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级中心村建设
中心村推进工作方案中心村建设实施方案

中心村推进工作方案中心村建设实施方案一、工作背景近年来,我国农村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在一些地区,村庄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完善、产业发展滞后等问题仍然突出。
为了推动农村振兴,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我国提出了中心村建设战略。
中心村建设旨在通过优化村庄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示范村庄,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共同发展。
二、工作目标1.优化村庄布局,提高村庄规划水平。
2.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3.发展特色产业,增强村庄发展动力。
4.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5.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中心村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2.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中心村建设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强化规划引领。
组织编制中心村规划,明确村庄发展方向、空间布局和重点任务。
4.完善基础设施。
加大投入,完善农村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
5.发展特色产业。
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6.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
7.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中心村建设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
8.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中心村建设管理制度,确保建设成果得到有效维护。
四、工作进度安排1.调查研究阶段(1个月):组织调研,了解中心村建设现状,制定实施方案。
2.规划设计阶段(2个月):完成中心村规划编制,明确建设任务。
3.实施阶段(6个月):按照规划方案,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培育等工作。
4.督导检查阶段(1个月):对中心村建设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五、工作保障1.政策保障。
落实国家关于中心村建设的政策要求,为工作推进提供政策支持。
2.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确保中心村建设资金需求。
安徽省2014年度全省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名单

安徽省2014年度全省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名单安徽省2014年度全省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名单日前公布,本次共710个村入选,名单是:合肥市(82个)肥东县石塘镇四合行政村王家洼中心村、白龙镇同心社区同心中心村、马湖乡马湖社区马湖中心村、桥头集镇三站社区小刘中心村、众兴乡华光社区胡大郢中心村、众兴乡花灯社区新村中心村、店埠镇花滩行政村赵户阿李中心村、店埠镇马厂行政村德英中心村、响导乡龚集行政村龚集中心村、牌坊乡新丰行政村丰岗中心村、梁园镇东武行政村黄庄中心村、杨店乡跃进行政村跃进中心村、八斗镇八斗社区八斗中心村、牌坊乡牌坊社区牌坊中心村、桥头集镇复兴社区复后中心村、张集乡黄疃社区黄疃中心村、包公镇文集社区文集中心村、元疃镇塘西行政村徐岗圩中心村、元疃镇元疃社区程大中心村肥西县三河镇九联行政村新周粉坊中心村、高店乡五四社区王大郢中心村、高店乡长镇社区长镇回民古镇中心村、官亭镇王集行政村王集新村中心村、柿树岗乡周桥行政村周桥中心村、柿树岗乡双龙行政村四份岗中心村、花岗镇孙集社区孙集中心村、严店乡油坊行政村油坊中心村、丰乐镇双枣行政村双枣中心村、丰乐镇肖家桥行政村圩北中心村、丰乐镇安河行政村刘大郢中心村、官亭镇新民行政村新民新村中心村、紫蓬镇农兴社区方大冲中心村、严店乡刘河社区湖西新村中心村长丰县双墩镇罗南行政村罗南中心村、朱巷镇柘塘行政村柘塘中心村、杜集乡杜集行政村杜集中心村、陶楼乡高塘行政村高塘中心村、岗集镇斗镇行政村斗镇中心村、吴山镇五十埠行政村界碑中心村、庄墓镇金桥行政村金桥中心村、罗塘乡双合行政村菜园中心村、左店乡创新行政村创新中心村、左店乡淮光行政村淮光中心村、杨庙镇大程行政村大程中心村、义井乡杜岗行政村杜岗中心村、罗塘乡庄岗行政村美菱中心村、双墩镇马庙行政村陈大家中心村、义井乡义井社区义井中心村、造甲乡陈刘行政村陈刘中心村、陶楼乡新丰行政村孙楼中心村、庄墓镇庄王行政村贺庄中心村庐江县庐城镇马厂行政村马厂中心村、冶父山镇石山社区石山中心村、泥河镇沙溪社区王庄中心村、泥河镇胜利行政村胜利中心村、万山镇卅埠行政村卅埠中心村、金牛镇圩坝行政村新庄中心村、石头镇芮岗行政村芮岗中心村、郭河镇福元社区福元中心村、郭河镇河口行政村河口中心村、同大镇薛家圩行政村薛家圩中心村、盛桥镇东岳行政村大丁中心村、龙桥镇马山行政村马山中心村、矾山镇刘墩行政村刘墩新村中心村、矾山镇田桥行政村田桥新村中心村、罗河镇店桥社区店桥中心村、乐桥镇老院社区老院中心村、柯坦镇虎洞行政村文化新区中心村、郭河台创园施湾行政村清水新村中心村、庐城镇罗埠社区罗埠中心村、汤池镇凤凰行政村杨庄中心村巢湖市黄麓镇花塘行政村西杨中心村、黄麓镇芦溪行政村九疃中心村、夏阁镇大庙行政村电厂新村中心村、银屏镇白牡山行政村芦塘新村中心村、银屏镇岱山行政村岱山新村中心村、中垾镇小联圩行政村埠李中心村、散兵镇项山行政村项山(东西)中心村、槐林镇平安行政村大山朱中心村、中垾镇滨湖行政村温村中心村、散兵镇散兵居委会金龙新村中心村、散兵镇佛岭行政村六谷山中心村淮北市(8个)濉溪县百善镇道口行政村道口中心村、百善镇丁楼行政村丁楼中心村、临涣镇高皇行政村高皇中心村、刘桥镇王堰行政村王堰中心村、孙疃镇陈楼行政村陈楼中心村、韩村镇马店行政村马店中心村、韩村镇大殷行政村大殷中心村、韩村镇淮海行政村小李家中心村亳州市(28个)谯城区牛集镇蒋楼行政村蒋楼中心村、古井镇赵楼行政村赵楼中心村、淝河镇杨庄行政村杨庄中心村、大杨镇郭万行政村郭万中心村、魏岗镇刘小庙行政村长营中心村、古城镇柴庙行政村冯庙中心村、十八