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退费账号确认书
退费确认书

当事人退费账户信息确认书
案由
案号
当事人姓名
联系方式
告 知 事 项
1、为方便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应退还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如实准确提供用于接收退费的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2、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除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其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外,应当填写退费账户信息确认书,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当事人为二人以上的,应由全部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
账户
信息
户名
(仅限当事人)
账号
开户行
(写明具体网点名称)
当 事 人 确 认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的上栏银行账号正确、有效。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但无银行账户或我不愿提供银行账号。
当事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
年 月 日
其他
事项
3、当事人确认的退费账户信息适用于各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
4、在案件审理期间及人民法院退还费用前,如果退费账户信息有变更的应当重新确认,便于法院及时作出相应变更。
5、如果当事人不愿提供退费账户信息或者提供的退费账户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退费账户信息,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胜诉退费账号确认书

4、在案件审理期间及人民法院退还费用前,如果“胜诉退费”银行账 号有变更的,当事人应当重新填写新的“胜诉退费”银行账号,便于法 院及时作出相应变更。
5、如果提供的“胜诉退费”银行账号不准确,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 的“胜诉退费”银行账号,当事人号
当事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写明网点名称)
户名
账号
当 事 人 确 认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的上栏银行账号正确、 有效。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但无银行账户或不愿提供 银行账号。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但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 方直接向其支付其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
当事人(签订或盖章)
年 月日
备注
上海市 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胜诉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
案由
案号
告 知 事 项
1、为方便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应退还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如实 提供用于接收“胜诉退费”的 本人银行账号。
2、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除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 其支付其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外,应当填写“胜诉退费”银行账 号,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有多个的,应由多个当事人共同签字确 认。
郑州市中院诉讼费退还账户确认书

郑州市中院诉讼费退还账户确认书【实用版】目录一、引言1.1 介绍郑州市中院诉讼费退还账户确认书1.2 说明本文旨在帮助读者了解如何办理诉讼费退还手续二、退还账户确认书的相关信息2.1 退还账户确认书的定义和作用2.2 退还账户确认书的办理流程三、退还账户确认书的办理材料3.1 退还账户确认书申请表3.2 诉讼费缴纳凭证3.3 申请人身份证明3.4 其他相关材料四、退还账户确认书的办理步骤4.1 准备材料4.2 提交材料4.3 等待审核4.4 领取退还的诉讼费五、注意事项5.1 办理时间5.2 办理地点5.3 材料要求5.4 退还金额限制六、结语6.1 总结退还账户确认书的办理流程6.2 提醒读者注意相关事项正文一、引言1.1 介绍郑州市中院诉讼费退还账户确认书郑州市中院诉讼费退还账户确认书是办理诉讼费退还的重要文件。
当您在郑州市中院办理诉讼案件时,如果满足退还诉讼费的条件,您需要填写并提交这份确认书,以便法院办理退费手续。
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办理诉讼费退还账户确认书,帮助您顺利完成退费手续。
1.2 说明本文旨在帮助读者了解如何办理诉讼费退还手续本文旨在为您解答关于诉讼费退还账户确认书的各种疑问,包括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帮助您顺利完成退费手续。
二、退还账户确认书的相关信息2.1 退还账户确认书的定义和作用退还账户确认书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诉讼费满足退还条件时,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交的用于确认退费账户信息的书面文件。
它的作用是确保法院能够将退还的诉讼费准确无误地退还到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2.2 退还账户确认书的办理流程退还账户确认书的办理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好退还账户确认书申请表、诉讼费缴纳凭证、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2)提交材料: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法院指定的窗口。
(3)等待审核:法院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退费条件。
(4)领取退还的诉讼费:审核通过后,法院将退还的诉讼费打入申请人指定的账户,申请人需及时查询并确认。
上海法院胜诉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

4、在案件审理期间及人民法院退还费用前,如果“胜诉退费”银行账号有变更的,当事人应当重新填写新的“胜诉退费”银行账号,便于法院及时作出相应变更。
5、如果提供的“胜诉退费”银行账号不准确,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胜诉退费”银行账号,当事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上海市 区人民法院
当事பைடு நூலகம்“胜诉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
案由
案号
告
知
事
项
1、为方便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应退还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如实提供用于接收“胜诉退费”的本人银行账号。
2、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除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其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外,应当填写“胜诉退费”银行账号,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有多个的,应由多个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
银行
账号
当事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写明网点名称)
户名
账号
当
事
人
确
认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的上栏银行账号正确、有效。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但无银行账户或不愿提供银行账号。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但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其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
当事人(签订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诉讼费收退确认书

