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报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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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报表填写说明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清算期间”: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行次说明

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4.第4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5.第5行“其他所得或支出”: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其他所得或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其他支出以“-”号(负数)填列。

6.第6行“清算所得”: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

7.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收入。

8.第8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

9.第9行“其他免税所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第10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纳税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11.第11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6-7-8-9-10行。本行按照上述顺序计算结果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

12.第12行“税率”: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

13.第13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1×12行。

14.第14行“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准予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

15.第15行“境外应补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境外所得应在境内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6.第16行“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3-14+15行。

17.第17行“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因以前纳税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清缴多缴、欠税等在清算期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额。其中,应退企业所得税额以“-”号(负数)填列。

18.第18行“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金额=本表第16+17行。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第1行=附表一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的总计数。

2.第2行=附表二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4)”列的总计数。

3.第6行=本表第1+2-3-4+5行。

4.第11行=本表第6-7-8-9-10行。

5.第13行=本表第11×12行。

6.第16行=本表第13-14+15行。

7.第18行=本表第16+17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就企业清算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二、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一)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二)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三、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四、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五、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

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六、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https://www.360docs.net/doc/6611669027.html,/zwgk/2009-05/08/content_1308132.htm

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其他行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均填报。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外的纳税人,按照本表的行次内容根据其资产情况分析填报。

2.“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

3.“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

资产计税基础的金额,即取得资产时确定的计税基础减除在清算开始日以前纳税年度内按照税收规定已在税前扣除折旧、摊销、准备金等的余额。

4.“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的金额。

5.“资产处置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的余额。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资产处置损益(4)”列=本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计税基础(2)”列

2.第32行“账面价值(1)”列总计=本表“账面价值(1)”列第1+…+31行总计。

3.第32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计税基础(2)”列第1+…+31行总计。

4.第32 行“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总计=本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第1+…+31行总计。

5.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总计=本表第32行“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总计-本表第32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资产处置损益(4)”列第1+…+31行总计。

6.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总计=主表第1行。

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其他行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均填报。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外的纳税人,按照本表的行次内容根据其负债情况分析填报。

2.“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

3.“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

负债计税基础的金额,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予以扣除金额的余额。

4.“清偿金额(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负债的清偿金额。

5.“负债清偿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负债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的余额。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负债清偿损益(4)”列=本表“计税基础(2)”列-“清偿金额(3)”列

2.第23行“账面价值(1)”列总计=本表“账面价值(1)”列第1+…+22行总计。

3.第23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计税基础(2)”列第1+…+22行总计。

4.第23行“清偿金额(3)”列总计=本表“清偿金额(3)”列第1+…+22行总计。

5.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4)”列总计=本表第23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第23行“清偿金额(3)”列总计=本表“负债清偿损益(4)”列第1+…+22行总计。

6.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列总计=主表第2行。

附表三《剩余财产计算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

2.第2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3.第3行“职工工资”: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职工工资。

4.第4行“社会保险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欠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5.第5行“法定补偿金”: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的法定补偿金。

6.第6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7.第7行“清算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应缴的清算企业所得税金额。

8.第8行“以前年度欠税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9.第9行“其他债务”: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其他债务。

10.第10行“剩余财产”: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清算税费、清算所得税额、以前年度欠税和企业其他债务后的余额。

11.第11行“其中:累计盈余公积”: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从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

12.第12行“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

13.第13-17行“股东名称”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名称。

14.第13-17行“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持有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

15.第13-17行“投资额”列:填报清算企业各股东向清算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总额。

16.第13-17行“分配的财产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中按照其持有的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分得的财产金额。

17.第13-17行“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分得财产中,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照其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计算确认的部分。清算企业的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股东不填此列。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第10行=本表第1-2-…-9行。

