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5专题五总结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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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 高二思政人教版选修5课件:6.1

高中政治  高二思政人教版选修5课件: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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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打官司解决纠 纷 知识 知识 点一 点二
首 页
J 基础知识 Z 重点难点
ICHU ZHISHI
HONGDIAN NANDIAN
S 随堂练习
UITANG LIANXI
提示:对于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受害人的赔偿问题,仲裁具有强 制执行力,而调解没有;相对于诉讼,仲裁解决纠纷时间短、 费用低,能够及时 赔偿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常州市围绕“调、 保、 维”,实现医患纠纷进入“第 三方调解,第四方赔付”的社会化处理模式,建 立规范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如何认识调 解的作用?
纠纷的能力。 4.培养依法解决纠纷和尊重 法律、尊重法律程序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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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打官司解决纠 纷 一 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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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基础知识 Z 重点难点
ICHU ZHI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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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打官司解决纠 纷 知识 知识 点一 点二
首 页
J 基础知识 Z 重点难点
ICHU ZHISHI
HONGDIAN NANDIAN
S 随堂练习
UITANG LIANXI
●名师精讲●
含 义 特 点 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 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 (1)由于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 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影响也更小 (2)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机关上级对下级行政行为的
依法监督,是一种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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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打官司解决纠 纷 知识 知识 点一 点二

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5专题五ppt总结课件

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5专题五ppt总结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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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案 4 专题总结
归纳重点跨越区
一、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子女关系又称亲子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具有广泛、深刻的 权利与义务关系。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1)抚养,是指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 上加以妥善照料。这种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是无条件的,对成年子 女则是有条件的,即当其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应承担抚养义 务。
归纳重点跨越区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1)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都是子女不可推 卸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 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扶助,强调子女还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子女应当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愉快地安度晚年。
赏析真题感悟区
(2011·浙江自选模块)2009 年 5 月 1 日,甲先生和乙女士在未办理结 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甲出资购买并 登记于甲名下的一套住房里。2010 年 9 月,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 下,将该房屋卖给陈某,并和陈某以传真的方式对该房的价款、付 款期限、交房时间等主要内容予以确认,陈某支付了全部房款,甲 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了陈某。乙知道后,在陈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 向法院起诉,称甲将房屋卖给陈某时没有和作为妻子的她商量,而 且甲与陈某未签订书面合同,故购房合同不成立。 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探索思维发散区
2.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婚姻法新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 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 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 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 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解读:父母买的房由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个人财产。

高中思想政治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x5-3教学PPT课件

高中思想政治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x5-3教学PPT课件
核心考点公平竞争不消费者的权利问题主干整合自主复习主干整合自主复习核心考点深度剖析核心考点深度剖析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戒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幵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戒者接叐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収生的方法
课时3 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
【训练】 某网友在论坛上发帖称,2011年3月他在县城一电动摩 托车店购买某品牌电动摩托车一辆,商家赠送给他价值600元 的电磁炉一台。该网友回家使用电磁炉发生爆炸,即向销售 商提出更换、赔偿的要求,销售商却以赠品是无偿赠送的、 商家不承担责任为由进行推辞。该网友在后续帖子上语重心 长地写道:以后购买商品时,对附送赠品要多留一个心眼啊! (1)本案中的销售商是否要对赠品的质量负责?并说明原因。 (2)从维权角度看,该网友说“多留一个心眼”给我们的启示 是什么?
主核干心整考合点
最新考纲 消费者权利的内容。
主核干心整考合点
消费者的权利消①安费全者消②费知情的权权利 消费者自主③选择权
主核干心整考合点
核心考点 公平竞争与消费者的权利问题
1.安全消费的权利 消费者人身财产的安全,是其最基本的权利,也是经营 者在提供任何产品或者服务时必须做到的要求。《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 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 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 财产安全的要求。”
主核干心整考合点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 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 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 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并且,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 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 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 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1.1 法的本质作用和特点 课件(共21张PPT)

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1.1 法的本质作用和特点 课件(共21张PPT)
法所体现的公平、正 义,是统治阶级所承 认的公平、正义。
3、法的内容的决定因素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 级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1)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 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生产方式对法的产生和发展具有最 终决定作用,但还要受其它因素的影响。
4、法的历史类型
奴隶 制法
(1)法规定了人们行为的模式、标准和方定和认可的。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 遍的约束力。
从现在开始请将自己视作法官 思考生活中的法律案例:
2、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在我国,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就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的实现过程。
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所以体现和维护
人民的根本利益。❌
法的产生
1.法律是与人类社会同时产生的吗? 法律产生的条件 2.法的产生源于人类的何种追求?
法的本质
公平与正义 怎样实现 法的特征
法所体现的是谁的公平和正义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 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
的表现。
法是统治阶级主观意志的体现吗? 最终是由社会物质
三、法的作用:执行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1、法的基本职能
•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
•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2、社会主义法的作用和概念
1、法作为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政
治相互影响。❌ 2、在任何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是统一的。❌
3、在我国法的实施完全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自
觉遵守。❌
生活条件决定的。
当代中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属于谁?
社会主义 法的本质
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如何表现
社会主义法的特征 社会主义法的概念