里镇洪庄行政村均王营中心村蒙城县马集镇田桥行政村田桥中心村、岳坊镇岳东社区岳兴中心村、板桥集镇桂光行政村和谐中心村、许疃镇陶庙社区锦花中心村、篱笆镇代园行政村代圩中心村、漆园办事处十里井行政村红旗中心村、坛城镇坛城社区坛城中心村涡阳县公吉寺镇王大楼行政村王大楼中心村、楚店镇三里赵行政村三里赵中心村、曹市镇高长营行政村高长营中心村二期、龙山镇武楼行政村武楼中心村、店集镇宋牌坊行政村王相中心村、新兴镇寺后行政村寺后中心村、马店集镇吴府行政村吴府中心村利辛县望疃镇梨园行政村梨园中心村、西潘楼镇五里行政村李尚中心村、西潘楼镇郭寨行政村魏长郢中心村、刘家集乡大管行政村大管中心村、胡集镇孙林行政村孙大庄中心村、城关镇董集行政村董集中心村、程家集镇赵桥行政村赵桥中心村宿州市(37个)埇桥区蕲县镇蕲北新城中心村、大营镇韩圩行政村韩圩中心村、蕲县镇刘圩行政村刘圩中心村、芦岭镇北王寨行政村北王寨中心村、灰古镇付湖行政村付湖中心村、桃园镇吕寺行政村吕寺中心村、永安镇大许行政村大许中心村、二铺乡沈家行政村沈家中心村、大店镇双王昌圩行政村双王昌圩中心村砀山县曹庄镇梨园新村行政村梨园中心村、薛楼板材加工园神湖四社区黄锉楼中心村、赵屯镇蒋庄行政村蒋庄中心村、官庄坝镇吴集行政村吴集中心村、良梨镇良梨行政村崔庄中心村、唐寨镇文庄行政村文庄中心村、玄庙镇古黄新村行政村大郭庄中心村萧县龙城镇房庄行政村房庄中心村、酒店乡大宫庄行政村大宫庄中心村、圣泉乡袁新庄行政村袁新庄中心村、丁里镇郭庄行政村郭庄中心村、王寨镇后洼行政村后洼中心村、官桥镇沈峪行政村沈峪中心村、大屯镇高楼行政村徐屯中心村灵璧县渔沟镇申场行政村马庄中心村、浍沟镇彭黄行政村彭家中心村、大庙乡马庄行政村马庄中心村、冯庙镇张集行政村张集中心村、大庙乡齐张行政村齐张中心村、下楼镇小圩行政村小圩中心村、尤集镇尤东行政村尤东中心村泗县刘圩镇刘圩行政村刘圩中心村、大庄镇佃庄行政村佃庄中心村、屏山镇屏东行政村屏东中心村、长沟镇洋城湖行政村洋城湖中心村、黑塔镇三甄行政村三甄中心村、草庙镇通海行政村通海中心村、大路口乡大季行政村大季中心村蚌埠市(20个)五河县双忠庙镇刘蔡行政村刘蔡中心村、小圩镇四陈行政村四陈中心村、东刘集镇大程行政村大程中心村、朱顶镇小柳行政村新庄中心村、大新镇府台行政村费府寺中心村、头铺镇安淮行政村安淮中心村固镇县连城镇浍南行政村殷楼中心村、连城镇马铺行政村马铺中心村、新马桥镇徐郢行政村徐郢中心村、任桥镇桥东行政村桥东中心村、王庄镇南屯行政村南屯中心村怀远县古城乡潘新行政村潘家中心村、涡北新城区苏集行政村苏集中心村、陈集乡瓦四行政村瓦四中心村、龙亢镇汪彭行政村汪彭新村中心村、双桥集镇团结行政村乌云中心村、淝河乡中淝行政村中淝中心村、淝南乡丁集行政村丁集中心村、兰桥乡大观行政村大观中心村、常坟镇联淮行政村联淮中心村阜阳市(40个)颍州区西湖镇华佗行政村华佗中心村、九龙镇西刘行政村西刘中心村、马寨乡宋寨行政村前马中心村颍泉区伍明镇梁营行政村梁营中心村、行流镇冯杨行政村冯杨中心村、闻集镇田楼行政村田楼中心村颍东区袁寨镇北照行政村北照寺集中心村、枣庄镇牛庙行政村小杨庄中心村、正午镇王桥行政村王桥中心村颍上县谢桥镇小张庄社区小张庄中心村、南照镇姚岗回民行政村姚岗中心村、谢桥镇龚集社区龚集中心村、五十铺乡五十铺社区五十铺中心村、黄桥镇河抱湾行政村两湾中心村、红星镇大榭行政村大榭中心村、古城镇江李行政村江李中心村、六十铺镇六十铺社区界首市新马集镇马集行政村王寨中心村、大黄镇鸭王行政村鸭王中心村、陶庙镇陈平营行政村陈平营中心村、舒庄镇大顾行政村大顾中心村、田营镇魏窑行政村张窑中心村、代桥镇代东行政村季湾中心村临泉县白庙镇卞庄行政村小卞庄中心村、庞营乡韩老家行政村韩老家中心村、谭棚镇郭大行政村郭大中心村、杨桥镇刘大行政村刘大中心村、瓦店镇大张行政村大张中心村阜南县会龙镇芦庄行政村前党庄中心村、柳沟镇大徐行政村小庙中心村、地城镇陶寨行政村丁寨中心村、洪河桥镇白集行政村白集中心村、鹿城镇冷庙行政村冷庙中心村、新村镇郑寨行政村朱庄中心村太和县原墙镇刘协行政村刘协中心村、洪山镇王集行政村王集中心村、二郎乡苏寨行政村苏寨中心村、双浮镇双兴行政村高寨中心村、五星镇五星行政村河身付中心村、肖口镇新王行政村新王中心村淮南市(33个)凤台县丁集乡前元行政村前元中心村、丁集乡张巷行政村张巷中心村、大兴集乡香山行政村香山中心村、尚塘乡龙庙行政村龙庙中心村、朱马店镇清泉行政村清泉中心村、新集镇胡马行政村胡马中心村、岳张集镇柏郢行政村柏郢中心村、岳张集镇前岗行政村前岗中心村、顾桥镇临淝行政村临淝中心村、凤凰镇酒东行政村酒东中心村、尚塘乡黄圩行政村黄圩中心村、桂集镇勇敢行政村勇敢中心村、古店乡古店行政村古店中心村、朱马店镇马店行政村马店中心村、李冲回族乡民族行政村民族中心村八公山区山王镇闪冲行政村闪冲中心村潘集区夹沟镇新集行政村潘东新城中心村、高皇镇后集行政村后集中心村、泥河镇代庙行政村代大郢中心村、古沟回族乡陶郢行政村孟郢中心村、潘集镇大庄行政村大庄新村中心村、平圩镇谢圩行政村谢圩中心村、架河镇武庙行政村武郢中心村、芦集镇荣庄行政村荣庄中心村、祁集镇劝桥行政村张拐中心村、贺疃乡秦万行政村搬迁新村中心村、潘集镇集南行政村集南中心村、芦集镇王桥行政村王桥中心村毛集实验区焦岗湖镇周台行政村丁台中心村、毛集镇陆庄行政村陆庄新村中心村、夏集镇陈集行政村新村中心村、毛集镇大桥行政村老庄台中心村、焦岗湖镇万岗行政村从岗中心村滁州市(48个)南谯区乌衣镇黄圩行政村黄圩中心村、施集镇孙岗行政村孙岗中心村、珠龙镇北关行政村北关中心村、大柳镇曲亭行政村曲亭中心村天长市冶山镇高巷行政村高巷中心村、万寿镇忠孝行政村忠孝中心村、郑集镇向阳社区向阳中心村、秦栏镇寿昌社区寿昌中心村、仁和镇卢龙社区卢龙中心村、天长街道长亭行政村蔡营中心村、永丰镇二墩行政村二墩中心村、铜城镇桑园行政村桑园中心村、大通镇便西行政村便西中心村、张铺镇八墩行政村八墩中心村明光市女山湖镇光明行政村牛郢中心村、女山湖镇赤塘行政村赤塘中心村、苏巷镇盘潘庄行政村潘庄中心村、苏巷镇牛郢行政村牛郢中心村、苏巷镇苏巷行政村大罗郢中心村全椒县十字镇华林行政村华林中心村、石沛镇枣岭行政村枣岭中心村、六镇镇草庵行政村草庵街道中心村、六镇镇孙家行政村神山人家中心村、六镇镇柴岗行政村周洼中心村、马厂镇玉屏行政村玉屏中心村、马厂镇黄庵行政村黄庵街道中心村、大墅镇刘兴行政村刘兴中心村、大墅镇大墅行政村墅龙中心村、大墅镇大墅行政村幸福新村中心村来安县张山乡苟滩行政村苟滩中心村、张山乡张山行政村张山中心村、施官镇贾龙行政村贾龙中心村、水口镇水东行政村水东中心村、舜山镇复兴行政村复兴中心村、舜山镇大安行政村大安中心村、新安镇孙桥行政村各庄中心村、半塔镇罗庄行政村苏郢中心村凤阳县府城镇大王府行政村大王府中心村、门台工业园区大青郢行政村大青郢社区、板桥镇水平行政村山许中心村、殷涧镇宋集行政村宋集中心村、刘府镇赵庄社区赵庄中心村定远县定城镇丰收行政村周庄中心村、炉桥镇黄庙行政村盐化新村中心村、连江镇三合行政村岳庄中心村、吴圩镇高埂行政村东大岗中心村、张桥镇陶铺行政村北张胡中心村、藕塘镇塔山行政村西园中心村六安市(87个)金安区张店镇太平桥行政村太平桥中心村、张店镇洪山行政村洪山中心村、中店乡杨氏祠行政村胡庄中心村、中店乡张庵行政村中店中心村、城北乡丰塘行政村丰塘中心村、木厂镇北三十铺行政村庙庄中心村、施桥镇七十铺行政村高庄中心村、横塘岗乡黄墩行政村丰乐中心村、先生店乡南四十铺行政村四十铺中心村、东河口镇太平街行政村太平中心村裕安区青山乡土门店行政村新桥中心村、韩摆渡镇陆集行政村杨湾中心村、分路口镇江堰行政村江大堰中心村、江家店镇林寨行政村林寨中心村、徐集镇