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项目部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代表企业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上级指令,代表企业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3、组织和调配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和机构的职责权限。
4、主持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体系,主持制定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和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5、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的指令,保证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6、主持制订项目费用开支计划,审批项目财务开支并制订项目有关人员的收入分配方案。
7、深入施工现场,处理浮现的重大施工事故,解决施工中浮现的重大问题。
8、及时处理债权、债务,搞好资产清算,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9、搞好项目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10、按有关规定对优秀职工进行奖励,对违纪职工进行处罚。
1、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浮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了解和掌握党员与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时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组织支部委员学习,按期主持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催促落实党风责任制,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协调本单位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7、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及上级技术管理制度,对项目施工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执行有关交通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和施工图纸。
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确保高速公路项目施工质量,加强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筹备、施工、验收和运维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核心原则
质量第一,安全第一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质量管理目标
第六条组织架构
第七条质量管理职责
第三章质量管理工作流程
第八条质量管理计划
第九条施工过程控制
第十条质量检验与测试
第四章质量隐患和整改
第十一条质量隐患排查
第十二条整改措施
一旦发现质量问题,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和时间表。
第十三条整改验收
第五章质量评估和改进
第十四条质量评估
第十五条质量改进
第六章监督和纠正
第十六条内部审核
第十七条外部监督
第七章复核和奖惩
第十八条质量复核
第十九条奖惩机制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有效,如需修改,应经项目经理部批准。
以上为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共计1200字。
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一、九不准:
1、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没有技术和质量交底,不准施工。
3、未经隐检、预检及检查验收手续签认之前,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4、没有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不准用于工程。
5、工地不准变更砂浆、险配合比。
6、未经考试合格的特殊工种,不准从事该专业的施工,做到持证上班、岗。
7、严格按图施工不准任意变更图纸要求,凡须变更的事先办完手续后再施工。
8、没有进行结构验收的,或未得到政府质检站同意不准进行装饰工程。
9、留有大量回头活,不准进行油漆、刷浆施工。
二、四不验评:
1、班组不认真自检,无自检记录不验评。
2、分项工程没有全部完成本工序之前不验评。
3、砂浆、混凝土没有R28强度结果的分项不验评。
4、分项工程完成后,工长不组织质量检查不验评。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31457

质量保证检查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框图施工保证体系制度保证体系组织保证体系质量方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目标:单位工程合格率100%质量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质量检查工程师为成员组织保证体系质量领导小组做好材料进场试验,选配合比、试件试验、检查、送检。
组织技术交底和落实,进行质量教育,施工测量精确,确保按图、按规范施工,组织隐蔽工程检查、预验和验收。
安排施工计划。
试验员安全质量科施工技术科进行日常质量管理、检查、评比、综合各部门质量活动、信息反馈。
供应合格的材料及构件,提供质量证明,搞好材料的限额发放、管理。
办公室物资科计划财务科根据质量状况监督资金运用。
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分部工程质量检查。
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工序交接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自检控制。
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交底。
施工工艺 质量控制中间产品 质量控制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
工程竣工验收。
施工现场环境质量的检测。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
选用技术管理人员及合格技术工人。
施工机械设备,试验仪器质量性能的检测。
施工用原材料,预制构件半成品质量检验。
