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管理制度
股东管理制度20条

股东管理制度20条一、引言:股东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规范股东行为,保护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
本文将介绍股东管理制度的20条规定。
二、股东权利和义务:1. 股东有权参与公司事务的决策,包括选举董事会成员和审议重大事项。
2. 股东有义务履行出资义务,并按时全额缴付股权。
3. 股东有权依法获得公司盈利分配,并有义务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
三、股东会议制度:4. 公司应定期召开股东会议,听取股东意见,并做出决策。
5. 股东会议应合法召开,采用适当的程序和决策机制。
四、股东信息披露:6. 公司应及时向股东披露重要信息,包括财务状况、业务计划和风险提示等。
7. 股东有权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信息,公司有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可靠性。
五、股东权益保护:8.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股东权益。
9. 股东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合理纠纷,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六、股东关联交易:10. 公司应审慎开展股东关联交易,确保公平和公正。
11. 股东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股东身份谋取不当利益。
七、股东增持、减持制度:12.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股东增持和减持制度,保护各股东合法权益。
13. 股东在增持或减持时应遵循市场规则和公司制度。
八、股东行为限制:14. 股东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公司正常经营,损害公司利益。
15. 股东不得操纵股价或传播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九、股东责任追究:16.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股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17. 相关股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十、股东退出机制:18. 公司应设立合理、规范的股东退出机制,便于股东之间的流动性转让和退出。
19. 股东有权依法自由选择退出,但应履行相关程序和义务。
十一、股东教育与培训:20. 公司应加强股东教育与培训,提高股东的法律意识和风险认知能力。
结语:股东管理制度的落实对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股东管理制度的内容

股东管理制度的内容一、股东身份确认制度1. 股东登记制度:公司应设立完善的股东登记制度,及时更新股东名册,确保股东身份的准确性和明确性。
2. 股权转让制度:公司应明确股权转让的程序和要求,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程序和流程,确保转让合法合规。
3. 股东大会召开制度:公司应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4. 股东权利保护制度:公司应明确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股东权利保护制度,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股东行为规范制度1. 股东行为规范:公司应规范股东的行为,禁止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维护公司经营秩序。
2. 股东信息披露:公司应及时向股东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保股东的知情权。
3. 股东权益保障: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权益。
三、股东沟通交流制度1. 股东联系方式:公司应设立股东联系方式,便于股东联系和沟通,解决股东的问题和疑问。
2. 股东交流平台:公司应建立股东交流平台,提供股东互动的渠道和机会,促进股东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3. 股东问题反馈机制:公司应建立股东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处理股东的问题和疑问,解决股东的矛盾和纠纷。
四、股东激励和激励制度1. 股东激励机制:公司应建立股东激励机制,激励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 股东分红制度:公司应规定股东分红的政策和标准,确保股东合法分享公司的利润,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率。
3. 股东奖励政策:公司应设立股东奖励政策,鼓励股东积极投资公司,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稳定经营。
五、股东监督和监督制度1. 股东监督机制:公司应建立股东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和控制,避免公司出现管理漏洞和利益冲突。
2. 股东监察权利:公司应给予股东监察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确保股东对公司的监督和控制,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 股东问责机制:公司应建立股东问责机制,对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股东进行问责,保障公司的利益和稳定经营。
股东管理制度

股东管理制度
股东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内部为了规范股东行为和维护公司股东之间的权益关系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股东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股东权益保护:明确规定股东在公司内部享有的权益,包括股东的表决权、收益权等,在公司经营中予以保护。
2. 股东权利的行使:规定了股东行使权利的程序和方式,如股东大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等,以确保股东能够有效行使其权益。
3. 股东信息披露:规定了公司向股东披露信息的内容和方式,包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以保证股东对公司的了解和监督。
4. 股东投票权的运用:规定了股东投票权的行使方式和程序,包括选举董事、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
5. 股东互动与沟通:明确规定了股东之间的互动和沟通方式,包括股东会议、股东代表提案等,以促进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共识达成。
6. 股东权益纠纷解决:设立了股东纠纷解决机制,用于处理股东之间的纠纷,保护股东权益。
股东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保证公司内部稳定运行和促进公司长期发展的重要机制之一,有助于增强股东信任,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股东管理制度

股东管理制度股东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股东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规范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之一,其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个健全的股东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
二、股东权利股东在公司中享有一系列权利,主要包括:出席和表决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决定公司的重要事项。
分红权:股东有权获得公司的分红,分享公司盈利的一部分。
购买新股权:股东有权在首次公开发行及增资扩股时购买新的股权。
转让权:股东有权转让自己持有的股份。
三、股东义务除了享有权利外,股东还有相应的义务需要履行,主要包括:缴纳股本:股东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比例缴纳股本。
遵守公司章程:股东需要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不得擅自处置股权:股东在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处置股权。
四、股东行为准则为了维护公司的稳定和发展,股东需遵守以下行为准则:保护公司利益并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保护其他股东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公司治理的公平和公正。
不得利用股东身份谋取个人私利或损害公司利益。
五、股东会及股东大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东会的具体表现形式。
在股东会和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六、股东之间的关系在股东管理制度下,股东之间的关系需要建立在互相尊重、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上。
同时,股东之间也可能存在合作或竞争关系,需要通过制度规定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七、股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股东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公司的稳定和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规范股东关系,保护股东权益,防范潜在风险,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八、总结股东管理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健全的股东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稳定性,保障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建立并不断完善股东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良性发展和永续经营。
股东管理制度