高中政治5.2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名师公开课省级获奖课件(人教版选修5)

高中政治5.2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名师公开课省级获奖课件(人教版选修5)

• 【解析】 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 规定,自愿要求结婚的两个人必须亲自到 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 登记。据此,A、C、D三项均错误,B正确。 • 【答案】 B
• • • •
3.结婚登记的中心环节是( ) A.申请 B.审查 C.批准 D.领证 【解析】 审查是指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 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看是 否真实、合法、齐全,申请人是否具备了 结婚的条件。可见,审查是结婚登记的中 心环节,故选B。 • 【答案】 B
• 2.要具备法定的结婚条件,即实质条件, 又叫法定条件,分为必备和禁止两部分。 • (1)必备条件: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 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夫 一妻制。 • (2)禁止条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 血亲禁止结婚;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 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不能结婚。
• 3.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应是履行了法定的结 婚登记程序的婚姻。 • 结婚登记制度是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重要 组成部分。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 登记和复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均符合结婚 条件,只说明当事人具有结婚的可能性, 只有通过办理结婚登记,才使这种可能性 转化为现实性,使双方的婚姻为国家所承 认,得到法律的保护。结婚必须依法办理 登记,这是国家对公民的婚姻权益关心和 负责的表现,是保障婚姻合法成立的重要
• ●新课导入建议 • 方式一:情景导入 • 阅读教材第72页的三个情境材料。 • 思考:什么是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如果你 是法官,对上述案例会如何判决? • 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来学习第二框内容。
• 方式二:复习导入
• 回忆第一框的内容。本专题分析了家庭与 婚姻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框解决了家庭 问题,我们今天开始学习有关婚姻的问题。
●教学流程设计

专题五 家庭与婚姻习题课件-2022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人教版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五  家庭与婚姻习题课件-2022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人教版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约定:长子赵大赡养老赵,老伴住在赵二家,由赵二照顾。老赵的老伴因病去世,
赵二对母亲进行了安葬。后因赵大工作原因经常出差,老赵便想去赵二家养老,
却被赵二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分家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B.赵二可以依据协议而拒绝照顾老赵
C.赵大的行为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D.赵二能通过放弃继承权而免除赡养义务
这一案件中( D )
A.赔偿金应由小海父母与小蒙母子共同继承 B.小蒙未能分到赔偿金,可以拒绝抚养小孩 C.小海与小蒙共同的10万存款属夫妻共同财产 D.小蒙有权分割10万存款,但无权分割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不能直接继承,但是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分割。
经典练习
6.老赵夫妻有两个儿子赵大与赵二。因年事已高,老两口与儿子们签订分家协议并
经典练习
3.王某(男,婚前欠朋友1万元人民币)与李某(女,婚前在股市投资了1万元人民
币)于2017年10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次年8月,李某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屋1间。
2021年2月,李某生下一子。期间,王某向朋友借款2000元用于购买各种母婴用品,
D 另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3000元帮胞弟购房。据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婚后李某的股票如有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所欠1万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B.李某继承其父的遗产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所欠1万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C夫.妻婚后在李婚某姻所关拥系有存的续股票期市间值生属产于、夫经妻营共同、财投产资,的王收某益所,欠的为2夫00妻0元的是共夫同妻财共同 债产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李某股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 D产.;婚夫后李妻某一的方股在票婚如姻有关收益系则存属续于期夫间妻以共同个财人产名,义王超某出所家欠的庭3日00常0元生不活是需夫要妻共 同所债负务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3000元 帮胞弟购房,该3000元属于王某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021学年高中政治专题五日益重要的国际组织5.5欧盟: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典型课件新人教版选修3

2021学年高中政治专题五日益重要的国际组织5.5欧盟: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典型课件新人教版选修3
1.欧盟在世界多极化进程中的地位 (1)欧盟的实力,首先表现在经济实力上。 (2)欧盟28个成员国的集团优势地位,使其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 欧盟与世界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并力争在重大国际问题和 地区热点问题上有所作为。 (3)欧盟在联合国和其他一些国际组织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联 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中,欧盟占有两席(英国、法国)。在国际货币基 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中,欧盟都有突出地位。通过欧 洲—地中海伙伴关系、亚欧会议等,欧盟加强了与世界其他地区的 联系。
知识点一 知识点二
知识点二
中国与欧盟
自1975年5月建立正式关系以来,经过双方多年的不懈努力,中国
与欧盟的关系目前已取得巨大进展,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
次的合作局面。
1.中欧之间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中欧双方高层互访频繁,政治互信不断加强。中欧间各级别政治
对话与磋商机制的不断完善,有力地推动了双边关系的安康开展。
知识点一 知识点二
3.中国对欧盟的政策目标 互尊互信,求同存异,促进政治关系安康稳定开展,共同维护世界 和平与稳定;互利互惠,平等协商,深化经贸合作,推动共同开展;互 鉴互荣,取长补短,扩大人文交流,促进东西方文化的和谐与进步。 4.正确对待中国与欧盟之间的共同点和分歧 (1)中国与欧盟都主张国际关系民主化,倡导多边主义,主张加强 联合国的作用,反对国际恐惧主义,主张消除贫困、保护环境、实 现可持续开展;中欧各具经济优势,互补性强。中欧各有悠久历史 和灿烂文明,都主张加强文化交流,相互借鉴。 (2)由于历史文化传统、政治制度和经济开展阶段的差异,中欧 在某些问题上存在不同看法和分歧是正常的。只要本着平等和相 互尊重的精神妥善处理,分歧不会成为中欧开展互信互利关系的障 碍。