案号
案由
原告
被告
其他当事人
确认内容(选其一)
我确认,若我方胜诉,我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诉,我预交的诉费法院判定由法院向我退还
退费账号:
开户银行:
签名:
时间:
我确认,若本案我方胜由被告负担的部分,由被告直接给付原告,无需法院退费
签名:
时间: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胜诉退诉讼费申请书范本

胜诉退诉讼费申请书范本XXX人民法院:我方作为原告,在贵院提起的与被告XXX的合同纠纷一案(案号:[XXXX]民初[XXXX]号),经贵院审理,判决我方胜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我方已缴纳的诉讼费用人民币[XXX]元应予以退还。
现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向我方退还已缴纳的诉讼费用。
一、案件基本情况1. 我方作为原告,于[XXXX]年[XX]月[XX]日向贵院提起诉讼,指控被告XXX违反双方签订的《[合同名称]》合同约定,请求贵院判决被告支付合同款项人民币[XXX]元及逾期付款利息[XXX]元。
2. 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本案,并依法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
3. 贵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XXXX]年[XX]月[XX]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4. 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判决,认定我方主张的事实和理由成立,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
判决被告XXX支付合同款项人民币[XXX]元及逾期付款利息[XXX]元。
二、退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案件审结后,败诉方应当按照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金额支付诉讼费用。
胜诉方自愿承担诉讼费用的,不得退费。
”本案中,我方作为胜诉方,自愿承担已缴纳的诉讼费用,故请求贵院退还已缴纳的诉讼费用。
三、退费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下列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一)财产案件,按争议金额的0.5%交纳,但最低不少于50元;(二)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
”本案中,我方已缴纳的诉讼费用为人民币[XXX]元,根据上述规定,请求贵院退还我方已缴纳的诉讼费用。
四、退费方式请贵院将退费款项退还至我方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XXX]账号:[XXX]开户行:[XXX]请贵院核实上述信息无误后,尽快办理退费手续。
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退费账户确认书

目标:简化工作。当事人只要事先提供账户,无需专程再来办理退费。
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退费账户确认书
一审案号
收款人姓名或
收款单位(全称)
收款
银行
收款账号
收款人与
预交人关系
预交人或其
代理人签名
上述账户已确认。
年 月 日电话ຫໍສະໝຸດ 二审案号本案已生效,按上述账户办理退费。
承办法官签名:年 月 日
同意办理结算(退费)。
院长审批:
备注
附件:生效法律文书(上诉含二审法律文书),仅需案号、诉讼费用请求、
诉讼费用负担所在页;
建议:《退费账户确认书》中有关“退费账户”,三个法庭可在立案期间事先
办理。
要求:1、《退费账户确认书》经法官签名,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
移交行装科作为预收诉讼费用结算(退费)财务凭证;
2、行装科自收到《退费账户确认书》五个工作日内开具退费支付凭
证送到银行,五个工作日后诉讼收费结算(退费)票据可供相关法庭
“法定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

(本确认书应于立案环节和案件庭审前由当事人或代理人填写)
案号
告知
事项
1.本确认书载明的“户名”“账号”应均系当事人本人的银行户名和账号;
2.非当事人本人银行户名和账号,或户名与账号不一致,或户名、账号错误的,经主审法官释明,当事人、代理人应向人民法院重新提交本确认书后,再行退费;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备注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件受理费。
3.本确认书由当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当事人、代理人有多名的,应由多名当事人、代理人共同签字确认;
4.本确认书确认的“法定退费”银行账号适用于各个诉讼阶段;
5.如“法定退费”银行账号有变更,当事人、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重新提交新的《当事人“法定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
法定
退费
情形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七条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银行账号
当事人
联系电话
当事人本人户名
开户行(必须具体到开户支行)
当事人本人账号
当
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当事人“胜诉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
事
项
1、为方便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应退还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如实提供用于接收“胜诉退费”的本人银行账号。
2、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除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其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外,应当填写“胜诉退费”银行账号,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有多个的,应由多个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
3、当事人确认的“胜诉退费”银行账号适用于各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
4、在案件审理期间及人民法院退还费用前,如果“胜诉退费”银行账号有变更的,当事人应当重新填写新的“胜诉退费”银行账号,便于法院及时作出相应变更。
5、如果提供的“胜诉退费”银行账号不准确,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胜诉退费”银行账号,当事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银行
账号
当事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写明网点名称)
户名
账号
当
事
人
确
认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的上栏银行账号正确、有效。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但无银行账户或不愿提供银行账号。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但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其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
当事人(签订或盖章)
年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