黄巷行政村胡大庄中心村、丁集镇大牛行政村桥北中心村、固镇镇佛庵行政村佛庵中心村、苏埠镇戚桥行政村戚桥中心村、狮子岗乡界牌石行政村界牌石中心村、独山镇游坊冲行政村团塘中心村、西河口乡郝集行政村东街中心村、韩摆渡镇官塘行政村杨桥中心村寿县双桥镇双桥街道王港中心村、迎河镇李台行政村李台中心村、陶店回族乡陶店行政村陶店中心村、安丰镇谷贝行政村谷贝新村中心村、茶庵镇关岗行政村关岗中心村、三觉镇张墩行政村张墩中心村、窑口乡窑口街道窑口中心村、堰口镇江黄街道江黄中心村、瓦埠镇张嘴行政村浅塘新村中心村、正阳关镇解阜社区南堤中心村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行政村西门畈中心村、衡山镇永康桥行政村永康桥中心村、黑石渡镇朱家畈行政村渡口新村中心村、佛子岭镇通水灌行政村马家岩中心村、漫水河镇道士冲行政村郑家院中心村、漫水河镇安家河行政村安家河中心村、太平畈乡王家店行政村王家店中心村、上土市镇上店行政村中界岭中心村、诸佛庵镇大岭行政村苏院中心村、与儿街镇双乐河行政村中院中心村、太阳乡船仓行政村船仓中心村、下符桥镇沈家畈行政村沈家畈中心村霍邱县曹庙镇甄岗行政村甄岗中心村、岔路镇元圩行政村元圩中心村、宋店乡八里行政村蓼南新邨中心村、乌龙镇陡岗行政村陡岗中心村、马店镇李西圩行政村李西圩中心村、开发区彭店行政村南岗中心村、花园镇社岗行政村社岗新村中心村、潘集镇玉皇行政村玉皇新村中心村、潘集镇潘北行政村黄一新村中心村、众兴集镇林祠行政村林祠中心村、孟集镇吴家岗行政村吴家岗中心村、户胡镇高镇行政村高镇中心村、岔路镇水楼行政村水楼中心村、洪集镇桥集行政村桥集中心村金寨县麻埠镇响洪甸行政村街道中心村、天堂寨镇前畈行政村南畈中心村、古碑镇王湾行政村王湾中心村、槐树湾乡杨桥行政村汪湾中心村、花石乡千坪行政村千坪中心村、吴家店镇古堂行政村小街中心村、南溪镇门前行政村门前中心村、汤家汇镇竹畈行政村街道中心村、梅山镇小南京行政村小南京中心村、白塔畈镇郭店行政村郭店中心村、果子园乡果子园行政村大湾、小湾中心村舒城县干汊河镇洪宕行政村洪宕中心村、万佛湖镇蔡塘行政村蔡塘中心村、五显镇上河行政村上河中心村、山七镇杨岭行政村杨岭中心村、晓天镇郭冲行政村郭冲中心村、高峰乡东港行政村东港中心村、河棚镇关井行政村关井中心村、庐镇乡柳林行政村柳林中心村、春秋乡中元行政村中元中心村、城关镇下河行政村下河中心村、千人桥镇路里行政村路里中心村、南港镇沙埂行政村沙埂中心村、舒茶镇军埠行政村小庙岗中心村、张母桥镇庙冲行政村庙冲中心村、阙店乡阙店行政村阙店中心村叶集试验区孙岗乡陈店行政村陈店中心村、平岗办事处五楼行政村五楼中心村、平岗办事处芮祠行政村芮祠中心村马鞍山市(22个)含山县陶厂镇卜李行政村南周中心村、褒禅山经济园区管委会夏桥行政村观霞嘉园中心村、褒禅山经济园区管委会三官行政村西张楼中心村、褒禅山经济园区管委会横龙行政村西圩中心村、环峰镇梅山行政村张齐中心村和县历阳镇沈家山行政村大郑中心村、西埠镇娘娘庙行政村娘娘庙中心村、石杨镇石杨社区石杨中心村、香泉镇龙塘行政村大徐中心村、香泉镇龙山行政村杨庄中心村、功桥镇大汤圩行政村汤城中心村、郑蒲港新区姥桥镇官塘行政村官塘中心村、郑蒲港新区姥桥镇姥桥社区姥桥中心村当涂县姑孰镇关马行政村关马中心村、太白镇龙山行政村龙山中心村、石桥镇万济行政村万济中心村、石桥镇普济行政村普济中心村、乌溪镇南广行政村南广中心村、大陇乡龙潭行政村戴村中心村、黄池镇劳动行政村劳动中心村、大青山旅游区桃花行政村詹村中心村、示范园区年陡镇年陡行政村江南新村中心村芜湖市(58个)无为县无城镇黄雒社区黄雒中心村、姚沟镇吴大行政村吴大中心村、洪巷乡卫国行政村王家疃中心村、洪巷乡南庄行政村松元中心村、牛埠镇民权行政村民权中心村、昆山乡车门行政村车门中心村、严桥镇响山社区叶庄中心村、开城镇羊山行政村大宇中心村、十里墩乡社令行政村何碾中心村、赫店镇曹王行政村侯小中心村、泉塘镇泉塘社区何家八房中心村、十里墩乡虹桥社区王庄中心村、石涧镇团山行政村庙后中心村、鹤毛乡万年台行政村伍畈中心村、开城镇都督行政村都督新村中心村、严桥镇鼓楼行政村高庄中心村、红庙镇海云行政村大汪中心村、石涧镇汪冲行政村汪冲中心村、陡沟镇五一行政村五一中心村、泥汊镇金湾行政村龙湾中心村、刘渡镇臼山行政村陈家湾中心村、泉塘镇得胜行政村草楼中心村芜湖县湾沚镇辉山行政村力元中心村、湾沚镇新丰行政村刘冲中心村、湾沚镇百花行政村孙村中心村、六郎镇政和行政村政和中心村、六郎镇周西行政村周西中心村、陶辛镇芦中行政村芦中中心村、红杨镇六桥行政村六桥中心村、湾沚镇三元行政村杨村中心村、六郎镇永定行政村洪桥中心村、六郎镇永和行政村李渡中心村、红杨镇和平行政村和平中心村、花桥镇城东行政村桥北中心村、陶辛镇白沙行政村东莞中心村繁昌县繁阳镇华阳行政村庄屋中心村、孙村镇犁山行政村大屋中心村、峨山镇湾店行政村五房中心村、新港镇克山行政村制马山中心村、平铺镇新林行政村九塘中心村、荻港镇渡江行政村芦南中心村、孙村镇赤沙行政村赤沙中心村、峨山镇童坝行政村上徐中心村、平铺镇新牌行政村新牌楼中心村南陵县弋江镇红塘行政村红塘中心村、三里镇双河行政村双河中心村、何湾镇合村行政村合村中心村、烟墩镇万兴行政村诸村中心村、籍山镇葛林行政村葛林中心村、弋江镇蒲桥行政村蒲桥中心村、许镇镇黄墓行政村黄墓中心村、许镇镇太丰华林行政村太丰华林中心村、何湾镇绿岭行政村绿岭中心村、何湾镇丫木脚行政村丫木脚中心村、工山镇桃园行政村桃园中心村、家发镇永林行政村永林中心村、烟墩镇烟墩行政村烟墩中心村、烟墩镇霭里行政村仓里中心村宣城市(57个)宣州区水东镇东胜行政村小胡中心村、水东镇祁梅行政村张吴中心村、水阳镇双盈行政村陈村中心村、孙埠镇建国行政村九女中心村、狸桥镇宝塔行政村宝塔中心村、向阳镇鲁溪行政村陈村中心村、黄渡乡乌边行政村乌边中心村、沈村镇岗桥行政村杨墩中心村、杨柳镇高桥行政村高桥中心村、沈村镇胡村回族村模村中心村、洪林镇宣茶行政村十字路中心村、朱桥乡汪南行政村陈埠中心村、养贤乡大山庵行政村大山庵中心村、周王镇净蓬行政村周村中心村郎溪县建平镇金牛行政村汤西底中心村、建平镇盆形行政村南丰集镇中心村、梅渚镇大梁行政村大梁中心村、毕桥镇长河新村行政村长河中心村、姚村乡永安行政村黄家湾中心村、建平镇金桥行政村韦家村中心村广德县新杭镇箭穿行政村下保中心村、四合乡耿村行政村耿村中心村、邱村镇芦塘行政村芦塘中心村、卢村乡同溪行政村韦村中心村、卢村乡筓山行政村筓山中心村、东亭乡沙坝行政村沙田沟中心村、柏垫镇茅田行政村下阳中心村、桃州镇富家村社区向阳中心村宁国市中溪镇中溪行政村上下街中心村、方塘乡方塘行政村方塘中心村、河沥溪街道平兴行政村平兴中心村、万家乡云山行政村大塔中心村、霞西镇石柱行政村石柱中心村、青龙乡龙阁行政村东风桥中心村、港口镇港口行政村港口中心村、南山街道万福行政村万福中心村泾县泾川镇晏公社区左家坝中心村、云岭镇靠山行政村左家中心村、榔桥镇黄田行政村黄田中心村、蔡村镇月亮湾行政村吴村中心村、茂林镇溪口行政村洲山中心村、昌桥乡新桥行政村麻元中心村、云岭镇汀潭行政村汀潭中心村、茂林镇高湖行政村高坦中心村、桃花潭镇龙潭行政村长滩中心村、泾川镇石山行政村石山铺中心村绩溪县家朋乡家朋行政村家朋中心村、金沙镇黄土坎行政村黄土坎中心村、扬溪镇石门行政村石门中心村、伏岭镇湖村行政村湖村中心村、板桥头乡蜀马行政村蜀马中心村、瀛洲镇瀛洲行政村瀛洲中心村旌德县旌阳镇篁嘉行政村上阳中心村、版书乡龙川行政村上下吕中心村、蔡家桥镇汤村行政村汤村中心村、三溪镇霍家桥行政村坎上中心村、孙村乡玉溪行政村玉溪中心村铜陵市(16个)郊区灰河乡马洼行政村观湖新区中心村、铜山镇杨村