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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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范文(2篇)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范文(2篇)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范文一、为规范公司各部门统计报表工作程序,建立此项制度。

二、各部门相关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a、财务部会计1、负责监督、审核出纳凭证并逐笔登记入帐;2、负责对生产原材料的进厂、消耗进行最后审核和汇总;3、负责对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及使用进行最后审核和汇总;4、负责对应付款项、应收款项进行审核和汇总;5、负责按税务、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税务登记、税务报表。

负责对营业执照的年检、复审。

6、负责按照政府相关机构、行业机构的要求报表;7、负责所有财务报表的制作和报送,具体包括:应收商砼款明细表、产品成本计算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8、负责制作《材料入库明细表》。

b、出纳1、负责所有款项的接收、支出、登记。

负责月终制作《出纳报告单》一并送交财务会计;2、负责按月对各工程款项进行核对。

包括。

应收商砼款项和其他款项(包括抵押款和诉讼款项);3、负责罐车、泵车租赁明细表;当月交通违章罚款统计表;银行存款调节表;水电费统计表的制作和报送。

c、材料会计1负责每日对进厂原材料按品种分类进行统计。

每五天降统计结果报送财务部会计。

报表包括《原材料出入库汇总表》;2负责对原材料消耗量进行统计并按月将结果报给财务部会计。

报表包括:《材料报表》、《库存原材料盘点表》和《理论与实际材料消耗报表》;3负责对设备、汽车配件、零部件及辅助材料的消耗进行统计,并按月将统计结果报送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月家柴油报表》、《月库存材料耗用报表》、《月材料出库汇总表》、《单车成本汇总表》;d、生产统计1、负责对销售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按月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月销售统计表》;2、负责按月对司机运输方量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报送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月司机方量报表》;3、负责对运输车辆当月交通违章罚款情况、事故情况、出车率进行统计,并报主管领导。

制作《月车辆事故情况统计表》。

并报主管领导e、办公室1、负责对食堂花费进行统计并报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办公室。

上海市粮食局、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粮食局、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粮食局、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粮食局、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各区、县粮食局(署)、统计局、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令第407号《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全社会粮食行业统计职能,依法做好粮食购销市场化新形势下的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上海市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已经上海市统计局审查批准(沪统审字〔2004〕1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现将实施新制度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新制度新制度对本市现行粮油统计制度作出全面修订和完善,主要体现以下特点:(一)面向全社会、全行业建立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在深化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建立面向全社会、全行业全面统计粮食企业购销存、仓储设施、粮油加工、人员机构等情况的制度,有利于全面掌握全社会粮食流通动态,有利于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数据,及时调控粮食供需,保持粮食生产和市场供应稳定。

(二)依法规定粮食统计工作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明确粮食经营者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配备统计人员,准确、及时填报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统计报表。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统计监督检查,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三)扩大统计对象范围。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5篇)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5篇)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统计工作,强化统计职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公司管理中工作中的作用,依据《____统计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立足现有条件,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计算和输出处理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二、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统计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

三、按照公司统计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统计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的稳定。

其统计工作基本职责是:(一)认真贯彻《统计法》,执行和落实统计调查任务。

(二)____协调本单位承担的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报表的催报、送审和报送工作。

(三)在工作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

(四)熟悉统计分类、指标含意、计算方法、统计编码,负责承担统计工作的咨询、指导。

(五)开展统计分析,为上级提供有决策依据的统计资料。

四、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

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统计报表上报和统计分析任务,不得虚报、漏报、瞒报、迟报、拒报。

五、凡属上级下达的临时性统计任务,由统计员按照上级要求和统一标准,按时、按质搜集和整理提供公司基础数据。

六、统计报表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核实,主管领导核准、签字后方能上报。

七、对经主管领导核准的统计数据,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

如果发现有错报、误报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和统计人员进行核实订正。

八、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核定和同意。

九、统计工作受到上级表扬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受到批评的,在年度考核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2)是指企业或组织为规范和管理统计报表的编制、审核、发布、使用等环节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流程。

良好的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能够确保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规性,为企业的决策、分析和监督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

油田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油田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油田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地、科学地____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依据《____统计法》、《____有限责任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是企业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统计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法律法规,做到统计数字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第三条实行公司、部门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____、领导和协调公司统计工作;各职能部门及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专业数据统计、报送,定期、不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第四条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公司在安全生产技术部设臵专职统计员,各部门配臵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公司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各部门统计人员调(变)动工作时,必须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并要有合适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1第二章统计管理办法第五条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公司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公司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责任部门。

