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抗菌药物管理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XXX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为了促进医院抗菌药物规范合理使用,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
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指本院医务人员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选用适宜的抗菌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患者,达到有效的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目的,避免和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1、组织机构和职责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院长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日程。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对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和督查,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根据本院用药情况,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和药品分级目录。
4)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本规定所指抗菌药物,主要包括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及药物的配伍禁忌,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抗菌药物。
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2、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性疾病及非感染性疾病(无细菌混合性感染)者不使用除抗病毒以外的抗菌药物。
3、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菌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可在留取临床标本(血、尿、粪、痰及其他分泌物等)后针对性地选用抗菌药物进行经验性治疗,一旦确认为非细菌性感染,应立即停用抗菌药物。
手术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手术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引言手术是现代医学中的一种重要治疗手段,而手术抗菌药物的应用则是保障手术成功和患者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规范手术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提高手术抗菌药物的应用质量,降低手术感染的风险,特制定本手术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二、手术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1. 手术抗菌药物的选择手术抗菌药物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根据手术类型、手术部位、手术切口类型及患者病情等因素综合考虑。
(2)选择具有良好抗菌谱、抗菌活性强、安全性和耐受性好的抗菌药物。
(3)考虑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确保药物在手术部位的浓度达到有效浓度。
(4)考虑患者的过敏史、药物耐受性和肝肾功能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
2. 手术抗菌药物的使用(1)术前预防性使用:在手术前给予抗菌药物,以预防手术部位感染。
通常在手术前1小时内给予首次剂量,术后根据手术时间及患者情况,必要时给予追加剂量。
(2)术后治疗性使用:对于已经发生感染的患者,应及时给予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感染情况,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并按照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和感染部位的药物浓度要求,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
三、手术抗菌药物的监测与评估1. 监测手术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抗菌药物的种类、使用频率、使用剂量、使用时间等,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使用情况。
2. 定期评估手术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包括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率、感染控制效果等,以指导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3. 建立手术抗菌药物使用档案,记录手术抗菌药物的种类、使用时间、使用剂量、患者情况等信息,以便于对手术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追踪和评估。
四、手术抗菌药物管理的组织与责任1. 成立手术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手术抗菌药物的选药、使用、监测和评估等工作。
2. 手术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成员应包括临床医师、药师、感染控制专业人员等,共同参与手术抗菌药物的管理工作。
3. 手术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手术抗菌药物使用中的问题,制定和修订手术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杭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举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干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扬教育。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规范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规范一、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办法1、成立“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二2、制订本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争取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4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够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30DDDs以下。
3、根据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确定院内三线药物(见表1),实行分线分级使用。
4、每月统计分析全院及各科室的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及用量,停用有异动情况的药,争取抗菌药物占药品消耗比例在10%以下。
5、开展多重耐药菌的检测,每季度公布全院常见病原菌及耐药情况。
6、建立抗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淘汰疗效差和不良反应大的药。
7、不定期检查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8、不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医师和药师须经医院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9、实行奖罚制度,与科室、个人挂钩。
院感科、医务科、药剂科等参与考核管理。
10、结合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对抗菌药物处方做到100%点评,将点评结果院内网公示,对不合格处方按照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处理。
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实施细则1、抗菌药物用于由细菌、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病毒性感染者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而定,有多种药物可供选择时,应以窄谱、不良反应少、价廉者优先。
3、感染病人在抗菌治疗前应先正确采样作病原学检查,并及时根据药敏结果调整用药,力争有样可采送检率达到60%以上,使用三线药物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标本送检率不低于80⅜o 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情况下可根据临床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本院细菌耐药情况先进行经验治疗。
4、掌握抗菌药物的给药剂量、用法,对时间依赖性药物如青霉素等B-内酰胺类应每日数次按时按量给予,对浓度依赖性药物如阿米卡星等氨基糖甘类宜每日一次全剂量给予。
外科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外科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外科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率,提高手术治疗效果,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外科手术的临床科室。
