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张强等人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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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类型化与规范化

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类型化与规范化

2023年11月 辽 宁 警 察 学 院 学 报 Nov. 2023 第6期 (总第142期) JOURNAL OF LIAONING POLICE COLLEGE No. 6 (Ser. No. 142)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类型化与规范化王登辉(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院, 重庆 401120)摘 要:办案机关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情况相当普遍却一直面临无法可依的窘境。

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犯罪嫌疑人有利,其有利于实现刑法目的。

这是办案机关的职责和调查权的特点决定的,也是司法的人民性决定的,具有充分的正当性。

征集违法犯罪线索,既要防范权力滥用,也要防范错案风险,提高这一举措的法治化水平势在必行。

关键词:征集违法犯罪线索;侦查机关;类型化;规范化中图分类号: D6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727(2023)06-0026-04收稿日期:2023-08-31作者简介:王登辉(1985—),男,湖北随州人,讲师,博士。

研究方向:刑法学。

随着刑侦技术的进步和办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人海战术、运动式破案的做法已经越发少见。

然而,侦查机关办理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涉众型犯罪案件时,通常需要发布通告或公告,意在通知集资参与人、被害人及时登记、提供证据。

另外,侦查机关为了侦破命案等重大案件,有时也会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

这两类情况与征集违法犯罪线索有一定相通之处。

近年来,办案机关向社会发布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或公告的情况较多,笔者收集、分析了400余份相关公开文件,而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等司法规范文件对此未作规定,以致产生了较大争议,厘清这一重要举措的基础理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形式特点从标题来看,相关文件几乎都使用了“征集违法犯罪线索”字样,个别文件未使用这一提法,而是使用了其他表述。

西安打黑征线索村妇女主任怎么也被通缉

西安打黑征线索村妇女主任怎么也被通缉

青锋西安警方6月1日发布通告公开征集一批涉黑恶犯罪线索,长安区韦曲街办水磨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妇女主任、两名组长等五人出现在征集通告上。

几乎是该村干部被一窝端。

(2019年06月02日澎湃新闻)这起公开通缉中的五人中,在西安市纪委监委之前发布的五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问题的通报中,就有长安区韦曲街办水磨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建民。

该支书被指,为从某企业在该村地域内承建的项目中承揽工程,指使本村村民高建宁、倪建存纠集十余名村民携带机械设备,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围堵施工现场,并索要由此产生的费用17.5万元。

从这些文字表述看,该村支书是典型的坐地虎,依靠自己地理优势,企图霸据一方,疯狂敛财。

近年来,随着打虎威势影响,一些身居高位的腐败分子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从被动被查已经到主动投案自首。

但是,在基层,尤其是农村基层组织中,一些人依仗自己宗族势力,或者多年经营纠结而成的势力,还在不断对反腐进行挑战。

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基层干部挪用扶贫款,或者变相为自己家人和亲属办理低保、骗取国家扶贫款、低保金等,时有发生,而且,隐蔽性、长期性等特征尤其明显。

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贪腐、以权谋私,一般来说大都发生在村支书或者村委主任这种可以一言九鼎,自己说了算的人身上。

但这次西安警方公开通缉的涉黑恶犯罪线索中,村妇女主任赫然在列,在青锋看来还是头一次。

从西安警方曾对外公开的情况看,西安警方扫黑除恶已经进行了“四次集群战役”,而打掉以韦曲街办水磨村原村支书高建民为首的以封门堵路、阻拦施工为手段谋取不当利益的涉恶团伙,是其中一个重大成果。

目前,高建民犯罪团伙已被刑拘16人。

而高建民等六人在逃。

其中就有该村妇女主任。

从警方对外公开的信息,包括水磨村原村支书高建民、原村委主任高选民、村妇女主任等在内的被通缉人员,均已被定性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可见,该村基层组织已经蜕化变质,成了涉黑涉恶团伙。

如果不采取措施及时打掉,势必会后患无穷。

打破“关系网”拔出“保护伞”涉黑家族一家28个官员!

打破“关系网”拔出“保护伞”涉黑家族一家28个官员!