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召集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第六条公司内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部门上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相关部门领导____同意后方能上报。

公司内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制订“报表格式”,颁发公司各部门执行,未经公司批准的报表,各部门可拒绝填报。

第七条公司内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原制表部门直接通知填报部门,并将修改后的式样送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第八条各部门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部门领导审核。

第九条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准确可靠,各部门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____,并根据报表需要签字后方能报出。

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09—2010 年度)国家粮食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08年12月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

粮食经营者保留粮食经营台账的期限不得少于3年。

粮食经营者报送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涉及商业秘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有保密义务。

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统计部门批准。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总说明(一)本调查项目的目的意义。

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科学有效地组织粮食统计工作,促进粮食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统计资料的全面、准确和及时,充分发挥统计在粮食流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本调查项目的统计对象和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含食用油,下同)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粮食企业,以及养殖企业和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饲料企业、工业企业。

(三)本调查项目的主要指标内容。

粮食流通统计中各类粮油企业的收购、销售、进出口、库存和价格,以及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中城镇、农村居民户、从事粮油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的生产、消费、省际间购销等指标,全面清晰地反映粮食的地区流向、库存品种布局、消费去向和粮食价格变动情况;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和投资情况等统计指标,主要反映社会粮食仓储设施的规模和布局;粮油加工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生产量、研究开发投入和工业总产值等统计指标,反映粮油加工业的生产规模和主要粮油产品的产能和产量;粮食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构成等统计指标。

粮油统计工作规章制度

粮油统计工作规章制度

粮油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粮油统计工作,保证粮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粮油统计工作在粮食生产、流通和储备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粮油统计管理工作。

第二条粮油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的粮油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提供粮油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二章粮油统计报表管理第三条对各种定期上报的粮油统计报表,粮油统计人员要及时负责向公司主管部门填报,并负责报表的准备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对本单位的各类粮油报表,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格式,各所属部门必须按时填报。

第五条各级粮油统计人员应加强指标的分析,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有关指标的波动原因,为分析和预测提供资料。

第三章粮油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第六条所属各部门的粮油统计资料、统计数字,一律以本部门粮油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第七条各级领导所需要的粮油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粮油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粮油统计数字混乱的现象。

第八条本公司各项主要粮油统计资料,应由综合粮油统计人员负责保管,所属各部门的各项主要粮油统计资料,由本部门粮油统计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粮油统计资料,采用台账形式,按月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第四章粮油统计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公司定期对粮油统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粮油统计报表的填报情况、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统计资料的积累和保管情况等。

第十一条对不按照规定填报粮油统计报表、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不按照规定积累和保管统计资料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 management。

粮油统计工作规章制度旨在确保粮油统计工作的规范进行,为公司的粮油生产、流通和储备活动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促进公司的发展。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范文(2篇)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范文(2篇)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范文一、为规范公司各部门统计报表工作程序,建立此项制度。

二、各部门相关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a、财务部会计1、负责监督、审核出纳凭证并逐笔登记入帐;2、负责对生产原材料的进厂、消耗进行最后审核和汇总;3、负责对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及使用进行最后审核和汇总;4、负责对应付款项、应收款项进行审核和汇总;5、负责按税务、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税务登记、税务报表。

负责对营业执照的年检、复审。

6、负责按照政府相关机构、行业机构的要求报表;7、负责所有财务报表的制作和报送,具体包括:应收商砼款明细表、产品成本计算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8、负责制作《材料入库明细表》。

b、出纳1、负责所有款项的接收、支出、登记。

负责月终制作《出纳报告单》一并送交财务会计;2、负责按月对各工程款项进行核对。

包括。

应收商砼款项和其他款项(包括抵押款和诉讼款项);3、负责罐车、泵车租赁明细表;当月交通违章罚款统计表;银行存款调节表;水电费统计表的制作和报送。

c、材料会计1负责每日对进厂原材料按品种分类进行统计。

每五天降统计结果报送财务部会计。

报表包括《原材料出入库汇总表》;2负责对原材料消耗量进行统计并按月将结果报给财务部会计。

报表包括:《材料报表》、《库存原材料盘点表》和《理论与实际材料消耗报表》;3负责对设备、汽车配件、零部件及辅助材料的消耗进行统计,并按月将统计结果报送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月家柴油报表》、《月库存材料耗用报表》、《月材料出库汇总表》、《单车成本汇总表》;d、生产统计1、负责对销售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按月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月销售统计表》;2、负责按月对司机运输方量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报送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月司机方量报表》;3、负责对运输车辆当月交通违章罚款情况、事故情况、出车率进行统计,并报主管领导。

