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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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

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

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一、引言二、疾病诊断证明书的作用疾病诊断证明书作为一种重要的医疗证明文件,具有以下作用:1. 确认疾病诊断:疾病诊断证明书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诊断并出具的证明文件,可以确保疾病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 提供医疗依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可以作为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相关医疗服务(如住院、手术等)的依据,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3. 办理相关手续:疾病诊断证明书可以作为办理相关手续(如申请病假、保险理赔等)的必要文件,便于患者顺利进行相关事务。

三、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内容要求1. 患者信息:疾病诊断证明书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等,确保证明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病情诊断:疾病诊断证明书应明确指出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包括疾病名称、病情描述、诊断依据等,确保证明书的可信度和科学性。

3. 疾病治疗情况:疾病诊断证明书应详细描述患者的治疗情况,包括治疗方法、用药情况、治疗效果等,为后续医疗服务提供参考依据。

4. 医生签章:疾病诊断证明书应由医生亲自签署,签章需包括医生的姓名、职称、医院名称等,确保证明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四、注意事项1. 疾病诊断证明书的真实性:医生在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时,应遵守临床实践原则,确保证明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疾病诊断证明书的保密性:医生在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时,应妥善保护患者的隐私,确保证明书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3. 疾病诊断证明书的使用范围:患者在使用疾病诊断证明书时,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使用范围,不得滥用证明书。

五、结论>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要求进行。

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什么是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是指由医疗机构或注册医生出具的一种证明,用于证明病人的诊断病情、治疗情况和效果等信息。

在许多场合,如申请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申请请假或休假、办理手续等,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都是必要的凭证。

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的规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必须要有以下内容:1. 诊断时间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应该明确标注病人的诊断时间,以确保证明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病情描述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必须描述病人的疾病情况。

这包括疾病的名称、病情分级、病人的主要症状、病人的身体状况等。

这些信息应该是医生诊断后的结果,以确保证明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治疗情况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还应该描述病人接受治疗的情况。

这包括治疗的方法、使用的药物、治疗效果和治疗期限等信息。

这些信息应该是医生根据病人的疾病情况和治疗方案所制定的,以确保证明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医生的签名和盖章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必须由执业医生签字,并加盖医院的公章。

医生应该签署自己的名字、职务、手机号码、医院名称、医院地址和印章,以证明证明书是由合法医生签署的,以确保证明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的注意事项在申请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申请请假或休假、办理手续等时,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不可或缺的凭证。

但是,在填写和使用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诊断病情必须属实医生必须根据患者实际病情和治疗情况,撰写疾病诊断证明书。

如果医生作出虚假的诊断和描述,将严重损害患者利益,同时也违反法律规定和医德医风,将承担法律责任。

2. 医生应注意信息的描述医生在填写疾病诊断证明书时,应该注意描述信息,描述要准确、简明,同时保证对患者隐私的保护。

3. 需要验证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是在一定的时间区间内有效,不同的证明书的有效期限不同,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和认证。

结语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出具的一种证明。

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2023版)

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2023版)

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疾病诊断证明书】1.证明书出具目的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为了向相关机构或个人证明患者的疾病情况,以便患者能够享受相关的权益和福利。

2.证明书出具条件和时间要求证明书出具的条件包括:患者已确诊疾病、医生确认患者需要证明、患者已按规定完成相关检查和治疗等。

证明书应在患者完成检查和治疗后的合理时间内出具。

3.证明书内容及格式证明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号等个人基本信息。

(2) 疾病诊断信息:包括疾病名称、疾病诊断时间、疾病的类型、疾病的严重程度等。

(3) 医生信息:包括医生姓名、职称、所在医院名称、医生执业证书编号等。

(4) 治疗方案信息:包括患者已完成的治疗方案、治疗期限、治疗效果等。

(5) 其他相关信息: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其他信息。

4.证明书附件为了证明疾病诊断的真实性,证明书可能需要附上以下附件:(1) 医生签名:证明医生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2) 医院盖章:证明医院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 检查报告:证明患者已完成相应的检查。

