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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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继续教育合格率

医学继续教育合格率

医学继续教育合格率
医学继续教育合格率是指参加医学继续教育的人员中,通过考试或考核达到合格标准的比例。

这一指标反映了医学专业人员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继续教育的重视程度。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二级管理,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和科室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指标包括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合格率100%、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覆盖率100%、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培训覆盖率100%、考核合格率100%等。

不同医院和科室的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但都需要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规定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规定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规定一、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一)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每年达标标准为25分,当年内的I类跟II类学分可以相互补充,补充比例不得超过该类别学分的50%。

其中一类不低于2.5分,II类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25分。

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

(二)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每年达标标准为20分,取消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I,II类学分的划分。

(三)乡村医生每年获得的学分数不低于8分。

(四)取消“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超过10分”的规定。

(五)经单位批准,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外)6个月及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按I类学分5分,Ⅱ类20学分计算,学分所属年度归属进修时段最长的所在年度);不足6个月的,按每一个月授予II类学分3分计算。

(六)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累计培训6个月及以上考核合格者,可视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

二、学分分类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及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远程医学教育机构向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管理制度)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第三条本办法中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指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学分的分类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俩类。

(壹)Ⅰ类学分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壹级学科学会举办、且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审批标准授予Ⅰ类学分。

(二)Ⅱ类学分1、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之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之上医院)、县级及之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第三章学分的授予标准第五条授予Ⅰ类学分标准(壹)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3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2学分。

(二)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1学分。

学术会议论文宣读者:国际会议8学分,全国会议6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4学分;论文摘要者:国际会议6学分,全国会议5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3学分。

参会者每次只记壹项不重复记分。

(三)获得部、省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壹)。

第六条授予Ⅱ类学分标准(壹)凡由单位组织自学和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写出综述,每2000字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获得市、州、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二)。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简介引言:随着医学领域的不断发展,医生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

为了提供一个高效、方便的教育管理系统,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应运而生。

该平台旨在整合各类继续医学教育资源,并提供在线学习、考核和证书管理等功能,帮助医生们更好地继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

本文将全面介绍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的特点、功能以及带来的实际效益。

一、平台特点1. 网络化: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是一个基于网络的平台,用户只需通过登录账号即可随时随地访问和使用该平台。

2. 整合资源:平台整合了各类线上、线下的继续医学教育资源,包括在线课程、学术文献、会议信息等,方便医生们获取全方位的学习资料。

3. 个性化学习:平台根据用户的专业背景和学习需求,为用户推荐相关的学习资源,实现个性化学习方案。

4. 学习记录和证书管理:平台记录用户的学习情况并生成相应的学习记录和继续医学教育证书,方便用户查阅和证明自己的学习成果。

二、平台功能1. 在线学习: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提供丰富的在线学习资源,用户可以自主选择感兴趣的课程,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平台还提供在线答疑功能,帮助用户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2. 课程评价与反馈:用户在学习完课程后,可以对课程进行评价和反馈,提供宝贵的建议,并帮助平台优化课程设置。

3. 考核与测评:平台设有考核与测评机制,用户可以通过在线考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评测试自己的学习成果和水平。

4. 学习记录和证书管理:平台记录用户的学习情况和成绩,生成个人学习记录和继续医学教育证书,为用户提供学习成果的证明。

5. 学习社区:平台建立了学习社区,用户可以与其他医生进行学习交流、共享学习心得和经验,促进学习的互动和合作。

三、实际效益1. 提高学习效率: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为医生提供了便捷的学习平台,帮助他们高效地获取学习资源,节省学习时间。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1•【字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委直属各单位: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15日。

具体时间以答辩人员本人在“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确认的答辩时间段为准。

二、答辩地点祥宇宾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南路103号)。

三、答辩要求(一)现场答辩人员范围。

1.申报卫生正高级职称人员;2.破格(包括学历破格、年限破格、申报专业与现有资格专业不一致、申报专业与学历专业不一致等)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人员;3.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

不包括下列人员:成都市、绵阳市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卫生高级职称人员;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金口河区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卫生高级职称人员;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免答辩人员:正在国外执行援外任务的援外医疗队员;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工作队员。

(二)答辩相关要求。

2021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人员不集中现场签到,答辩人员须于12月6日9:00至12月8日17:00期间登录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进入“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答辩时间确认,确认成功后,系统将答辩时间和答辩序号发送到系统注册账号登记的手机号码,作为进入答辩酒店的依据。

