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多药肺结核实施方案.doc
耐多药结核病

应尽量鼓励患者疏散到人口不密集的农村或小城, 对自己和周围人群都有好处。
实施方案
工作内容 耐多药可疑者筛查对象有五类: (1)慢性排菌患者/复治失败涂阳患者; (2)密切接触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涂阳肺结核患者 (3)初治失败涂阳患者; (4)复发与返回复治的涂阳患者; (5)治疗3月末痰涂片仍阳性的初治涂阳患者。
实施方案
3.住院或专科门诊确诊的患者在市级耐多药专 科门诊病案室取得患者登记号后,建立病案 信息。
实施方案
4.出院或离院治疗的病人,由主管医生填写“耐多 药肺结核患者出院/离院通知单”(一式两份), 一份交耐多药专科门诊,另一份交给患者。 如患者需到区服药,由耐多药专科门诊报市结 防所,通知区结防机构,落实患者治疗管理。
耐药结核病的分类
⒉多耐药结核病(poly-resistant tuberculosis, PR-TB): 结核病患者感染的Mtb经体外DST证实对1 种以上一线抗结核药物耐药(但不包括同 时分类
⒊ 耐 多 药 结 核 病 ( multidrug-resistant tuberculosis, MDR-TB): 结核病患者感染的Mtb经体外DST证实至 少同时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
实施方案
治疗管理: 1.不住院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由耐多药专科门诊
负责患者治疗期间的随访管理(包括催促患者定 期复查,按时取药、治疗转归、随访信息专网录 入等)工作。如患者需到区结防机构服药,耐多 药专科门诊填写《广州市耐多药肺结核病患者治 疗管理通知单》报市结防所,通知所在的区结防 机构。
实施方案
包括: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对其全 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收集和上报患者的 “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 者服药卡”。同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 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2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 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方案

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方案耐多药肺结核指结核病患者感染的结核分枝杆菌经体外药物敏感性试验证实至少同时对异烟肼和利福平两种主要抗结核药物耐药。
耐多药肺结核是目前结核病控制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其治疗难度大,治疗时间长,传播风险高,公共卫生危害大。
为了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结核病耐多药形势,规范我市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发现、治疗和管理,根据《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原卫生部令第92号)、《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工作方案(X)》、《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指南(X)》和《X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规范》,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职责(一)领导机构市卫计委负责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我市耐多药结核病防治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加强对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情况的监控和评价,不断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业务机构在市卫计委及各县(区)卫计局的领导和协调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具体负责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级业务机构职责如下:1.市级(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落实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随访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组织协调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耐多药肺结核发现、登记报告、追踪等工作;负责对县(区)相关机构和相关人员的培训。
(2)市级结核病定点医院X医院:负责本医院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的耐药检测及各县(区)传统药敏和线性探针检测;负责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全程治疗管理,包括住院治疗管理和出院后的随访复查;负责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及相关报表的填写;负责患者住院期间的感染控制。