2.第2行=主表第3行。

3.第6行=主表第4行。

4.第7行=主表第16行。

最新清算审计报告.doc

篇一:《公司清算审计报告》 清算审计报告 XXX公司 我们接受了委托,对XXX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清算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贵公司已经X年X月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X年X月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贵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贵公司登记情况,包括公司名称XXX ;公司类型XXX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成立时间X年X月X日注册资本XXX股东姓名(名称)XXX殳东出资额XXX出资比例XXX。 二、贵公司清算组已于X年X月X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 书》(文号X)。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XXX、XXX等人组成,由XXX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贵公司清算组于X年X月X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 报债权,并于XXX在XXX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贵公司财务状况。截止XXX,公司资产总额为XXX元,其中,净资产为XXX元,负债总额为XXX元。附《资产负债表》

五、贵公司财产状况。附《财产清单》。《财产清单》内容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等。 六、贵公司债权债务状况。XXX 七、贵公司清算所得税处理情况(一)、资产处置情况 1、货币资金、相关债权、存货、机器设备等的处置情况,对发生的资产损失是否已按《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取得相关批复。 2、房屋等不动产的处置情况,包括过户登记情况、实际收到的价款、不动产价格评估的依据、转让环节缴纳的税费等情况。 3、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处置情况,包括过户登记情况、实际收到的价款、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的依据、转让环节缴纳的税费等情况。 二)负债处置情况 各种借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等债务至清算结束日的处理情况,对因各 种原因尚未归还的债务否已按“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三)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普通清算的会计报表

普通清算的会计报表 普通清算会计与破产清算会计一样,应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财产表、债务清偿表和清算损益表。但是,由于普通清算的内容、会计科目的设置与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有一定的区别,因而,报表的编制在结构和方法上也有所不同。 首先是清算资产负债表不同。普通清算的资产负债表与破产清算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左方即资产方大致相同。而右方,普通清算资产负债表在结构上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负债,应该有担保的债务和普通债务分别列示;第二部分是资本,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为“股本”,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它类型的企业则是“实收资本”。在“股本”项目中,还应分列“优先股”和“普通股”、两个子项。第三部分是清算损益。该项目按除“股本”与“实收资本”科目以外的其它有关“清算损益”科目的期末余额汇总编列。其次,要特别指出的是普通清算由于一般都要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就必须编制剩余财产分配表,用来提供清算企业在清偿完债务后,剩余财产分配的会计信息。下面,以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清算为例,设计剩余财产分配表的格式如下:剩余财产分配表设九个栏次,“投资人”栏,按优先股和普通股设项。每项下,按投资人投入的股本填列。如为有限责任公司,则应按投资者名称设项,每项f按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设子项。 “投入资本账面金额”栏,按投资者在清算前投资的累计金额填列。“确认资本金额”栏,按清算组确认的金额填列,投资者补交的投资额不应包括在内,不能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分配比例”栏,是债务清偿完毕后,以剩余财产与清算组确认的资本之比,它是计算每个投资者应分剩余财产的权数。“应分配金额”栏,是每个投资者被清算组确认的投资额与分配比例的乘积。应分配金额有三种可能,大于投入资本、等于投入资本、小于投入资本。出现前两种情况,投入资本能全部退还,分配额大于投资额时,退回投资额等于分配金额减收益额;未退回资本等于0;出现第三种情况,退回资本等于应分配金额,收益金额等于0;未退回资本金额等于确认资本金额减已退还资本额或分配金额。 需要指出的是在清算期间有的债权人因故未参加清偿,清算结束,其债权仍可向清算组清偿,因此,作为普通清算,在进行清算最后程序分配剩余财产,对尚未清偿的债务必须预留相应的资产,不能分光。为避免发生纠纷,清算组亦可采取分次分配剩余财产的办法,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范本说明

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范本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表头项目 1.“清算期间”: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行次说明 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计算

填报。 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4.第4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5.第5行“其他所得或支出”: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其他所得或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其他支出以“-”号填列。 6.第6行“清算所得”: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 7.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收入。 8.第8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