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02•【字号】闽卫科教函〔2024〕624号•【施行日期】2024.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4〕624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厦门医学院及其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及其各院区,第九〇七医院、第九〇九医院、第九一〇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武警福建省总队医院,省福能集团总医院,委机关各处室,各学(协)会:经研究,现就做好202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省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4年4月3日9:00—4月17日17:00。

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通过“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0.53.27:18021)进行申报。

三、相关要求(一)项目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级项目申报审核,申报的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充分发挥项目在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中的作用。

鼓励申报全科、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科等紧缺专业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报面向基层全科医生的项目。

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当年申报的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

(二)申报数量。

结合2023年省级项目立项数,对2022年项目完成率较低的单位2024年申报数量进行限制(具体详见附件1)。

省级项目申报培训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00人以内,除技能培训实操类项目外,不得少于60人/期;超过200人/期以上的线下项目将从严管理、重点评估。

2023成都继续医学教育主治学分要求

2023成都继续医学教育主治学分要求

2023成都继续医学教育主治学分要求一、背景介绍成都市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对医师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进行的学术、科研、教学、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培训。

医师在继续医学教育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获取指定的学分,以满足自身职业发展和提高医疗水平的需求。

二、学分要求2023年成都继续医学教育主治学分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主治医师学分要求成都市规定,主治医师应每年至少取得40个学分。

其中,临床学分不低于26个,其中18个学分应为心血管病学、内分泌学、神经病学、呼吸病学、胃肠病学及肾病学等学科。

另外,主治医师还需取得行政学分、科研学分和人文伦理学分等。

2. 学分获取途径主治医师可以通过参加医疗技术操作指导、临床学术交流、临床路径制定与推广、医疗事故案例分析等活动获取学分。

另外,医师还可以通过参加规定的专业学术会议、考试、论文发表等方式获取学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医师所获取的学分必须经过审核认定才能够计入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总数中。

3. 学分使用范围取得的学分可用于医师继续教育,同时也可以用于医师执业登记和执业医师年度评价。

医师还可以将多余的学分保存至下一年使用。

4. 学分管理成都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委员会负责医师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并对医师取得的学分进行定期审核。

医师需要定期对自己的学分进行申报和整理,由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和确认。

三、改进建议针对2023成都继续医学教育主治学分要求,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 完善学分获取途径可以鼓励医师参加更多形式的学术交流和临床技术操作指导,扩大学分获取的途径,让医师有更多的选择,同时也能促进临床实践与学术研究的结合。

2. 丰富学分使用范围除了用于医师继续教育和执业登记外,可以考虑将学分的使用范围扩大至医师职称评定、医院绩效考核等方面,更好地激励医师积极参与继续教育活动。

3. 加强学分管理建立起严格的学分审核和管理制度,确保医师取得的学分真实有效,避免虚假学分的情况出现,保障医师继续教育的质量和真实性。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扩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子学分证书使用范围的通知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扩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子学分证书使用范围的通知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扩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子学分证书使用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6.21•【文号】全继委办发〔2019〕09号•【施行日期】2019.06.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关于扩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子学分证书使用范围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9〕09号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卫健委科教司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水平,方便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员查询所获学分情况,“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于2018年11月起,在辽宁省、甘肃省、河南省3个省份和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3家单位开展了试点工作。

该试点工作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人员提供了便利,受到试点单位的广泛认可和学员好评。

为进一步扩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子学分证书使用与服务范围,该功能将于2019年8月1日起,在向我办直接申报项目的委直属联系单位和学协会(含行业学术团体)范围内启用。

各项目申办单位须在系统首页的“举办项目时,请下载此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处下载Excel模板并按模板要求建立学员通讯录,在项目举办结束后的2周内认真填报学员通讯录等执行情况;具有审核职能的行政用户收到申办单位报送的项目执行情况数据后,应在2周内完成对所报数据的审核确认相关工作。

项目执行情况经审核通过后,在系统首页“学分查询”处,输入相应的学员姓名、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便可查询打印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学分证书。

本通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网站(/qjjys)、中华医学会网站(/)公布。

附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子学分证书样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中华医学会代章)2019年6月21日附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子学分证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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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项目编号:
2011年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申报表
项目名称
所在学科
(二、三级学科)
申报单位(盖章)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

二、申报表须按规定程序要求,由各申报单位签署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如期(以邮戳为
准)上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

三、若表内填写不完,可用同样大小的纸续写。

四、申报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表填写思路:
⑴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
⑵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
⑶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2.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的要求。

3.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4.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5.学分计算方式: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三天以上。