股东管理制度股东管理制度1. 引言公司的股东是公司所有权的持有者,他们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股东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股东的权益和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和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介绍股东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1 股东的权利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权持有者,拥有以下权利:- 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 受益分配权;- 收购新股权的优先权;-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2.2 股东的义务股东作为公司的一员,也有一定的义务需要履行:- 忠实信用义务,即遵守公司章程和合法指令;- 不得利用股东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3. 股东大会3.1 股东大会的组成与职责股东大会是公司股东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选举和罢免董事会成员;-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例如股东权益变更、合并收购等;- 审查和批准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年度预算等。
3.2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程序股东大会的召开应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具体的程序包括:- 召集通知:由董事会向所有股东发送会议通知书;- 准备材料:将与会议相关的文件和议案发送给股东;- 会议流程:按照议程逐项审议和表决;- 记要记录:由公司秘书或指定人员记录会议的记录和决议。
4. 股东权益保护股东权益保护是股东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旨在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主要措施包括:- 股东知情权:及时向股东提供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信息;- 股东监督权:确保股东能够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行为;- 股东提案权:允许股东提出重要事项的议案;- 股东诉讼权:股东在公司内部出现纠纷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5. 总结股东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保护股东权益和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规章制度。
通过明确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股东大会的组织和程序、加强股东权益保护等措施,有助于公司营造稳定的股东关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股东管理制度

股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股东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股东权利、义务、会议、股权转让、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股东基本信息第三条股东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
第四条股东应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的债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第三章股东会议第五条股东会议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六条股东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股东会议的议题应提前通知所有股东,并允许股东就议题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
第四章股权转让第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第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十条股权转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章股东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股东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应履行出资义务,并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经营管理。
第六章赔偿方式和免责条件第十四条股东违反本制度,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股东无法履行义务的,股东不承担责任。
第七章争议解决第十六条股东之间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照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第八章保密协议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九章不可抗力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制度无法履行或造成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减免责任。
第十章终止和解除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制度自行终止:1. 公司依法解散;2. 股东会决定解除本制度。
第十一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股东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一式两份,公司保存一份,股东保存一份。
股东管理制度及范文
股东管理制度及范文一、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经营方式、公司结构、权利义务、管理机构等内容。
公司章程由股东大会通过,并依法生效。
公司章程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管理机构、公司财务管理、股东权益保护等内容。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股东和管理层都必须遵守。
二、股东协议股东协议是各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规定了股东之间的关系、权利义务、协作方式等内容。
股东协议通常是私下签订的,不公开的。
股东协议一般包括合作协议、退出协议、转让协议等内容。
股东协议是股东之间的约定,对于公司的管理和发展至关重要。
三、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公司内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
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是为了实现公司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管理、财务监督等工作。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工作。
公司的高级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实施。
四、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参加。
股东大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公司的重大事项、选举董事、审计公司财务报告等。
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治理和运营起到监督作用。
五、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战略规划、业务运营等工作。
董事会通常由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和股东代表组成,确保公司的合理运作和有效管理。
六、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工作。
监事会的成员通常是公司的外部监督者,独立性较强。
监事会要求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经营状况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七、股东权益保护股东权益保护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主要包括股东信息披露、股东权益保障、股东监督等。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股东公布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股东管理制度20条
股东管理制度20条在现代企业的治理结构中,股东作为企业的所有者,其权益和责任的规范管理对于企业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特制定以下 20 条股东管理制度。
一、股东的权利与义务1、股东享有对企业经营状况的知情权,有权查阅企业的财务报表、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
2、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分红权,但分红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3、股东有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的权利,包括对重大决策、董事选举等事项。
4、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从事损害企业利益的活动。
5、股东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股东会议6、定期召开股东大会,每年至少一次,讨论企业的年度报告、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
7、临时股东大会可由董事会、监事会或一定比例的股东提议召开,以应对紧急或重要事务。
8、股东大会的通知应提前发送给全体股东,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
9、股东大会的决议应遵循多数决原则,对于特别重大事项,可能需要更高比例的赞成票。
三、股权转让10、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应通知其他股东。
1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12、股权转让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四、股东的监督与约束13、股东不得利用其股东地位谋取私利,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
