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共同行为 司法考试民法讲义
单发、双方民事行为和共同行为的含义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仅需一方意思表示还是必须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
1、概念。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仅由一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这类行为的特点是不需要相对人的同意,该行为即告成立。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有的是有相对人的,如遗嘱、代理权授予、无权代理的追认等,还有的是无相对人的,如抛弃所有权等。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这类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是: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且必须相互结合、彼此一致。
合同是双方行为的典范。
共同行为,也称多方行为,通说认为共同民事法律行为是多数当事人平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共同法律行为与双方法律行为的区别在于:双方法律行为的意思虽然达成一致,但意思内容却相对应,例如买卖中买者是要物付钱,卖者是交物收钱而共同法律行为的意思一致则为平行的,而不是相对的,例如合伙、法人合并、股东决议、公司章程等。
共同法律行为对人类的群体生活有特别的认识和说明价值,如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竞技体育中的竞赛规则等等,都是参与者的共同意思表示,其本质是契约行为。
司法考试民法考点总结:民事法律行为

司法考试民法考点总结:民事法律行为2016司法考试民法考点总结:民事法律行为目前正是民刑复习的关键时期,下面yjbys整理了民法考点总结——民事法律行为,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一、意思表示(一)意思表示要素沉默视为意思表示:容忍代理;容忍转租;限行合同追认;无权代理追认;继承,遗赠(二)意思表示类型的生效依据有无相对人、相对人是否特定、以何种方式作出生效时间不同。
意思表示作出后,表意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意思表示不因此而失去效力意思表示有无错误(是否构成重大误解),以意思表示作出之时为判断的时点二、法律行为的分类1.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多方行为无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捐助、抛弃所有权2.财产行为、身份行为遗嘱是财产行为3.负担行为、处分行为处分行为包括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债务免除、债权转让)处分行为加上公示的效果是直接引起权利变动,不需要履行行为,所以,处分行为虽为法律行为,却根本不会产生债权与债务。
负担行为的效果是产生债权、债务4.无因行为、有因行为票据行为在直接当事人之间,不适用票据行为无因性5.诺成行为、实践行为诺成行为:物权合同实践行为:如定金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法律行为(一)真意保留原则有效不一致为相对人所明知者,无效(注意:此点对结婚不适用)但该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戏谑行为一律无效,但在被误会时有立即澄清义务(三)虚伪表示(双方虚假行为——双方故意相互为非真意的表示)无效,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四)隐藏行为虚伪行为无效被隐藏行为不因被隐藏的事实而无效,其是否有效,应适用关于该行为的规定(五)重大误解1.构成要件(1)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且错误认识在作出行为时发生(2)因为误解,致使表意人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真意不一致(3)表意人因误解遭受较大损失2.注意问题(1)解释先行于错误先解释意思表示的客观意义,再判断经由解释的意思表示之客观含义与其内心真意之间是否发生重大误解(2)误载不害真意——不是重大误解若当事人就意思表示已经达成一致,仅仅用错了词,不属于重大误解,按照其一致的意思表示确定法律行为的.内容和效力(3)计算错误一般不是重大误解(隐藏——狭义动机错误;公开——误载不害真意)(4)保证人对债务人信用状况的错误认识,不是重大误解(5)表意人利用使者为意思表示的,若使者因过失传达错误,可构成重大误解;反之,若使者故意传达错误,`该意思表示不能生效(6)当事人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时,在下列两种情形,排除表意人的撤销权:有利于表意人的错误表示;对方愿意接受内心所欲四、意思表示不自由(一)欺诈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第三人欺诈的处理;撤销权归属与行使方式(二)胁迫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第三人胁迫的处理(三)趁人之危构成要件要求严重损害对方利益(四)显失公平构成要件要求显失公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订立之时”;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轻率。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民法讲义-3-民事法律行为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讲义第四章民法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可以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如立遗嘱)和双方(如签合同)及多方法律行为。
2.根据双方法律行为中当事人双方是否均取得一定的利益,可以分为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
3.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实物为条件,可以分为诺成性法律行为(不需要交付事物)与实践性法律行为(需要交付事物)。
注:(1)我国绝大多数合同都是诺成性的,如常规买卖合同。
(2)常见实践性合通: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保管合同。
4.根据两个相互关联的法律行为的相互地位,可以分为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
(如向银行借贷时,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抵押合同是从合同。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力;(包括完人和限人)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无效民事法律行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注:阴阳合同中阳合同是虚假合同,无效;但阴合同有效。
五、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申请撤销也可以不撤销)(一)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1. 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认识错误实施的行为,主观上属于过失。
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标的物的品种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