竣工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保证体系竣工质量自检。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成品保护制度检验批隐蔽工程检查制度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制度 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试验工程师岗位质量责任制 机械设备员岗位质量责任制 质量检查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工程科长岗位质量责任制项目总工程师岗位质量责任制 副经理岗位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岗位质量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生产班组长岗位质量责任制领工员岗位质量责任制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质量岗位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质量行为,明确规定各级领导者、职能部门和生产工人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应负的责任。
做到“管理质量,人人有责”,是每个职工都认真遵守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履行自己的质量职责,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实现创优目标。
高速项目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高速项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及拟建的高速公路项目,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工程等各个分部分项工程。
第三条公司质量管理制度遵循“质量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成立质量管理体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下设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项目成立项目管理部,设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负责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第六条公司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全面性、适宜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定期审查和修订,确保与国家及行业标准、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第八条公司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四章质量管理制度第九条质量责任制度(一)公司总经理对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二)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三)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四)各岗位人员对所承担工作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质量控制制度(一)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二)建立健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制度;(三)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受控;(四)对质量问题及时处理,防止质量问题扩大。
第十一条质量验收制度(一)工程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交底,明确质量要求;(二)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三)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章质量改进与持续发展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

各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成品保护制度 检验批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制度 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试验工程师岗位质量责任制 机械设备员岗位质量责任制 质量检查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工程科长岗位质量责任制 项目总工程师岗位质量责任制副经理岗位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岗位质量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质量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生产班组长岗位质量责任制 领工员岗位质量责任制开工报告审批制度项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岗位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质量行为,明确规定各级领导者、职能部门和生产工人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应负的责任。
做到“管理质量,人人有责”,是每个职工都认真遵守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履行自己的质量职责,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实现创优目标。
特制订以下质量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质量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指示,结合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部贯彻实施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质量”的原则,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对质量生产负第一责任,把质量工作同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四亲自”、“五同时”、“四不放过”的原则。
3、认真执行干部“五定三率”考核标准,坚持每旬组织一次质量检查,每月召开一次质量生产联席会议。
研究解决质量生产及质量上的问题。
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对质量生产实行面对面的领导,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
4、织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措施的制定,科学指导施工。