14、对于企业的关联交易,股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合理,不损害企业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15、股东若发现企业经营存在问题,有权向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信息披露16、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股东披露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资产重组、重大合同等。
17、对于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保证股东的知情权。
六、股东纠纷解决18、股东之间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公司股东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公司股东管理规章制度大全《公司股东管理规章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东管理行为,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长远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公司股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关义务,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秩序。
第三条公司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应遵守自愿原则,共同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以违法违约手段谋求个人私利。
第二章股东大会第五条公司应依法召开股东大会,保障股东参与公司管理和决策权利。
第六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应当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并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七条股东大会应当充分保障小股东的权益,不得损害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八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第三章董事会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发挥监督和决策作用,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条董事会应当制定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推动公司长期发展。
第十一条董事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防范公司内部风险,保护公司权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不得违法违规。
第四章股东权益保护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权益保护制度,保障股东知情权和决策权。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及时向股东披露重要信息,保持信息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法保障股东的股东权益和其它权益,不得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股东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股东提出的合理诉求。
第五章纪律和奖惩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股东管理纪律机制,加强对股东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股东,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罚措施。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对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依法行使股东权益的股东进行奖励和表彰。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管理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股东大会所有,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
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股东管理制度20条
股东管理制度20条一、目的与范围1. 目的:本股东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立股东之间的权益和义务,促进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任何公司内部涉及股东关系的事务。
二、股东权益保护1. 股东平等待遇:所有股东在公司事务中享有平等的权益,不论股份大小。
2. 决策权保护:股东有权参与公司决策,并享有表决权。
3. 股东信息披露:公司应主动向股东提供及时、准确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信息。
4. 专利权保护:公司承诺保护股东的股权不受非法侵害。
5. 股东撤资权利:股东有权根据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撤回其投资。
三、股东义务1. 合规行为: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不正当的活动。
2. 资金注入:股东应按时足额履行资金注入义务,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发展。
3. 保密义务:股东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避免泄露对公司利益不利的信息。
4. 公司利益优先:股东应优先考虑公司利益,在股东之间的合作中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四、股东会议1. 召集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召集股东会议,并提前通知所有股东。
2. 决策权:股东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股东应参与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 会议记录:公司应记录股东会议的决议并保存相关文件,以备查证。
五、股东间合作与争议解决1. 股东协议:股东可签订股东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2. 合作机制:股东应积极配合公司的经营活动,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
3. 争议解决:股东间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六、股东退出机制1. 转让权:股东有权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股东或第三方。
2. 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可以优先购买转让股份。
3. 退出条件:股东退出的条件应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违约责任1. 违约处理:如任一股东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处罚或终止合作等。
2. 损失赔偿:如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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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管理制度为规(简称公司)各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有效保障企业面向国外市场,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特制定本制度,作为股东及企业日常经营的行为准则共同信守。
一、股东的权利:(一)按所占股份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二)参加股东会并按股东协议约定行使表决权;(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四)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企业经营;(五)依法律和股东协议约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企业新增资本;(六)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七)参与修改本制度。
二、股东的义务:(一)企业终止经营前,不得擅自抽回出资或撤资;(二)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三)遵守本制度,不按股东协议和本制度执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三、股东会的职权:本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企业的权力机构。
其职权是:(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三)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如下:(一)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所占股份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股东协议及本制度约定行使职权;(二)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按时召开(股东会每年召开至少两次),一般定于六个月举行一次。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临时股东会只对会议召开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三)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该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享有最多表决权股权的股东主持;(四)召开股东会会议,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容:1、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4、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5、投票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6、会务常设联系人,。
(五)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