三、基本原则1. 根据手术野是否有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2. 遵循“早期、适量、针对性强、联合用药”的原则。
3. 严格掌握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用和用药时间,避免不必要的应用。
四、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指征1. 清洁手术:通常不需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呼吸道、泌尿生殖道等器官手术,或存在明显污染的手术,如胆道手术、坏死性筋膜炎手术等,需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五、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1. 首选β-内酰胺类抗生素,如头孢唑林、头孢曲松等。
2. 对于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可选择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或硝基咪唑类抗生素。
3. 特殊情况可根据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择其他适宜的抗生素。
六、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用药时间1. 抗菌药物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予,最迟不超过麻醉开始时间。
2. 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时,术中可追加一次抗菌药物。
3. 手术结束后,根据患者病情及病原菌种类,决定是否继续应用抗菌药物。
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手术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标准,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手术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
1.3 原则:手术抗菌药物应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二、组织管理2.1 成立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2 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监督实施情况,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三、药物选择和应用3.1 手术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感染风险、病原菌耐药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3.2 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等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3.3 污染手术和感染手术应根据患者感染情况和病原菌耐药情况,选择具有针对性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3.4 手术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给药方式应根据患者体重、肾功能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药物浓度达到有效水平。
3.5 手术抗菌药物的给药时机应根据手术开始时间、药物半衰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手术过程中药物浓度维持在有效水平。
四、用药监测和评估4.1 对使用手术抗菌药物的患者进行用药监测,包括药物浓度监测、不良反应监测等。
4.2 对使用手术抗菌药物的患者进行疗效评估,包括感染控制情况、手术切口愈合情况等。
4.3 对手术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包括药物选择、用药时机、用药剂量等,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五、培训和教育5.1 对医护人员进行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的能力。
5.2 对医护人员进行手术抗菌药物应用规范的培训,确保其按照规范进行用药。
5.3 对医护人员进行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依法用药的意识。
六、监督检查6.1 管理小组负责对手术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6.2 对违反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外科系统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外科系统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目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生,提高手术切口愈合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与健康。
本制度旨在规范外科系统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有效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科系统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包括普外科、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妇科、产科、整形外科等。
三、管理原则1. 遵循“预防为主,合理用药”的原则,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和细菌耐药性等因素,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2. 遵循“个体化治疗”的原则,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抗菌药物使用方案。
3. 遵循“严格控制使用时间”的原则,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
四、管理措施1. 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所有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经过审批。
2. 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 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培训制度,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的能力。
4. 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收集和反馈抗菌药物使用信息,为制定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方案提供依据。
五、责任与监督1. 外科系统的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的落实。
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六、总结与改进1. 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 根据细菌耐药性的变化和临床实践的进展,及时调整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方案,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通过实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生,提高手术切口愈合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与健康。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个体化用药: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毒副反应和给药剂量、用法,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
感染性疾病应根据药敏结合临床分析选择药物,避免滥用。
抗菌药物的选择结合临床诊断、感染部位,尽量选用有效、价廉、毒性小的药物,能用窄谱抗菌药物控制的感染,尽量不用广谱,以减少耐药菌株和二重感染的发生。
2.有样必采:在使用或更换抗菌药物治疗前应正确采集标本,做病原学及药敏试验,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并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更换原来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3.分线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的抗菌谱、疗效和不良反应分为一、二、三线,并实施分线分级管理。
4.审批制度:使用三线抗菌药物或二联抗菌药物必须有微生物药敏试验结果为依据,无药敏试验的必须有科主任及医务科审批。
5.记录用药:所有使用、更换抗菌药物必须有病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用药物的通用名称、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次数、疗程等,必须有合理的病情分析。
6.疗程用药:抗菌药物使用的疗程,一般感染的不超过5天,超过5天的必须有明确的感染证据并在病程录上具体分析记录7.换药有理: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学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8.联合有据:抗菌药物的联合使用适应症:对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混合或难治性感染,以及既需要长期用药而又使病人免于产生细菌耐药或避免药物的毒副作用的产生,可采用联合用药。
