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项工作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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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57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X年“放管服”改革5 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84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构建高效便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X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部署,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推进跨层级、跨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消除“信息孤岛”,逐步形成以X市政务云平台为基础、以大数据管理为核心、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为主导的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电子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市、县、乡三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X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建设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网上政府”,增强群众获得感,促进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X年年底,X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运行。一是完成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工作,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全覆盖,并与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二是建成全市统一政务大数据平台,承载

全市政务数据资源汇聚、交换、共享,具备大数据挖掘、分析功能,率先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支撑;三是建成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行政审批覆盖市、县、乡三级,群众关注的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最终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运行。各级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公民、法人其它社会组织办事更便捷、更高效。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或升级改造,尽快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并接入省一体化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系统。8月15日前实现市直政务部门和县(区)、乡镇全覆盖,加大网络资源整合力度,推动业务资源网、部门业务专网等网络与电子政务外网联通。(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录入

加快对权力事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8月25日前完成对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并在权力事项管理系统中修改完善。9月15日前通过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审核完成对全市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核和入库工作。(牵头单位:市编办,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利用社会化服务平台资源,优化网

上政务服务平台专栏模块,推动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业务系统加快接入,加快相关数据共享交换,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支撑。建设覆盖市、县、乡三级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具备网上行政审批能力,为公众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咨询投诉等相关服务,提供事项管理、运行管理、监督考核等功能。(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推动便民服务事项在线办理

完善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对接水电气热、社保、教育、环境等领域便民服务事项,推动信息系统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便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1.推进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事项一网办理。加快供电、供

水、供气、供热信息平台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12月31日前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2.推进社会事业领域事项一网办理。推进社保、教育考试、医

疗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9月30日前实现

市直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信息查询和全市社保卡的信息、办理进度及状态查询。X年年底前市属高校学位证书认证实现网上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实现网上查询,中招、高招、成人高考和研究生考试成绩与录取结果实现网上查询,市属医院实现在线预约挂号。(牵头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3.建设全市统一的环境信息发布窗口。依托市网上政务服务平

台,建设全市统一的环境信息发布窗口,增强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9月30日前实现全市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实时数据信息发布。(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五)拓展网上办税和非税缴费功能

加快网上办税大厅和网上非税缴费平台建设,并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9月30日前实现发票领用“网上申领、线下配送”;X 年年底前实现预约办税和跨地区经营企业涉税事项一网通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养老保险缴费、交通违法罚款、考试考务费等适宜网上缴纳的非税收入均可网上缴纳。积极探索非税收入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缴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配合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六)推进涉企服务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延伸

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实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双告知”信息推送与认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信息发布、“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检查、事中事后监管及部门间联合惩戒、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等相关功能的统一应用与集中展示。建设全市电子营业执照签发、管理和应用系统,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申领、查询、自助打印等功能一网通办。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证照库,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部门间的共享互用;10月30日前与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人口数据库、省统一电子认证平台对接,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与公安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对企业刻章提供便利化

服务;提供面向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企业电子档案在线查询、下载打印等服务。(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行政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整体平台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完善,实现与省电子政务外网对接。市行政服务中心承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工作。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加强督导落实,确保工作快速推进。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时间节点,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强化监督指导。建立协调、督导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督导例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要按照“周通报、月督导”制度要求,及时梳理总结每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督查室将适时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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