清算审计报告及清算说明模版

XX公司 清算审计报告 xx核字[2014]XXX号 x 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x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XX公司 清算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目录页次 一、清算审计报告1-2 二、已审清算财务报表 清算资产负债表 1 清算损益表 2 债务清偿表 3 剩余财产分配表 4 清算财产表 5 三、清算事项说明1-x

清算审计报告 xx核字[2014]第XXX号 XX公司清算组: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XX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的清算财务报表,包括20XX年XX月XX日的清算资产负债表和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的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表及剩余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 一、ABC公司清算组对清算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清算财务报表是ABC公司清算组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后附清算事项说明二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清算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清算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清算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

企业所得税年报报表及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 , 2017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税收政策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封面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以下简称申报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2.“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工商等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 3.“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4.“填报日期”:填报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 5.纳税人聘请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加盖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并填报经办人及其执业证件号码等,没有聘请的,填报“无”。

财务报表常用指标

每股收益增长率 简化公式:(本期每股收益-上期每股收益)/abs(上期每股收益)*100% *ABS()取绝对值 每股收益增长率指标使用方法 1)该公司的每股收益增长率和整个市场的比较; 2)和同一行业其他公司的比较; 3)和公司本身历史每股收益增长率的比较; 4)以每股收益增长率和销售收入增长率的比较,衡量公司未来的成长潜力。 净资产收益率 资产收益率又称股东权益收益率,是净利润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 净资产收益率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还以上述公司为例。其税后利润为2亿元,净资产为1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就是13.33%(即<2亿元/15亿元>*100%)。 净资产收益率可衡量公司对股东投入资本的利用效率。它弥补了每股税后利润指标的不足。例如。在公司对原有股东送红股后,每股盈利将会下降,从而在投资者中造成错觉,以为公司的获利能力下降了,而事实上,公司的获利能力并没有发生变化,用净资产收益率来分析公司获利能力就比较适宜。 如果说净资产收益率的年度目标值是%,目前至4月末,净资产收益率为%合理;净资产收益率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长(假定各月净利润均为正数 每股未分配利润 每股未分配利润=企业当期未分配利润总额/总股本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未分配利润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二是尚未指定特定用途的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了企业期末在历年结存的尚未分配的利润数额,若为负数则为尚未弥补的亏损

每股现金流量 这一指标主要反映平均每股所获得的现金流量。该指标隐含了上市公司在维持期初现金流量情况下, 有能力发给股东的最高现金股利金额。每股净利润则不能代表公司发放股利的能力。从这一点上来 说,每股现金流量显得更实际更直接。公司现金流强劲,很大程度上表明主营业务收入回款力度较大, 产品竞争性强,公司信用度高,经营发展前景有潜力。但应该注意的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并不能完 全替代净利润来评价企业的盈利能力,每股现金流量也不能替代每股净利润的作用。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是由公司未来的每股收益和每股现金流量的净现值来决定的。 盈亏已经不是决定股票价值唯一重要因素。单从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来看,现金流量日益取代净利润, 成为评价公司股票价值的一个重要标准. 反映上市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是现金流量比率,该比率的计算公式为:现金流量比率=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流动负债,这一比率旨在反映上市公司本期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足以抵付流动负债的倍数。比率越大,上市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越强。 反映上市公司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的计算公式为: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本期到期债务本金+现金利息支出),这一比率可以衡量包括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在内的本金和相关利息支出可由经营活动所产生现金的支付程度。比率越大,说明上市公司承担债务的能力越强。 反映流通在外普通股每股净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为:每股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优先股股利)÷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通过该比率的分析,可以帮助投资者评价上市公司未来获取现金净流量的能力。比率越大,说明上市公司进行资本支出和支付股利的能力越强。 反映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股利保障倍数的计算公式为: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股利的保障倍数=(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优先股股利)÷普通股股利,这一比率提供了用上市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来满足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特别是支付普通股现金股利的能力。比率越大,说明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越强