打破“关系网”拔出“保护伞”涉黑家族一家28个官员!作者:来源:《新传奇》2020年第42期“颍上张家”共有28人在市县重要部门担任公职,非法控制地产、建材等多个行业领域,导致“张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颍上县20年。

“中央来人了”绝非走过场,而是要真“拿人”,平日看似牢不可破的“关系网”,在包案督办的威力下露出了破绽。

今年以来,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111起“钉子案”“骨头案”,并由主任、副主任包案督办其中30起。

北京高福新案、安徽“张氏兄弟”案、江苏徐州周化侠案……在领导包案督办的这些大要案中,运用了什么方法,攻克了哪些难题?“尽锐出战”攻克高福新案全国扫黑办透露,高福新创办的房地产企业,拆迁、建设了北京多处楼盘,牵涉面极广,是官商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典型案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后,当地开始对高福新展开调查。

直至去年底,公安机关在厦门将高福新抓获,但他到案后拒不配合,案件一度陷入瓶颈。

全国扫黑办领导督办后,办案机关深入调查了高福新控制的企业、建设的项目、结交的人员,还原2007年以来该团伙的主要犯罪轨迹。

在最短时间内查清了高福新侵吞3亿元国有、集体资产的事实,涉案的两名正局級“保护伞”应声落马,立案查处的涉案公职人员比包案前增加了6倍。

据介绍,今年7月,密云区密云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学东被“双开”;8月,密云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光辉落马,均与高福新案有关。

目前,高福新案已经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打伞破网”围歼“颍上张家”“保护伞”“关系网”是办案机关侦破案件深挖彻查的最主要阻力,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安徽颍上县“张氏兄弟”案。

2007年,阜阳市颍泉区形似白宫的区委大楼引发舆论关注,拍板兴建该大楼的时任区委书记张治安被人戏称为“白宫书记”,他因受贿罪、报复陷害罪被判处死缓。

“张氏兄弟”涉黑案的3名主犯张志刚、张志勇、张志斌,正是张治安的3个堂兄弟。

据悉,“张氏兄弟”的父亲张家旺在县委副书记任上退休,张志刚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张志勇是县交通局副局长。

张泉兴骗案件结果公告书

张泉兴骗案件结果公告书

张泉兴骗案件结果公告书引言近期,中国司法机关对张泉兴骗案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审判。

本公告书旨在向公众公布该案件的结果,以及对相关方面的警示和教育。

案件背景张泉兴,男,现年42岁,曾在某公司担任高管职位。

他以其职务之便,利用职务之便,从事了一系列诈骗活动。

该案件涉及金额巨大,涉及范围广泛,对社会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调查过程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侦查工作,中国司法机关获取了大量的证据,包括银行交易记录、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等。

这些证据清楚地揭示了张泉兴的犯罪事实和手段。

审判结果经过公正、公开的审判程序,张泉兴被判定犯有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同时,对其非法所得进行了追缴,追缴金额达到800万元。

对受害者的赔偿在审判过程中,法庭特别关注了受害者的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泉兴被判决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精神赔偿责任。

受害者将根据其受损程度获得相应的赔偿金额。

对司法机关的表彰在此次案件中,中国司法机关展现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他们通过细致入微的调查和审判工作,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为受害者伸张了正义。

司法机关的表现值得我们的表彰和赞扬。

对类似案件的警示和教育张泉兴骗案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这个案件揭示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也提醒我们加强对职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金融安全的保护,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结论张泉兴骗案的结果向我们展示了中国司法机关的高效和公正。

这个案件的审判结果不仅为受害者伸张了正义,也对类似犯罪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我们应该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附录:张泉兴骗案件审判结果概要1.张泉兴被判定犯有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2.追缴张泉兴的非法所得,追缴金额达到800万元。

3.张泉兴被判决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精神赔偿责任。

4.中国司法机关在此次案件中展现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11.22•【字号】鲁公通〔2017〕186号•【施行日期】2017.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各市公安局、财政局:现将《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2017年11月22日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黑恶霸痞违法犯罪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涉恶类犯罪团伙线索、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犯罪线索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在逃人员线索。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恶势力犯罪集团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关于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的法定条件,主要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强迫妇女卖淫以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组织。

(三)涉恶类犯罪团伙是指3人以上共同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犯罪的犯罪团伙。

全国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全国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全国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1. 山东济南案:2018年,一名名叫宫某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在济南被抓获。

宫某曾经以暴力和恐吓手段经营非法产业链,包括娱乐场所、招嫖站、涉赌等。

他以恶势力团伙为后盾,经营期间违法犯罪活动频繁,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秩序。

2. 广东深圳案:2019年,深圳市公安局成功摧毁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该团伙涉及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这个团伙长时间在深圳地区非法活动,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

3. 河北衡水案:2020年,河北衡水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个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主要通过开设赌场非法牟利。

这个团伙不仅非法经营赌博,还经常使用暴力手段,对参与
者进行恐吓和恶意讨债,给当地居民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4. 四川乐山案:2021年,乐山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了一个涉黑涉恶团伙,该团伙成员分别在当地开设赌场、运营非法招嫖等违法犯罪活动。

这个团伙在当地社会上形成了较
大影响力,严重扰乱了乐山市社会秩序和正常市民生活。

以上案例仅为全国范围内的典型案例,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仍在持续进行中,各地警方
将持续打击涉黑涉恶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宜良县马老六案例