行政村白屋中心村、大通镇大院行政村老花台中心村铜陵县钟鸣镇水龙行政村大方中心村、钟鸣镇金凤行政村树棵里中心村、天门镇新民行政村新河小区中心村、天门镇郎坑行政村田房中心村、西联乡汀洲行政村南北小区中心村、西联乡官上行政村张家墩中心村、西联乡加兴行政村丁加池中心村、西联乡观兴行政村官兴五组中心村、胥坝乡安平行政村挖沟中心村、胥坝乡中洲行政村中垅小区中心村、东联乡合兴行政村新屋基查中心村、钟鸣镇水村行政村罗家冲中心村、天门镇双龙行政村双龙新村中心村池州市(34个)贵池区秋江街道阮桥行政村阮桥中心村、墩上街道许家桥行政村许家桥中心村、梅街镇潘桥行政村潘桥中心村、乌沙镇乌沙行政村慈云中心村、殷汇镇河东行政村河东中心村、梅村镇长山行政村上角中心村、牛头山镇姥山行政村姥山中心村、牛头山镇宝赛行政村宝赛中心村、牛头山镇长林行政村双塘中心村、涓桥镇桂畈行政村来龙中心村、牌楼镇牌楼行政村南苑中心村、棠溪镇双合行政村庄村姚中心村青阳县朱备镇朱笔行政村陇里中心村、陵阳镇所村行政村所村中心村、新河镇老山行政村老山中心村、酉华乡朝华行政村杨村中心村、杜村乡镇华行政村杜村刘中心村、木镇镇新竹行政村燕口中心村石台县矶滩乡矶滩行政村杨坑中心村、仁里镇杜村行政村塘湾中心村、仁里镇同心行政村焦曹中心村、七都镇芳村行政村上下芳中心村、横渡镇琏溪行政村河北中心村、丁香镇新中行政村龙山中心村。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印发《金山区关于推进农村居住点建设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印发《金山区关于推进农村居住点建设的试行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19•【字号】•【施行日期】2014.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印发《金山区关于推进农村居住点建设的试行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金山区关于推进农村居住点建设的试行意见》已经第5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14年8月19日金山区关于推进农村居住点建设的试行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我区“1158”城镇规划体系,推进中心村和村庄规划,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和具有金山特色的农村居住点,特制定本试行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美丽乡村、宜居金山”为目标,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主题,以展现农村自然魅力为特色,着力打造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和宜居、宜业、宜游的金山新农村,带动金山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1.规划先行,合理布局。
各镇应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根据《上海市村庄规划编制与管理导则(试行)》及《金山区农民居民点布点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村庄规划。
优先考虑农村居住点规划建设,合理布局并适度控制居住点规模,尽可能保留原有乡村风情和地方特色。
农民建房及项目建设须以批准的村庄规划为依据,规划未覆盖地区原则上不得进行建设。
2.镇为主体,农民参与。
农村居住点所在镇政府作为建设推动主体,负责规划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和道路市政设施等项目的建设。
农村居住点建设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倡导农民广泛参与。
农民建房以自建为主,也可选择委托镇、村统一设计,集中建设。
3.集约土地,提高效率。
农村居住点建设应切实保护好耕地、林地、河道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合理并节约、集约使用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鹰府办发[2014]18号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鹰府办发[2014]18号](https://img.taocdn.com/s3/m/480e6adf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a0.png)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鹰府办发〔2014〕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鹰潭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8月13日鹰潭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村民建房,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村民建房,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本村集体土地建造住宅的行为。
第三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的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监督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外不涉及占用耕地、林地的,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审批结果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备案。