企业所得税中的视同销售:报表如何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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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中的视同销售:报表如何填列 【标 签】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纳税申报 【业务主题】企业所得税 【来 源】 问题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业务招待、业务宣传、捐赠等情形,会产生税务与会计处理差异,在此情况下,如何填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专家把脉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将外购或自产的资产用于业务宣传、业务招待、捐赠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发生视同销售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而会计准则要求不确认为收入。因此,企业将产品用于业务招待、业务宣传、捐赠的税务处理时,应分解为两项业务:一是按公允价值确认销售货物收入;二是相应的支出按公允价值计量。 例:某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业务招待、业务宣传、捐赠(假设企业仅此业务),产品成本80万元,公允价值100万元。上述业务的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97万元 贷:库存商品80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元 上述各项业务均应按以下填报方法处理: 第一: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在附表一“收入明细表”第十三行“视同销售收入”填列金额100万元。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在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第十二行“视同销售成

本”填列金额80万元。 第二: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行“视同销售收入”第3列“调增金额”填写100万元,同时在第21行“视同销售成本”第4列“调减金额”填 写80万元,此项视同销售业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第三:企业将外购的资产,用于业务招待、业务宣传、捐赠,按上述项目填报,视同销售收入和成本相同,视同销售业务没有调增或调减所得额。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业务招待、业务宣传、捐赠,除填报上述项目外,还应作以下税务处理及项目填报: 1.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业务招待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方法。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如餐饮、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企业视同销售的业务招待费117万元×60%,和当年销售收入5‰部分,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2列。再将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大于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数额,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3列。 如果企业此笔视同销售的款项117万元×60%,没有超过企业营业收入5‰的扣除限额,纳税调增时,填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6行“业务招待费”第二列“税收金额”填70.2万元,第3列“调增金额”46.8万元。 2.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业务宣传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方法。 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如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企业将产品用于业务宣传所得税汇算应确认费用为117万元,而会计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97万元,税务与会计处理产生差异20万元。如果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年度发生总额不超过年度营业收入15%的税前扣除限额,应作纳税调减20万元的税务处理。纳税调减时,填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7行“其他”第4列“调减金额”20万元。 3.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捐赠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方法。 捐赠是指没有索求的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予别人。企业不会因为捐赠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模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清算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附表一: 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

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 附表二: 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

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 附表三: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清算期间”: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行次说明 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4.第4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如何填写所得税申报表填报

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1、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1、凡当年盈利,即:主表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数据为正数,按规定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纳 税人,应填报《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对当年《主表》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0或负数的 纳税人,不需要填报此表。 2、填报具体要求:第1列“年度”,填报本年及前五年的具体年份。第1列6行为申报年度,第1行 至第5行依次从第6行往前推5个年度。如:申报年度为2008年则往前推的5个年度,第五年是2007年、第四年是2006年以此类推。 3、填报举例:某企业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00万元。 2003年—2007年分别为:-3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另外:本企业有分支 机构2007年按独立纳税人计缴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30万元,填报如下(金额单位简化为万元):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所属年度:2008年 行 次项目 年 度 亏损 或盈 利额 合并分 立企业 转入可 弥补亏 损额 当年 可弥 补的 所得 额 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 本年度 实际弥 补的以 前年度 亏损额 可结转以 后年度弥 补的 亏损额 前四年 度 前三年 度 前二年 度 前一年 度 合 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第一年2003 -300 -300 0 0 150 0 150 100 * 2 第二年2004 -100 -100 * 0 0 0 0 0 100 3 第三年2005 -80 -80 * * 0 0 0 0 80 4 第四年2006 150 150 * * * 0 - 0 0 5 第五年2007 -100 -30 -130 * * * * 0 0 130 6 本年2008 100 100 * * * * * 100 0 7 可结转下一年度未弥补完的亏损额310

