计核算如下:1.会计科⽬调整1.1增设“合同履约成本—⼯程施⼯—合同成本”科⽬(按照⼯程项⽬核算),核算原“⼯程施⼯—合同成本”科⽬核算内容。
1.2增设“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科⽬,删除“⼯程施⼯、合同⽑利”。
合同结算科⽬余额为借⽅的项⽬,调整到“合同资产—⼯程款(已完⼯未结算)”科⽬;合同结算科⽬余额为贷⽅的项⽬,调整到“合同负债—已结算未完⼯”科⽬。
【重点补充】“合同结算”:本科⽬核算同⼀合同下属于在某⼀时段内履⾏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建造合同会计准则

建造合同会计准则
建造合同会计准则是会计标准制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
规范企业在建造合同中的财务会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和可比性。
建造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业主的要求和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
特定的建造工程,并从业主处获得价款。
根据建造合同的性质和特点,建造合同会计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会计处理
在合同签订阶段,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报价,并向业主收取一
定的预付款。
建造合同会计准则应规定预付款的会计处理方式,确保
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和可比性。
二、建造合同执行阶段的会计处理
在建造合同执行阶段,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要求和规定完成工程,
并根据进度向业主收取进度款。
建造合同会计准则应规定进度款的会
计处理方式,包括确认收入和确认费用,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和
可比性。
三、建造合同竣工阶段的会计处理
在建造合同竣工阶段,承包人应完成工程,并向业主收取尾款。
建造合同会计准则应规定尾款的会计处理方式,包括确认收入和确认
费用,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和可比性。
四、检查和审计建造合同会计处理的要求
为确保建造合同会计处理的真实、准确和可比性,建造合同会计准则应规定检查和审计建造合同会计处理的要求,包括会计师和审计机构的资质要求、审核标准等内容。
综上所述,建造合同会计准则是建筑业中的重要标准之一,其有效实施对于确保建筑业的发展和推动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建筑工程合同会计分录

建筑工程合同会计分录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当建筑公司与甲方签订合同时,会涉及到合同收入的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同收入应当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确认。
会计分录通常如下:借: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XX万元贷:工程结算 XX万元这个分录反映了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确认了对甲方的应收款项,同时记录了相应的工程结算收入。
材料采购与使用建筑工程中,材料的采购和使用是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采购材料时,会计分录通常为:借:材料采购 XX万元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XX万元材料到场后,需要进行入库处理: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XX万元贷:材料采购 XX万元当材料被实际使用于工程项目时,应将其成本计入工程成本:借:在建工程 XX万元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XX万元人工成本的核算人工成本是另一个重要的成本组成部分。
支付工人工资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在建工程 XX万元贷:应付职工薪酬 XX万元当实际支付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XX万元贷:银行存款 XX万元固定资产折旧若工程项目中使用了公司的固定资产,如施工机械,则需要计提折旧:借:在建工程 XX万元贷:累计折旧 XX万元间接费用的分配工程项目还会产生一些间接费用,如水电费、办公费等。
这些费用需要按照一定的基础进行分配:借:在建工程 XX万元贷:各相关费用科目 XX万元工程结算当工程完工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借:工程结算 XX万元贷:在建工程 XX万元这反映了工程项目的收入与成本的最终确认。
结转利润根据工程结算的结果,结转利润:借:工程结算 XX万元贷:主营业务成本 XX万元贷:本年利润 XX万元(若为盈利)。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时合同成本的会计处理

需要,换出资产不再为企业的业务活动所需要,而换入资产又理,但是由于换入的库存商品是有待于销售的,这样做就意味恰巧是企业的业务活动所需要的。
总之,这项非货币性资产交着预先确认了销售收入和毛利,这是违反收入实现原则和谨换是为了正常的商业目的,而不是为了盈余管理。
慎性原则的。
因此,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以账面价值一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反映到换入资产为基础来核算,即以换出的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的库与换出资产上,则表现为:要么两者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不确认损益。
时间和金额方面显著不同,要么两者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笔者建议,对于相似的待售存货(库存商品)和相似的待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加工后出售的存货(原材料或半成品等)的互换,即使具有商大的。
业实质,并且换出资产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但是,能不能反过来说,如果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未来也不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来核算,而应当以账面价值为基础来现金流量或者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显著不同,则非货币性资核算。
茵产交换就具有商业实质呢?笔者认为,不能这么反过来说。
设想一下,如果某企业以一批库存商品与另一企业的一项固定资产相交换,但过了不久又与对方换回。
这样就有两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果分别看这两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则换入资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产与换出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都是显著不同的。
但是这样的两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显然不具有商业实质。
估计时合同成本的会计处理如果仅根据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或者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显著不同,就判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允许企业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来核算,将给企业操纵利润开启方便之门。
因此,笔者建议,对商业实质进行理论上的阐述,一方面可以方便人们深入理解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的规定,另一方面可便于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而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淤合同成本能不是简单地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等同于换入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资产与换出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或者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合同收入第八条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九条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1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1
2 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合同或一组合同的实质。
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2。