(4) 治疗记录:证明患者已按照治疗方案进行治疗。

【法律名词及注释】1.疾病诊断:指医生通过临床检查和相关的医疗技术手段,对患者的症状、体征等进行判断和鉴定,确定患者所患疾病的过程。

2.证明书:指由相关机构或个人出具的,用于证明特定事实或情况的书面文件。

3.相关机构:指与患者的权益和福利有关的相关部门、保险公司、雇主等。

4.疾病的类型:指疾病根据其病因、病理、临床表现等特点进行分类的方式,如感染性疾病、慢性疾病等。

5.疾病的严重程度:指疾病对患者生活和健康造成的影响及其程度,通常通过各种临床评估工具和指标进行判断。

【附件】无附件。

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范文精简版

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范文精简版

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一、引言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一种由医生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文件,用于证明患者确实患有某种特定疾病或病症。

在许多情况下,人们需要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来享受一些特殊权益,如请假、报销医疗费用或申请保险理赔。

对于疾病诊断证明书的规定和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疾病诊断证明书的格式要求1. 页面设置疾病诊断证明书应使用A4纸张,纵向打印。

左右两侧边距均应设置为2.5厘米,上下边距均应设置为2厘米。

2. 字体和字号要求疾病诊断证明书的文字应使用宋体,字号为小四(12磅),行间距为1.5倍。

3. 标题和主题内容疾病诊断证明书的标题应居中,使用二级标题格式()。

内容应按顺序编写,使用一级标题格式()表示。

三、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内容要素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内容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证明人信息,疾病诊断证明书需要包含证明人的信息。

包括证明人的姓名、性别、和等。

这些信息是确保证明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的重要依据。

2. 患者信息,疾病诊断证明书需要包含患者的信息。

如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确定患者身份,并与其他相关文件进行核对。

3. 诊断信息疾病诊断证明书的核心内容是诊断信息。

医生应详细描述患者的疾病或病症,并标明具体的诊断结果。

例如,如果是感冒,应明确表示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

4. 诊断时间疾病诊断证明书还需要标明诊断时间。

医生应在证明书上注明患者确诊的日期,以便确认疾病的起始时间和持续时间。

5. 医生签名和盖章,疾病诊断证明书需要由医生签名并盖上医疗机构的公章。

这种方式可以确保证明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被人篡改或伪造。

四、疾病诊断证明书使用注意事项1. 及时性要求如果需要使用疾病诊断证明书,请务必在患病后第一时间去医疗机构就诊,并尽快申请开具证明。

及时性是证明书有效性的关键。

2. 准确性要求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内容应准确无误,不能有任何虚假信息。

医生在出具证明书时应仔细核对患者病历和诊断结果,确保证明书的真实性。

疾病诊断证明书

疾病诊断证明书

疾病诊断证明书一、引言疾病诊断证明书是由医生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用于确认患者所患疾病的诊断结果,并提供相关的医学数据和信息。

本文将详细介绍疾病诊断证明书的标准格式和内容要求。

二、疾病诊断证明书的标准格式1. 证明书抬头:在纸张的顶部居中位置,写明“疾病诊断证明书”字样,字号要明显,建议使用宋体或楷体字体。

2. 证明书编号:在证明书抬头下方,居中位置,写明证明书的编号,可使用阿拉伯数字或字母进行标记,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3. 申请人信息:在证明书编号下方,左对齐位置,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

4. 诊断医生信息:在申请人信息下方,左对齐位置,写明诊断医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职称、执业医院或诊所名称等。