5、对生产情况,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质量教育严格质量管理,狠抓员工“两违”,增强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6、量方面发生事故,要求亲自主持事故分析会议,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找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二、总工程师岗位责任I、对工程项目中的质量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严格执行质量生产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主持项目部质量技术措施交底工作。
公路工程项目部岗位职责以及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项目部岗位职责以及管理制度一、公路工程项目部岗位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制定项目计划和目标,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技术总工:负责项目技术指导工作,制定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案,解决技术难题。
3.施工经理: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和施工现场管理,协调各施工分包单位,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4.安全经理: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5.质量经理: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6.材料经理:负责项目的材料供应和材料管理工作,依据项目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和验收标准。
7.财务经理:负责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项目预算和资金计划,监督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财务报告。
8.人力资源经理:负责项目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管理。
9.环境保护经理: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制定环境管理措施和环境监测方案。
10.日常行政管理人员:负责项目部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文书处理、文件归档、办公用品采购等。
二、公路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1.项目组织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规范项目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流程和会议制度。
2.施工管理制度: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控制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各方责任,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执行。
3.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质量检查和验收程序,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和纠正措施。
4.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明确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操作要求,加强安全培训和事故应急演练。
5.环境管理制度:依法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措施,加强环境监测和排污管理,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6.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报销流程,加强财务风险管控。
7.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招聘、考核、培训和奖惩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升项目部的员工素质和工作能力。
公路工程项目部岗位职责以及管理制度

项目部岗位职责项目经理职责:(1)作为该工程的总负责人,全权管理本项目.认真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履行工程施工合同,合理计划好工程承包所规定的期限。
保证本工程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全部实现。
(2)带头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组织贯彻实施工作,对各职能岗位的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决策,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3)落实项目体责任人的责任,准确处理效益、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之间的关系,全面负责,齐抓共管,全权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4)做好与建设单位、设计部门、监理部门的全面协调工作。
(5)动态地控制好工程效益,强化资金管理,抓好项目体的各项基础工作,定期分析工程成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高度配置生产要素的优化运行。
(6)合理安排项目人员的岗位分工,抓好岗位责任的落实,搞好项目体人员的收入分配,使分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鼓励性。
(7)组织项目评审评估的内部工作,领导并组织项目管理总结。
项目工程师职责:(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
(2)负责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和贯彻国家和上海市颂发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规定、方法和标准等技术工作。
(3)组织项目体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施工图并按图施工,参加图纸会审,负责分项工程的技术、质量和安全交底。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汇总上报,认真组织实施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方案设计中做到效益、工期、质量、安全的有机结合,若施工中需要改变或补充施工组织设计,要负责提出书面申请.(5)负责项目的翻样图和外加工计划的复核,负责解决施工中技术疑难问题,及时办埋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抓好资料的积累工作,并指导和协调项目体施工员、翻样、关砌的技术业务工作。
(6)具体负责“三令”的送审和签发工作,并抓好“三令"资料汇总和台帐登记工作。