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履行农村村民建房的规划、用地管理和监督职责,建设、房管、城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村庄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对农村村民建房进行审批(审核)和监督,具体实施工作由规划所、国土资源所负责。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03•【字号】•【施行日期】2014.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事关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为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现秦岭最美是商洛建设目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围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治理垃圾、污水为重点,以保障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安全为基本要求,按照建设农村社区的标准搞好农村环境治理,按照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的路子治理农业生产污染,以打造新农村景区的方向利用好生态环境,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全面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功能提升、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充分考虑各县区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民俗文化等,坚持统一要求和尊重差异相结合,制定村庄建设规划,体现地域文化特色。
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不搞强迫命令,优先安排农民急需项目,注意集约节约用地,不大拆大建。
坚持典型示范,有序推进。
采取部门包抓的办法,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镇(办)开展试点,以点带面,分层次、分步骤推进。
坚持统筹城乡,社会共建。
坚持“四化同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和有序流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政府引导、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特色。
遵循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环境,弘扬传统文化,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
中心村建设工作汇报

中心村建设工作汇报为加快城乡统筹步伐,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平字****号文件精神,我乡按照“抓点、连线、扩片、带面”的思路,对柳溪社区认真开展了中心村建设工作,下面就如何加快中心村建设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一、主要做法1、科学规划,严格要求。
我乡坚持“科学规划、典型带动、分类推进、整体提高”的思路,科学制定中心村建设规划。
一是坚持规划的科学性。
通过实地勘查和科学研究,统筹考虑人口现状、产业发展、交通区位、基础设施、功能配套等因素,聘请承德规划设计院进行编制规划。
二是坚持规划的群众性。
多次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就中心村建设的可行性、操作性进行讨论表决,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
三是坚持规划的超前性。
立足于契丹文化的建筑布局和建筑风格,确立了“三区两带一中心”(三区即居民生活区、旅游渡假区、农业观光区;两带即公路沿线商务带、辽河沿岸景观带;一中心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四是做好中心村的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劳动力就业“三个规划”。
2、宣传引导,提高认识。
中心村建设工作启动后,通过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调查问卷等形式,对中心村建设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村民支持并投入到中心村建设中去。
一方面认真尊重民情,尊重农民-主体,让村民做主;另一方面引导好民-意,及时成立中心村建设理事会,推选出一批有组织观念、有大局意识、公道正派的村民及村干部进入理事会,为把握和执行好中心村建设正确方向打好工作基础。
另外,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营造推进中心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3、把握关键,解决难点。
中心村建设必须解决好环境整治、产业发展、规划执行等关键问题。
一是制订民-主公约,完善卫生制度,深入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改善村民居住条件。
二是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休闲旅游观光产业。
组织实施了建设千亩景观林育苗基地,实现“以农促游,以游养农”的循环发展模式。
三是切实解决规划执行问题。
2014年美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2014年美好乡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和我县美好乡村建设总体目标要求,为提升全县美好乡村建设水平,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省“三美三宜”的建设目标和县美好乡村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美好乡村建设作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县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的,以特色产业发展、村庄整治建设和农村新社区建设为重点,创新思路,增加建设投入,强化指导服务,深入发动群众,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建设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美好乡村建设水平,努力打造风格独特的、农民生活富裕、农业生产先进、农村生态良好美好乡村,加速推进全县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年底前全面完成二期8个示范村的一期建设任务。