清算报表及指南

清算报表及指南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日至年月日清算期间: 年月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类别行次项目金额 1 资产处置损益(填附表一) 2 负债清偿损益(填附表二) 应纳税所得额计 3 清算费用算 4 清算税金及附加 5 其他所得或支出 6 清算所得(1+2-3-4+5) 7 免税收入 8 不征税收入 9 其他免税所得 10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1 应纳税所得额(6-7-8-9-10) 应纳所得税额计12 税率(25%) 算 13 应纳所得税额(11×12) 14 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应补(退)所得15 境外应补所得税额税额计算 16 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3-14+15) 17 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 18 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16+17) 纳税人盖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盖章: 主管税务机关

受理专用章: 清算组盖章: 经办人签字及执业证件号码: 受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申报日期: 代理申报日期: 受理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一: 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填报时间: 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次项目账面计税可变现价值资产处置 价值基础或交易价格损益(4) (1) (2) (3) =(3)-(2) 1 货币资金 2 短期投资* 3 交易性金融资产# 4 应收票据 5 应收账款 6 预付账款 7 应收利息 8 应收股利 9 应收补贴款* 10 其他应收款 11 存货 12 待摊费用* 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4 其他流动资产 1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 长期应收款# 18 长期股权投资 19 长期债权投资* 20 投资性房地产# 21 固定资产 22 在建工程 23 工程物资 24 固定资产清理 25 生物资产# 26 油气资产# 27 无形资产 28 开发支出# 29 商誉# 30 长期待摊费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 总计 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 附表二: 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填报时间: 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次项目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清偿负债清偿 金额损益(4)

企业所得税季报表怎么填

企业所得税季报表怎么填 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 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 1、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2、第18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9行至第22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

属月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3、第23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四、各行的填报 1、第1行至第24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2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4行。 2、第25行至第32行,由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4行的基础上,填报第26行至第30行;汇总纳税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填报第28行、第31行、第32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

所得税清算报告表

所得税清算报告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清算期间: 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 纳税人名称:合肥顺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34010355325094X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类别行次项目金额 1 资产处置损益(填附表一) 0 2 负债清偿损益(填附表二) 0 应纳税所得额 3 清算费用 0 计算 4 清算税金及附加 0 5 其他所得或支出 0 6 清算所得(1+2-3-4+5) 7 免税收入 8 不征税收入 9 其他免税所得 10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1 应纳税所得额(6-7-8-9-10) 0 应纳所得税额12 税率(25%) 计算 13 应纳所得税额(11×12) 14 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应补(退)所15 境外应补所得税额得税额计算 16 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3-14+15) 17 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 18 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16+17) 纳税人盖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盖章: 主管税务机关 受理专用章:

清算组盖章: 经办人签字及执业证件号码: 受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申报日期: 代理申报日期: 受理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填报时间:2012 年 5 月 31 日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行次项目账面计税可变现价值资产处置 价值基础或交易价格损益(4) (1) (2) (3) =(3)-(2) 1 货币资金 0 2 短期投资* 3 交易性金融资产# 4 应收票据 5 应收账款 6 预付账款 7 应收利息 8 应收股利 9 应收补贴款* 10 其他应收款 11 存货 12 待摊费用* 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4 其他流动资产 1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 长期应收款# 18 长期股权投资 19 长期债权投资* 20 投资性房地产# 21 固定资产 22 在建工程 23 工程物资 24 固定资产清理 25 生物资产# 26 油气资产# 27 无形资产 28 开发支出# 29 商誉# 30 长期待摊费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 总计 0 经办人签字: 纳税人盖章: 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填报时间:2012年5月31日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行次项目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清偿负债清偿 金额损益(4) (1) (2) (3) =(2)-(3) 1 短期借款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3 应付票据 4 应付 账款 5 预收账款 6 应付职工薪酬# 7 应付工资* 8 应付福利费* 9 应交税费 10 应付利息 11 应付股利 12 其他应交款* 13 其他应付款 14 预提费用* 15 一年内

小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写方法附件

小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写法 按照有关规定,从2014年第三季度申报起,符合下列条件地企业,在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符合下列条件地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地企业,下同),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按照第一条地规定,各位纳税人应按照以下规来判断自身是否应在季度预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如果自身是查账征收企业,凡是在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2014年累计利润额又不超过30万元地企业,可以在2014年三季度申报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否则不能享受.各纳税人可以通过查看报送地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五34行来判断是否在2013年度享受了小微优惠.