(7)负责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及汇总工作,并督促施工员、质量员、翻样员和关砌及时做好复核自检的申请工作.(8)负责隐蔽工程验收自检和申请工作,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上级质量部门验收,做好隐蔽工程资料的签证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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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成品、成品防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成品、半成品保护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为缔造过程精品而启动的系统性强、综合性强的基础管理程序。
是保证如期交验竣工、降低成本损耗、坚持文明施工、实现安全生产、最终实现精品高速公路的强化管理控制过程。
成品保护并不仅指结构物竣工后的成品保护,同时也指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的中间产品的保护。
其可操作性在于:除了提出相关现场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制定基本原则外,还要组织人力进行现场监控管理。
第二条成品保护在施项目的修筑过程中,肩负对成品和半成品的看护责任,并对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提供宣传监督、登记物帐、依法管理的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防污染,维护文明施工的基础工作。
第二章半成品、成品防护管理制度第三条加强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交工质量的一项重要容。
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对半成品、成品的各项保护规定,加强职工教育,提高对半成品、成品的保护意识,提高员工自觉保护的能力。
第四条成立半成品、成品维护组,设专人进行维护,为顺利交接打好基础,向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交付优质的工程。
第五条制定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管理制度,做到有制可依。
第六条对半成品、成品工程设置明显标志,以防其它工程施工或进行基本建设时,意外破坏。
第七条对各工区实行巡逻制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成品、半成品损坏或丢失,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书面报告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修复,修复不了的或不能及时修复的,及时报告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Ⅱ1标项目部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周边村民、居民宣传晋红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意义,进行爱护国家财产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与他们建立良好关系,相互配合,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共同保护建设产品不受破坏。
第九条每日巡查过程中将成品的监护当作一项重要的和主要的工序,各作业队治安部门加强巡视,防止人为破坏。
第十条各专业负责人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及和质量工程师的统一协调下研究细化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模式、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及具体的保护方法方案,负责本专业的所属劳务、协作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各作业队要严格按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对成品在交付前采取适当的防护和隔离措施,防止交付前的损坏、丢失及污染,注意清洁美观。
必要时,根据产品特点制定的防护措施应形成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如停工),应对成品、半成品等采取保护措施,做好防护工作并注意验证。
第十二条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后,工程管理部和作业队管理人员应采取保护产品质量的措施,这种包括整洁、安全、消防、治安的防护应延续到总包部接收为止。
第十三条按合同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产品交付工作,工程项目的交付按交通部和晋红高速公路总包部相关的竣工验收交接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项目部在自检合格后向总包部提出书面报告,按业主要求准备验交资料,在总包部组织验收后,办理正式交付及档案的归口管理。
第十五条对工程结构物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应贯穿整个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应根据工程结构物特点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结构物受到损坏、污染等破坏,对砼预制块(件)、各种标志、各类界桩、护栏、钢(铁)构件、围挡、沟渠等易损设施要防损坏、污染、丢失、防潮、防晒、防腐等,保证施工过程中工程设施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六条有特殊保护要求的结构物、特殊工序,易造成结构物损坏或污染的施工过程,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人员应到现场指导、检查、监督施工过程。
第十七条对进场施工的全体人员要进行半成品、成品保护知识和有关制度要求的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准和工程半成品、成品保护意识,并制定具体的奖惩办法严格执行。
第十八条项目部各作业队应成立成品保护组织,成员应包括各作业队主要负责人、技术、物资设备等人员,并健全半成品、成品保护值班制度,现场值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值班检查记录,发现隐患、损坏、治安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施工处,并按规定妥善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自然损坏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损坏,应及时组织各工区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和标准予以恢复,工程成品保护过程同时执行《不合格品、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第二十条应当像重视工序的操作一样重视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项目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