围绕培植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开展环境整治、建成美好乡村的总体要求,以农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用洁净能源、居优美村庄、树文明新风、享和谐社会” 为基本目标,大力实施皿五改四清三拆”、“四化一处理”工程,进村和村内主干道、入户道硬化通达率达100%,农户安全饮水率达95%,卫生厕所改造率达90%,乡村绿化率60%,垃圾无害化处理达70%,普遍拥有便利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商贸等公共设施和服务。
60%以上中心村建设点形成“一村一品”产业,点上农民增收走在全县前列,努力打造成产业强村、生态丽村、社区新村。
三、重点工作1、科学编制建设规划。
一要尽快完成规划编制。
按照与县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原则,体现风貌、彰显特色,高标准、高质量地编制好村庄布点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
建设点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整治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新社区建设规划。
2014年6 月底前完成村点整治建设规划。
二要结合地方特色。
整治建设规划要结合当代农民需求和乡村居住功能,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大格局相匹配,突出地域特点、产业特色、文化内涵。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23年村庄规划、镇规划和县域村镇体
文件信息
索引号:/2014-00175 主题信息:村镇建设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成日期:2014年03月28日 文件名称: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4年村庄规划、镇规划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号:建村44号主
有关事项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市建交委、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重庆市规划局:
试点的目的和重点内容
(一)试点的目的。探索符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符合村镇实际、具有较强指导性和实施性的村 庄规划、镇规划理念和编制方法,以及“多规合一”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方法,形成一批有示范意义的规划 范例并加以总结推广。
(二)村庄规划试点的重点内容。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13〕 35号)的要求,针对村庄问题,抓住村庄需求,因地制宜确定村庄规划内容及深度。今年着重探索不同类型村落 格局的村庄规划方法,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适宜技术、村庄风貌和公共环境的整治方法、村庄 格局未来发展方向的引导和管控等。村庄现有格局不做大调整。
试点工作要求
浅析中心村建设
浅析中心村建设摘要:中心村属于行政村范畴,但其性质介于集镇和一般行政村之间,是村庄体系中的最高层次,中心村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升格为集镇。
搞好中心村建设,对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实现农村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中心村建设一、坚持原则,选择好中心村中心村的的确定,目前国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就人口规模而言,国家《村镇规划标准》中将中心村分为大、中、小型三级。
大型中心村其人口可大于1000人,适用于沿海人口密度较大地区。
小型中心村其人口可以少于300人,主要适用于内地及边远的人口密度较小的地区。
中心村选择要坚持四条原则:一、区位环境优势:具有便捷的交通条件,有一条三级以上公路(12M)到达,并具备较充足的水源,生产条件、生活环境较好。
二、人口聚集规模:1992年乡镇“撤扩井”前小乡镇所在地及其他区位条件比较好,居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可以选择为中心村。
三、社会经济条件:具有一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潜力,村级集体经济比较富裕,农民人均收入高于本乡镇农民人均收入的平均水平。
四、联系服务功能:与上下级居民点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等联系,对相邻行政村的最小服务半径在0.5KM以上。
二、确定标准,规划好中心村中心村的规划不同于一般行政村的规划,有其特殊的要求,主要应从村庄规模、性质定位、功能布局三个方面考虑。
(一)村庄规模。
确定中心村规模,取决于两项主要因素:一是人口指标;二是用地指标。
人口指标是以现状人口为基数,根据规划年限、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数这三个要素确定,其中规划年限一般是十到十五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可按当地计生部门确定的指标而定,这两项可以说是一个常数(二)性质定位。
村庄的性质是指由这个村庄从历史到现状发展过程中所显现的一般规律与社会发展趋势的结合体。
但由于村庄规模一般较小而且而且没有稳定的产业,特色不明显,所以其性质很难定位,只能根据现状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趋势而定。
度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类指标验收评分细则
(4分)
(17)坚持因地制宜、功能整合的原则,村内建有卫生室、农家书屋(图书室)、文化站(室)、室外体育文化场所、便民超市等服务设施的得4分,缺一项扣0.8分,建设标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得分。
(17)实地察看,其中农家书屋(图书室)、文化站(室)可以分开,也可以共用。
5、环境整治(30分)
2、基础设施建设(25分)
道路
硬化
(9分)
(6)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的得1分。