X市人民医院、X市X中心医院:负责本医院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的耐药检测及登记和报告。
(3)市卫生监督所。
依法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医疗卫生机构耐多药结核病感染控制、疫情报告、病人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并提出有效的改进建议。
2.县(区)级。
(1)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版

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版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许多传统的疾病已经逐渐得到有效地控制和治疗。
然而,单纯治疗耐多药肺结核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挑战。
肺结核的复杂性和多发性使得治疗方案复杂且耗费时间和代价高昂。
为了更有效地治疗耐多药肺结核病例,许多医疗机构采用了临床路径版治疗方案。
耐药结核病是指一种耐药菌株引发的结核病。
耐多药肺结核则是指对常规抗结核药物(如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耐药的肺结核。
耐多药肺结核表现出来的症状和普通肺结核类似,包括咳嗽、咳痰、胸痛、发热、消瘦等。
与传统的肺结核治疗方案相比,耐多药肺结核的治疗更加困难和昂贵。
治疗过程常常需要持续几个月到几年,且许多常规药物的效果不佳。
传统的肺结核治疗方案通常使用一些广谱抗菌药物,例如异烟肼和利福平等。
这些药物对普通的结核菌十分有效,但是在耐药菌株出现的情况下,则需要使用诸如万古霉素和利福喹酮等高剂量和毒性更强的抗菌药物。
这些药物使用过程中常发生肝脏、肾脏和神经系统等多器官毒性反应,成为治疗过程中的重要限制因素。
另外,临床路径版治疗方案中的可替代药物等资源也显得不足。
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版治疗方案通过根据医疗机构的特殊情况对治疗方案进行个性化的优化和操作规范的把控,降低了治疗中的风险和失误率。
该方案通过前期严密的病人评估和分类,完成耐药结核菌株的鉴定,采用药物浓度监测实现个性化调整药物和剂量扩散,严格控制用药时间和间隔,保证疗效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毒副作用的发生。
临床路径版可以提供不同的治疗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经验丰富的医生组成治疗小组,确保病人获得最好的治疗效果。
目前,临床路径版在耐多药肺结核治疗中的应用已经得到了广泛推广和应用。
许多医疗机构已经将其作为标准治疗方案,并将其用于实际的病例诊断和治疗。
通过该方案,医生可以更加专业、系统地对患病病人进行治疗,增强了医生对该类疾病的敏感度和严谨性,提高了治疗效率和患者的生存机会。
总之,耐多药肺结核作为一种难以治疗的疾病,仍然需要更有效的治疗方案来弥补传统治疗的不足。
肺结核的实施方案

肺结核的实施方案
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
为了
有效预防和控制肺结核的传播,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对于肺结核患者的治疗方案应该是全面的。
患者应该接受规范的抗结核
治疗,严格按照医嘱服药。
同时,患者应该加强营养,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免疫力,减少疾病的发展和传播。
其次,对于密切接触者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旦发现患者的亲属或者同事
有密切接触史,应该立即进行相关检测和隔离,以防止疾病的传播。
对于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和治疗也是必不可少的。
另外,加强对肺结核的宣传和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向公众普及肺结核的知识,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此外,建立健全的监测和报告制度也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对肺结核病例的监测
和报告,可以及时发现疫情的变化和趋势,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避免疾病的扩散和流行。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也是非常重要的。
肺结核是一种全球性的传染病,
各国应该加强合作,共同应对肺结核的挑战,共同推动肺结核防治工作向前发展。
总之,肺结核的实施方案应该是全面的、系统的,需要政府、医疗机构、社会
组织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科学的实施方案,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肺结核的传播,保障人们的健康。
耐药 耐多药结核的治疗

2020/4/2
耐药结核病的诊断 • 先决条件是首先确定结核病,才能通
过(痰结核分枝杆菌培养+,显示耐药 后)诊断耐药结核病。 • 也就是说必须在能够找出DR,MDR结 核病可疑者和诊断结核病基础上方可 诊断
2020/4/2
结核病治疗的随访应注意
1)根据胸片的病变变化,如已制定的方案有效继续使用, 不换方案。 2)根据治疗经验选择可能的估计敏感药四种或四种以上 3)继续原方案等待药敏结果
2020/4/2
耐药、耐多药方案制定理论依据
• 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有利于各种作用机制不同的药 发挥各自的杀菌、抑菌作用
• 使不同生长状态、不同繁殖速度的耐药菌处于多种 敏感药的包围之中,有助于减少或消除病灶中耐药 菌的数量
2020/4/2
药物剂量
• 药物
•
<33 kg
体重
33–50 kg
51–70 kg
>70 kg