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五2.1《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ppt课件3

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五2.1《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ppt课件3

时 作


动 探
对等互利 的。

菜单
新课标·思想政治 选修5











悟 教
学 方
(1)师生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案 设 计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都可以成
当 堂

课 为民事关系的主体。(√)
基 达


自 主
(3)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
课 的一项义务。《民法通则》第79条、92条规定,拾得人应当
课 时


互 动
将遗失物归还失主,如果据为己有,就构成“不当得利”。



菜单
新课标·思想政治 选修5





法 分
失主的寻物启事,明确以特定金额作为报酬,在法律上
生 活


教 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拾得人归还失主时, 悟


课 体现本知识的事例加以说明,在探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学 时


互 动
生的视野。



菜单
新课标·思想政治 选修5





法 分
课标解读
重点难点
生 活

1.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内涵及其构
感 悟
教 学 方 案 设 计
课 前 自 主 导 学

成2明义3诉4提增...理知通要确务讼高强解道过素积的时依守民法对。极必效法法事律民维要。维、权规事护性护用利定权权。自法与的利利 身 的义 追 与的合自务究义重法觉之民务要权性间事的性益,的责学和的初关任习履能步系的,行力树,,重律成难说自尊法点关要点明己重权:系素:既的他利认的。列要权人。识含举依利享民义事法,有事和例维也的法构,护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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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1)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都是子女不可推 卸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 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扶助,强调子女还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子女应当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愉快地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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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婚姻法新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 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 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 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 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解读:父母买的房由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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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四大问题 1.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姻法新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 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 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 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解读:弥补法律空白,明确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 同使用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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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案 4 专题总结
归纳重点跨越区
一、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子女关系又称亲子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具有广泛、深刻的 权利与义务关系。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1)抚养,是指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 上加以妥善照料。这种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是无条件的,对成年子 女则是有条件的,即当其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应承担抚养义 务。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一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 值;二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自的 实际需要,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夫妻因从事生产、 经营等与他人有财产共有关系的,离婚时应先分出属于夫妻的份 额,然后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 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 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4.父母子女互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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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义务是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即使父母已经离婚,抚养义务 也不会随之消失。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只 要要求合法,法院就会根据子女的需要和父母的抚养能力要求父母给 付抚养费。如果父母拒不给付,甚至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已经构成犯 罪的,还应该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2)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我国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父母必须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 教育。对子女只抚养不教育,让适龄子女弃学从商或务工务农的做法 都是违反我国义务教育法的。
3.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追回来 婚姻法新解释: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 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并 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假如一方偷偷把房子卖了,以前另一方可以要求追回来, 现在不行了。
赏析真题感悟区
(1)乙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解析 是判断说明题,要说明观点并加以论证。要区分婚姻和房屋 买卖合同的不同要件,从而判断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案 乙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理由:①结婚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 序。甲和乙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妻子的身 份主张权利。②载明了双方买卖内容的传真件也是书面合同的一种 形式,甲和陈某以传真的形式对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作了确认,双 方已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合同已成立。
赏析真题感悟区
(2)在乙起诉时,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 解析 关键是理清房屋产权是否发生变更,变更时是否具有法律效 力。 答案 在乙起诉时,该房屋所有权属于甲,陈某未取得所有权。理 由:房屋属于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方能取得所 有权;陈某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该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仍属 于甲。
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 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 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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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尤其是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 部分权利时,不应加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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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浙江自选模块)2009 年 5 月 1 日,甲先生和乙女士在未办理结 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甲出资购买并 登记于甲名下的一套住房里。 2010 年 9 月,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 下,将该房屋卖给陈某,并和陈某以传真的方式对该房的价款、付 款期限、交房时间等主要内容予以确认,陈某支付了全部房款,甲 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了陈某。乙知道后,在陈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 向法院起诉,称甲将房屋卖给陈某时没有和作为妻子的她商量, 而 且甲与陈某未签订书面合同,故购房合同不成立。 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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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婚生子女与其养 (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 (1)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 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 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二、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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