(二)如果自身是核定征收企业,只要企业2014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就可以在2014年三季度申报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否则不能享受.各纳税在填写2014年三季度纳税申报表(B类)时,只要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就可以在三季度申报时享受优惠. (三)如果自身是今年新办地企业,如果是查账征收企业,只要2014年累计利润额不超过30万元地企业,就可以在2014年三季度申报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否则不能享受;如果是核定征收企业,判定法同本条(二)所述法一致. 三、符合条件地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一)年所得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地,可按20%地税率减半征收,既可适用10%地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年所得在1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地,减按20%地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符合条件地小型微利企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以下要求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来享受优惠: (一)查账征收地小微企业,2014年累计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地,将《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15%地乘积填入第14行“其中:符合条件地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累计实际

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填写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A 类)》填报说 明 一、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 表头项目 1. “税款所属期间” 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2. “纳税人识别号” 3. “纳税人名称”: 三、 各列的填报 :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 次月 ( 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15 位)。 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全称。 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 (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 1. 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 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纳税人所属年度 1 月 1 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2. 第 18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 19行至第 22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 1 月 1 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3. 第 23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 24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 1 月 1 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四、 各行的填报 1. 第1行至第24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 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 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 19行至第 22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 24行。 2. 第 25 行至第 32 行,由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汇总纳税)纳税人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在填报第 行的基础上,填报第 26行至第30行;汇总纳税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填报第 28行、第31行、第 32行。 五、 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 第2行 2. 第 3 行 3. 第 4 行 4. 第 5 行 累计金额”列,数据为 累计金额”列,数 1 行至第 24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利润总额” 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发产品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 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 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 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 :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本期取得销售未完工开 5. 第 6 行“不征税收入” :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 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6. 第 7 行“免税收入” :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 7. 第 8 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8. 第 9行“实际利润额” :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9. 第 10行“税率( 25%)”: 10. 第 11 行“应纳所得税额” 时,第11行工第9行X 第10行 11. 第 12行“减免所得税额” :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9 行=第 4行+第 5行-第 6行-第 7行-第 8行。 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 25%税率。 :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11行=第9行X 第10行,且第11行A 0。当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 :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第 12行三第11行。 本期金额”列不填。 :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 12. 第 13 行“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3. 第 14 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填入此行。 14. 第 15 行 15. 第 16 行 16. 第 17 行 17. 第 19 行 18. 第 20 行 “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15行=11 行-12行-13行-14行,且第15行W 0时,填0, “本期金额”列不填。 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填报以前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17行=15行-16行,且第17行W 0时,填0, “本期金额”列不填。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期金额”列不填。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按月度预缴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X 1/12 ;按季度预缴纳税人:第 20行=第19行X 1/4。 19. 第 21 行 20. 第 22行 21. 第 24行 22. 第 26 行 税率( 25 %)”: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 25%税率。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 22行=第20行X 第21行。 本月(季)确定预缴所得税额” :填报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出的本月(季)度应缴纳所得税额。 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 :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以本表(第 1 行至第 24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 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预缴方式不同分别计算: (1) “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第 15行X 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2)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第 22行X 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3) “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第 24行X 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第 26 行计算 公式中的“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 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按各省规定执行填报。 25%;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 23. 第 27行“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汇总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以本表(第 1 行至第 24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财政集中分配的 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预缴方式不同分别计算: (1) “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第 15行X 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 (2)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第 22行X 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 (3) “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第 24行X 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 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填报 25%;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按各省规定执行填报。 24. 第 28行“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 :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以本表(第 1 行至第 24行)本月(季)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应分摊 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不同预缴方式分别计算: (1) “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第 15行X 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2)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 第22行X 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3) “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第 24行X 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第 28 行计算公式中“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 : 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 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按各省规定执行填报。 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中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本行。 25. 第 29 行“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 :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设立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按规定视同分支机构的部门所应 分摊的本期预缴所 得税额。 26. 第 30行“总机构已撤销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 :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撤销的分支机构,当年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由总机构预缴的所得税额。 27. 第 31 行“分配比例” :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分支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 28. 第32行“分配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分支机构按分配比例计算应预缴的所得税额。第 32行=第28行X 第31行。 50%;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说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使用对象及报送时间 使用对象: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报送时间要求: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并进行清算的,应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二、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间”:一般填报公历某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应填报实际开始经营之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按规定需要清算的,应填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并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0号)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1、“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三、表间结构及与附表的勾稽关系 1、第1行=附表一(1)第1行或附表一(2)第1行或附表一(3)第3至7行合计。 2、第2行=附表三第4列第17行。 3、第3行=附表三第6列第17行。 4、第5行=附表一(1)第16行或附表一(2)第16行或附表一(3)第10行和第11行合计。 5、第7行=附表二(1)第1行或附表二(2)第1行。 6、第9行=附表二(1)第29行或附表二(2)第39行。