• 乙胺丁醇 25 mg/kg/日 800–1200 mg/日 1200– 1600 mg/日 1600–2000 mg/日 • (100, 400 mg)
• 吡嗪酰胺 30–40 mg/kg/日 1000–1750 mg/日 1750–2000mg/日 2000–2500 mg/日 • (500 mg)
•PAS 对氨水杨 酸钠
•CS 环丝氨酸
•Eto 乙硫异烟 胺 /Pto 丙硫异 烟胺
疗效不确切的药物
未被推荐为常规用 药(氨苄青霉素/克 拉维酸, 氨苯吩嗪, 克拉霉素)
用一线药物治疗不同耐药的疗效
• 初始耐药:结核病人耐单药的治愈率是94.25%,耐多药 是88.7%,
耐多药肺结核治疗方案

耐多药肺结核治疗方案耐多药肺结核治疗方案引言耐多药肺结核(Multidrug-Resistant Tuberculosis,MDR-TB)是指对传统治疗方案中两种最重要的抗结核药物——异烟肼和利福平出现耐药的结核病菌株。
MDR-TB的治疗相对困难,需要使用更多药物组合,治疗周期更长。
本文将介绍一种常见的耐多药肺结核治疗方案。
背景耐多药肺结核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的数据,每年有超过50万人被诊断为耐多药肺结核,治愈率相对较低。
因此,寻找一种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案至关重要。
治疗方案药物选择耐多药肺结核的治疗需要使用更多的抗结核药物,常规治疗方案中的异烟肼和利福平已无效。
根据耐药情况,以下是一种常见的治疗方案的药物组合选择:1. 第一线药物:- 吡嗪酰胺(Pyrazinamide)- 环丙沙星(Ciprofloxacin)- 布匹地酸(Bedaquiline)- 胺硫脒(Amikacin)2. 第二线药物:- 乙胺丁醇(Ethionamide)- 氨硝西林(Amoxicillin)- 氟哌酸(Levofloxacin)- 粒可酮(Linezolid)治疗方案与疗程根据各个药物的特点和临床实践,通常推荐的治疗方案如下:- 治疗方案: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的多药耐药肺结核治疗方案(Standardized treatment regimen for MDR-TB patients)- 疗程:治疗总时长为18-24个月治疗过程管理在治疗过程中,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管理和监测工作,以确保治疗的效果和患者的安全:1. 收容隔离:患者应住院或在指定的隔离区进行治疗,以减少传播风险。
2. 药物监测:定期监测药物血药浓度和相关的生物学指标,以确保治疗的有效性。
3. 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理:定期检查患者的肝功能、肾功能和视力等,以及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及诊疗规范(2019版)

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2019年版)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1.耐多药肺结核2.单耐利福平肺结核3.疾病编码(ICD-10:A15.0、A15.1)。
以上病例均为第一诊断。
如有严重合并征或并发症者不宜进入临床路径。
可根据病情选择个体化治疗。
(二)诊断依据根据中国防痨协会《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指南(2015年版)》,世界卫生组织2014年版《耐药结核病规划管理指南伙伴手册》等。
1.临床症状:可出现发热(多为低热)、盗汗、咳嗽、咳痰、咯血、胸痛等。
部分患者可无临床症状。
2.体征:可出现呼吸频率增快、呼吸音减低或粗糙、肺部啰音等。
轻者可无体征。
3.影像学检查:显示活动性肺结核病变特征。
4.痰液检查:①传统表型检测包括固体培养+药敏实验、液体培养+药敏实验;②基因检测包括GeneXpert、溶解曲线、基因芯片法等。
通过上述检测证实为利福平耐药 (RR-TB)、至少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 (MDR-TB或XDR-TB)。
对耐药高风险患者,如痰菌阴性可使用支气管活检或灌洗液获得耐药证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根据中国防痨协会《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指南(2015年版)》,WHO2018年《耐多药/利福平耐药治疗指南更新版》等。
1.耐多药结核(MDR-TB)的药物治疗原则:(1)充分考虑患者既往用药史以及当地耐药结核病流行状况;(2)根据药敏结核尽可能保证方案中有4种以上有效药物。
前6个月的方案中需选用至少4种可能有效的药物,之后至少为3种药物;(3)根据体重确定药物的剂量;(4)每天服用抗结核药物;(5)如使用注射剂,至少使用6个月,或痰菌阴转后至少4月;(6)建议长程治疗疗程为18-24个月,并根据患者治疗效果予以调整。
(7)使用贝达喹啉方案的疗程参照NDIP扩展项目流程。
(8)考虑患者经济因素、注射剂能否执行等因素,通过知情同意制定可行方案。
2.耐多药结核(MDR-TB)推荐治疗方案:(1)MDR-TB短程方案:4-6Am(Cm)-MFx(Lfx)- Pto -Cfz –Z-H高剂量-E/5Mfx(Lfx)- Cfz-Z-E①短程化疗方案推荐用于未接受二线药物治疗或治疗不超过1个月的MDR-TB或RR-TB 患者。
《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工作方案》