9.拒绝滥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疾病,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10.预防用药: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的原则和用药方案,不得无针对性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预防感染手段。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仅限于外科围手术期及符合预防用药指征的非手术病人。
11.越级用药:以下紧急或危重情况,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1)感染病情严重者,包括:①败血症、脓毒血症(Sepsis)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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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感染:药敏试验结果
严格控制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年38号文)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年38号文件)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我院的头孢类品种
专项整治活动及管理办法
卫生部2011年启动专项整治活动,为期3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原则》2004
剂量: 重症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
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CFS):高限。 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低限。
给药次数: β内酰胺类、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
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qd(重症感染者例外)。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原则》2004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原则》2004
选药:手术切口感染,金葡菌。 结肠、直肠手术:抗G-杆菌、抗厌氧菌药。
术前0.5~2h,切口暴露时局部浓度高。
清洁手术
<2h:术前用药1次即可。 >3h,失血量>1500ml:术中给予第2剂。 总预防用药时间:<24h,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h。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原则》2004
启动
方案
督查
管理办法
前期:
卫生部 38号文件
启动会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逐步调整
2011年 2012年 共三轮
卫生部令 实施: 2012/8/1
专项整治活动及管理办法的重点内容
健全组织,明确管理责任制 开展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 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支撑体系 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制度 加强购用管理(三级医院50) 合理用药和耐药监测评估 动态监测,准确上报数据 加强培训,严格医师药师资质管理 使用指标控制在合理范围 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卫生部令2012年第84号)
史上最严的“限抗令” 限品种、限用量、限级别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配合 基于国家对抗菌药物管理要求 整合了既往颁布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特点
全面、系统性好 具体、可操作性强 严格、能满足临床需求 共六章、53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2006年,中华医学会
4、《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
卫生部(2011年)
5、《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卫生部(2011年)
6、《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
卫生部(2011年)
7、《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卫生部(2012年)
8、《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协同或相加:青霉素类+氨基糖苷类 头孢菌素+氨基糖苷类
联用:通常2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联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原则》2004
清洁手术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多; ➢ (2)重要脏器手术:头颅、心脏、眼; ➢ (3)异物植入:人工心瓣膜、心脏起博器、人工关节置换等; ➢ (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主要内容:
■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相关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及管理办法 ■合理用药指标
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系列法规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
卫生部(2004年)
2、《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年,卫生部38号文
3、《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指南》
院长是抗菌药临床应用第一责任人 医务部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牵头部门 科主任是科室抗菌药物管理责任人 药剂科、临床药学科、院感科、检验科微生物室
、护理部协助监督管理工作。 合理使用情况作为医师个人综合考核以及晋升、
评先进、评优秀指标 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标体
系
19
重点内容1—健全组织,明确管理责任制
清洁-污染手术 预防疗程:24h,必要时延长至48h。
污染手术 用药疗程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
《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年38号文)
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
医生要严格掌握氟喹诺酮类应用指征。
经验性治疗可用于:
肠道感染
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
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
缺乏细菌感染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 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 物
非手术科室无适应证预防用药 如:昏迷、休克、中毒、冠心病、糖尿病、癌症非放化疗期、非开放皮
肤软组织损伤、穿刺等有创检查(骨穿、造影等)、非细菌感染的炎症性病 变(普通感冒、寄生虫病、红斑狼疮、慢性胃炎等与免疫有关的病变或非特 异性炎性病变) 手术科室无适应证预防用药 如 :无高危因素的Ⅰ类切口手术 二、尽早查明病原菌,根据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住院病人:用药前,先培养。 危重患者:先经验治疗。
卫生部(2013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原则》2004
我国首次制定的全面、系统的针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指导性文件 关键点: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治疗用药(感染已发生):为了治疗细菌感染而使用抗菌药物 预防用药(感染未发生):为了防止细菌感染发生而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原则》2004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指证:症状、体征、血常规、尿常规、培养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措施
抗菌药物 的限制
抗菌药物 处方点评的必要性与强制性
确定 限定 设定 指导 监测 反馈 采取 使用 使用 应用 合理 应用 监测 改进 目录 权限 指标 使用 状况 结果 措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重点内容1—健全组织,明确管理责任制
明确抗菌药应用管理责任制:
联合用药
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 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 1. 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 2. 单一药物不能控制:需氧菌+厌氧菌,2种或2种菌。 ➢ 3. 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重症感染:心内膜炎,败血症 ➢ 4. 病原菌易产生耐药性: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 5. 联用:毒性↓ 两性霉素B+氟胞嘧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