企业工程合同怎么记账
企业工程合同怎么记账我们需要明确工程合同记账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工程合同的记账流程包括合同签订、工程进度确认、发票开具、款项支付以及最终的结算等环节。
在这个过程中,财务人员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分录的录入。
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记账范本。
假设企业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建筑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00万元,工程期限为一年。
以下是根据不同阶段进行的记账示例:1. 合同签订阶段:当合同签订后,企业应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反映企业未来需要支付的工程款项。
2. 工程进度确认阶段:随着工程的推进,企业需要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调整“在建工程”科目的余额。
如果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
3. 发票开具阶段:当企业收到建筑公司开具的发票时,需要借记“管理费用”或“工程施工”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以反映工程成本的增加。
4. 款项支付阶段:在支付工程款项时,企业应根据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企业的负债。
5. 工程结算阶段: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企业需要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或其他相关科目。
此时,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完成整个工程合同的记账过程。
在整个记账过程中,财务人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所有会计分录都有相应的原始凭证支持,如合同副本、进度报告、发票等。
- 关注工程进度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及时调整会计分录。
- 注意发票的时效性,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证和抵扣。
- 定期对账,确保账面数据与银行流水、应付款项等相符。
建造工程合同会计核算
建造工程合同会计核算一、合同成本的确认会计核算的核心在于准确确认合同成本。
这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直接成本,以及间接费用如管理费、销售费用等。
在确认成本时,应依据合同条款和实际发生的交易进行,确保每一笔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二、收入与成本的匹配原则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收入与成本应当匹配。
这意味着,当工程进度达到一定阶段,且收入确认条件得以满足时,相应的成本也应当被确认入账。
这一原则保证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三、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的区分在编制会计核算范本时,要注意区分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
变动成本随着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如材料费、劳务费等;固定成本则不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如设备折旧费、管理人员工资等。
正确区分这两类成本,有助于更准确地进行成本预测和控制。
四、预计总成本的计算预计总成本的计算是会计核算中的重要环节。
它涉及到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预估,包括材料预算、人工预算和其他各项费用。
通过预计总成本的计算,可以对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前瞻性分析。
五、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的对比分析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会计人员需要定期对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进行对比分析。
这一过程有助于及时发现成本超支或节约的情况,从而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
六、合同收入的确认合同收入的确认应基于工程进度报告和业主验收证明等文件。
只有当工作成果得到业主的认可,且符合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时,才能确认为合同收入。
七、应收账款的管理应收账款管理是保证企业现金流稳定的重要环节。
会计核算范本中应包含对应收账款的跟踪和管理方法,确保及时收回款项,减少坏账损失。
八、税务处理税务处理是会计核算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合同中的每一项收支都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避免因税务问题导致的法律风险。
九、内部控制与审计会计核算范本还应包括内部控制和审计程序。
通过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定期的内部或外部审计,可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一、企业在编制年报时,首次执行日有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金额是否要进一步复核?原同时按照国内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B股、H股等上市公司,首次执行日如何调整?答:企业在编制首份年报时,应当对首次执行日有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账面余额进行复核,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附注中以列表形式披露年初所有者权益的调节过程以及作出修正的项目、影响金额及其原因。
原同时按照国内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B股、H股等上市公司,首次执行日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能够对因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交易或事项的处理结果进行追溯调整的,以追溯调整后的结果作为首次执行日的余额。
二、中国境内企业设在境外的子公司在境外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境内不存在且受相关法律法规等限制或交易不常见,企业会计准则未作规范的,如何进行处理?答:中国境内企业设在境外的子公司在境外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境内不存在且受法律法规等限制或交易不常见,企业会计准则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原则下,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调整后,并入境内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三、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发生的融资费用应当如何处理?出租人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的,如提供免租期或承担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等,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如何处理?企业(建造承包商)为订立建造合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何处理?答:(一)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融资租赁中发生的融资费用应予资本化或是费用化,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计量。
(二)出租人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承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费用;出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2.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出租人应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承租人应将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造合同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一)应当正确确定各项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二)必须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三)必须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四)必须准确计算合同成本。