制作《月车辆事故情况统计表》。

并报主管领导e、办公室1、负责对食堂花费进行统计并报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办公室。

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 国家粮食局

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 国家粮食局

附件4粮油加工业统计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一、填表方法县级及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辖区内粮油加工业企业网络直报用户名和密码,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到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主页左下侧)“粮油加工业统计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年报表》企业基本信息注册和数据填报,填报后直接导出打印盖章,报所在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

对不具备网上直报条件的企业,企业可填报纸质版《年报表》并盖章后,报当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并由其审核后代为网上录入。

二、填表说明1.组织机构代码: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给企业的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唯一法定代码。

代码共九位。

2.法人单位名称: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全称。

3.行业代码:同一企业生产不同产品(例如:米、面、油综合加工企业),按主要产品所属行业填写行业代码。

⑴谷物磨制(即为粮食加工)类1310,其中小麦粉加工业:1311、大米加工业:1312、玉米加工业:1399、杂粮及薯类加工:1394;⑵食用植物油加工业类1331;⑶食品制造业(即为粮食食品加— 19 —工业) 1400;⑷饲料加工业:1320;⑸豆制品制造:1392;⑹粮油机械制造业:3532。

4.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和代码: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时确定的类型和代码。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和代码见表1。

其他指表中未列入的企业注册类型。

5.许可证情况:指企业获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编号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粮食收购许可证是指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收购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指由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QS)许可证。

6.综合性企业或企业集团所属加工厂(或分厂),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应单独填报;未登记注册的,由综合性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填报。

7.产业化龙头企业指国家有关部门、地市级以上政府、省级有关部门正式发文认定的农业(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最高级别认定填报即可。

8.应急加工企业指县级及以上政府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或灾害而正式发文指定的保障成品粮应急加工供应的粮油加工业企业;以最高级别认定填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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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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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粮食局2009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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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总则
二、报表样式
三、填表讲明及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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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粮油加工业是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柱产业,是食品加工业的重要基础产业,是粮食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粮油加工产品是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和重要消费品,粮油加工业生产经营和产品市场运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农民和百姓的切身利益,对促进粮食生产、流通、稳定市场供应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制度
1、目的。

为全面、准确了解粮油加工业生产动态和产品流通环节的相关信息,为各级粮食行政治理部门研究制定行业进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指导、引导本行业的生产提供数据,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24号)、《国家进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大豆加工业健康进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工业〔2008〕2245号)、《国家进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玉米深加工业健康进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工业〔2007〕2235号)精神,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粮食流通治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2、统计内容。

本报表制度涉及所有以粮食和油料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含稻谷加工、小麦加工、玉米加工、大豆及油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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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食品加工、杂粮加工、饲料加工、粮机制造等企业)。

调查内容要紧包括粮油加工业企业差不多情况、产能、产量、期末原料消耗量、库存量,经济指标、仓储设施有效仓容、研究开发投入等。

3、统计范围。

包括各市县(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以粮食和油料为原料进行加工工业生产活动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法人资格单位。

各填报单位和汇总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09-2010年度)》以及本方法的要求,认真、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报表,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人员要相对稳定,当人员变动时要及时与上级汇总单位联系,以保证统计工作连续性。

4、批准程序。

本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审查批准。

国家粮食局依照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治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并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制定本制度的统计调查项目。

5、各级粮食行政治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入统企业认真、按时填报数据,要加强对统计资料的审核和指导,要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意识,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审核,实事求是。

各地在统计中要幸免漏报、重复填报,保证统计数据全面性和准确性。

要积极做好粮油加工业市场运行分析工作,加强对企业统计的培训,提高数据填报质量。

各地汇总上报的统计数据必须经本市县(区)粮食局要紧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方可报出。

6、国家粮食局及各级粮食行政治理部门承诺对加工企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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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的数据严格保密,未经企业同意,不将数据用于政府统计分析以外的任何其它用途。