(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搞错合同方发错货)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也包括趁人之危),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1司考民法精讲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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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给考生带来一些帮助。
祝大家学习愉快!1.单方犯罪行为、双方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单方行为与双方行为的区分:单方意思表示还是双方意思表示。
单方犯罪行为:遗嘱、舍弃动产所有权、捐款成立基金会等。
双方行为与共同行为的区分:权利、义务的指向,是相对的,还是平行的。
2.财产犯罪行为、身份犯罪行为区别点:行为结果导致财产关系变化还是身份关系变化,可否适用代理。
身份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解除收养。
3.处分犯罪行为、经济负担犯罪行为区别点:行为所引起的结果,是物权性的,还是债权性的。
司法考试中的定义:签定合约——经济负担犯罪行为;设定**物权——处分行为。
基准:签定买卖合同——经济负担犯罪行为;以房屋设定抵押权——处分行为。
4.诺成犯罪行为、课堂教学犯罪行为区别点: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行为才成立。
(1)诺成犯罪行为:意思则表示一致——犯罪行为设立。
注意:赠与合同、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2)课堂教学犯罪行为:例如定金、自然人借款、看管、借予等。
公式:意思表示一致+交付标的物——行为成立特别注意:担保法规定定金条款就是交货定金才“生效”。
公式:合同中的定金条款+交付定金——定金条款生效。
【例题·多选题】关于民事法律犯罪行为,以下哪些选项就是错误的?()(2021延考-3-51)a.某演员将其演出收入捐赠给慈善机构的行为是单方行为b.陈某去世前成立遗嘱的犯罪行为就是身份犯罪行为c.王某以自己的房屋为他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是负担行为d.李某大藏赵某错误交货标的物的犯罪行为就是课堂教学犯罪行为[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犯罪行为的分类。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行为人独立表达其意思时即可成立,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则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二、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这一分类的标准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构成
(一)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仅享有权利。
比如,赠与行为中的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享有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物的权利。
(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则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双方当事人均承担义务,也都享有权利,而且,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相互关联、互为条件,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
比如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和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就是相互对应的。
三、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是否要求对方给付对价。
(一)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当事人一方向对方给付财产利益或履行特定义务,并要求对方支付一定代价或承担对等义务的法律行为
(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当事人一方向对方给付财产利益或履行特定义务而不要求对方支付任何代价的法律行为。
例如赠与行为、无偿借贷行为、无偿劳务合同行为等。
民法学考点串讲之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学考点串讲之民事法律行为1. 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利权和民事义务而实施的合法行为。
而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思而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1 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的民事行为,而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也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2 民事法律行为能够产生行为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而民事行为中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则不能产生行为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
2. 民事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而实施的合法性为。
而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追求民事法律后果的内心意思用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活动。
二者的区别是:1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必要组成部分,而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有目的、有意识的行为。
2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由一种或多种意思表示构成。
3. 单方法律行为与双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给予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双方法律行为是指给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者的区别是:1 单方法律行为只需要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而双方法律行为则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2 单方法律行为自行为人独立表达其意思时即可成立,而双方法律行为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才成立。
4. 单务法律行为与双务法律行为单务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只享有权利的民事法律行为。
双务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权利,也都负有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者的区别:1 单务法律行为中只有一方负有义务,而双方法律行为中双方当事人都负有义务。
2 双务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而单务法律行为的履行则无需此类制度。
5. 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诺成性法律行为是指只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1讲_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无权代理