(五)必须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建造合同所发生的各
项经济业务。
设置的会计科目
工程施工
工程结算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管理费用--合同预计损失
1.设置"工程施工"科目(建筑安装企业使用),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确认的合同毛利记入本科目的借方,确认的合同亏损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后结平。
2•设置"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本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款项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后结平
3 .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
当期确认的
合同收入记入本科目的贷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 •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当期确认的
合同费用记入本科目的借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 •设置"管理费用一一合同预计损失"科目。
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
当期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记入本科目的借方,期末,将本科目
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 •设置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核算建造合同计提
的损失准备。
在建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在建合同
完工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调整管理费用"科目。
主要的会计账务处理
1 .实际发生合同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原材料”
银行存款” 机械作业”等科目;
发生的不能区分归属对象的间接费用,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临时设施摊销”等科目;
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间接费用计入合同成本,借记工程
施工”等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2 .与业主结算的账务处理
借记应收账款” 预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3 •当期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核算(3)
借:主营业务成本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工程施工一合同毛利
(当期确认的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当期应确认的合同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一合同毛利
4 .合同预计损失的账务处理
当期应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二(预计总合同总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x (1-完工百分比)-以前预计损失准备
借:管理费用一合同预计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合同预计损失减少时,作相反分录。
合同完工确认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预计损失准备。
5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一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一应交教育费附加
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一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一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如为发包商代扣代缴税费)
6 .工程竣工移交时的会计处理
工程完工,办理竣工资料并移交发包商,应将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冲销,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一一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7 .竣工后期会计事项处理
借:营业费用一移交工程保修费
贷:原材料
应付工资银行存款
如与发包商协商同意由发包商自行维修,其维修费用从扣留的工程质量
保证金中抵扣,根据双方协议及审核签订的维修结算单
借:营业费用-移交工程保修费
贷:应收账款-工程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缺陷期满,收到发包商返回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工程质量保证金
核算举例
例一施工企业一般核算
例二合同预计损失与损失准备的核算
例三综合举例
例一:假定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9000000元的建造合同,
承建一座桥梁。
工程已于1996年7月开工,预计1998年10月完工。
到1996年底,建造该项工程的有关资料如下:
1996年底
至目前为止已发生的成本2000000
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6000000
已结算工程价款1800000
实际收到价款1500000
确定1996年的
合同完工进度
(请大家计算)
25 %
96年完工进度
计量确认96年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请大家计算)
1996 年
年末累计以前年度确认本年度确认
收入(9000000 X25 %) 0 2250000
毛利(1000000 X25 %) 0 250000
费用(收入一毛利)0 2000000
请大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并在会计报表中披露有关信息1996年的会计分录(1 )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2000000
贷:应付工资、原材料等2000000
(2 )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
借:应收账款 1800000
贷:工程结算1800000
(3)登记已收的工程价款
借:银行存款 1500000
贷:应收账款 1500000
(4 )登记确认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借:工程施工--毛利2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50000
1996年建造合同在会计报表中的披露
(1 )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下列信息:
①应收账款:根据"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填列。
金额为300000元(1800000 —1500000 )。
②已完工尚未结算款:本项目应在流动资产类项目中列示,反映在建合
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根据 "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金额为 450000元(2250000 —1800000 )。
(2 )在利润表中披露下列信息:
①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本年贷方发生额填列。
金额为 2250000 元。
②主营业务成本: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金额为 2000000 元。
(3)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①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本例合同完工进度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②在建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根据"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扣除毛利后的余额填列。
金额为2000000元。
③在建工程已结算价款:反映在建合同累计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根据"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填列。
金额为1800000元。
④合同总金额:9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