宜良县马老六案例

宜良县马老六案例
经海西州都兰县公安局缜密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马金山(马老六)、马忠仓(木碗、马富源)、马金福(马老五)、马占忠(马矮头)、冶小成(尕马、老冶)等8人,涉嫌非法经营、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起案件。

经查,2014年8月至2017年期间,该团伙长期在都兰县宗加镇、诺木洪地区以巡查、堵截、扣押、殴打、威胁、举报等方式对外省客运车辆车主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外省客运车辆车主到该团伙非法经营的客运站发车,并收取站代费。

为彻底查清该团伙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都兰县公安局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对盘踞在都兰县侵害群众利益的一切社会“毒瘤”将一查到底、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该团伙违法犯罪事实,曾受到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依法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并依据《青海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进行奖励;二、凡包庇、袒护违法犯罪分子
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证人实施威胁、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三、公安机关敦促曾参与该团伙违法犯罪的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对拒不投案自首、甚至隐藏、潜逃的人员,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缉拿到案,并依法严惩。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以著名公司招工为诱饵,骗取"介绍费" 以著名公司招工为诱饵,骗取"介绍费"6639元后逃逸的安徽凤台青 元后逃逸的安徽凤台青 年史太虎, 个月, 年史太虎,于2007年7月10日,被闵行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拘役 个月, 年 月 日 被闵行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拘役5个月 并处罚金2000元. 并处罚金 元 2006年10月,史太虎在闵行区昆阳路 年 月 史太虎在闵行区昆阳路1368号旺杰劳务介绍所内张贴虚 号旺杰劳务介绍所内张贴虚 假招工信息,编造ABB高压电机有限公司,上海富康东川木业有限公司, 高压电机有限公司, 假招工信息,编造 高压电机有限公司 上海富康东川木业有限公司, 第三构件厂有限公司等招工信息,诱骗他人前来应聘.同月13日至 日至16日 第三构件厂有限公司等招工信息,诱骗他人前来应聘.同月 日至 日, 史太虎收取了前来应聘的李先生,潘女士等13位受骗者缴纳的所谓介绍 史太虎收取了前来应聘的李先生,潘女士等 位受骗者缴纳的所谓介绍 费6639元,尔后携款潜逃.2007年3月16日,史太虎在安徽省凤台县被公 元 尔后携款潜逃. 年 月 日 安机关抓获. 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史太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 法院认为,史太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 骗取公民财物,数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骗取公民财物,数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史太虎认罪态度较 且已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好,且已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①在上述案例中审判史太虎的具体是哪一个司法机关? 它属于哪 在上述案例中审判史太虎的具体是哪一个司法机关? 一级的司法机关? 一级的司法机关? 结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属于基层人民法院. 结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属于基层人民法院. ②此类案件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 依据的是什么法律? 此类案件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 依据的是什么法律? 结论:属于刑事案件,依据的是《刑法》 结论:属于刑事案件,依据的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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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张强等人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2019)
近日,绥滨县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精心组织部署,成功打掉了以张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为深挖彻查涉案人员的全部违法犯罪行为,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集张强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

现已查明:该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通过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团伙主要成员张强、李德福、刘岩已被绥滨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庞长清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现在监狱服刑中。

为查清该犯罪团伙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维护社会安定秩序,保障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现公告如下:
一、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张强等人违法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提供张强等人违法犯罪线索。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必要时可以采取保护措施。

二、鼓励曾受到张强等人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证人等相关人员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检举、揭发、提供案件线索,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侦办案件。

三、公安机关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

对包庇、袒护、纵容张强等人违法犯罪以及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四、对提供有价值线索并被采纳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现金重奖。

五、公安机关郑重敦促该犯罪团伙其他涉案成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争取宽大处理。

六、举报方式:
(1)来访、来信
来访地址:黑龙江省绥滨县松滨大街西段绥滨县公安局扫黑办。

来信地址:黑龙江省绥滨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收,邮编:156200。

(2)举报电话:0468-*******
联系人:冯警官 *******
郝警官 *******
(3)举报电子邮箱:*******
绥滨县公安局
2019年10月14日
附:主要涉案人员信息如下: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468-*******(绥滨县扫黑除恶办)0468-*******(绥滨县公安局)0468-*******(绥滨县检察院)0468-*******(绥滨县法院)0468-*******(绥滨县司法局)
2、信件举报:绥滨县松滨大街100号,县扫黑除恶办收;绥滨县松滨大街45号,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办收。

3、信箱举报:绥滨县政府大门口两侧“扫黑除恶”举报箱。

4、来访举报:绥滨县松滨大街100号522室;绥滨县松滨大街公安局刑警楼302室。

5、邮箱举报:县扫黑除恶办 *******;县公安局 *******。

6、微信举报:“绥滨扫黑除恶”微信公众号(县扫黑除恶办)。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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