二、治疗原则 ...................................................20 三、标准化治疗方案 .............................................21 四、治疗监测 ...................................................22 五、特殊情况下的治疗 ...........................................24 六、不良反应预防和处理 .........................................30 七、治疗方案调整 ...............................................38 八、注射期末痰菌阳性者的处理 ...................................38 九、停止治疗指征 ...............................................38 十、治疗转归 ...................................................39 十一、药敏试验确诊时痰菌阴转初治患者的处理 .....................39
3
附件 1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痰标本/菌株送检表 ...................................................60 附件 2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登记本 ........................................................................62 附件 3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登记本 ............................................................................64 附件 4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 ........................................................................67 附件 5 实验室痰培养登记本 ....................................................................................78 附件 7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80 附件 8 耐多药肺结核相关报表 ................................................................................83 附件 9 单耐药和多耐药肺结核治疗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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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技术规范(2014 年版)耐多药肺结核是指结核病患者感染的结核杆菌体外被证实至少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具有痰菌阴转慢、传染期长、诊断治疗和管理复杂、治疗费用较高和不良反应多等特点,已日益成为危害人群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
为规范我省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部医政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和《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管理工作方案》,制订本技术规范。
一、患者筛查(一)筛查对象耐多药肺结核的筛查对象主要是涂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新涂阳和复治涂阳患者。
重点关注以下 5类高危人群:1、慢性排菌患者或复治失败患者;2、密切接触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涂阳肺结核患者;3、初治失败患者;4、复发与返回的患者;5、治疗 3个月末,痰涂片仍阳性的初治涂阳患者。
(二)筛查方式1、肺结核患者筛查方式肺结核患者到具备痰培养能力的医疗机构/ 疾控中心(结防机构)就诊,由上述机构对其进行痰培养检测,一周内将阳性培养物运输至设区市疾控中心(结防机构) / 耐多药肺结核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药敏试验。
不具备痰培养能力者,将阳性痰标本七天内运输至设区市疾控中心(结防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痰培养和药敏试验。
2、密切接触者筛查方式定点医疗机构和 / 或县级疾控中心(结防机构)应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家庭成员、同学和同事等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痰涂片检查,如果确诊为涂阳肺结核患者,再进行痰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检测。
(三)考核指标以设区市为单位,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60%。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痰培养的人数 /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数 *100%。
二、患者诊断(一)可疑者登记痰标本和阳性培养物的送检单位,将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可疑者的相关信息填写在“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痰标本 / 菌株送检表”(见附表 1)上,并将送检表于 3 日内交至痰培养和药敏试验检测单位。
检测单位填写“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登记本(见附表 2)”,并按要求协助结防机构将信息录入至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中。