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

按规定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

6.填写项目申报表时,所填内容系指举办一期活动而言,如相同活动举办一期以上时,请在备注中注明总的举办期数。

7.申报表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签字
五、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编号填写说明
(一)组成
(1)各市州、卫生厅直属单位及社会团体等单位代码
(2)二级学科分类代码
(3)三级学科分类代码
(4)项目编号(此项由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填写)
例:成都市普通外科项目编号为:
(二)各市、州,卫生厅直属单位及医学院校和省级学会代码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01 成都市 43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02 自贡市 44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03 攀枝花市 45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
04 泸州市 46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
05 德阳市 47 四川省医学会
06 绵阳市 48 四川省护理学会
07 广元市 49 四川省中医药学会
08 遂宁市 50 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09 内江市 51 四川省针灸学会
10 资阳市 52 四川省预防医学会
11 乐山市 53 四川省医院管理协会
12 眉山市 54 四川省卫生协会
13 宜宾市 55 四川省康复医学会
14 南充市 56 四川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
15 达州市 57 四川省抗癌协会
16 雅安市 58 四川省卫生经济学会
17 阿坝州 59 四川省麻风防治协会
18 甘孜州 60 四川省卫生信息学会
19 凉山州 61 四川省解剖学会
20 巴中市 62 四川省生殖健康协会
21 广安市 63 四川省健康教育协会
22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64 四川省防痨协会
23 四川省肿瘤医院 65 四川省医药卫生国际交流促
进会
24 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 66 四川省心理卫生协会
25 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 67 四川省输血协会
26 泸州医学院 68 四川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27 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69 四川省反射医学协会
28 泸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70 四川省性学会
29 川北医学院 71 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卫生发展促进会
30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72 四川省超声医学工程学会
31 四川省卫生学校 73 四川省医师协会
32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4 四川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33 成都中医药大学 75 四川大学华西护理学院
34 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76 中国医学院输血研究所
35 四川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77 成都363医院
36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78 成都医学院
37 四川省人工晶体研究所 79 四川省卫生厅有关处室
38 四川省卫生科技成果推广办公室 80 四川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
39 四川省医疗卫生技术咨询所 81 四川省卫生厅毕业后教育办公室
40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82 四川省卫生信息中心
41 四川省卫生厅医学科研管理专家委员会 83 成都军区总医院
42 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 84 四川省糖尿病防治协会
(三)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
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
01- 基础形态06- 儿科学
01-01- 组织胚胎学06-01- 儿科内科学
01-02- 解剖学06-02- 儿科外科学
01-03- 遗传学06-03- 新生儿科学
01-04- 病理学06-04- 儿科学其他学科01-05- 寄生虫学07- 眼、耳鼻喉学科01-06- 微生物学07-01- 耳鼻喉科
02- 基础机能07-02- 眼科学
02-01- 生理学08- 口腔医学学科
02-02- 生物化学08-01- 口腔内科学
02-03- 生物物理学08-02- 口腔外科学
02-04- 药理学08-03- 口腔正畸学
02-05- 细胞生物学08-04- 口腔修复学
02-06- 病生理学08-05- 口腔学其他学科
02-07- 免疫学09- 影像医学学科
02-08-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09-01- 放射诊断学
03- 临床内科学09-02- 超声诊断学
03-01- 心血管病学09-03- 放射肿瘤学
03-02- 呼吸病学09-04- 影像医学其他学科
03-03- 胃肠病学10- 急诊学
03-04- 血液病学11- 医学检验
03-05- 肾脏病学1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3-06- 内分泌学12-01-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03-07- 神经内科学12-02-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03-08- 传染病学12-03- 儿少卫生与妇幼卫生学
03-09- 精神卫生学12-04- 卫生毒理学
03-10- 内科学其他学科12-05- 统计流行病学
04- 临床外科学12-06- 卫生检验学
04-01- 普通外科学12-07-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他学科04-02- 心胸外科学13- 药学
04-03- 烧伤外科学13-01- 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
04-04- 神经外科学13-02- 药剂学
04-05- 泌尿外科学13-03- 药物分析学
04-06- 显微外科学13-04- 药事管理学
04-07- 骨外科学13-05- 药学其他学科
04-08- 肿瘤外科学14- 护理学
04-09- 颅脑外科学14-01- 内科护理学
04-10- 整形、器官移植外科学14-02- 外科护理学
04-11- 麻醉学14-03- 妇产科护理学
04-12- 皮肤、性病学14-04- 儿科护理学
04-13- 外科学其他学科14-05- 护理其他学科
05- 妇产科学15- 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05-01- 妇科学15-01- 医学教育
05-02- 产科学15-02- 卫生管理
05-03- 妇产科学其他学科16- 全科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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