7、第10行=附表三第9列第17行。 8、第11行=附表二(1)第17行或附表二(2)第26行或附表二(3)第14行。 9、第14行=附表四第41行。 10、第15行=附表五第21行。 11、第16行=第13+14-15行。 11、第17行=附表六第10列第6行,且第17行≤第16行。 12、第18行=附表七“一、免税所得合计”,且第18行≤第16-17行。 13、第20行=附表八第5列“一、公益性捐赠合计”。 14、第21行=附表九第7行第6列,且第21行≤第16-17-18+19-20行。 15、第22行=第16-17-18+19-20-21行。 16、第25行≤第24行。 17、第26行=附表十第7列“合计”行。 18、第27行=附表十第12列或第8列+第11列的“合计”行,且≤第9列(当第8列≤第9列)或等于第9列(当第8列>第9列)。 四、收入总额项目 填报纳税人当期发生的,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所有应税收入项目。 1、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金额等于附表一(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第1行;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金额等于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第1行;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金额等于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第3至7行合计。 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

破产企业清算财务报表及其附注.doc

破产企业清算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一)清算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 清算资产负债表 信息。 本表列示的项目不区分流动和非流动;其中,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项目,应分别根据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填列,同时,长期应收款”科目余额也在上述两项目中分析填列;借款”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余额合计数填列,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项目,应分别根据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填列,同时,长期应付款”科目余 额合也在该项目中分析填列;金融资产投资”项目,应根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科目余额合计数填列。 本表的“清算净值”项目反映破产企业于破产报表日的清算净值。本项目应根据“清算净值” 科目余额填列。 破产企业应当在破产资产负债表附注中,区分是否用作担保,分别披露破产资产明细信息。

破产企业应当在破产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披露依法追回的账外资产、取回的质物和留置物等 明细信息,如追回或取回有关资产的时间、有关资产的名称、破产资产清算净值等。 破产企业应当在破产资产负债表附注中,分别披露经法院确认以及未经法院确认的债务的明 细信息,如全程项目名称心脑有关金额等。 破产企业应当在破产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披露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信息,如所欠职工的工资 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清算损益表及其附注 清算损益表 日至本破产报表日期间有关项目的发生额,累计数破产企业从被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至本破产报表 日期间有关项目的发生额。 债务清偿净损益”科目的当期发生额填列,如为净损失以 号表示。 ”项目,根据 计量基础调整净收益”项目,根据 破产资产 和负债净值变动净收益”科 目的发生额填列,如为净损失以 ””号表示。 清算净收益”项目,根据 当期清算净损益”科目的当期发生额填列,如为清算净损失以 ”-” 财产处置净收益”项目,根据 号表 示。 财产处置净损益”科目的当期发生额填列,如为净损失以 债务清偿净收益”项目,根据 破产资产和负债净值变动净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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