(二)实验室检查检测单位开具“痰标本培养药敏检查单(见附表 3)”,由其实验室对接收的痰标本或培养菌株进行痰培养、药敏试验,并将相应的信息和检测结果登记在“实验室痰培养登记本(见附表 4)”和“实验室药物敏感试验登记本(见附表 5)”上,录入至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中。
检测结果提示为耐多药肺结核者,应在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生成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病案。
然后将填写好检测结果的“痰标本培养药敏检查单”反馈给耐多药肺结核专家组。
(三)质量控制开展痰培养、药敏试验的检测单位需接受由上级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部门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熟练度测试。
(四)耐多药肺结核专家组确定原则省级和每设区市要成立由临床专家、结防专家、检验专家、影像学专家等方面人员组成的专家组,专家组挂靠在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五)定点医疗机构确认的条件省级和设区市要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至少一家耐多药肺结核定点医疗机构。
对于地域较大的设区市,可以由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有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作为耐多药肺结核定点医疗机构,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开展耐多药肺结核诊疗工作所需的临床医护人员和实验室人员,设立专门的符合感染控制要求的耐多药肺结核门诊候诊区、留痰室、病房和结核菌实验室(六)非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定点医疗机构对发现的疑似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进行转诊,在转诊登记本中做好转诊登记,开具转诊单,转诊单于3天内送到耐多药收治定点医疗机构或疾控中心(结防机构)。
(七)耐多药肺结核的确诊耐多药肺结核专家组结合患者病史、胸部影像学及实验室等相关检查,对耐药检测结果报告为至少对异烟肼和利福平同时耐药的患者进行确诊。
专家组确诊后将信息反馈给定点医疗机构和结防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将确诊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相关信息登记在“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登记本(见附表 6)”上,并协助结防机构将信息录入至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中,同时建立患者病案记录;结防机构将诊断结果通知县级结防机构。
(八)考核指标以设区市为单位,确诊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的比例达 70%以上。
确诊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的比例 =纳入治疗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 /确诊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100%。
三、患者治疗(一)药物选择原则1、充分考虑患者既往用药史以及当地耐药结核病流行状况;2、应当至少包括 4种有效或几乎确定有效的药物,其中包括1种氟喹诺酮类药物, 1种注射剂;3、根据患者体重确定药物的剂量;4、每天服用抗结核药物;5、注射剂至少使用 6个月,或痰菌阴转后至少4个月;6、治疗疗程应为痰培养阴转后至少18个月。
(二)推荐治疗方案1、治疗方案全疗程至少 24个月,至少包括 6个月的注射期和 18个月的非注射期。
2、治疗方案: 6 Z Am( Km,Cm)Lfx (Mfx) PAS( Cs,E)Pto /18 Z Lfx.( Mfx)PAS(Cs,E) Pto (括号内为可替代药品)。
3、药物缩略语解释: Z:吡嗪酰胺, E:乙胺丁醇, Lfx :左氧氟沙星, Mfx:莫西沙星, Am:阿米卡星, Km:卡那霉素, Cm:卷曲霉素, Pto: 丙硫异烟胺, PAS:对氨基水杨酸, Cs:环丝氨酸。
4、对于病情严重或存在影响预后的合并症的患者,可适当延长疗程。
5、特殊患者(儿童、老年人、孕妇、使用免疫抑制以及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等)可以在上述方案基础上调整药物剂量或药物。
(三)并发症或合并症根据患者存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进行相应治疗。
(四)住院时间建议住院时间为 42天-56 天。
( 五 ) 治疗监测为保证患者的治疗依从性、评价疗效和及时发现处理药物不良反应,对每例纳入治疗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均需进行治疗监测。
耐多药 / 广泛耐药肺结核主要的监测项目包括:痰抗酸菌涂片、结核分枝杆菌培养、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电解质(钾,钠)、心电图、胸片、促甲状腺激素、听力、视野和色觉及体重等。
其中痰抗酸菌涂片和结核分枝杆菌培养,肝、肾功能,血、尿常规,胸片和体重为必查项目;心电图、电解质、促甲状腺激素、听力、视野和色觉为必要时检查项目。
(六)不良反应的预防和处理1、不良反应的预防(1)在抗结核治疗前,医生应向患者或患儿的家长介绍所用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表现,并告知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汇报以便给予相应的处理。