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或单位名称)、、住所地址、享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数额、被代理人(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程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七)股东会提案1、股东会的提案是针对应当由股东会讨论的事项所提出的具体议案,股东会应当对具体的提案作出决议。
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应列出本次股东会讨论的事项,并将董事会提出的所有提案的容充分披露。
需要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涉及的事项的,提案容应当完整,不能只列出变更的容。
列入“其他事项”但未明确具体容的,不能视为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
2、股东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容与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围和股东会职责围;(2)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3)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3、公司召开股东会,单独或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的25%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
4、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依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会提案进行审查。
5、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会提案列入会议议案的,应当在该次股东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八)股东会决议1、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股东会采取记名(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3、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所审议的提案可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其授权围对所审议的提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4、股东会对所有列入议事日程的提案应当进行逐项表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年度股东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对事项作出决议。
5、董事、监事候选人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
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九)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十)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3、公司形式的变更;4、公司章程的修改;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上述以外其他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十一)股东会决议应注明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股权的比例、表决方式以及每项提案表决结果。
对股东提案作出的决议,应列明提案股东的或名称、持股比例和提案容。
(十二)股东会各项决议应当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保证决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十三)会议记录: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容:1、出席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权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3、会议主持人、会议议程;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6、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容;7、股东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容。
股东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股东会指定人员保存。
公司股东会记录的保管期限为永久。
(十四)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前次年度股东会以来股东会决议中应由董事会办理的各事项的执行情况向股东会做出专项报告,由于特殊原因股东会决议事项不能执行,董事会应当说明原因。
五、企业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
董事长或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目前董事会组成如下: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二)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订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六)拟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七)决定企业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九)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董事会的议事规则: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2、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至少两次,董事的任期为两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4、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5、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每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涉及修改章程、利润分配、重大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决议通过,并经董事长同意,方可最终通过。
重大投资项目的认定标准另行协议。
6、董事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
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7、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会议、视像会议、传阅文件、传真等通信方式召开。
对于以通信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提供详尽的会议议案容,并说明表决截止日期。
与会董事应当在会议通知中载明的表决截止日期前将表决意见以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并将本人签署的表决意见原件于表决截止后十日寄送公司董事会(以邮戳为准),表决意见原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8、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通信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后,董事长应及时将决议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9、由总经理在各自职权围提出人事任免提名,需董事会聘任的,报董事会决定。
10、公司拟定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方案,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制订方案做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决定,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11、对董事的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
12、董事、监事报酬的数额和方式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请股东会决定。
13、董事长在审核签署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文件前,应判断有关事项的可行性,必要时可召开会议进行审议,经董事会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再签署意见。
14、董事会会议形成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15、董事会会议决议形成后,公司董事会应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未依法合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6、董事会会议应就会议议题和容形成详细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字。
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董事对会议记录或者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
必要的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董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有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的容。
17、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容:(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主持人;(2)出席董事的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列席监事的;(3)会议议程;(4)董事发言要点;(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载明赞成、反对和弃权的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