第二十一条上下工序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
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半成品、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
第二十二条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做好末工序交接工作台帐,接方必须实施可靠的措施,以保证不损坏上道工序的成品。
第二十三条工程交付时,及时与营运部门进行设备的移交,办理好移交手续。
第三章土石方工程半成品、成品防护制度第二十四条基坑(槽)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应有措施。
避免塌陷。
第二十五条开挖设置的支撑或支护,在基础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保护,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
第二十六条开挖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检验。
否则,应进行必要的半成品、成品保护,注意不要扰动地基土。
第二十七条对测量控制定位桩、水准点应注意保护。
挖土、运土、机械行驶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是否移位、下沉;平面位置、标高和边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第二十八条开挖的直壁和边坡,在开挖后要防止扰动或被雨水冲刷,造成失稳。
第二十九条基坑开挖时,如发现文物或古墓,应妥善保护,立即有关文物部门处理;如发现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察点以及地下管网、电缆等,应加以保护,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土石方深基坑开挖和降低水位过程中,应定期对邻近建筑(构)物、道路、管线以及支护系统进行观察和测试,是否发生变形、下沉或移位,如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有关轴线和标准高程进点,防止碰撞下沉。
第三十二条石方爆破过程中,严格按照交通部、晋红高速公路总指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防护措施。
第四章钢筋工程半成品、成品防护制度第三十三条各类型钢筋半成品、成品,应按规格。
型号。
品种堆放整齐,挂好标志牌,堆放场所应有遮盖,防止雨淋日晒。
第三十四条转运时钢筋半成品、成品应小心装卸,不应随意抛掷,避免钢筋变形。
第三十五条成型钢筋应按制定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放整齐,防止钢筋变形、锈蚀、油污,防止压弯变形。
第三十六条严禁随意割断钢筋、在钢筋上进行电弧电焊。
如设备管线安装施工与结构钢筋有影响时,必须征求设计的意见,有正确处理措施。
第三十七条成型钢筋不准踩踏,特别注意负筋部位。
第三十九条成型钢筋长期放置未使用,应放厂房堆放垫好,防止锈蚀。
第四十条焊后不得砸钢筋接头,不准往刚焊完的接头浇水,待冷却后方能移动。
第四十一条不准过早拆卸卡具,防止接头弯曲变形。
第四十二条焊接时应搭好架子,不准踩踏其它己绑好的钢筋第四十三条顶板钢筋绑轧完毕后,要避免在上面堆积重物,并且不得随意上人,如果因为施工操作及运送材料必须上人,须采取一定措施,如增设马凳、铺脚手板等。
第四十四条施工过程中注意绝不允许切断钢筋,若需要断筋,应及时通报相关技术负责人,经过监理、设计单位的允许,做好必要的加固补强,方可断筋,并应注意钢筋混凝土保护层的控制。
第四十五条注意防止钢筋的污染,并做好钢筋的除锈、防锈工作。
第四十六条直螺纹戴好保护套,防止撞伤螺纹。
第四十七条混凝土连续浇筑完时,要保护钢筋的正确位置。
第四十八条浇筑砼前,搭设马凳保护钢筋成品。
第五章模板工程半成品、成品防护制度第四十九条坚持每次使用后清理板面,涂刷脱模剂。
第五十条模板材料应按编号分类堆放。
第五十一条起重机械吊运模板时不得碰撞支设好的模板。
第五十二条钢筋绑扎时注意保护模板,防止模板移位,钢筋保护层厚度严格按要求进行绑扎,不得接触模板,以免影响混凝土表面光洁效果。
第五十三条模板支设完毕后,注意其上堆料不得过重以防模板变形甚而压塌模板。
第五十四条电器预埋等须穿过模板时,模板上打孔必须使用手枪钻或开孔器,不得使用攒子。
第五十五条模板的支撑件其他工种不得随意拆除。
模板拆除后要及时清理、修理板面,刷好封边漆,以增加模板的周转次数,破损的模板按相关规定进行修复,对不能修复的不得再次使用。
第五十六条所有预留孔洞,埋件均应在支模前做好预埋。
第五十七条吊装模板时轻起轻放,不准碰撞,防止模板变形。
第五十八条拆模时不得用大锤硬砸或撬棍硬撬,以免损伤混凝土表面和棱角。
第五十九条拆下的钢模板,如发现模板不平或肋边损坏变形应及时修理。
第六十条钢模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分规格堆放及时补刷防锈剂。
第六十一条大模板及其配套模板拆除后,应及时将模板板面的水泥浆清理干净,刷好脱模剂,以备下次使用。
在涂刷脱模剂时,要防止将脱模剂溅到钢筋上。
第六十二条拆模时注意成品保护,当局部有混凝土吸附或粘接模板时,可在模板下口接点处用撬棍松动,禁止敲、砸模板。
第六十三条拆模时不要用力过猛,拆下来的材料要及时运走,整理拆下后及时清理干净,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
第六章混凝土工程半成品、成品防护制度第六十四条一般混凝土工程:1、混凝土浇筑期间,及时校对预留伸出钢筋或预埋件位置。
2、己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要求的强度后才准在混凝土上进行作业。
3、不能用重物冲击模,不准在梁侧板或吊板上蹬踩。
4、使用振动棒时,注意不要触碰钢筋与埋件、预埋螺栓、暗管等,如发现变异应及时校正。
5、夏季施工期间施工应备有足够的防御措施,及时对已浇筑的部位进行遮盖。
下雨期间,应避免露天作业。
第六十五条预拌混凝土1、搅拌车应按额定量装载,不准超载,防止水泥浆流失。
2、搅拌车卸混凝土前要检查拌合物不得出现离析,不得超过初凝时间。
第六十六条泵送混凝土1、泵送混凝土一般掺有缓凝剂,其养护方法与水掺外加剂的混凝土相同。
应在混凝土终凝后才浇水养护,并且要加强早期养护。
2、为了减少收缩裂缝,待混凝土表面无水渍时,宜进行第二次研压抹光。
3、由于泵送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大,宜进行蓄水养护,或覆盖湿草袋。
麻袋等物,以减少收缩裂缝。
第六十七条混凝土施工1、由于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较低,须特别注意塔式起重机运料及人工运料的过程中不得碰撞混凝土墙、柱,以免影响混凝土的观感。
2、梁跨混凝土不具备一定强度时不得上人及堆料。
3、施工过程中必要的剔凿必须待混凝土基本达到设计强度(硬物无深划痕)时方可进行。
4、所有较大孔洞口、楼梯踏步,在拆模后及时用废旧的多层板条做好角部包封,防止撞伤混凝土阳角。
5、浇混凝土在清理处理好后及时封盖。
避免因混凝土养护用水泡导致钢筋锈蚀。
6、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前,不得上人及进行上部施工,防止混凝土板早期强度被破坏,表面出现裂缝。
混凝土板上堆料要堆放在有支座点的混凝土部位。
7、现场混凝土表面不得随意涂画,做好成品的清洁。
8、脱模后在起吊大模板前,要认真检查螺栓是否全部拆完,无障碍后方可吊出。
吊运大模板时不得碰撞墩体,以防混凝土表面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