(2)基层医务人员特别是督导人员要经过培训,了解抗结核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必要时将患者及时转至上级医疗机构。
(3)在治疗前,医生应了解患者及其家族的药物过敏史,避免使用与曾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相关的药物。
同时了解患者的肝、肾功能,血、尿常规及一般状况。
2、不良反应的处理原则认真对待和监测抗结核药物引发的不良反应是防止或避免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最好方法,处理要做到早期发现,及时诊治、有效处理。
(七)停止治疗指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停止治疗:1、患者治愈;2、完成规定疗程者;3、对多种抗结核药物耐药,所提供的药物已不能组成有效的治疗方案;4、药物不良反应严重,经积极处理仍无法继续抗结核治疗者;5、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持续12个月分枝杆菌分离培养阳性,广泛耐药肺结核患者持续 16个月分枝杆菌分离培养阳性。
(八)治疗转归以实验室痰涂片和结核分枝杆菌培养作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治疗转归判定的主要手段。
1、治愈标准:(1)患者完成疗程,且在疗程的后 12个月,至少最后 5次分枝杆菌分离培养(每次间隔至少 30天)连续阴性;(2)如出现 1次分枝杆菌分离培养阳性,其后分枝杆菌分离培养(其间隔至少30天)最少连续 3次阴性。
2、完成治疗:患者完成了疗程,但缺乏细菌学检查结果(即在治疗的最后12个月,分枝杆菌分离培养的次数少于5次),不符合治愈的标准。
3、患者死亡:在治疗过程中患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死亡。
患者尸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第四十六条规定处理。
4、治疗失败:如果在治疗的最后12个月,5次分枝杆菌分离培养中有两次或两次以上阳性;或者在最后的 3次培养中有任何一次是阳性,判定为治疗失败。
5、患者丢失:患者未经医生允许治疗中断连续2个月或以上。
需对丢失的患者在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登记本的备注栏注明停止治疗的时间。
6、其他情况:上述5类之外的转归。
(九)治疗监测信息录入治疗过程中的治疗监测信息,由定点医疗机构协助结防机构录入至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中。
(十)考核指标接受治疗患者 6个月末培养转阴率达 50%,治疗成功率力争达 50%。
6个月末培养转阴率 =治疗 6个月末痰培养转阴的患者数 / 纳入治疗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数 *100%;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治愈和完成治疗的患者数/ 纳入治疗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数 *100%。
四、患者管理(一)管理原则确诊并纳入治疗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均为治疗管理对象;对其采取住院与门诊治疗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实施在医务人员或经培训的督导人员直接面视下的全程督导治疗,所有参与治疗管理的机构密切配合、各负其责。
加强防治机构之间的协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召开由疾控机构(结防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的协商会议,建立联防联控有效机制。
(二)住院治疗管理1、入院:确诊的患者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耐多药肺结核患者住院通知单(见附表 7)”作为住院治疗的凭证。
同时将一份通知单交设区市疾控中心(结防机构)保存,并由其反馈给县级疾控中心(结防机构)。
由县级疾控中心(结防机构)交给患者,并督促患者尽快入院治疗。
2、住院期间治疗管理:患者住院期间治疗管理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主管医生定期向专家组汇报患者治疗管理情况。
主要管理内容如下:住院期间按照专家组确定的治疗方案治疗,如需更改方案,应报专家组讨论决定;主管医生或护士每日督导患者服药,负责填写患者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见附表8)”;按治疗监测要求对患者进行痰涂片、痰培养、肝功能及肾功能等检查;监测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密切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态,对患者进行关于耐多药肺结核治疗、注意事项、药物不良反应早期发现等知识的健康教育。
(三)出院治疗管理出院时由主管医生填写“出院证明”和“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出院通知单(见.附表 9)”。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出院通知单” 一式三份,一份留定点医疗机构备案,一份与“出院证明”、“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一并交给患者;一份交设区市疾控中心(结防机构)保存,并由其反馈给县级疾控中心(结防机构)。
(四)基层治疗管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