5. 证明书正文:在诊断医生信息下方,左对齐位置,写明证明书的正文内容。

正文应包含以下要素:(1) 疾病名称:明确患者所患疾病的名称,如感冒、糖尿病、高血压等。

(2) 诊断依据:详细描述医生进行诊断的依据,可以包括患者的症状、体征、化验结果、影像学检查等。

(3) 诊断结果:明确患者所患疾病的诊断结果,可以使用医学术语进行描述,如“确诊为XXX疾病”。

(4) 诊断日期:标明医生进行诊断的日期,以年、月、日的格式呈现。

(5) 有效期限:说明证明书的有效期限,一般建议在3个月至6个月之间。

6. 医生签名和盖章:在证明书正文下方,右对齐位置,医生应亲笔签名,并在签名旁边盖上医疗机构的印章或公章。

7. 日期:在医生签名和盖章下方,右对齐位置,标明证明书的出具日期,以年、月、日的格式呈现。

三、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内容要求1. 准确性:证明书的内容应准确反映患者所患疾病的诊断结果,避免出现错误或模糊的表述。

2. 详细性:证明书应提供详细的诊断依据和相关医学数据,包括病史、体征、化验结果、影像学检查等,以增加证明书的可信度。

3. 规范性:证明书的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内容应简明扼要,避免冗长和复杂的表述。

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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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一、证明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为了向相关机构、单位或个人提供病人疾病诊断情况的文件。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提供疾病诊断证明的情况。

二、证明书的内容要求1. 病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

2. 疾病诊断结果:明确病人所患疾病的名称、病情严重程度、诊断日期等具体信息。

3. 医生的资质信息:包括医生的姓名、执业证书编号、医院名称等相关信息。

4. 诊断过程描述:简要描述病人的病情发展过程、体征、症状等详细情况。

5. 诊断依据:列出所依据的各项检查结果、化验报告、医学影像等相关资料。

6. 诊断和建议:明确对病情的综合评估结果,包括治疗方案、康复建议等内容。

7. 医生的签名和盖章:医生需在证明书上亲笔签字并盖上医院的公章。

三、证明书的制作流程1. 医生在病人就诊后,根据病人的病情和诊断结果,编写疾病诊断证明书。

2. 医生在证明书上填写病人的个人信息和疾病诊断结果等相关内容。

3. 医生将证明书打印出来,并在上面签字和盖章。

4. 病人携带有效联系件到医院行政部门领取已签字盖章的证明书。

5. 病人根据需要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给相关机构或个人。

四、证明书的保密性和真实性要求1. 医生应对病人的隐私信息保密,确保不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

2. 医生在填写证明书时应按实际诊断结果提供真实的信息。

3. 证明书的信息应与病人的真实病情相符,不能含有虚假内容。

4. 证明书必须盖有医院的公章,以保证证明书的真实性。

五、证明书的使用规定1. 疾病诊断证明书只能用于法定用途,不能用于非法途径。

2. 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复印件不得用于盗用病人身份或其他非法用途。

3. 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病人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不能过度索要。

4. 使用疾病诊断证明书的相关单位应核实证明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 若发现证明书存在虚假内容或其他问题,应向医院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以上是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

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

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在医疗领域中,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一份具有重要意义的文件。

它不仅是医生对患者病情的权威认定,也是患者在诸多事务中需要提供的关键证明。

为了确保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一系列的规定应运而生。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基本构成要素。

通常,一份完整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_____等,以便明确证明对象的身份。

诊断内容是核心部分,需要详细、准确地描述患者所患疾病的名称、病情的严重程度、发病时间、治疗经过等关键信息。

此外,医生的签名、盖章以及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疗机构名称和日期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是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标识。

在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时,医生需要遵循严格的医学伦理和职业规范。

医生必须基于自己对患者病情的真实了解和专业判断进行书写,不能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或影响。

诊断结论必须有充分的医学依据,不能凭空猜测或随意编写。

这不仅是对患者负责,也是对医疗行业的声誉和公信力负责。

对于疾病的诊断描述,要求清晰、准确、客观。

不能使用模糊不清或容易产生歧义的词汇,要让接收这份证明书的相关方能够清晰地了解患者的病情状况。

比如,如果是某种慢性疾病,应说明疾病的发展阶段、控制情况以及可能的预后;如果是急性疾病,要明确发病的突然性、治疗的及时性和目前的恢复程度。

在格式方面,疾病诊断证明书一般采用统一的模板,以保证其规范性和一致性。

纸张的规格、字体的大小和排版都有一定的标准。

同时,书写要整洁、清晰,避免涂改和字迹潦草,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的流程也有明确的规定。