(7)除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通村道路和村内主干道路路宽一般不低于3.5米,采用水泥或者沥青进行硬化,古村落、景区村等不适宜用水泥、沥青硬化的路面可用青石、砖石、块石、碎石等乡土材质硬化,得4分。
(8)次干道全部硬化,便于群众出行的,得2.5分。
(16)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并人户调查,建有或就近共享公共服务中心设施,得3分;公共服务中心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得1分;通过查阅服务办件台账、日常工作记录和群众议事记录、科技、就业信息发布记录等,同时走访农户询问相关情况,能够提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科技信息及就业服务、群众议事等便民服务的,得2分;以上不能完全达到要求的酌情得分。
(10)人户调查,察看农户家庭用水情况,若均通水,得4分;有一户未通水的,扣0.4分,直至扣完。
(11)人户调查,询问农户水压水量、有无异味和根据绝大部分群众生活习惯分时供水情况,能够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得2分。
如果农户反映有问题的,根据情况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
电力
(4分)
(12)集中新建型中心村供电设施达到新农村电气化标准,改造提升型中心村供电安全稳定,满足农民日常用电需求,得4。
2014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
成效类指标验收评分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效类指标验收评分细则
指标
(100)
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
操作方法级细化分值
(“入户调查:随机走访10户农户,走访的农户应分布在中心村不同的区域)
1、建设规划编制
(10分)
(1)中心村选址科学合理,得1分;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产业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等相衔接的得1分。
(2)规划人口规模达到《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要求的得1分;预留建设发展空间的得1分。
(3)规划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的,得2分。
(4)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得2分。
(5)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按时完成的得1分;规划落实较好的,得1分。
(1)中心村选址符合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得1分,否则不得分;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0.4分,与市、县(市、区)、镇相关产业或产业园区规划相衔接的得0.3分,与相关乡镇建设规划相衔接的得0.3分,不能完全达到要求的在0.5—1分之间酌情得分。
“三格式”等简易污水处理设施,要结合人户调查,现场找到“三格式”化粪池,证明实现中心村全覆盖且处理效果较好的,得4分,否则根据情况在3-4分之间酌情得分;
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此项不得分。
(22)人户调查,有一户没有进行生活污水处理的(没有纳入污水管道或采取“三格式”等简易处理方式),扣0.2分,直至扣完。
5、经济发展(10分)
产业发展(6分)
(35)制订操作性较强的中心村产业发展规划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6)中心村参加农民合作社或加入公司化经营的农户比重达到30%以上的,或中心村从事农村加工、运输、商贸等二三产业创业就业户数占农户比例达到30%以上的,得2分。
(37)中心村所在行政村、乡镇被评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其中县级示范村镇得1分,市级示范村镇得1.5分,省级以上示范村镇得2分;若中心村所在乡镇被评为“一村一品”示范镇,但中心村没有发展同类产业的,不得分;或中心村纳人粮食生产“三大行动”核心示范区以及各类农业示范园区的,得2分,或中心村主导产业突出,主导产业产值占总产值50%以上的,得2分。
(12)人户调查,对于改造提升型中心村,如果农户反映有频繁停电、跳闸等问题的,根据情况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对于集中新建型中心村,如果有农户反映家用电器因电压不稳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的,根据情况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
2、基础设施建设(25分)
通信
(3分)
(13)有线电视(含直播卫星电视)、网络、电话通村的,得3分。
(22)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的,得2分。
(20)实地察看,有排污管道或硬化沟渠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1)对于接人市政、企业污水管网的,进行实地察看,并结合人户调查和相关证明材料确认的,得4分;建有太阳能、电动、人工湿地等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通过现场查看进、出水口的水量水质等方式检测,并结合人户调查,证明设施正常使用且处理效果较好的,得4分,否则根据情况在3—4分之间酌情得分。
(13)实地察看,信号到村即可,一项不到村扣1分。
村庄
亮化
(3分)
(14)村内主干道及公共场所路灯安装量满足实际需求的,得2分。
(15)维护到位,使用正常的,得1分。
(14)实地察看,村内主干道没有安装路灯的不得分,每30-50米安装一盏路灯的得1.5分,否则在1-1.5分之间酌情得分,如确因古村落保护需要而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此项不扣分;村室外活动场所安装路灯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31)实地察看,酌情得分。
村容美化(2分)
(32)直观感觉村庄房屋布局错落有致,村容村貌较好的,得1分。
(33)村庄和村庄周围自然景观优美,田园特色突出的,得1分。
(32)实地察看,酌情得分。
(33)实地察看,酌情得分。
长效管护机制(4分)