(二)报表目录
(三)报表填报单位
《粮油加工业企业年报表》填报单位为所有以粮食和油料为原料进行加工工业生产活动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法人资格单位。

企业差不多情况填报内容必需与相关注册内容一致。

《重点粮油加工业企业半年报表》由日加工处理原料400吨以上(含400吨)的粮油加工企业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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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加工业要紧产品生产量、原料消耗、库存年度汇总表》、《粮油加工业企业单位数与生产能力年度汇总表》、《粮油加工业要紧经济指标年度汇总表》、《粮油加工业要紧生产设备、仓容及研究开发投入年度汇总表》由各市县(区)粮食行政治理部门汇总上报各地级市粮食行政治理部门,各地级市粮食行政治理部门再汇总上报自治区粮食局综合业务处。

中国储备粮治理总公司的粮油加工企业合并报表、分地区粮油加工统计报表和粮油加工企业报表直接向国家粮食局报送,该公司分支机构的粮油加工业统计报告抄送所在地粮食行政治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其他中央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加工企业所在地粮食行政治理部门报送加工统计报表。

对大米或小麦粉或食用植物油或玉米加工产品等年生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粮油加工企业集团,在其成员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市县(区)粮油工业统计汇总单位报送统计报表的同时,由集团另行汇总一套全集团的合并报表,连同各成员企业(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未控股的参股企业和协作企业)的单独报表直接报送自治区粮食局综合业务处,由自治区粮食局审查盖章后,于每年3月底前随自治区粮食局统计年报汇编材料一并报国家粮食局。

集团合并报表的格式按“GL 19表”。

集团合并报表与成员企业单独报表之间的数据必须相符。

集团企业的合并报表(纸质)由自治区粮食局集中报送国家粮食局,其数据不计入统计信息系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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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送方法
各市县(区)粮食行政治理部门组织、督促本地区加工企业填报统计报表。

原则上通过登录国家粮食局“粮油加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数据,不具备网上报送条件的企业,各市县(区)粮食行政治理部门要协助代为填报。

重点跟踪企业应按报表的时刻要求,将报表同时报送自治区粮食局(电子邮箱:nxlsjzhctf@)和国家粮食局(网址:,电子邮箱:fzzh@)。

为保证该项报告制度顺利实施,统计信息报送工作2009年1月1日开始启动,先试运行半年,如无异常,既转入正常报送程序。

鉴于各企业上报统计数据可能涉及到企业的商业秘密,为此,《重点粮油加工业企业生产情况半年报表》将逐步过渡到采纳当前较为先进的VPN(商秘)产品,实现数据文件的实时安全传输及治理。

(五)报送时刻
1、《粮油加工业企业年报表》,由粮油加工企业在下一年1月底前填报。

本辖区各市县(区)粮食行政治理部门负责审核。

2、《粮油加工业要紧产品生产量、原料消耗、库存年度汇总表》、《粮油加工业企业单位数与生产能力年度汇总表》、《粮油加工业要紧经济指标年度汇总表》、《粮油加工业要紧生产设备、仓容及研究开发投入年度汇总表》,由地级市粮食行政治理部门组织本辖区所属各市县(区)粮食行政治理部门逐级审核,于下一年2月底前将各地级市年度汇总表和年度统计报表分析报告报至自治区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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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寄送纸介质报表材料一份。

3、《重点粮油加工业企业生产情况半年报表》,由日处理原料400吨及以上的粮油加工企业于每半年后的10日内填报数据。

同时上报所属地级市粮食行政治理部门和自治区粮食局纸介质报表材料一份。

4、自治区粮食局依照粮油加工业市场变化情况或如因部门工作需要,可启动粮油加工业企业生产情况专项统计调查,并可视工作需要调整统计频率。

假如加工企业差不多信息发生变化,企业要及时更新粮油加工企业差不多情况。

5、各市县(区)粮食行政治理部门在报送综合年报表的同时,应附上该年度的粮油加工业统计分析报告简要文字分析材料。

(六)报表制定
本统计报表制度由自治区粮食局综合业务处制定并负责解释。

各市县(区)粮食行政治理部门在统计年报过程中,如有统计口径、指标衔接等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粮食局综合业务处联系,保证年报汇编工作如期完成。

(七)报表制度执行日期。

本《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期至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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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填报表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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