通常,患者需要向主治医生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和身份证明。

医生在核实患者身份和病情后,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书写。

完成后,需经过科室负责人的审核和盖章,然后再由医疗机构的相关部门加盖公章,才能正式生效。

关于疾病诊断证明书的保管和存档,医疗机构也有相应的责任和要求。

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

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

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证明书1. 引言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一种重要的证明文件,用于确认患者患有某种疾病,并对其进行诊断和治疗。

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出具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和标准,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本规定旨在明确疾病诊断证明书的要求和注意事项,以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疗质量。

2. 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内容要求疾病诊断证明书应包含以下内容:2.1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以确保患者身份的真实性和唯一性。

2.2 疾病诊断信息详细描述患者所患疾病的名称、类型、病情严重程度等信息,以明确患者所患疾病的确诊情况。

2.3 诊断依据和过程说明诊断结果的依据和过程,包括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结果、实验室检验结果、影像学检查结果等,以提供充分的诊断依据。

2.4 治疗计划和效果评估说明针对患者所患疾病的治疗计划和预期效果,以提供患者参考和医疗决策依据。

2.5 医生签名和时间由负责诊断和治疗的医生亲笔签名,并注明签名时间,以确认证明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疾病诊断证明书的注意事项3.1 及时出具证明书医生在明确诊断后应及时为患者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避免患者因缺少证明而延误就医或无法享受相关权益。

3.2 保密患者隐私在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时,应注重保护患者个人隐私,避免泄露患者的敏感信息。

3.3 规范填写证明书医生在填写疾病诊断证明书时,应规范书写,确保内容清晰详细,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或错误的信息。

3.4 诚实出具证明书医生在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时,应真实、客观地反映患者的疾病情况,不得故意夸大或隐瞒病情。

4.疾病诊断证明书是患者治疗和享受相关权益的重要证据,医生在出具证明书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证明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患者在接受疾病诊断证明书时,也应保持理性态度,充分了解其作用和限制,以便正确运用。

只有在医患共同努力下,疾病诊断证明书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和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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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篇一: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发放管理制度
二、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发放管理制度
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

因此,开具诊断证明是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临床医师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

2、诊断证明书必须由本院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开具并加盖个人签章,出具诊断证明书的主治医师对所做出的诊断负责。

3、临床医生开具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应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病休时限必须大写,不得涂改。

4、门诊医师为门诊病人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必须有本院相应的检查报告,诊断明确、依据充分,并在门诊病历中做相应的记录。

5、医师为门诊病人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由门诊办公室盖门诊印章。

为住院病人开具诊断证明书由医生所在科室盖章。

持章人对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遇有异议,可请示专科主任决定。

凡复印件、复写件均不予盖章。

6、如疾病证明涉及计划生育、离退休、刑事案件、民事纠纷、工伤鉴定、医疗保险、事故赔偿等问题,必须经科室主任审阅签字。

如需出具病情介绍,则应持介绍公函经医务科批准后,由科室主任指定专人书写,科室主任审阅及签字。

7、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需开诊断证明书时,应由医务科负责组织专家会诊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

8、医师不得为非本专科病人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在无诊断依据或未亲自诊治病人时,临床医师不得为病人开具相关证明书;临床医师不得出具各种护理证明、工伤评残、劳动能力鉴定的证明书。

9、病假证明书只证明病人因病需要休息,休息时限按诊疗规范填写,一般情况,急诊病人因病休息不超过3天,普通门诊病人不超过7天,特殊病人如活动性乙型肝炎、骨折等经专科主任签字可酌情延长,但不超过8周。