2020年CPA经济法习题班重难点专题班内容专题一民事法律制度【考点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VS双方民事法律行为(1)单方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立遗嘱、授予代理权等。
(2)双方法律行为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合同。
【提示】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负有对价义务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2.单方民事法律行为VS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可产生法律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立遗嘱行为、抛弃动产(即放弃所有权,但放弃抵押权、放弃债权等就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等单方法律行为。
【提示1】并非所有单方法律行为都是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如撤销权的行使、法定代理人的追认等单方行为都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提示2】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例题1·多选题】下列法律行为中,经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以成立的有()。
A.免除债务B.签订赠与合同C.授予代理权D.签订委托合同【答案】AC【解析】(1)选项A:债务免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意思表示应当向债务人作出,但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2)选项B:签订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3)选项CD:代理权的授予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签订委托合同则为双方法律行为。
【例题2·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有()。
A.抛弃动产B.放弃债权C.立遗嘱D.行使撤销权【答案】AC【解析】(1)选项AC: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于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可产生法律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如立遗嘱行为、抛弃动产等单方民事法律行为;(2)选项BD: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总述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共同行为1.单方行为:仅由一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遗嘱、代理权授子、无权代理的追认飞抛弃所有权。
2.双方行为: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如合同3.共同行为:多数当事人平行的意思表示一致,如合伙、股东决议。
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1.财产行为:发生财产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有物权行为,如抛弃、交付等,也有债权行为,如买卖、承揽合同等。
2.身份行为:发生身份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单方行为,如辞去委托监护;也有双方行为,如收养、协议离婚等。
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1.有偿行为:双方当事人各因给付而取得对价利益的行为,如买卖、租赁等,因此有偿行为肯定是双方行为。
2.无偿行为: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对方当事人不给予对价利益的行为,如赠与、使用借贷等。
提示:(I)有些行为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如运送、保管、委托、借贷等,其有偿还是无偿由双方约定或者依法律和交易习惯确定。
(2)无偿行为与有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要件不同,前者承担赔偿责任以义务人有重大过失为要件,如无偿保管中,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者承担责任以一般过失为要件、.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1.诺成性行为: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行为,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
如买卖、租赁、承揽、运输(大多数)、仓储、赠与、借贷2.实践性行为: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又称为要物行为如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定金、质押。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以诺成性为原则,实践性行为为例外,即实践性行为的成立须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否则为诺成性行为。
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1.要式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形式实施的行为。
如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房屋买卖须登记,合同法规定的建设〔程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
2.不要式行为:只要当事人行为意思表示合法即可成立,不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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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共同行为司法考试民法讲义
我们司法考试学员问:如何区分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共同行为?
我们解答:请参考下面的讲义内容。
司法考试民法讲义内容节选:
(1)单方法律行为。
A.概念
指仅由一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这类法律行为的特点是不需要相对人的同意,该行为即告成立。
B.单方法律行为一般只在两种情况下出现:
a、是有关行为的后果仅使相对人取得权利而不承担相应义务,如授权行为、捐赠、遗赠等;
b、是涉及形成权的行为,即行为人依法或根据合同而享有单方行为的权利,如撤销行为、解除行为、追认行为等。
C.民法上的单方法律行为主要有:
a、产生物权法效果的:抛弃所有权、抛弃他物权、请求分割共有物。
b、产生债权法效果的:悬赏广告、债务免除、债务的法定抵销、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
c、产生代理权变动效果的:委托代理权的授予、委托代理权的撤销。
d、产生身份法效果的:订立遗嘱、撤销与变更遗嘱、继承权的抛弃、受遗赠权的抛弃、婚姻的撤销。
e、产生其它法律效果的:(设立财团法人)捐助行为。
(2)双方法律行为。
内容相同方向相反
指双方当事人相对应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
双方法律行为强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要求当事人之间交互的意思表示达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