(34)实现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化、卫生保洁等长效管护,建立以公共财政补助为主导的经费分担保障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的,得4分。
(34)管护制度健全的得0.5分;有经费保障的得2分;合理配置管护人员并按规定到岗的得1.5分;根据情况酌情得分。
其中管护制度主要査阅资料,经费保障和配置管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如果中心村聘请物业公司实行市场化管理的,查看与公司、保洁人员签订的合同及保洁人员责任区分工、公示照片等;
如果中心村直接聘用保洁人员的,査工资来源、相关文件、拨款单据及保洁人员责任区分工、公示照片等。
(27)实地察看,只要发现一处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即不得分。
沟塘清淤(3分)
(28)村内河道、沟渠、塘坝完成清淤,水系畅通的,得1.5分。
(29)无淤积、无白色污染、无垃圾等杂物,水体淸澈的,得1.5分。
(28)实地察看,将1.5分按照村内河道、沟渠、塘坝数量分摊,每发现一处未清淤的,扣除相应分数。
(29)实地察看,每发现一处淤积、白色污染、垃圾的,扣0.1分,最多扣1.2分;水质污浊的,扣0.3分。
2、基础设施建设(25分)
道路
硬化
(9分)
(6)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的得1分。
(7)除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通村道路和村内主干道路路宽一般不低于3.5米,采用水泥或者沥青进行硬化,古村落、景区村等不适宜用水泥、沥青硬化的路面可用青石、砖石、块石、碎石等乡土材质硬化,得4分。
(8)次干道全部硬化,便于群众出行的,得2.5分。
(25)由县绿化委员会出具乡土树种证明并结合实地察看,村庄绿化树种以乡土树种为主的得0.5分,否则酌情得分。
卫生改厕(2分)
(26)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的,得1分。
(27)无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6)入户调查,90%以上农户进行卫生改厕的得1分,每下降10%扣0.1分(农村卫生厕所标准: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及时清除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在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以分片集中建公厕代替分散建户厕,实际效果较好的,根据情况在0.5—1分之间酌情得分。
5、环境整治(30分)
农房整治(2分)
(30)村内危旧房屋得到拆除或改造,农村住房实用的,得1分。
(31)村庄内没有乱堆乱放,没有违章建筑,电力、通信线路架设安全规范、无违章交越和搭挂的,得1分。
(30)实地察看,发现一户危房且有人居住的,扣0.5分;除受有关政策法规限制或暂时不具备修缮改造条件的古民居外,发现一户危房未拆除或未改造的扣0.2分;未发现的得1分。
实地察看村庄建成区内主干道、河渠(一般中心村只有一条主干道和一条河渠),以目测为主,根据缺株断带情况酌情得分,最多扣0.5分。若中心村所在行政村被评为2013年度省级“森林村庄”的,此项视同达标,不予扣分。
(24)实地察看农户发展“五小园”情况,根据实际酌情得分。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村中不具备发展“五小园”条件的,此项不扣分。
垃圾处理
(7分)
(18)合理配置垃圾桶、垃圾房或垃圾池、垃圾收集和清运设备的得3.5分。
(19)生活垃圾及时清扫、收集、分类,日产日清,中心村内无暴露和积存垃圾的,得3.5分;未日产日淸的扣0.5分,未分类的扣0.5分,每发现一处暴露和积存垃圾的扣0.1分,本项扣完为止。
(18)实地察看,垃圾桶(箱)一般按15-30户集中设置一个、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的,得1分;配置垃圾房或垃圾池的,得1分;配置垃圾收集、淸运设备的,得1.5分。如果采取定时统一上门收集和清运等方式,没有配置垃圾桶、垃圾房或垃圾池等上述所列设施设备,实际效果较好的,视为符合以上条件。不能完全达到要求的,在2-3.5分之间酌情得分。
⑶查阅綱与实地察看相结合,规划和建设是否结合地形地貌、历史文化、沟塘水系、绿化美化等内容,根据情况酌情得分。
(4)查阅资料,在规划制定过程中,是否有征求农民意见的文字、图片等记录,走访群众询问是否召开规划方面座谈会,通过现场察看或查阅图片资料等形式,确定是否对规划文本进行公示,根据情况酌情得分。
(5)査阅规划报批材料,按程序审批,并报省住建厅备案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根据规划图纸现场查看规划落实情况,酌情得分。
(25)村庄绿化适地适树,以乡土乔木树种
为主,绿化效果较好的,得0.5分。
(23)查阅中心村规划中村庄建成区绿地率,若绿地率达到40%的,且现场实地察看能绿化都绿化的,得1分;若绿地率达不到40%,进行实地察看,若村庄建成区绿化以乔木(一人髙以上树木)为主,在绿地率基础上加5%,累计后达到40%的,得1分,否则在0.5-1分之间酌情得分。
(15)询问村干部是否有固定电工、开关路灯时间等,走访群众询问平时晚上路灯亮不亮、路灯损坏能否得到及时维修等,同时通过现场査验等方式,确定路灯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如果维护到位并使用正常的,得1分,否则在0.5-1中心
(6分)
(16)中心村建有或就近共享公共服务中心,具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科技信息及就业服务、群众议事等便民服务功能的,得6分。
(9)实现“户户通”的得1.5分。
(6)结合村庄道路规划实地察看,通达性较好,车流、人流进出方便的,得1分,否则在0.5-1分之间酌情得分。
(7)现场度量,通村道路和村内主干道不低于3.5米的,得2分,未完全达到要求的在1.5-2分之间酌情得分;道路进行硬化的,得2分,建设未完工或部分硬化的在1-2分之间酌情得分。
(2)通过查阅规划、询问乡村干部和人户调査等形式,了解中心村规划人口规模(其中皖北中心村集聚不少于1000人,皖中、沿江500人,皖西、皖南200人),是否按照规划逐步引导自然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根据情况酌情得分;查阅规划和人户调查,了解是否预留建设发展空间,没有预留的不得分,对受政策限制的古村落预留建设用地不作特别要求。
(19)实地察看有无暴露和积存垃圾,人户调查询问是否日产日清;垃圾分类除察看有无集中分类垃圾桶或每家每户发放分类垃圾桶外,还要随机询问群众,是否知晓如何进行垃圾分类,根据情况酌情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