10、为本院职工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必须由医师所在科室主任签字盖章。

本院职工持病假证明书请病假的,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及疾病诊断书。

11、对医师未按规定要求出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产生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取消处方权1-3个月等处罚;引发医疗纠纷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摘自我院(医技分册)
篇二: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
医学疾病诊断证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休息、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规范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书,根据我院实际,特对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作如下规定:一、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所有医生都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

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有权出具证明,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的医学证明,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无权出具任何证明。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不得不见病人出具证明,也不得补开证明。

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由经管或经治医师开具,方可盖章。

三、主治医师(包括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师在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时,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须在二日内盖章,逾期作废。

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

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不得开具先休后补的证明书。

四、各级医师在门诊病历及出院记录中疾病休息的建议权限为:对门诊病人出具休假证明书,应从严掌握,住院医师可出具一周以内
证明,主治医师可出具二周以内证明,二周以上证明由主任级医师签字(对已确诊的癌 1
症、骨折及某些传染病,如肝炎等,住院医师可出具一月以内证明),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开。

五、医师只能出具在本院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

凡涉及司法办案、医疗鉴定及相关内容的证明,如伤情诊断、交通事故医疗鉴定、劳动力鉴定、病退休、保险理赔病情诊断、残疾医疗鉴定、学生免予执行体育等等。

我院只写详细病情和疾病诊断,不提出上述具体建议。

办理不孕症疾病的诊断证明,由妇产科具备出具不孕症诊断证明资格的医师签字盖章,并将病历资料、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单复印留底备查。

六、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疾病证明书,遗失不补。

医师在开具疾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特殊情况,对于患者要求补办的证明书,住院病人由主管医生须凭本院原始病历,证明书须有科主任签名批准,门诊病人凭门诊病历、门诊处方及发票出具诊断证明书。

七、医学诊断证明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凡利用工作之便,开假疾病证明书者,要严肃查处,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造成重大后果者,除追究责任外,医院有权吊销医师处方权,并根据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规定在下发日起执行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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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厦门市中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
厦门市中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
医学疾病诊断证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休息、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规范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书,根据我院实际,特对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作如下规定:
一、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所有医生都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

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有权出具证明,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的医学证明,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无权出具任何证明。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不得不见病人出具证明,也不得补开证明。

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由经管或经治医师开具,方可盖章。

三、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须在二日内盖章,逾期作废。

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

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不得开具先休后补的证明书。

四、各级医师在门诊病历及出院记录中疾病休息的建议权限为:对门诊病人出具休假证明书,应从严掌握,住院医师可出具一周以内证明,主治医师可出具二周以内证明,二周以上证明由主任级医师签字(对已确诊的癌症、骨折及某些传染病,如肝炎等,住院医师可出具一月以内证明),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开。

特殊情况超过1个月经科主管审核签名后报医务科审批盖章。

五、医师只能出具在本院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具只能出具一次及一个证明
编号,且不能补开。

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

凡涉及司法办案、医疗鉴定及相关内容的证明,如伤情诊断、交通事故医疗鉴定、劳动力鉴定、病退休、保险理赔病情诊断、残疾医疗鉴定、学生免予执行体育等等。

我院只写详细病情和疾病诊断,不提出上述具体建议。

办理不孕症疾病的诊断证明,由妇产科具备出具不孕症诊断证明资格的医师签字盖章,并将病历资料、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单复印留底备查。

六、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门诊病人凭门诊病历医嘱,在我院住院尚未办理出院手续但需要临时证明病情的患者,该患者的主管医师在诊断证明书上注明“临时”字样,出院病人凭出院小结,由门诊部导诊服务台审核后盖章。

七、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疾病证明书,遗失不补。

医师在开具疾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特殊情况,对于
患者要求补办的证明书,住院病人由主管医生须凭本院原始病历,证明书须并科主管签名批准,门诊病人凭电脑日志资料、门诊处方及发票出具诊断证明书。

八、医学诊断证明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凡利用工作之便,开假疾病证明书者,要严肃查处,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造成重大后果者,除追究责任外,医院有权吊销本人处方权,并根据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本规定在下发日起执行
厦门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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